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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哲学的超越性思想

时间:2022-12-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康德哲学中,实践、自由和信仰是绝对的核心范畴,故而就超越性思想而言,康德哲学无疑具有非常充分的典型性。康德哲学与马克思哲学在理论气质方面具有极大的相似性。显然,马克思在对哲学的探究之路上,受惠于康德。从马克思的叙述中可以看出,康德对他哲学思想乃至其超越维度的构建是起到过积极作用的。在康德哲学体系中,道德实践的最终诉求则是集德行与幸福为一体的至善。对此,康德通过对二者隶属次序的构建予以解决。

关于康德,文德尔班在其《哲学史教程》中作出了评价:“这位柯尼斯堡哲学家卓越的地位在于:他全面地吸收了启蒙运动文学形形色色的思想因素,并通过这些因素的相互作用和补充获得了关于哲学问题和哲学方法的崭新的成熟观念……他具有渊博的世界知识和令人钦佩的智慧,出色地将启蒙运动的最大优点荟萃于自身,而又诙谐机智,独具风格,分寸恰当,决不炫耀自夸。”[62]康德作为德国古典哲学的奠基人,相比他在西方哲学史上的重要地位和影响力,文德尔班的评价显得有些过于表面化了。在笔者看来,郑昕先生所说:“超过康德,可能有新哲学,掠过康德,只能有坏哲学”[63]。不仅言简意赅,而且恰如其分。对于后来者而言,康德哲学超过不易,掠过不该,最有效的方式或许就是经过,这不是简单的穿越,而是超越时空的对话与交往。

康德作为德国古典哲学创立者的身份的获得是与其所开创全新的问题意识和研究视域直接相关的。知识与信仰、自然与自由等问题的探究使哲学掀开了崭新的一页。在康德哲学这里,继古希腊哲学之后,人又一次真正进入哲学的视野,“对‘人’这一永恒主题的理解,构成康德的哲学批判与思想的最高目标”[64],由此开始了西方哲学由认识论向存在论的现代性转向。

在康德哲学中,实践、自由和信仰是绝对的核心范畴,故而就超越性思想而言,康德哲学无疑具有非常充分的典型性。他在对三者的理论构建中都做出了具有开创性的工作,奠定了整个德国古典哲学的哲学精神和致思理路的基础。康德哲学与马克思哲学在理论气质方面具有极大的相似性。因此,有学者指出:“康德是通向马克思的桥梁”[65]。由于本书对康德超越性思想的梳理是立足于其对马克思的影响,故而叙述的重点在于康德的实践和自由思想,而对于康德哲学的信仰维度由于其影响并非最为直接的部分,因此只能存而不论了,当然这样的选择不免有削足适履之嫌,但是为了厘定的最佳效果,也只能做出如此无奈之选了。

从现有文献可知,马克思全然投入哲学的怀抱始于其进入柏林大学之后,这时他已然开始考虑为父亲分忧的人生规划了。虽然他对父亲谋求行政管理职业的建议并不全然接受,但是他已经为自己设想出先获得陪审推事头衔和博士学位,进而得到兼职教授职位的人生蓝图了。基于这样的考虑,他潜心研究法学,并尝试在法哲学领域有所创见。但他很快感受到了自身理论基础的欠缺,在1837年11月10日给父亲的信中是这样说的,“在实体的私法的结尾部分,我看到了整体的虚假,这个整体的基本纲目接近于康德的纲目,而阐述起来却大相径庭。这再次使我明白,没有哲学就无法深入”。显然,马克思在对哲学的探究之路上,受惠于康德。在同一封信中,马克思还曾就康德的理想主义有所涉及,“我从理想主义——顺便提一下,我曾拿它同康德和费希特的理想主义作比较,并从中吸取营养——转而向现实本身去寻求观念”[66]。马克思这里所说的“同和康德和费希特的理想主义作比较”的理想主义主要是指以浪漫主义为核心的社会思潮。虽然这句话的主旨是就浪漫主义的理想主义而言,但是显然如果没有对康德、费希特理想主义的了解,这样的比较是无从谈起的。从马克思的叙述中可以看出,康德对他哲学思想乃至其超越维度的构建是起到过积极作用的。

第一,康德实践哲学对马克思的影响。

康德哲学的实践范畴的确立是与其对人的问题的关注分不开的。“人是康德实践观、实践哲学乃至整个批判哲学关注的中心,同时也是它的归宿。”[67]康德认为,关于人的问题离不开三个层面的思考与解答,即“我能够知道什么?我应当做什么?我可以希望什么?”康德对这三个问题的定性是:“第一个问题是纯然思辨的;第二个问题是纯然实践的;第三个问题既是实践的又同时是理论的。”[68]对于这三个问题的解答构成了康德三大批判——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和判断力批判——的主旨。同时也意味着对于康德实践哲学的探寻从实践理性批判和判断力批判入手是较为妥当的。

