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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的婚恋观

时间:2022-12-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当时,韦莲司并不知道胡适因热恋于她而为她写诗的事。一直到1938年6月10日,胡适在给她的信里,才告诉韦莲司,《临江仙》是为她写的。胡适爱恋韦莲司,而及于韦莲司家的小城绮色佳。就在两人频频雁书的半年中,胡适就写了四首咏“月”的诗。末了的“欲眠君照我”,正是胡适望月、思月的心理投射!胡适对莎菲的“精神恋爱”,可以说已经到了梦迷的境界了。

1904年(清光绪三十年),胡适13岁时,在母亲的主持下,与德旌县旺川村一户破落财主的女儿江冬秀定了亲;1917年完婚,相守一生。但是从定亲到结婚的十多年中,胡适在美国,其实曾有两场恋爱,都因不敢有违母命和屈从于礼教而放弃;但是,结婚后数年,又与小表妹曹诚英发生了一场婚外情,虽是弥补了自己婚情的缺陷,却让两人相互思念,痛苦一生。

定亲、结婚,并与江冬秀厮守一生,是遵从旧道德的“礼”,是屈服于“母命”的亲情;婚前的两场恋爱和婚后的一次外遇,则是心中燃烧着的“情”,是男女之间纯真的“爱恋”。前者是“自我克制”,后者是“自由之花”。难怪蒋介石曾这样评论胡适:“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旧伦理中新思想的师表。”

(一)此时君与我,何处更容他:韦莲司

胡适1910年赴美国留学,先在康奈尔大学读农科,后改读文科,主修哲学。他与康奈尔大学一位地质学教授亨利·韦莲司毗邻。1914年夏天,胡适应邀参加一个婚礼派对,邂逅了从纽约回家探望教授父亲的小女儿韦莲司(Edith Williams)。

韦莲司是学艺术的,感情丰富,性格开朗,自视甚高,有时甚至显得有些狂狷,但却很愿意同这位来自东方的留学生交往。韦莲司常与胡适在绮色佳湖滨散步。他们从艺术、东西民俗,到天下大事,无所不谈。胡适《留学日记》(1914年10月20日)记载了他们时常“循湖滨行”,到了一个名叫“厄特娜”的村庄,才掉头而归。

胡适非常心仪这位“人品高,学识富,极能思想”的新女性,甚至认为自己“所见女子多矣,其真能具思想、识力、魄力、热诚于一身者,唯一人耳”。他们之间的友情,在“月下散步,湖边谈心”中,逐渐滋生为爱的萌芽。

1914年6月17日,胡适大学毕业,获文学学士学位

1915年秋季,胡适转入哥伦比亚大学,与韦莲司同在纽约,两人相处的时间更多了,感情也迅速地发展起来。他们经常通信,约会,交谈。在论及东西方男女关系、家庭伦理异同的问题上,韦莲司的见解给胡适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得这位东方型的才子,在“母命”定亲的情况下,也敢于把心中隐秘的爱情表达出来,经常给韦莲司写“情书”。

他们逐渐从友情发展为恋情。胡适在《藏晖室札记》中,曾透露自己给韦莲司写过100多封信:

昨在韦女士处见吾两三年来寄彼之书一大束,借回重检读之,乃如读小说书,竟不肯放手。此中大率皆一九一五与一九一六两年之书为多,而尤以一九一五年之书为最要。吾此两年中之思想感情之变迁具于此百余书中,他处决不能得此真我之真相也。

同年8月20日,胡适作《临江仙》词,记述了两人在绮色佳湖滨“共穿幽径”的情景:

隔树溪声细碎,迎人鸟唱纷哗。共穿幽径趁溪斜,我与君拾葚,君替我簪花。  更向水滨同坐,骄阳有树相遮。语深浑不管昏鸦。此时君与我,何处更容他?

但当时,韦莲司并不知道胡适因热恋于她而为她写诗的事。一直到1938年6月10日,胡适在给她的信里,才告诉韦莲司,《临江仙》是为她写的。

胡适爱恋韦莲司,而及于韦莲司家的小城绮色佳。回国前一年,曾有《忆绮色佳》诗:忆地,实是忆人!但胡适因“母命”,已经同江冬秀定了亲,只好“发乎情,止乎礼义”。只是感情上一时还是不能割舍,故有《忆绮色佳》之作。

别后湖山无恙否?

几番游子梦中回。街心车作雷声过,也化惊湍入梦来。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不知为什么,一个忽飞还。剩下那一个,孤单怪可怜,也无心上天,天上太孤单。

1916年8月,胡适写了有名的《蝴蝶》诗(又题作《朋友》),似也为韦莲司而作:

那只“忽飞还”的蝴蝶,就是胡适。韦莲司“也无心上天”,因为她一个人在“天上太孤单”了。

过了两个月,胡适恋上了莎菲(陈衡哲),曾作《江上秋晨》,其中有两句:

眼前风景好,何必梦江南?

