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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相关文献学信息

时间:2022-12-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笔记本的原始手稿现保存在阿姆斯特丹国际社会史研究所。1.笔记本I由9个对开张交错叠放并装订而成。对开张的页边缘不齐表明,对开张是由两倍大的纸裁成的。不过通过保存在莫斯科原苏联共产党中央马列主义研究院中央党务档案馆的胶片,可以明确辨别出包括若干字母在内的全部文本,尽管胶片已显示出页边缘有可见的损坏。

鲁克俭(119)

笔记本的原始手稿现保存在阿姆斯特丹国际社会史研究所(《马克思恩格斯遗稿》编号B95/A7,A6/A8-9)。笔记本的照相复制件(胶片)现保存在莫斯科原苏联共产党中央马列主义研究院中央党务档案馆(现已归入“现代文献存放中心”档案馆),编号是全宗第1号,目录第1号,卷宗第130号。在流传下来的笔记本中,一个被马克思标为“笔记本I”(其档案编号是B95/A7),此外还有两个散开的单页以及一个没有标题的笔记本(其档案编号是A6/A8-9)。书写所用的文字全都是德语。

笔记本I

1.笔记本I由9个对开张交错叠放并装订而成。对开张有两种纸张规格。外面5个对开张(第1—5对开张,即1—10页面和第27—36页面)规格如下:第1对开张的左页面高为310mm,右页面高为308mm;第2—5对开张的左页面高为308mm,右页面高为310mm。对开张的宽幅总体是399mm。对开张的页边缘不齐表明,对开张是由两倍大的纸裁成的。用的是薄薄的劣等纸,无横格,无水印。里面4个对开张(第6—9对开张,即第11—26页面)规格如下:对开张的左页面高为310mm,右页面高为308mm;对开张的宽幅不等,从397mm(第6对开张)变到393mm(第9对开张)。第6—9对开张的页边缘裁得很整齐,棱也相互重叠得很精确。用的是较硬、结实的好纸,无横格,无水印。

2.第1—5对开张显得易碎,严重发黄,部分页边缘损坏。第6—9对开张保存得很好,页面没有损坏,稍微发黄。

3.笔迹出自马克思,用的是墨水(现已褪成褐色)。墨水的下水、羽毛的硬度及移动等情况,造成字迹色调的差别。

4.第6—9对开张的8个单页即16个页面是最先书写的,是最初层的手稿。每一个单页,在开始书写之前都先以横幅格式被分栏,并在左上角标页码。栏划分及分栏符的独特变化,以及各栏宽度的变化都表明了这一点。它们也常与有特点的变化(即文本的规模)相吻合。此外,分栏符笔迹所显现的色调、羽毛的移动等情况,与可证明是最先书写的那一栏文本笔迹的情况(色调、羽毛的移动等)具有若干明显的相似性,也证实了这一点。马克思先给最初层手稿的第1页面标上页码I,再给最后一个页面标上页码II,然后按照从后往前的顺序进一步给页面标上III至XVI的页码,于是最初层手稿第1个单页的背页面(即标着页码I的第1页面的背面),显示的页码编号是XV。第I至XII页被划分为三栏,并分别标记“工资”、“资本的利润”、“地租”。第XI‐II至XVI页被划分为两栏,并分别标记“工资”(或“地租”,在左栏)和“资本的利润”(或“地租”,在右栏)。此后,马克思给第5对开张的第2、3、4页码标记了XVII、XVIII、XIX的页码,划分为三栏,并分别标记“工资”、“地租”、“资本的利润”。第5对开张的第1页面完全是空白。对第4、3、2、1对开张,每个对开张都只对第3、4页面依次标记页码(XX至XXVII)。这些被编页码的页面都被划分为三栏,其中第XX页和第XXI页的三栏分别标记的是“工资”、“地租”、“资本的利润”,第XXII至XXV页的三栏分别标记的是“工资”、“资本的利润”、“地租”,第XXVI页的三栏分别标记的是“工资”、“地租”、“资本的利润”,第XXVII页的三栏分别标记的是“工资”、“资本的利润”、“地租”。这四个大张的第1、2页面起初都是完全空白,后来马克思在笔记本的第1个页面写上“笔记本I”,在笔记本的第3个页面写着他已摘录图书的书单。第XVII至XXI页的左栏和右栏,尽管有分栏符,但并没有继续“工资”(左栏)和“资本的利润”(右栏)的文本写作,而且第XXVII页的中栏和右栏也是如此(即没有继续第XXII页中栏“地租”和右栏“资本的利润”的文本写作)。显然,最初层手稿(即第6—9对开张)及在写作过程中撰写并环绕添加(即由里到外交错叠加)到最初层手稿上的那些对开张(添加的先后顺序是第5、4、3、2、1对开张),在写作完成之后马上被装订成册(即笔记本I)。个别页面上的文本被针孔穿过,也说明了这一点(即不是先装订成册后写作,而是写完之后再装订成册)。

5.书写文字的页面(标题页除外)由外人用铅笔标记了BX13a和BX 13b至BX40a和BX40b。这些页面标记,是按照笔记本本身的顺序,而非马克思所做的页码编号来排先后顺序的。

