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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伏生所传书二十八篇之成分

时间:2022-01-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文但以分解伏生二十八篇之组成为题,其实这个题目也是极大的,现在只写下其一部而已。《左传》之引《书》已证明如此,《吕氏春秋》之引《书》亦证明如此,《吕氏春秋》所引除《洪范》外,几皆不在二十八篇之内。东晋古文辨伪之工作早已完成于阎、惠二君之手,当今所宜究治者,为此二十八篇究是何事。

六经问题之难决者,无过于《尚书》。《春秋》一经现在尚可见三传之文;《诗》虽仅存毛学,然三家异文尚遗留不少,且三家之解说虽不同,章句实无大异。最不得头绪者算是《尚书》了。但就汉代论,《诗》、《论语》、《老子》在文帝时立博士,《春秋》在景帝时立博士,《书》在建元间始立欧阳一家之博士(以上分见《史记》、《汉书》两《儒林传》,及刘歆上太常博士书),曾不多时,便闹《大誓》,闹所谓孔安国所献河间献王所好之孔子壁中书,又有张霸之百两篇,杜林之漆书,闹个不休。东晋梅氏书行世之后,直到明清人始认清楚其为伪书(疑东晋古文者,应以朱子为始,孔颖达亦略表示怀疑之态度)更牵连到王肃。今所见之本子不特不是西汉今文,且并不是马郑,且并不是梅氏原文字,且并不是隶古定本,而是唐开成之石本。

今虽有敦煌写本残卷使我们上溯到隶古定本,又有汉魏石经残字使我们略见今古文原来面目之一勺,有毛公鼎等使我们略知册诰之体式,有若干葬器款识使我们校订《尚书》中若干文字,然如但顾持此区区可得之材料,以解决《尚书》问题之大部分,颇为不可能之事。本文但以分解伏生二十八篇之组成为题,其实这个题目也是极大的,现在只写下其一部而已。

所谓伏生二十八篇者,究竟是否全是伏生所传,或与伏生所传小有异同,今不易断定,然此二十八篇,合以《大誓》,总可说是汉朝景武时代《尚书》面目,所以现在可以这二十八篇为对象去分析之。此二十八篇去孔子时所见书之面目已远,在这一点上是与《诗》大不同的。《诗》之称“三百”在孔墨时已成习语,而《论语》所引《诗》大致与今所见差不多;若《书》,则《论语》所引除不相干之《尧曰篇》以外,“高宗亮闇”见于《无逸》,而“孝于惟孝”不见今存二十八篇中。又《左传》一书所用之材料甚博,他所引书颇可代表当时(即春秋战国之交)流行之《尚书》,《左传》引《诗》几乎全与今所见之三百篇合,其所引《书》除《盘庚》、《康诰》等以外,几乎全在今所见二十八篇之外(参看附表)。从此可知三百篇之大体至少在孔子前后一时代中已略成定形,而《书》之篇章各时代不同,且恐春秋战国时各国中所流传之《书》亦皆不同。《左传》之引《书》已证明如此,《吕氏春秋》之引《书》亦证明如此,《吕氏春秋》所引除《洪范》外,几皆不在二十八篇之内。

此二十八篇不能当作一个系统看。不特宋儒多如此说,即文章家如扬子云、韩昌黎等亦都有这个观念。《虞夏书》之“浑浑”,《殷盘》、《周诰》之“诘屈聱牙”,显然不是在一类中的。朱子能以东晋梅赜书之号称古文反易了解断其可疑,乃不能以《尧典》、《禹贡》之号称《虞夏书》,反比《周诰》的文辞近乎后代断其可疑,正由于时代环境所限,不可澈底的想下去。东晋古文辨伪之工作早已完成于阎、惠二君之手,当今所宜究治者,为此二十八篇究是何事。