绮色佳即在赫贞江之南。他说自己不再“梦江南”,其实赫贞江南的绮色佳,是他永生难忘的初恋之“圣地”。

1917年胡适归国前,给韦莲司写了封信,表述了相识时即爱上她,以及母命难违的处境。但是韦莲司没有回信。

他们最终未能走入婚姻的殿堂,其原因主要是胡适与江冬秀已经定了亲,母命难违。其次是韦家认为异族、异国通婚不合适。当时美国的种族歧视仍十分严重,即使是华人留学生,有名的学者,他们的社会地位也无法与美国人相提并论。

16年后的1933年,胡适访问美国,特地到绮色佳探望韦莲司。虽然时过境迁,韦莲司对于年轻时候的那段感情并没有遗忘,她给胡适写了一封信说:

没想到我会如此爱你,我崇拜你超过所有的男人……

我整好了我们那个小得可怜的床,我想念你的身体,更想念你在此的点点滴滴……

1938年,胡适又一次赴美访问,他从纽约州省会,回到纽约市,过赫贞江,旧地重游,回忆年轻时期的这一段感情,心中十分惆怅和感慨。他在《从纽约省会回纽约市》一文中说:

四百里的赫贞江,从容地流下纽约湾,

恰像我的少年岁月,一去永不回还。

这江上曾有我的诗,我的梦,我的工作,我的爱。

毁灭了的似绿水长流,留住了的似青山永在。

胡适身边有江冬秀,韦莲司却是一直没有嫁人。

1958年,胡适出任台湾“中央研究院”院长,韦莲司特制一套银质餐具赠送胡适,并在信中谈起年轻时与胡适在绮色佳与纽约的相处,给她留下的温馨记忆。

1962年,胡适去世之后,韦莲司将胡适写给她的部分信件,寄赠台湾的胡适纪念馆,并且张罗为胡适成立一个出版基金会。

1971年,终生未嫁的韦莲司寂寞地过完自己的一生,她的遗物中还保存着胡适的书信和一些书稿。

(二)欲眠君照我,无梦到明朝:莎菲

胡适婚前与莎菲的恋爱,比起韦莲司,似乎更加缠绵,也更具柏拉图式的色彩。

莎菲,原名陈衡哲(1893—1976),湖南衡东石湾人。祖父为前清进士。陈衡哲1914年考入清华学堂留学生班,留美攻读西洋史。她是我国最早用白话文创作的女作家、女教授。

莎菲比胡适小两岁。胡适自康奈尔大学转到哥伦比亚大学时,莎菲正就读于纽约州北的沃莎学院,尚无缘相识。据胡适1916年11月17日日记载:

胡适的好友任叔永将莎菲的一首题为《咏月》的诗寄给胡适。诗云:

初月曳轻云,笑隐寒林里。

不知好容光,已印清溪底。

胡适接读后,十分欣赏,从此与莎菲“神交”。但是两人通讯,却要迟得多。大约自1916年10月,至1917年4月7日第一次见面,半年时间,两人书信往返,不下100封。虽然多数都是谈文论诗,但其“惺惺相惜”之情,溢于言表。

胡适《留学日记》1916年10月23日录入四首“打油”诗,其二《答陈衡哲女士》云:

不“细读来书”,怕失书中味。

若“细读来书”,怕故入人罪。

得罪寄信人,真不得开交。

还请寄信人,下次寄信时,

声明读几遭。

原来,诗前有小记云:“女士答吾征文书曰:‘我诗君文两无敌(此适赠叔永诗中语),岂可舍无敌者而他求乎?’吾答书中有‘细读来书中颇有酸味’之语。女士答云:‘请先生此后勿再“细读来书”,否则发明品将日新月盛也,一笑。’”

前信写了,才过八九天,11月1日又有《寄陈衡哲女士》:

你若“先生”我,

我也“先生”你。

不如两免了,

省得多少事。

陈衡哲回信云:

所谓“先生”者,

“密斯特”云耳。

不称你“先生”,

又称你什么?

不过若照了,

名从主人理;

我也不应该,

勉强“先生”你。

但我亦不该,

就呼你大名。

还请寄信人,

下次寄信时,

申明要何称?

过两天,11月3日,胡适以“打油诗”《再答陈女士》寄陈衡哲:

先生好辩才,

驳我使我有口不能开。

仔细想起来,

呼牛呼马,阿猫阿狗,

有何分别哉?