康德认为,理性作为人的基本能力,在不同领域的运用中表现为迥异的形态。在认识论领域体现为思辨的特质,成为思辨理性;在伦理学领域则开显实践的内容,是为实践理性。康德强调实践理性高于思辨理性,“因为一切关切归根结底都是实践的,甚至思辨理性的关切也仅仅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实践的应用中才是完整的”[69]。康德哲学对于实践地位的凸显,改变了近代哲学仅仅把实践视为对方法的运用的简单化理解,从而彰显了实践的全面性和人的主体性。关于实践,康德进行了分类,即技术的实践和道德的实践。他明确指出,“如果规定因果关系的概念是一个自然概念,那么这些原理就是技术地实践的;如果它是一个自由的概念,那么这些原理就是道德地实践的”[70]。技术地实践究其根本是思辨理性的运用,表现为人们在自然领域内的一系列活动,而这些不构成康德实践的核心内容。只有自由领域的道德实践才是康德实践哲学的核心旨归。“道德问题是康德毕生的中心关切。从康德全部哲学著作的内在联系来看,人们可以发现,关于道德问题的思考乃是康德哲学演变,包括从独断的理性主义(唯理论)转向批判哲学的主要理论因素。”[71]因此,以道德实践领承康德实践哲学的主旨就是合情合理的事了。

康德的道德实践理论是通过对至善的不懈追求展开的。在康德看来,与经验有关的一切是与人的低级欲望能力相关的,而只有实践的客观规律所彰显的才是由道德法则所决定的纯粹意志。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一书中凸显了善良意志的核心地位,他说:“在世界之中,一般地,甚至在世界之外,除了善良意志,不可能设想一个无条件善的东西”[72]。康德赋予善良意志以至上性,意在强调它是自在的善,即仅凭意愿而善的。在康德哲学体系中,道德实践的最终诉求则是集德行与幸福为一体的至善。至善的构成并非只是德行与幸福的简单相加,因为二者同样分属不同的领域,因此造成了实践理性的“二律背反”,即德行与幸福无法确立起因果性的综合联结。对此,康德通过对二者隶属次序的构建予以解决。“无上的善(作为至善的第一条件)是德性,反之,幸福虽然构成了至善的第二元素,却仍然是如此:它是前者仅以道德为条件的、却依旧必然的后果。只有在这样一种隶属次序之下,至善才是纯粹实践理性的整个客体。”[73]康德实践理性二律背反的解决只是从理论上完成了实践对象的整体性联结。此外还存在一个至善的现实实现的问题。康德对此的解决是通过对实践理性的三个“公设”来完结的,即灵魂不朽、意志自由和上帝存在。关于公设,康德是这样界定的,“所谓公设,我理解的是一种理论的、但在其本身不可证明的命题,它不可分离地附属于无条件有效的先天实践法则”[74]。康德对于实践理性公设的设定,其最终的落脚点在于至善的实现和完成,三个公设从不同的层面给至善的实现作出了保证,“人的道德行为以意志自由为前提条件,人达到神圣以灵魂不朽为前提条件,人获得‘至善’则以上帝存在为前提条件”[75]。虽然公设不能通过经验的方式予以证实,但是如此的实践信念却是不可或缺的。

康德对于道德实践的强调彰显了人的主体性身份和地位,从而使人真正进入哲学舞台的中心,摆脱了单纯思辨理性对世界关切的单调性,极大地丰富了哲学的研究视域。但是其对实践内在性的过分强调,使实践流于空洞和主观。因此马克思视康德哲学为“法国革命的德国理论”是极其形象和客观的。关于这一点,马克思后来在与恩格斯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进行了详细地阐明,“18世纪末德国的状况完全反映在康德的‘实践理性批判’中。当时,法国资产阶级经历过历史上最大的一次革命跃居统治地位,并且夺得了欧洲大陆;当时,政治上已经获得解放的英国资产阶级使工业发生了革命并在政治上控制了印度,在商业上控制了世界上所有其他地方;但软弱无力的德国市民只有‘善良意志’。康德只谈‘善良意志’哪怕这个善良意志毫无效果他也心安理得,他把这个善良意志的实现以及它与个人需要和欲望之间的协调都推到彼岸世界。康德的这个善良意志完全符合于德国市民的软弱、受压迫和贫乏的情况”[76]

马克思既高扬了康德实践及实践理性的核心旨趣,又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康德实践理性的生成境遇及善良意志的软弱本质。康德的实践思想可以说是善良意志的自我完满的心路历程和对现实的理论纠错,而马克思的实践观的确立则是对于康德实践思想的现实纠错。“正是通过深入的批判和反思,马克思扬弃了康德的‘实践理性’概念,但从中剥离出‘实践’概念,并赋予它以新的内涵。”[77]马克思实践观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奠基于对于康德实践理性的批判和改造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凸显了人的主体性地位和目的性存在的身份,从而保证了实践的本体论地位和理论境界。