今写此二十八篇之目如下并试为分类。



一、《周诰》类:如上所表,第一类为《周诰》,自《大诰》至于《顾命》,合以《文侯之命》,凡十三篇。此正所谓“诘屈聱牙”之文辞。文式语法皆为一贯,此真一部《尚书》之精华,最为信史材料。我们现在读这几篇,其中全不可解者甚多(曲解不算),不能句读者不少,其可解可句读者不特不见得“诘屈聱牙”,反而觉得文辞炳朗,有雍容的态度,有对仗的文辞,甚且有时有韵,然则今日之不能尽读者,与其谓当时文辞拙陋,或谓土话太多,毋宁归之于文字因篆隶之变而致误,因传写之多而生谬,因初年章句家之无识而错简,淆乱,皆成误解。且彼时语法今多不解,彼时字义也和东周不全同,今人之不解,犹是语学上之困难也。即如《大诰》中,“宁人”、“宁王”之“宁”字,本是“文”字,乃以误认篆文而误,以致《大诰》本为文王殁武王即位东征之诰者,遂以此字之误,解作周公成王之书。吴大澂曰:

《书·文侯之命》,“追孝于前文人。”《诗·江汉》,“告于文人。”毛传云,“文人,文德之人也。”潍县陈寿卿编修介祺所藏兮仲钟云,“其用追孝于皇孝已伯,用侃喜前文人。”《积古斋钟鼎彝器款识·追敦》云,“用追孝于前文人。”知“前文人”三字为周时习见语,乃大诰误文为宁,曰:“予曷其不于前宁人图功攸终,”曰:“予曷其不于前宁人,攸受休毕”曰:“天亦惟休于前宁人,”曰:“率宁人有指疆土。”、“前宁人”实“前文人”之误,盖因古文文字,从心者,或作,或作,或又作。壁中古文《大诰篇》,其文字必与宁字相似,汉儒遂误释为宁。其实《大诰》乃武王伐殷大诰天下之文,“宁王”即“文王”,“宁考”即“文考”,“民献有十夫”即武王之“乱臣十人”也。“宁王遗我大宝龟,”郑注,“受命曰宁王”,此不得其解而强为之说也。既以“宁考”为武王,遂以《大诰》为成王之诰,不见古器,不识真古文,安知宁字为文之误哉?

虽传《大诰》为周公相成王时之诰,今乃以宁字之校订,更生此篇之时代问题,此问题今虽未能遽定,然《周诰》若干篇中待金文之助,重作校订工夫,可借此启示。阮芸台诸人每每强以《诗》、《书》中成句释金文,今当以金文中字句订《诗》、《书》之误字也。自《大诰》以下至于《顾命》十二篇,皆武王(或成王)或康王时物,除《无逸》稍有若经后人润色之处外,此十二篇文法上在一个系统中。《文侯之命》一篇虽也可以放在这一类中作附庸,然文体辞义皆与此十二篇不是一类,疑是战国时出土或流传忘其来源之彝器铭辞,解者按其辞气以晋文侯仇当之(书序)或以文公重耳当之(《史记》),其归之晋者,或出土在晋地(然此不足证此篇为晋物,鲁取郜大鼎于宋一事,可以为证),而平王东迁及襄王奔郑正合于所谓“闵予小子嗣,造(遭)天丕愆,殄资泽于下民,侵戎我国家”。惟此篇开头便说“父义和”,文侯仇不闻字义和。王引之曰:

古天子于诸侯无称字者。《唐诰》、《酒诰》、《梓材》三篇“王若曰:小子封”,“王曰:封”,定四年《左传》引《蔡仲命书》云,“王曰胡”,又引《践土之盟载书》云,“王若曰:晋重、鲁申、卫武、蔡甲午、郑捷、齐潘、宋王臣、莒期、皆称其名,其他则称伯父、伯舅、叔父、叔舅而已,未有称字者也。或以义为字,或以义和为字,并当阙疑”。(《经义述闻》卷二十三)

