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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启示

时间:2022-12-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作为当代马克思主义的新发展,生态马克思主义把人类面临的生态危机问题作为理论关注的中心。生态马克思主义还密切关注全球化时代资本主义实行生态帝国主义掠夺的卑劣行径,这使它对生态危机问题的思考超越了一般的环保主义的理论视野和政治立场。生态马克思主义倡导的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理论,对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作为当代马克思主义的新发展,生态马克思主义把人类面临的生态危机问题作为理论关注的中心。这种把生态理论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相结合的努力,在一定意义上拓展和丰富了经典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为马克思主义在当代的发展和完善注入了新的元素,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时代性特点,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与以往的绿色理论绕开具体社会制度抽象地把生态危机归结为人类中心主义或者科学技术与工业化,甚至把责任完全推卸给第三世界相比,生态马克思主义明确地把生态危机的根源直接归结为资本主义制度,并从经济政治与社会文化等方面全面揭示资本主义制度的反生态本质,认为资本的无限扩展是生态危机产生的根本原因。生态马克思主义还密切关注全球化时代资本主义实行生态帝国主义掠夺的卑劣行径,这使它对生态危机问题的思考超越了一般的环保主义的理论视野和政治立场。在对资本主义批判的过程中,生态马克思主义继承了经典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的思想,认为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与资本主义的截然不同,因此把解决生态危机的希望寄托于社会主义,并由此建立了生态社会主义理论。生态社会主义理论不仅主张消灭资本主义所有制、异化劳动和异化消费,而且还围绕人与自然和谐的主题,在社会经济发展模式、民主政治、文化生活等方面都提出符合生态系统稳定平衡发展的基本要求。对于苏联解体之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未来发展而言,这一理论带给人们坚定的信念。

生态马克思主义倡导的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理论,对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从中国改革开放三十余年的发展历程来看,社会经济持续快速的发展确实给中国人民的生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人民正在步入全面建设小康的社会。但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却带来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等问题,中国也同样面临着生态危机的威胁。因此,保护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是关系到中国未来能否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从“发展是硬道理”到“科学发展观”,其中已经暗含了对环境问题的高度重视。我们在建设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同时,加强生态文明的建设,“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使“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1],这已经成为我国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之一。生态危机问题在今天已经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增长快慢的问题,而且是一个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就是要唤醒和纠正以往人们忽视自然、偏解自然,与自然不和谐的态度和做法,认清自然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生态文明一方面同人类历史上以往的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具有相同之处,那就是都主张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发展物质生产力,不断提高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但它们之间也存在明显的不同点,即生态文明遵循的是可持续的发展原则,它要求人们树立经济、社会与自然协调发展的新的发展观。它以尊重和维护生态系统稳定有序为着眼点,以人类与自然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依据。这也是为什么生态马克思主义以“更现代主义的世界观”来认识生态环境问题的深层用意之所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提出,是当前中国在现代化过程中面对生态危机作出的理性选择。我们要利用后发优势,避免重蹈资本主义现代化以生态危机为代价的覆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将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良好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发展,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的发展。

马克思主义认为,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以及人自身的生产和再生产,都要以自然界的存在与发展为前提条件,因为人本身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没有自然界就没有人本身。“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是“站在稳固的地球上呼出和吸入一切自然力的人”[2]。生产力虽然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但是离开了生态环境这一前提条件,生产力的发展就是无源之水和无本之木。马克思说:“没有自然界,没有人,工人就什么也不能创造。它是工人用来实现自己的劳动、在其中展开劳动活动、由其中生产出和借以生产出自己的产品的材料”[3]。因此,发展生产力,其内在的前提条件是发展生态文明。由于“人—社会—自然”构成了紧密相关的互馈式联系,发展就是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发展双向互赢的过程。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同时,必须保护自然,并以此为基础,协调好人与社会的关系。社会始终是处在生态环境中的社会,正如人类永远不能抓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一样,人类也永远不能脱离生态环境的制约,不能脱离生态环境来谈论社会发展。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构成社会和谐的基本因素。发展不能破坏作为人与自然相互依赖和相互作用的整体生态结构,应该是也必须是与自然生态环境相协调和共生的可持续的发展。不能打破自然对人类的可供给能力的协调平衡系统,推行竭泽而渔式的发展。只有把人与社会融合于自然,使之形成一个休戚与共、息息相关的整体,才能保证发展的可持续性。

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人的发展。这并不能被视为是一个动摇甚至否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抽象原则,而是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活动的主体的思想的,表达了对发展的终极价值的诉求。在马克思看来,社会主义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为基本目的的社会形态。我们要确立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活动中的主导地位,纠正那种将发展只是归结为经济快速运行、国内生产总值高速增长的错误倾向,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切实保障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需要,努力提高人的素质,保障人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今天,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基本指导原则,它把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有机地统一起来,包含了解决当代生态危机的基本思路,体现了在全球化时代兼顾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在协调经济与生态关系上的优越性。

【注释】

[1]胡锦涛:《十七大报告》,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20页。

[2]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24页。

[3]同上,第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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