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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康大怎样在母亲腹内呆了十一个月

时间:2022-12-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高朗古杰是当时一个乐天派,爱喝酒,酒到杯干,世无敌手,同时还热爱咸肉。高朗古杰成年后,娶蝴蝶国的公主嘉佳美丽为妻,嘉佳美丽生来美丽健壮,夫妻生活甜蜜美满,经常做着那鱼水交欢的把戏,不久,她便怀上了一个体面的胖儿子,怀孕期长达十一个月之久。此外,《学说汇纂》第1卷第57章第12条还有:根据希波克拉铁斯的断定,受孕后第七个月生产是合法的。

高朗古杰是当时一个乐天派,爱喝酒,酒到杯干,世无敌手,同时还热爱咸肉。为了这个缘故,他经常准备了大量马延斯[1]和巴云[2]的火腿和熏牛舌,腊味上市的季节,便购储大量的腊肠和芥末牛肉,还有鱼子干和香肠,香肠不要布伦尼[3]的(因为他怕意大利的香肠有毒[4]),要毕高尔[5]的、隆高奈[6]的、拉·勃莱纳[7]的和卢埃格[8]的。

高朗古杰成年后,娶蝴蝶国的公主嘉佳美丽为妻,嘉佳美丽生来美丽健壮,夫妻生活甜蜜美满,经常做着那鱼水交欢的把戏,不久,她便怀上了一个体面的胖儿子,怀孕期长达十一个月之久。

因为,如果肚里的孩子确是一个精品,一个将以丰功伟绩扬名于世的人物,那么怀孕期是要这样长的,甚至于还可以更长一些。荷马不是说过么,尼普顿[9]和水仙[10]生的那个孩子是怀胎满了一年才出世的:整整的十二个月。盖里阿斯[11]在他的作品[12]第三卷里说过[13],这样长的时间才适合于尼普顿的神威,尼普顿的儿子一定要长得尽善尽美。为了同样的理由,朱庇特和阿尔克墨涅私通的那一晚上,曾经使黑夜延长到四十八小时,否则在更短的时间内,他也造不出一个为世界清除魔害及暴君的海格立斯来。

过去所有的乐观主义学者都证实过我这话,并且宣称女人在丈夫死后的第十一个月生养孩子不但可能,而且合法,像:

希波克拉铁斯[14]的《饮食篇》,

普林尼乌斯[15]全集第七卷第五章,

普洛图斯[16]的《遗箱记》,

马古斯·凡洛[17]在讽刺剧《遗嘱》里所引用的亚里士多德勒斯的权威名言,

孙索里奴斯[18]的《论生日》,

亚里士多德勒斯的《动物学》第七卷第三、四章,

盖里阿斯作品第三卷第十六章[19]

塞尔维乌斯[20]在《牧歌注释》所引的维吉尔[21]的名句:

  Matri longa decem,etc.[22]

还有其他上千的魔道疯子,这个数目,再加上法学家的论点,那就更多了,像ff.De suis et legit.,l. Intestato,§ fi.,[23]还有in Autent.,De restitut. et ea que parit in xj mense[24]。还有很多人编造的鸡鸣狗盗的《迦鲁斯法典》[25],见ff.De lib. et posthu.,et l. septimo ff. De stat. homi[26],其他的还有,只是暂时我不敢说。总之有了以上这些律条,寡妇在丈夫死后的两个月以内,尽可以为所欲为,毫无顾忌了。

我的好伙伴们,请你们留意,如果在这样的女人里面碰到一个值得脱脱裤子的,可别放过,只管给我带来好了。因为要是第三个月肚子大了,孩子仍旧是死者的,何况受孕一旦被人知道,那就更可以大胆了,反正肚子里已经满了,放心地乘风破浪就是了!——就拿屋大维皇帝[27]的女儿朱丽雅来说吧,她就是在发觉自己有孕以后才跟她的相好结交的,完全跟一条船一样,等先把货物装好、一切准备齐全之后,才让领港人上船。假使有人怪她们在怀孕期间还要这样放肆(就是牲畜在怀胎之后也受不了公的来交配),她们就可以回答,这恰恰是因为它们是牲畜,而她们却是女人,所以应该享受她们认为是美好的、快活的小权利。马克罗比乌斯[28]在《论土星[29]第二卷里记载着的波普丽雅就是这样回答别人的。

如果魔鬼不愿意她们怀胎受孕,那就该用一个塞子钻进去,把她们的口子封起来。

[1]马延斯,莱茵河左岸城名,以威斯特发里亚腌制之火腿最出名。

[2]巴云,法国下比利牛斯省城名,以产火腿著名。

[3]布伦尼,意大利城名。

[4]路易十二曾为了米兰(原属伦巴底帝国),侵略意大利,意大利人恨之入骨,传说他们在食物内放毒,想毒死敌人。

[5]毕高尔,法国上比利牛斯省古地名。

[6]隆高奈,法国圣·马洛古地名。

[7]拉·勃莱纳,法国恩白尔河和克鲁兹河之间的地区,以产咸肉出名。

[8]卢埃格,法国南部地名。

[9]尼普顿,罗马神话中的海神,即希腊神话中的波塞冬。

[10]指水仙蒂绿。

[11]奥卢斯·盖里阿斯,2世纪罗马语文学家。

[12]即《阿提刻之夜》。

[13]作者的引证是从荷马的《奥德赛》第11卷第234行来的。

[14]希波克拉铁斯(约生于前460—前380年之间),古希腊名医学家,西洋医学的奠基人。

[15]普林尼乌斯,罗马自然科学家,著有《自然史纲》37卷,公元79年死于维苏威火山中。

[16]普洛图斯(前250—前184),古罗马趣剧作家。

[17]马古斯·凡洛(前116—前27),古罗马作家。

[18]孙索里奴斯,3世纪罗马语文学家兼史学家。

[19]即《阿提刻之夜》第3章第16行。

[20]塞尔维乌斯,4世纪罗马语文学家,著有《维吉尔诗集评注》。

[21]维吉尔(前71—前19),古罗马诗人,著有《牧歌》、《田园诗》和史诗《伊尼特》等。

[22]拉丁文,全句是:“十个月的长时间曾使母亲疲乏受苦。”《牧歌》第4首第61行,译文见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19页。

[23]作者使用当时法学家引用罗马法规的记号,“无遗嘱的合法继承人法”见《学说汇纂》第30卷第8章第3条第13节。

[24]“妇女于丈夫死后十一个月生养子女以及子女之属从法”见《学说汇纂》第39卷。

[25]迦鲁斯,罗马皇帝(251—253)。

[26]《学说汇纂》:“无遗嘱之遗腹子之产权继承法”及“第七条之人身规定法”。此外,《学说汇纂》第1卷第57章第12条还有:根据希波克拉铁斯的断定,受孕后第七个月生产是合法的。

[27]屋大维(前63—14),罗马皇帝。

[28]马克罗比乌斯,5世纪罗马哲学家,语言学家及政治家,做过罗马执政官。

[29]《论土星》,马克罗比乌斯的主要作品,依照土星七天的运行分为七章,以对话方式论述作者的哲学观点。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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