此篇全无记事之上下文,除篇末无“对扬王休用作宝彝”,一套外,全是一篇彝器铭辞之体,其文辞内容又绝与师敦、毛公鼎同,然则渊源当亦不二致。宋代出师敦,清代出毛公鼎,汉时山川多出鼎彝(见《说文》序),则战国时当有此样出土之先例,果“文侯之命”出土地为晋,则当时发读文字者,自然依文中所说之情景想到翼侯仇或绛侯重耳矣。

此若干篇《周诰》在当时是如何出来的,可以《左传》定四年所记祝佗语为证:

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分鲁公以殷民六族……命以“伯禽”而封于少皡之虚。分康叔以……殷民七族……命以“康诰”而封于殷虚。……分唐叔以……阙巩,沽洗,怀姓九宗……命以“唐诰”而封于夏虚。

今《伯禽》、《唐诰》两篇皆不见(《伯禽》为篇名从刘焯说),而《康诰》犹存。然则《康诰》正是派康叔到殷故都卫地以建国时之教令,给他的一个“政治工作大纲”。其《酒诰》等篇虽或不如《康诰》之重要,也是同样的教令。这样的教令至少在王之册府与受诏诸侯之册府中都要保存的,或者以其重要之故分布给其他诸侯,而受此诰者容或铸于彝器上。周朝彝器上铸文章是较普遍的。《左传》记子产铸刑书,散氏盘记割地的条约,曶鼎记讼事,小盂鼎记俘获,其他记争战来享,记礼仪之彝器,尤不可胜数,然则不特《康诰》等可得镌于彝器上,《大诰》、《顾命》一类赴告之文,亦未尝不可镌以垂记念。且此项诰语竟成为周代贵族社会中之教科书,《楚语》记下列一事:

庄王使士亹傅太子箴辞。……王卒使傅之。问于申叔时,叔时曰:“教之春秋,而为之耸善而抑恶焉,以戒劝其心;教之世,而为之昭明德而废幽昏焉,以休惧其动;教之诗,而为之道广显德,以耀明其志;教之礼,使知上下之则;教之乐,以疏其秽而镇其浮;教之令,使访物官;教之语,使明其德,而知先生之务用明德于民也;教之故志,使知废兴者而戒惧焉;教之训典,使知族类行比义焉。”

所谓《春秋》、《诗》、《礼》、《乐》可不待解,世即后世所谓《世本》,语即《国语》一类之文书,所谓令所谓训典当即《诰书》之类。熟知掌故以为出辞从政之具,是春秋时之风气,可于《左传》中明白看出。我们比较一下,则对于《周诰》诸篇,不特可以想到他如何出来,寄托于如何之物质上,且可知其缘何流传于后来也。

说到这里,或者要问,《周诰》的文辞是周王说话的本质呢,还是史官修饰了的文辞?我们可以直率回答,《周诰》中的话,虽然不全是一篇一篇的官样文章,然而史官的贡献也很不少了。试以《文侯之命》,毛公鼎、师敦比较一下,看此项文字竟有定式,试读《周诰》各篇中的文辞,其可解者每是很有修辞力量的文辞,而称今道古,像有一个历史哲学,威仪棣棣,丁咛周至,不是一个直截的态度。在当时的统治者都是战士焉能说这样文学的话?且当时的文学本是一种专门之业,所以王如用到文字,总须“呼史某册命”,“朱批上谕”是做不了的。今抄《康诰》、《召诰》、《无逸》各一段,以见所谓美术散文进化至此时之地步,此地步去吐辞茫昧之时代已远得很了!