笔记本I概览

二、笔记本II

1.流传下来的笔记本II只是两个散开的单页。从纸张的切口及纸张的特点可以得出结论:这两个散开的单页最初并非来自同一对开张,而是来自不同的对开张(即这两个散开的单页并不是一个对开张在折痕处断裂后形成的)。第一个单页的高度为310mm,第二个单页的高度为308mm。单页的宽度无法严格确定,因为单页的内边缘(即对开张最初的断裂处)掉了很大一部分。可测的最大宽度,第一个单页是196mm,第二个单页是200mm。用的是薄薄的劣等纸,无横格,无水印。从纸的质量和特点来看,与笔记本I第1—5对开张以及笔记本III的用纸是一样的。然而,由于无法查明最初的对开张(即产生单页的对开张)的规格(主要是宽度无法确定),上述结论并非定论。

2.单页纸显得易碎,严重发黄,部分页边缘损坏,故而有很大的文本损失。不过通过保存在莫斯科原苏联共产党中央马列主义研究院中央党务档案馆的胶片(拍摄于1920年代),可以明确辨别出包括若干字母在内的全部文本,尽管胶片已显示出页边缘有可见的损坏(对《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上述文献学信息进行描述的MEGA2/I/2出版于1982年,这说明半个世纪以后原始手稿的保存情况变得越来越糟糕)。

3.笔迹出自马克思,用的是墨水(现已褪成褐色)。墨水的下水、羽毛的硬度及移动等情况,造成字迹色调的差别。

4.这两个单页都是以横幅格式被分成两栏,左栏都比右栏宽些。先写左栏,后写右栏。写着页码数字的页角已经掉了,但从胶片可以明确辨识出页码数字分别是XL、XLI、XLII、XLIII。

5、页面由外人用铅笔标记了By1a和By1b至By4a和By4b,单页的实际顺序被调换了。外人在文本中还用铅笔做了一些记号(主要是方括号和数字“3)”。

三、笔记本III

1.笔记本III由17个对开张交错叠放并装订而成。就规格、种类及写作的方式(不分栏)和对象(黑格尔)而言,内层的对开张与剩下的16个对开张有差别。这个内层对开张是在装订成册之前添加到最初层对开张里面的。最初层对开张的规格:左页面介于306mm和310mm之间,右页面介于311mm和313mm之间。若干对开张因为页边缘损坏而无法确定其准确高度。所有对开张的宽度都是402mm。内层那个对开张的规格:左页面高314mm、宽398mm,右页面高309mm、宽400mm。除了314mm那个页面,所有其他页面的高度因为边缘损坏的缘故,都与最初查明的高度不再相符。从对开张的规格(内层那个对开张除外)以及所查明的页边缘情况可以推测,这些对开张是规格为402mm×约620mm的8张大纸叠放对折后手工裁切而成的。

2.纸张显得易碎,严重发黄,部分页边缘严重损坏。个别对开张在装订之前放置得不整齐,凸了出来,凸出的部分最后都掉了。其中一个单页(即第XIX、XX页面)有很大一个角被撕掉了。

3.笔迹出自马克思,用的是墨水(现已褪成褐色)。墨水的下水、羽毛的硬度及移动等情况,造成字迹色调的差别。结尾标示线下的评论用的是红棕色彩色铅笔。

4.最初层是交织叠放但没有装订的16个对开张(64个页面)。页面在写作之前先被划分为两栏(左栏比右栏宽些),而且惯例是在左上角标上页码数字。个别页面是在已开始文本写作之后才标的页码。马克思从第1个页面开始写作,并在写作之前先标上页码数字I。很明显,马克思书写的一个模棱两可的罗马数字(XXII),自己后来看走眼了(即看成了XXIII),结果他将XXIII改成了XXIV,改正后的数字很难辨读,马克思以为是XXV,结果马克思在接着的页码错误地标了页码XXVI(也就是说笔记本缺XXIII和XXIV的页码编号)。因此,在最初层第41页文本结束的页面上,马克思标的页码编号是XLIII。在笔记本的64个页面中,有23个页面是完全空白,它们既没有分栏,也没有编页码。这一文献学事实表明,马克思在每一页面开始写作之前,先在相应的页面分栏并标记页码。在第VI、VII、VIII、IX、X、XV、XXV、XVI、XVII、XX、XXI、XXVI、XXVII页上,有结尾评论。除了一个例外的情况,结尾评论用垂直线标示(部分是左斜或右斜,或有斜度的直线),大多数情况下是明确表示其为独立的文本片段。中间那个后来添加的对开张,是写好后添加的。它没有分栏,但却以横幅书写,书写顺序是:第1页面、第4页面、第2页面、第3页面。最后那个页面上有马克思手写的“4)”,其他页面没有编页码。这个对开张是晚些时候(但却是在笔记本装订成册之前)添加上去的。在个别页面,装订针穿过了文本,这说明笔记本是写作完成之后才装订的。这个对开张处于笔记本的第XXXIV页与第XXXV页之间(如果不是马克思标错页面的话,应该处于第XXXII页与第XXXIII页之间,也就是16个对开张即64个页面的正中间)。这个对开张写的是“乔治·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精神现象学》摘要《绝对知识》章”(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二版第3卷第366—374页)。

5.页面由外人用铅笔连续标记了By5a和By5b至By49a和By49b,不属于连续文本的那些页面以及笔记本那个内层对开张,在从头到尾进行编号时没有被计算在内。外人在文本中还用铅笔做了一些记号(主要是方括号和垂直线)。在第VII页,马克思手写的“Arbeit”一词,外人又用铅笔重写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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