我戏言,本不该。

“下次写信”,请你不用再疑猜:

随你称什么,我一一答应如雷,

决不敢再驳回。

莎菲的《咏月》诗深深镌刻在胡适的心中,虽然与莎菲尚未谋面,胡适却每以明月比莎菲,写了不少咏“月”实是咏莎菲的诗。就在两人频频雁书的半年中,胡适就写了四首咏“月”的诗。其《十二月五夜月》云:

明月照卧床,卧看不肯睡。

窗上青藤影,随风舞娟媚。

我但爱明月,更不想什么。

月可使人愁,定不能愁我。

月冷寒江静,心头百念消。

欲眠君照我,无梦到明朝。

按,胡适1916年12月6日日记,三首诗题目作《月诗》,收入初版《尝试集》,该题为《十二月五夜月》。胡适望月而无眠,正是望月思人,思念莎菲。因为莎菲这“圆月”正对着他“笑隐深林里”,或“已印清溪底”。末了的“欲眠君照我”,正是胡适望月、思月的心理投射!

其《生查子》又云:

前度月来时,仔细思量过。今度月重来,独自临江坐。  风打没遮楼,月照无眠我。从来没见她,梦也如何做?

这“从来没见她”,透露了玄机,“没见”的“她”就是莎菲;这首《生查子》写于1917年的3月6日,而他们要到一个月后的4月7日才第一次见面。胡适对莎菲的“精神恋爱”,可以说已经到了梦迷的境界了。在《采桑子慢》词的末了,他甚至希望“梦化尘寰入月宫”,去寻找莎菲这“月里嫦娥”了!

初次见面后约三个月的7月4日晚上,胡适又一次约莎菲见面;由于几天风雾,差点儿没有见到。那天夜里,胡适作《百字令》记下这件事。上片云:

几天风雾,险些儿把月圆时辜负。待得她来,又还被如许浮云遮住!多谢天风,吹开明月,万顷银波怒,孤舟载月,海天冲浪西去!

同年8月,胡适作《如梦令》两首,极写与莎菲恋爱中,偶尔“因情生怨”的小儿女情态:

她把门儿深掩,不肯出来相见。难道不关情?怕是因情生怨。休怨!休怨!他日凭君发遣。

几次曾看小像,几次传书来往,见见又何妨!休做女孩儿相。痴想!痴想!想是这般模样。

此题《如梦令》,1920年3月初版《尝试集》载有三首。其三为胡适、江冬秀结婚后的1918年8月所作,见后。

然而,胡适因同江冬秀已经定亲,本年即将回国完婚,而且知道任叔永正在追求莎菲,因此也只能“止乎礼”,即便在通讯中也未敢有越次之言。其后,胡适在与友人的通讯中曾说起:莎菲是他的“一个最早的同志”,“她对于我(提倡白话文)的主张的同情,给了我不少的安慰与鼓舞”。

胡适虽然屈从于“母命”与江冬秀结婚,但心中却又一直珍藏着对莎菲的热烈的爱情。

胡适回国与江冬秀结婚以后,对莎菲的思念似乎比在美国时更殷切,更强烈。1918年4月25日,胡适结婚还不到四个月,作《四月二十五夜》,又一次对象征莎菲的“月儿”、“月光”、“月色”思念不已:

吹了灯儿,卷开窗帘,放进月光满地。

对着这般月色,教我要睡也如何睡!

我待要起来遮住这窗儿,推出月光,

又觉得对她月亮儿不起。

我终日里讲王充、仲长统、阿里斯多德、爱比苦拉斯……

几乎全忘了我自己!

多谢你殷勤好月,提起我过来哀怨,过来情思。

我就千思万想,直到月落天明,也甘心愿意!

怕明夜,云密遮天,风狂打屋,何处能寻你!

按:此诗发表于1918年7月15日《新青年》第5卷第1号。据1921年9月16日胡适日记,发表时删去了最后一行:“行乐尚须及时,何况事功!何况学问!”

“殷勤好月”,“何处能寻你”?相思之情在天涯海角!胡适此时已在北京大学任教,夜里思念莎菲,而莎菲远在美国,还不知道胡适已经同江冬秀结婚了。原来,1917年底,胡适归国并与江冬秀完婚,并没有告诉莎菲。1919年秋,任叔永正式向莎菲求婚,莎菲开始并没有答应,她还在等待胡适。

一直等到胡适结婚两年半后的1920年6月20日,莎菲给胡适写了一封信,信中有“祝你和你的‘家’平安”的话。她知道胡适已经“不告而婚”,所以也在同年年底同任叔永结婚了。

同年8月,胡适作《如梦令》,题记云:“今年八月与冬秀在京寓夜话,忽忆一年前旧事,遂和前词,成此阕。”词云:

天上风吹云破,月照我们两个。问你去年时,为甚闭门深躲?“谁躲?谁躲?那是去年的我!”