《康诰》一节:

王若曰:孟侯,朕其弟小子封,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庸庸,祗祗,威威,显民,用肇造我区夏。越我一二邦,以修我西土,惟时怙冒,闻于上帝。帝休,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诞受厥命。越厥邦厥民惟时叙。乃寡兄勖。肆汝小子封。在兹东土。王曰:呜呼!封。汝念哉!今民将在祗遹乃文考。绍闻衣德言。往敷求于殷先哲王。用保乂民。汝丕远。惟商耇成人。宅心知训。别求闻由古先哲王。用康保民。弘于天。若德裕乃身不废在王命。

《召诰》一节:

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我不敢知曰:有夏服天命,惟有历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我不敢知曰:有殷受天命,惟有历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今王嗣受厥命,我亦惟兹二国命嗣若功,王乃初服。呜呼!若生子,罔不在厥初生。《无逸》一节:

周公曰:呜呼!我闻曰:昔在殷王中宗,严恭寅畏,天命自度,治民祗惧,不敢荒宁。肆中宗之享国七十有五年。其在高宗时旧劳于外,爰暨小人,作其即位,乃或亮阴,三年不言,其惟不言,言乃雍。不敢荒宁,嘉靖殷邦,至于小大,无时,或怨。肆高宗之享国五十有九年。其在祖甲,不义惟王,旧为小人,作其即位爰知小人之依,能保惠于庶民,不敢侮鳏寡。肆祖甲之享国三十有三年。自时厥后,立王生则逸,生则逸,不知稼穑之艰难,不闻小人之劳,惟耽乐之从。自时厥后亦罔或克寿,或十年,或七八年,或五六年,或四三年。

第二类是鲁书。这一类中有两篇,一、《金縢》;二、《费誓》。相传为伯禽伐淮夷之誓,其文近于《周诰》而无深义。《金縢》一篇必不是与《大诰》、《康诰》等有同样价值者,此篇文体全与《周诰》不类。《顾命》一篇中虽陈丧礼,但仍以赴告之辞结束之,《金縢》乃全是一篇故事,篇中周公祝辞尚近于《周诰》,其“武王既丧”以下竟像东周的文辞。这一篇当是后人根据相传的故事及话言拼凑成的。《鲁书》一类可以说是《周诰》的附庸。

第三类是宋述商书。此一类中,《西伯戡黎》及《微子》二篇之可以呼作《宋书》,当是无问题的,此是宋人记其由来之档案。至于《盘庚》及《高宗肜日》,以年代论,比《周诰》早得多,以文辞论,反比《周诰》较易通解,然这两篇都不类春秋的文辞。又商末至少有两次的大乱。一、纣亡时;二、武庚亡时。经这样大乱,册府是完整不了的。清朝人不为明朝人保存档案,周朝人更决无为商朝人保存史料之理。宋以丧亡之后,小休之时,根据传训,写成典书,是事实之最可能者。惟其传说有自,所以不像后来的文辞,惟其追记在后,所以稍有近后的语句。此一说虽无证据,然如此假定,一时也找不到与此矛盾的证据。

以上三类,除《无逸》一篇或者稍经后人之润色,《金縢》一篇大有可疑之外,都是绝好的史料,与彝器铭辞相发明。今尚存之《逸周书》中,虽《世俘》、《作雒》等篇,其史料的价值,亦下此一等也。

第四类是外国书,这一类中有《吕刑》、《秦誓》两篇。《吕刑》相传为周穆王作,这话全不可通。《周诰》的排场是很清楚的,周王诰语所及之人,“越在外服,侯田男卫邦伯,越在内服,百僚庶尹”,而《吕刑》一篇诰语所及之人,则是“伯父伯兄仲叔季弟幼子童孙皆听朕言”,这乃是一个部落的族长,那里是诸侯的共王?且《周诰》中的用事,述祖德则“丕显文武”,引鉴戒则殷人夏后,《吕刑》里边,既无宗周成周之典,又无三代兴亡之事,而是三苗、重黎、伯夷、皇帝,遥遥与《楚语》中所载南方之神话相应。且《吕刑》开头说:“惟吕命王,享国百年,耄荒,度作刑以诰四方。”而《史记》曰:“甫侯言于王。”郑玄曰:“吕侯受王命入为三公。”此皆不得其义而强解之者,“吕命王”固不能解作“王命吕”。若以《书序》说,“吕命穆王”则以臣命君成何事体?诸家著录周代彝器中有吕王器数事,如“吕王斗作大姬壶”等,然则吕固称王矣。今如释吕命王为周昭王之类,即命为吕王之号,或命为误字,其本字为吕王之号,则文从字顺。然则此篇固是吕王之诰,南方之训典,与成周无涉,固墨子之所引,而非早年儒家之书也。