第二,康德的自由学说。

关于康德哲学中的自由观念,正如上文所述,实践理性据以展开的前提条件就是人的意志自由。康德认为,虽然无法正面确立起对自由的认识,但是自由可以通过实践得以彰显;同时通过公设从信念层面上对自由予以了根本性的保证。康德如此重视自由问题是因为自由不仅是真理的前提,更是道德法则的基础,是人获得身份和尊严的重要保障。

康德对于自由问题的探究发端于其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对于第三个二律背反的研究。在该二律背反中,康德对于自然和自由的存在样态进行了剖析。他强调,之所以会出现正反题的对立是由于理性对现象和物自体两个领域不加区分造成的。在康德看来,在现象领域中,需要人的思辨理性的运用来确立起对于自然规律或自然必然性的认识,因此这一领域只有自然因果律而无自由。在物自体的领域中,需要人的实践理性的行为来确证人的主体性存在的身份,故而人的自由本性得以彰显。康德对于真理问题的探寻仅仅是其哲学自由主题的开始,其核心领域则是人的道德实践和信仰追求。因此,“康德对于二律背反中自由问题的探讨,不仅是发现形而上学困境的关键,亦是解决形而上学的出路所在”[78]

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的序言中对于自由进行了实践理性视域的典型性界定和诠释。“自由概念的实在性既然已由实践理性的一条无可争辩的法则证明,它就构成了纯粹的、甚至思辨的理性体系的整个建筑的拱顶石,而所有其他概念(上帝的概念和不朽的概念)作为单纯的理念原来在思辨理性里面是没有居停的,现在依附于自由概念,与它一起并通过它得到安定和客观实在性,这就是说,这些概念的可能性已由自由是现实的这个事实得到了证明,因为这个理念通过道德法则展现了自己。”[79]通过对于这段文字的解读,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第一,自由是康德整个哲学体系的核心,它既是思辨理性摆脱机械因果性的保障,又是实践理性得以充分展现的条件。第二,自由的实在性只能通过实践理性加以确证,先验的自由只具有理念的属性和特质。第三,具有实在性的自由使人的道德实践和信仰追求有了切实的依存和源头,道德法则成为人的自由的最为充分的展现。因此,“自由的理念,以及自由的理念与道德法则的关系,构成了康德形而上学思想,亦即康德道德形而上学思想的全部根基”[80]

在康德看来,自由是道德法则的存在条件,因为自由具有不可被直接认识的特性,所以通过对道德法则的认识来达到对自由的体认就是最为恰当的途径了。“我们既不能直接意识到自由,盖缘自由的最初概念是消极的,也不能从经验中推论出自由概念,因为经验只让我们认识到现象法则,从而认识到自然的机械作用,自由的直接对立面。因此,正是我们(一旦我们为自己拟定了意志的准则,立刻就)直接意识到的道德法则首先展现在我们面前,而且由于理性把它呈现为不让任何感性条件占上风的、确实完全独立于它们的决定根据,所以道德法则就径直导致自由概念。”[81]康德强调,道德法则一方面是人达于对自由认识的途径,另一方面它有自身的规定和内容,就超越性主题而言,主要体现为它是纯粹意志的唯一决定根据,即道德法则体现为意志的自律。具体而言,如果意志决定的发生与道德法则的契合其动力来自于某种经验或情感,而不是出于道德法则自身,那么该行为的合法性并不能掩盖其道德性的缺失。因此,只有以道德法则为动力才能打通超越凡俗的光明之路。

道德法则是通过自律的道德意志得以体现的。康德说:“在全部被造物之中,人所愿欲的和他能够支配的一切东西都只能被用作手段;唯有人,以及与他一起,每一个理性创造物,才是目的本身。所以,凭借其自由的自律,他就是道德法则的主体。”[82]因此,康德的“人是目的”的结论就成为从自由经道德法则和道德自律之后最为神圣和终极的归宿。在道德实践的领域中,人的善恶是自由意志选择的结果,而非与生俱来的。人与他物的最大区别就在于人是目的本身,而非手段。因此,作为道德法则的主体,每一个个体都是独一无二的,都具有神圣的人格和尊严。

“人是目的”这一结论的提出,标志着德国古典哲学对人的探究进入一个新的水平和境界。人由认识的主体变为实践的主体,这一身份的转变,昭示着哲学本性的回归和对人的真正发现。因此,作为德国古典哲学的最大受益者之一的马克思在对人的关注中,对康德这一主题的吸收和借鉴就成为水到渠成的事了。“马克思对自由的理解始终保持在康德的思想高度上,所以他从一开始就是从人与社会(或他人)的关系,即从本体论出发来理解自由问题的。”[83]从这一视域不仅可以使我们更为本真地理解马克思的自由思想,而且有助于我们澄清原有的对于自由的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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