1918年11月30日,胡适母亲冯顺弟病故,胡适自北京奔丧回绩溪老家,在家住了一个多月。1919年1月,胡适回北京,夜乘小船上车站。在绩溪的一个荒村野渡,胡适又一次望“月”,思“月”,作《生查子》词:

前度月来时,你我初相遇。相对说相思,私祝长相聚。  今夜月重来,找我荒州渡。中夜睡醒时,独觅船家语。

到6月28日,胡适在《爱情与痛苦》诗中,总结了这一场相思的无奈:

也想不相思,

免得相思苦。

几度细思量,

情愿相思苦!

其对莎菲的爱恋已经到了日夜摧心的境地。尤其是在女儿出生后,胡适给她起名叫“素斐”,以纪念这一段感情。胡适在日记中说:“吾女名素斐,即用莎菲之名”,素斐与莎菲英语拼写都是Sophia,即是明证。

至于莎菲对胡适的忆念,直到她与任叔永结婚四年之后,还以她刊于《小说月报》(1924年10月号)的《洛绮思问题》,对这一场恋爱作了最后的阐释。小说中的哲学教授瓦德白朗的模特儿就是胡适,研究生洛绮思就是自己的投影。两人相爱了三年,终于分手。其中悲欢离合,与胡适、莎菲的恋情极为相似。他们的分离,似乎谁也没有大错,只是命运的安排。

胡适学的是哲学,哲学使他冷静、沉隐,并善于克制、掩盖自己的感情。他的内心深处的苦痛,便只好通过文字,主要是诗歌、日记、书信宣泄出来。

但是,文字宣泄是一回事,实质的爱情又是另一回事。柏拉图式的精神爱恋,终究代替不了灵肉的实质性结合。他隐藏于心中的热烈的爱情之火,终于要在一个适当的时机,燃烧、喷发出来。他终于抑制不住自己,小心翼翼地试探着婚外之情以补充自己枯萎的爱,接受表妹曹诚英,在杭州烟霞洞中感受寂寂的春意。

(三)朱颜青鬓改,魂梦苦缠绵:曹诚英

曹诚英(1902—1973),乳名行娟,又名曹佩声,1902年生于安徽绩溪。她是胡适三嫂的妹妹(曹诚英同父异母的姐姐,胡适异母三哥的妻子)。

1917年12月,胡适结婚时,曹诚英曾为江冬秀做伴娘。这是胡适与曹诚英的初识。

曹父生前将她许配给邻村一家富豪的儿子胡冠英,且是“指腹为婚”。17岁时出嫁。婚后,曹诚英考入杭州第一女子师范学校,夫妻离多聚稀,因此婚后三年仍无身孕。胡母即为儿子纳了小妾。为此,曹诚英愤而提出离婚。

在杭州女师时,曹诚英给胡适写信,希望在写作上得到胡适的指点。当时在女师读书的安徽籍学生,编辑安徽同乡会《旅杭会报》,曹诚英写信,请胡适为《会报》写发刊词。从此,胡适与曹诚英开始通讯往来。

1923年4月,胡适到上海参加新学制课程起草委员会的会议。休会期间到杭州游玩,顺便到女师看望这位小表妹。在杭州的五天,曹诚英一直陪伴在胡适身边。胡适因此对这位表妹产生了感情,临别时写了一首《西湖》的诗,其中有两节写道:

前天伊却未免太绚烂了!

我们只好在船篷阴处偷觑着,

不敢正眼看伊了。

听了许多毁谤她的话而来,

这回来了,只觉得伊更可爱,

因而不舍得匆匆就离别了。

“偷觑”,正是胡适自觉心中感情的荡漾,因而有些“不敢正眼看伊”;“只觉得伊更可爱”,说明胡适原来就觉得她“非常可爱”;

“听了许多毁谤她的话”,即胡冠英家因曹诚英反对纳妾,提出离婚,对她进行的“毁谤”。

诗的题目是《西湖》,写的却是对曹诚英的心仪、暗恋。曹诚英读了诗,十分感动,此后的通讯也就更加频繁了。

未久,胡适得知杭州女师暑假在即,就迫不及待地再到杭州,并且有心在烟霞洞旁的寺庙租了三间房子。曹诚英也就以陪伴表兄游览西湖为名,到烟霞洞与胡适同居。这一住就是三个月。

曹诚英毕竟比胡适小了11岁,而且是真正的“初恋”,一心认为可以同胡适结合。但胡适则深知家中的“江老虎”不会答应离婚。烟霞洞外的山前路上,有许多梅树,树叶都“憔悴得很难看了”。9月26日,胡适写了《梅树》,借梅寄意,觉得与曹诚英的爱情很可能就像“带着秋容”的梅树,只是还存有一点希望:

我们不敢笑他们早凋,

让他们好好休息好了,

明年仍赶在百花之先开放罢!