《秦誓》一篇,《书序》、《史记》皆以为秦缪公丧师于崤之罪己诏,然按其文义颇与崤战后事之情景不合。《左传》记当时秦缪公云:“孤违骞叔,以辱二三子,孤之罪也!不替孟明,孤之过也!”今《秦誓》中并无此等意思,只在渴思有才有量之贤士。意者此之指名秦缪公犹《文侯之命》之指名晋文侯,皆实不得其人,强以与此文差不多的地理及时代之最有名人物当之,强以其间最著明之事迹当之,而忘其不切也。《商颂》之指名正考父,《鲁颂》之指名奚斯,皆同一心理耳。

《秦誓》一篇,以文辞论,是《尚书》中最上等者。如下列一段,实是绝美的文章,散文进化到此一步已是像有工夫的了。

昧昧我思之,如有一介臣,断断猗无他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人之彦圣,其心好之,不啻如自其口出,是能容之,以保我子孙黎民,亦职有利哉!人之有技,冒疾以恶之,人之彦圣,而违之俾不达,是不能容,以不能保我子孙黎民,亦曰殆哉!邦之杌陧,曰由一人,邦之荣怀,亦尚一人之庆。

第五类是三代的三篇誓。至迟到春秋中叶,禅代征伐的两种政治理想都完成了一个系统,这可以《左传》为证。征伐是三代创业之功绩,夏以启为创业之祖(启之训为开,可以汉讳为证,然则启固是夏后氏之太祖,鲧禹犹在天神一格中也),据传说,其所伐者为有扈,故造《甘誓》,商以汤为成事之王,所伐者为夏桀,故造《汤誓》,周以武王为定功之世,所伐者为殷纣,故造《牧誓》,所谓《太誓》,亦即《牧誓》之一流,同一题目,不是一个人造的,故成不同的篇章。以此诸篇之文辞与《周诰》、《殷盘》比一下,显然这是后人的文辞,以其中发挥的意思与孟子墨子所记者较一下,显然这是凭藉着“征诛”一种思想而出的文章。

第六类是《禹贡》、《洪范》两篇。《禹贡》言地理,而以九州之观念为纲,《洪范》综言天人系统,而以五行之观念为领。如这样子的典书,在战国时恐不少有,《晋书·束皙传》记汲冢简书各种,按其名实,足知彼时文书之有多体。《禹贡》虽比《穆天子传》为实(《穆天子传》亦因误读致有今天之面目)。《洪范》当比《大历》为实,然皆战国时托古拓今之创作,彼时之典书也。造作此等典书之风气,最迟至春秋已成,可以《左传》、《国语》所引各种古今杂糅铺排数目之训典为证。

《禹贡》、《洪范》两篇,虽大体上我们可以断定他是春秋战国时的东西,但如必确切指定其属于何一世则亦未必成功。为什么呢?古来的书每每先有个核子,后来逐渐发展与改变一书中自身之层每不容易分辨,必以一书最初之层为此书之时代固失之,必以其最后层当之,亦未为得。

《洪范》一书之中央思想为五行,五行系统论之成立虽或在后,但其根蒂必在先。荀子在非子思、孟子时,指谪他们“按往旧造说,谓之五行”,所谓“造说”者,明其有自己的贡献,所以“按往旧”者,明其有凭藉传说处。《左传》文七年,“水火金木土谷谓之六府”,此与五行之数虽小异而大同。且五方之说,似较五行为尤早,王国维曰:“‘贞方帝卯一牛之南□’,曰‘贞于东’,曰‘己已卜王于东’,曰‘于西’,曰‘贞于西’,曰‘癸酉卜中贞三牛’。曰‘方帝’,曰‘东’,曰‘西’,曰‘中’,疑即五方帝之祀矣”。五方之观念,自与五行相混而更盛。

《禹贡》之中央思想为九州。九州之名见于《国语》者,有“谢西之九州”,此指一地方说,可以不论。若禹九州之说,至迟在春秋已盛。齐侯镈钟及齐侯钟云:“及其高祖,虩虩唐成,又(有)(严)在帝所,(溥)受大命,刻(克)伐(履)司,(败)乃灵师。伊少(小)臣隹(唯)(辅)。咸有九州,处禹之堵(都)。”(《啸堂集古录》下)孙诒让考证(《古籀拾遗》上十六叶)此二器一作于灵公初卒,一作于灵公已有谥时,齐灵二十八年,正当春秋鲁哀公十九年也。春秋时此故事既用于如此之场所,则此故事必不创于彼时,然则禹九州之说纵不归之于夏殷,亦决不后以西周也。且《禹贡》九州之名称亦决非战国时名号,详拙著《禹贡九州释名》,今不录。惟九州观念与禹贡地理究是两事,尽可九州之说甚早,《禹贡》之书却可以甚后。然今如以《禹贡》地名有但见于汉代者,以为即是甚晚之书,亦未可通。地名之仅见于汉代书,不必即始于汉代,即如辽西辽东诸郡,《汉志》明言秦置,而《史记·匈奴列传》云是燕置,可见《汉志》所谓秦置郡县中,每有导源自六国时者。此犹是郡县之名称设置也。若一般地名,则创造尤不易。今如执鲜卑一调以为大招是东汉时所作之证,何其凿也?《禹贡》一篇,以文辞论,固绝不能为夏商及西周之书,然必以为是战国,亦未有充分之证据,若以为东周之书,可无谬焉。

第七类是所谓《虞夏书》两篇,即《尧典》、《皋陶谟》。所记皆尧舜禹禅让之故事,与三《誓》正为相对者,彼申三代征伐之思想,此陈三帝禅让之思想,皆战国时学者心中口中之大问题。此两篇从头即不是假定如《周诰》一类的文章而做的,自己先说“曰若稽古”,明为后人之言,而《左传》僖二十七年引《尧典》明明曰《夏书》。战国学人托尧舜禹故事以立言者必多,即春秋时或已多有之,如季孙行父不纳莒太子时所引《舜功》一大段文章,即所谓放四凶族登庸十六才子者,必亦是传说之一种,而与今所见《尧典》不合。今所见《尧典》中儒家思想之成分更重,原来故事之神话性更轻,《皋陶谟》一篇中竟将不同部族之“宗神”(Tribal Gods)合于一堂,而成全神庭(Pantheon),部落之传说早为大一统之观念改化矣。

以上四类,但可以东周思想史之资料,不可为虞夏殷周史迹之所依也。

附《左传》引书表

《诗》、《书》在春秋战国时之面目,可取春秋战国时书引《诗》、《书》者统计推论之。《左传》所本源之《国语》一书,当是战国初年集合数国之语以成之者(说详后),其引《诗》、《书》颇可取以为《诗》、《书》在彼时状态之证据。顾栋高《春秋大事表》(卷四十七)所统计《左传》所载赋诗之事,几全与今所见诗篇章合.而引《书》多数在廿八篇之外。顾书抄引错乱无序,今一一据《左传》本文及杜注校之,列表如下。(至顾氏所引二十二事之外,是否有遗漏者,今不及遍校《左传》全书,且待异日也。)