他们两度上南高峰观日出,7月29日第一次看到了“特别光亮”的日出,阳光“神速地飞到人间来”。两天后,胡适写了《南高峰看日出》,发表于8月12日的《努力周报》第65期,附记云:“奇景壮观,又在心目。”可是,第二次《十月廿三日的日出》,就因为“浓云弥满了天空”,“太阳今早上那一番光荣的失败”,“从此不见太阳了”。两首诗,反映了胡适对与曹诚英的结合,思想上存在着极大的起伏和不定感。

在杭州烟霞洞,胡适第一次感受到爱情的甜蜜和滋润。这三个月,是胡适一生中爱情最充实和温馨的“神仙生活”。据《胡适之先生诗歌手迹》,其有《烟霞洞》诗云:10月3日,离开烟霞洞的前夜,胡适在日记中说:“睡醒时,残月在天,正照着我头上,时已三点了。这是在烟霞洞看月的末一次了。下弦的残月,光色本凄惨;何况我这三个月中在月光之下过了我一生最快活的日子!今当离别,月又来照我。自此一别,不知何日再能继续这三个月的烟霞山月的‘神仙生活’了!枕上看月徐徐移过屋角去,不禁黯然神伤。”三个月后胡适回到北平,即向江冬秀提出离婚。江冬秀以自杀和杀死两个儿子威胁胡适;胡适无奈,只好委曲求全,撤回“离婚”之事。

我来正碰着黄梅雨,

天天在楼上看烟雾。

刚才看白云遮没了玉皇山,

我回头已不见了楼前的一排大树。

曹诚英与胡适同居三个月,并且已经怀孕,胡适却只能劝她引产堕胎。曹诚英遭此打击,十分伤心,决定从此不再嫁人,希望能够挽回胡适的心。但是,胡适在婚姻上是个“胆小鬼”,是有名的“怕老婆”。在北大和学界,几乎无人不知。胡适也只好自我解嘲,以“怕老婆”自居,而且很有兴味地到处翻阅古籍,搜寻历史上“怕老婆”的故事。

由于江冬秀以死相胁,胡适只好借口写作,躲到北京西山去住一段时间。他很负疚,又十分怀念曹诚英。1923年12月22日,胡适写了一首《秘摩崖月夜》的诗,怀念曹诚英:

依旧是月圆时,

依旧是空山静夜。

我独自踏月归来,

这凄凉如何能解!

翠微山上的一阵松涛,

惊破了空山的寂静。

山风吹乱了窗纸上的松痕,

吹不散我心头的人影。

胡适接到曹诚英引产的消息以后,在西山秘摩崖一夜难眠。12月24日,又写了《暂时的安慰》:进入1924年,1月15日,同一天,胡适写了《小诗》和《烦闷》两首诗,怀念曹诚英。其《小诗》云:

月光浸没了孤寂的我,

转温润了我孤寂的心,

……

静穆的月光,

究竟比不上草门上的炉火,

暂时的安慰,

也究竟解不了明日的烦恼。

坐也坐不下,

忘又忘不了。

刚忘了昨儿的梦,

又分明看见梦里那一笑。

1月27日又作《江城子》词,上阕过片,将在杭州的曹比作天涯海角的一颗“孤星”:

几度半山回首望,

天那角,一孤星。

《胡适之先生手迹》中有一首《多谢》的诗,作于1924年,没有写明时日,但从内容看,诗中说“离别便经年”,当是1924年12月所作,深深表达了对曹诚英的感念:

多谢你能来,

慰我心中寂寞,

伴我看山看月,

过神仙生活。

匆匆离别便经年,

梦里总相忆。

人道应该忘了,

我如何忘得!

曹诚英引产堕胎以后,很长时间没有给胡适写信。虽然时间的消逝使胡适渐趋平静,但是心中的爱情并不能忘却,只是深藏于心底。这年七月七,胡适写了《鹊桥仙·七夕》。上阕过片云“双星仍旧隔银河,难道是相逢嫌早”;结拍则说“学他一岁一相逢,那便是天孙奇巧”。看来,胡适已经知道与曹诚英的结合是绝对的无望了,因此转而希望像牛、女一样,能够一年一度在银河畔相会。

1925年曹诚英从杭州女师毕业,进了东南大学(后更名中央大学)读农学,1931年毕业,赴美留学。胡适还特地写信给他的初恋韦莲司,托她关照。

1933年胡适访问美国,到绮色佳看望韦莲司,没有去看望曹诚英;曹因此极度伤心而得病。

1937年曹诚英学成归国,在安徽大学任教授,而胡适被任命为驻美国大使,依旧是两地参商。至此,曹诚英才确信与胡适的恋情不会有结果。

曹诚英回国后,先后在安徽大学、复旦大学和四川大学任教。

1939年,曹诚英结识了一位教授,也是归国留学生,两人已经有了感情。后来江冬秀向男方的亲戚毁谤曹诚英,男方因此单方面解除婚约。曹诚英伤心至极,上了峨眉山万年寺,拟剪发为尼,在大哥曹诚克力劝下,方始下山。这年七夕,她填了一首词寄给胡适:

孤啼孤啼,倩君西去,为我殷勤传意。道她末路病呻吟,没半点生存活计。  忘名忘利,弃家弃职,来到峨眉佛地。慈悲菩萨有心留,却又被恩情牵系。

曹诚英为情所困,怨胡适,大约有两年多时间,没有给胡适写信。据胡适的日记载,那年,曹信里除了这首词,“此外无一字,亦无地址,故我不能回信。邮印有‘西川,万年寺,新开寺’几个字可认”。

1943年6月19日,曹诚英已经过了“不惑”之年,为了纪念杭州烟霞洞恋情20年,曹诚英又填了《虞美人》词,托人带给胡适:

鱼沉雁断经时久,未悉平安否?万千心事寄无门,此去若能相遇说他听。  朱颜青鬓都消改,惟剩痴情在。廿年孤苦月华知,一似栖霞楼外数星时。

12月2日又有《临江仙》云:

阔别重洋天样远,音书断绝三年。梦魂无赖苦缠绵。芳踪何处是?羞探问人前。  身体近来康健否?起居谁解相怜?归期何事久迟延。也知人已老,无复昔娟娟。

词中抒发了对胡适的无限眷恋和牵挂,责叹音书断绝,慨叹己身“人已老,无复昔娟娟”。20年过去,仍一片痴情。

1949年2月,胡适经上海准备离开大陆时,亚东图书馆老板汪孟邹请胡适吃饭,时曹诚英正在复旦大学任教。汪孟邹知道胡适与曹诚英有这样一段恋情,征得胡适同意,请了曹诚英作陪。这是胡适与曹诚英的最后一次见面。据说,当时曹诚英曾劝胡适留在大陆,胡适没有听从她的劝告,还是去了台湾。

1949年以后,曹诚英到沈阳农学院任教,1958年退休回故乡绩溪养老,曾有《临江仙》词云“老病孤身难寄,南迁北驻迟疑,安排谁为决难题”语。

1973年,曹诚英病逝于绩溪。生前,她曾经委托湖畔诗人汪静之,将她一直珍藏的与胡适来往的书信,在她死后焚化,一缕恋丝也随即烟消云散了。

(四)情愿不自由,也是自由了:江冬秀

一个在五四时期,高倡“打倒孔家店”、留学美国的新型知识分子,竟然对“母命”之婚姻守信到底,究其原因,首先应是胡适之“孝行”所致。1915年5月19日胡适给母亲函中有一段文字:

儿于第三号书中所言冬秀之教育各节,乃儿一时感触而发之言,并无责备冬秀之意,尤不敢归咎吾母。儿对于此事从无一毫怨望之心。盖儿深知吾母对于儿之婚事,实已竭尽心力,为儿谋一美满家庭;儿如有一毫怨望之心,则真成不识时势,不通人情,不分好歹之妄人矣。……以上各节,以母书中有“时势使然,惟望尔曲谅此中苦心而已”,故书近年来阅历所得之言,以释吾母之疑虑焉。

可见胡适直到定亲12载的1915年,对回国必须与江冬秀结婚,仍心有不甘。从信的内容看来,胡适认为江冬秀文化程度太低,所以才会对母亲言“冬秀之教育各节”。胡母之信今已不复存在,无法窥见信中如何责备胡适。但在给母亲信中,胡适明显表达了某些不满意,所以接到母亲责备的信后,才有自我辩解、求母亲原谅的话语:“不敢归咎吾母”;“对儿之婚事并无一毫怨望之意”;并恳言,作为儿子,若存“怨望之心”,则是“不识时势,不通人情,不分好歹之妄人矣”。

但是后来,胡适在给好友胡近仁的信中却是这样表述他的婚姻,原来是“迁就”母亲的缘故。信中有一段话说:

吾之就此婚事,全为吾母起见,故从不曾挑剔为难(若不为此,吾决不就此婚,此意但可为足下道,不足为外人言也)。今既婚矣,吾力求迁就,以博吾母欢心。吾之所以极力表示闺房之爱者,亦正欲令吾母欢喜耳。

“全为吾母”,“力求迁就”,“博吾母欢心”,“令吾母欢喜”:胡适是既“忍爱”,又“忍痛”地遵从了这桩婚事,以终生的遗憾,成就了“孝子”之名。

1913年,胡适收到母亲的信,信中附了一帧照片。胡适写了一首《得家中照片题诗》,更明确地表示:同江冬秀结合,纯是为了使母亲高兴;母亲高兴了,就能健康,长寿。诗云:

图左立冬秀,朴素真吾妇。

轩车来何迟,劳君相待久。

十载远行役,遂令此意负。

归来会有期,与君老畦亩。

筑室杨林桥,背山开户牖。

辟园可十丈,种菜亦种韭。

我当授君读,君为我具酒。

何须赵女瑟,勿用秦人缶。

此中有真趣,可以寿吾母。

此诗刊于1914年1月《留美学生年报》(第三年本),题为《出门》。1914年6月6日胡适《留学日记》云:“去年得家中照片,吾母与冬秀皆在焉,有诗。”即此。

从诗句和诗中情愫看,胡适只是抒写了婚后“筑室”、“辟园”与读书、饮酒的生活。虽然对江冬秀有一份“情”在,却并非热切的“恋情”、“爱情”,“此中有真趣,可以寿吾母”,真实地流露出,为不拂母意,让母亲高兴,使她获得健康、长寿的意思。

胡适父亲胡传,清朝贡生,官至台东直隶州知州。1895年,甲午战争后一年,清廷与日本签订“马关条约”,日本侵占台湾。胡传离台返回福建,8月22日病殁于厦门。

胡适母亲冯顺弟,22岁即守寡。父亲逝世时,胡适只有5岁。母亲以寡妇之身,养育胡适并供其读书,是一位有气节的传统妇女。

中国古近代,大凡没有儿子的寡妇,一般都“改换门庭”,重新嫁人;但是,只要有一个儿子,不论其如何幼小,大多坚持守寡,挑起家庭重担,孝养公婆,抚育孤儿。或早早为儿子定亲娶妇;或教养儿子长大成人,以继承家业。冯氏在胡适13岁时,就替他定下这门亲事,并于第二年送子上海求学,正是这种“寡母抚孤”心态的反映。

胡适童稚之年即在母亲照拂、呵护下成长,因此对母亲给予自己的教养,崇敬有加。他曾在日记中写道,“吾母为妇人中之豪杰,二十二岁寡”,“吾母虽爱余,而督责綦严,有过未尝宽假”。其感激、孝顺,拳拳之心,从未敢有丝毫疏怠。

而江家对这门亲事是主动提议的。胡适13岁那年(清光绪三十年,1904),一次随母亲到绩溪北姑母家做客,被江冬秀的母亲看上,江家就主动提出,想将女儿嫁给胡适。由于江冬秀大胡适一岁,兼之冬秀生肖属虎,胡适属兔,虎兔相犯,所以胡母开始并不同意。后来江家找到了胡适叔叔胡祥鉴游说,说江家是当地大族,门当户对,胡母也就同意了。

江父名世贤,早逝。母吕氏,名贤英,其曾外祖父吕朝端为前清探花,翰林吕佩芳是她的外祖父。只是由于江冬秀父亲早逝,同胡家一样,家道中落,确是“门当户对”。所以江家对这门亲事很满意。

江冬秀缠脚,又不识字,在绩溪乡下,如果不是同胡适这样一位“读书人”结合,当然是一生默默无闻。所以,江冬秀也紧紧抓住这门亲事。胡适赴美留学,远离家门,江冬秀巧于心计,为了维持这段婚姻,她认为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抓住冯顺弟,博得婆母的好感。因此,在还没有过门的几年里,江冬秀就常到胡家问候婆母,帮忙家务,很得胡适母亲的欢心。

胡适1914年6月6日,在《题室中读书图寄禹臣近仁冬秀》中说:

冬秀长于余数月,与余订婚九年矣,人事卒卒,轩车之期,终未能践。冬秀时来吾家,为吾母分任家事,吾母倚闾之思,因以少慰。《古诗十九首》云:“千里远结婚,悠悠隔山陂;思君令人老,轩车来何迟?伤彼兰蕙花,含英扬光辉;过时而不采,终随秋草萎。”吾每诵此诗,未尝不自责也。

这就是胡适不忍心毁掉婚约的心理因素!他曾在日记中表述过,如果自己毁约,会造成许多人的痛苦:胡适的这一段真诚的表白,是发自肺腑深处,是一个有良心的知识分子的心声!

假如我那时忍心毁约,使(母亲、岳母、冬秀)这几个人终身痛苦,我良心上的责备,必然比什么痛苦都难受。

除了“孝行”和所谓“良心”外,胡适对于中国固有的儒家宗法制度下的婚姻道德,也存有一种莫名的礼从。

胡适少年时,接受的是儒家传统思想的教育,使他认定中国宗法孝道,绝胜美国伦理的个人主义色彩。1914年6月7日的《留美日记》有云:

吾常语美洲人士,以为吾国家族制度,子妇有养亲之责,父母衰老,有所倚仗。此法远胜此邦个人主义之但以养成自助之能力,而对于家庭不负养赡之责也。

这就是胡适之所以在婚姻问题上对母亲绝对服从的思想的深处原因了。

对于母命的屈从,胡适连“小脚女人”的文化知识水平都可以不问。1914年11月,胡适曾与一位法学助教卜格特讨论“择偶”的条件问题,卜格特认为,男女之间的文化水平应该相当,这样才会有共通的语言,才能够相互了解。胡适则提出多方面的条件,并为文化知识“不相匹配”辩解。他说:

择妇之道,除智识外,尚有多数问题,如身体之健康,容貌之不陋恶,性行之不乖戾,皆不可不注意,未可独重智识一方面也。智识上之伴侣,不可得之家庭,犹可得之友朋。此吾所以不反对吾之婚事也。以吾所见此间人士家庭,其真能夫妇智识相匹者,虽大学名教师中亦不可多得。(《藏晖室札记》1914年11月22日)

在这一次讨论中,胡适明确宣称自己不反对母亲为他订下的婚事。

胡适甚至认为,中国由父母之命确立的婚姻,比起西方由男女相悦而自己缔结的婚姻,更能持久。

1917年1月16日,胡适《病中得冬秀书》云:

我不认得他,他不认得我。

我总想念他,这是为什么?

岂不因我们,分定长相亲,

由分生情意,所以非路人。

胡适认为,中国的婚姻是“名分”(duty‐made)造成的,西方的婚姻是男女双方“自造”(self‐made)的,而“名分”造成的婚姻,对于家庭生活的长久性更有保证(1917年1月27日《关于中国婚制的演讲》)。

胡适留学美国,政治思想上接受了西方自由主义的影响。可是,处在五四新旧思想交替的特定时期,胡适既有新思想,在某些方面,却又坚持旧道德;在家国大事方面,他用的是西方的标准,在家庭与个人生活中,他坚持东方型的思想道德。胡适曾说:“吾于家庭之事,则从东方人;于社会国家政治之见解,则从西方人。”这种思想上的矛盾,也注定了他一生在爱情、婚姻上的痛苦挣扎。胡适与江冬秀结婚,外表上或如平静之水面,内心却似水底之急湍漩涡;其内心深处是很不平静,是非常痛苦的。这就埋伏下婚前的两场恋爱,和婚后在杭州烟霞洞与曹诚英的“越轨”的爱情。

有人说,胡适回国任教一年多,他母亲就去世了,正是他与江冬秀离婚的适当时候。但是,作为一个留美博士,北大的著名教授,全国知名的学者,并且常以“青年导师”的面孔出现在媒体,新派、旧派,对于他都有很好的印象。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对婚姻如何不满意,他也不想因离婚而抹黑自己的“形象”,丧失自己在社会上已经取得的“地位”与“名声”。在“孝行”、“道德”、“良心”、“名声”的四个大包袱下,他只能是“情愿不自由”了。《病中得冬秀书》云:

岂不爱自由?

此意无人晓;

情愿不自由,

也是自由了。

“情愿不自由,也是自由了。”这是胡适之两重人格的典型思想和表现。但是,胡适的婚姻究竟“自由”了没有呢?从他在婚外同韦莲司、莎菲、曹诚英的恋爱看来,回答是否定的。不仅自己“不自由”,也害了三位新女性;同时,从“没有爱情的婚姻”来看,也是害了江冬秀。所以,胡适的遵从旧道德,“情愿不自由”,实际上是“害人又害己”。而且这种伤害,不是短暂的,而是使人使己,终其一生的伤痕无法抚平,其祸害亦深且大矣!

胡适一生用“礼”克制“情”,用“理智”驾驭自己的感情,用“亲情”代替爱情。但是,为了他的行孝道、守道德、保名声,他居然服从于外在的、外加于他的“礼”,对于发自本心的“情”,原是自己内在的要求,却忍心、忍痛自我剥夺了。

胡适表面上是一个冷静的哲学家,其实他更是一个充满着热烈感情的诗人和文学家。他终于在婚后的第五年,一度勇敢地冲出“小脚女人”的樊笼,为了曹诚英的真挚之爱,与旧礼教发生了严重的思想冲突。

胡与韦莲司、莎菲的爱情,是一种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与曹诚英在烟霞洞的爱,才是一场名副其实的、惊天动地的爱!但是这三位女性最终都败下阵来。江冬秀得其“实”,韦莲司、莎菲、曹诚英得其“虚”;江冬秀得到的是没有爱情的婚姻,韦莲司、莎菲、曹诚英得到的是没有婚姻的真爱。孰得孰失,孰重孰轻,恐亦见仁见智。

大孝子,良心,旧道德,个人名声,是胡适牺牲了自己的爱情换来的。但是,他没有想到:爱情从来都不是个人的行为,他牺牲的不仅是一己之幸福,同时也连带牺牲了三个深深爱他的女子的幸福。这种婚恋上的表里不一,害人害己,正是胡适之式的两重人格!所以蒋中正对胡适“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旧伦理中新思想的师表”,似应改为:

提倡新文化,却违心遵循旧道德;

施行旧伦理,实无意伤害新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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