一、隐六——《商书》曰:“恶之易也,如火之燎于原,不可乡迩,其犹可扑灭?”杜曰:“《商书》,《盘庚》。”

按,今《盘庚》无“恶之易也”一句,此句亦不类《盘庚》文辞。

二、庄八——《夏书》曰:“皋陶迈种德,德乃降。”杜曰:“《夏书》,逸书也。”

三、僖五——故《周书》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又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又曰:“民不易物,惟德繄物。”杜曰:“逸书。”

四、僖二十三——《周书》有之:“乃大明服。”杜曰:“《周书》,《康诰》。”

五、僖二十四——《夏书》曰“地平天成”,称也。杜曰:“《夏书》,逸书。”

六、僖二十七——《夏书》曰:“赋纳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杜曰:“《尚书》,虞夏书也。”按,此三语在今《皋陶谟》中(伪孔《益稷》)。

七、文五——《商书》曰:“沈渐刚克,高明柔克。”杜曰:“此在《洪范》,今谓之《周书》。”

八、文七——《夏书》曰:“戒之用休,董之用戚,劝之以九歌,勿使坏。”杜曰:“逸书。”

九、宣六——《周书》曰:“殪戎殷。”杜曰:“《周书》,《康诰》也。”

十、宣十五——《周书》所谓“庸庸祗祗”者,谓此物也夫。杜曰:“《周书》,《康诰》。”

十一、成二——《周书》曰:“明德慎罚。”杜曰:“《周书》,《康诰》。”

十二、成十六——《周书》曰:“惟命不于常。”有德之谓。杜曰:“《周书》,《康诰》。”

十三、成十六——《夏书》曰:“怨岂在明,不见是图。”杜曰:“逸书也。”

十四、襄十三——《书》曰一人有庆,兆民赖之,其宁惟永。”杜曰:“《周书》,《吕刑》也。”

十五、襄二十一——《夏书》曰:“念兹在兹,释兹在兹,名言兹在兹,允出兹在兹,惟帝念功。”杜曰:“逸书也。”

十六、襄二十三——《夏书》曰:“念兹在兹。”杜曰:“逸书也。”

十七、襄二十六——故《夏书》曰:“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杜曰:“逸书也。”

十八、襄三十一——《大誓》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杜曰:“今《尚书·大誓》,亦无此文,故诸儒疑之。”

按,此处传文疑是敷衍经文者。《经》云:“公薨于楚宫。”《传》云:“公作楚宫,穆叔曰:《大誓》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君欲楚也夫,故作其宫。若不复适楚,必死是宫也,’六月辛巳,公薨于楚宫。”鲁至此时,几成楚之藩邦,何欲楚之有?《鲁语》记襄公如楚之故事云:“襄公如楚及汉,闻康王卒,欲还,叔仲昭伯曰:‘君之来也,非为一人也,为其名与其众也。今王死,其名未改,其众未败,何为还!’”如此形势,何欲之为?且楚宫之楚,非谓荆楚之国,犹言大宫也。《诗》:“定之方中,作于楚宫。揆之以日,作于楚室。”是其例。强以左氏书比附经文者,乃有此露马脚之文焉。

十九、襄三十一——《周书》数文王之德,曰:“大国畏其力,小国怀其德。”杜曰:“逸书。”

二十、昭十四——《夏书》曰:“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杜曰:“逸书。”

二十一、哀六——《夏书》曰:“惟彼陶唐,帅彼天常,有此冀方。今失其行,乱其纪纲,乃灭而亡。”又曰:“允出兹在兹。”杜于前段下云:“逸书。”于后段下云:“又逸书。”

二十二、哀十一——《盘庚》之诰曰:“其有颠越不共,则劓殄无遗育,无俾易种于兹邑。”杜曰:“《盘庚》,《商书》也。”按,今本《盘庚》作“乃有不吉不迪,颠越不恭,暂遇奸宄,我乃劓殄灭之,无遗育,无俾易种于兹新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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