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自然存在和社会存在关系的思索

自然存在和社会存在关系的思索

时间:2022-12-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8]弄明白马克思哲学,尤其是其本体论的实质和基本特征之后,现在我们有条件来探讨马克思对存在、自然存在和社会存在这三个概念所作出的原创性的探索了。人们一旦认识到商品存在的两重性,认识到其社会存在所具有的

第三节 马克思对存在、自然存在和社会存在关系的思索

虽然理论界对马克思的本体论学说,尤其是这一学说所涉及的存在、自然存在和社会存在的概念作了一定的探索,但由于这些探索深受传统哲学教科书的影响,没有先行地弄清楚马克思哲学的实质和基本特征,所以很难引申出符合马克思本意的结论来。

我们认为,马克思哲学的实质不是自然哲学,而是实践哲学;不是历史哲学,而是经济哲学;不是逻辑学,而是法哲学。传统的自然哲学以静观的方式去探讨自然界,而马克思的实践哲学则通过人的实践活动的媒介去研究自然界[24];传统的历史哲学侈谈人类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而马克思的经济哲学则注重于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发展规律的研究[25];传统的、黑格尔式的逻辑学研究的是概念之间的辩证关系,而马克思的法哲学注重的则是对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人与物之间的法的关系做哲学探讨。[26]

在搞清楚马克思哲学的实质的基础上,其基本特征也就自然而然地进入了我们的眼帘:一是实践性。马克思哲学不仅肯定生产劳动是人的实践活动的最基本形式,而且强调了改造世界的革命实践活动的必要性;二是历史性。马克思哲学不仅肯定当代资本主义社会这一历史形态是主要的研究对象,而且强调对资本主义以前的一切社会形态的研究都要奠基于对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性的领悟。马克思反复重申的观点是:“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反过来说,低等动物身上表露的高等动物的征兆,只有在高等动物本身已被认识之后才能理解。”[27]三是人文性。马克思哲学,特别是他的本体论不是课堂上关于“存在”这一抽象概念的逻辑推演,而是对人的异化了的生存状态的深刻批判,对人的尊严、自由、解放和价值的热切关怀。[28]

弄明白马克思哲学,尤其是其本体论的实质和基本特征之后,现在我们有条件来探讨马克思对存在、自然存在和社会存在这三个概念所作出的原创性的探索了。

首先,马克思不赞成以抽象的方式谈论存在问题,他区分了“想象的存在”(das vorgestellte Sein)和“现实的存在”(das wirkliche Sein)这两个新概念。所谓“想象的存在”就是单纯主观方面的需要、激情和愿望;所谓“现实的存在”就是已经达成的感性的存在。比如,我因不能步行而想坐邮车,但如果我身上没有钱,那么我的这种愿望不过是“想象的存在”;如果我有钱并且已经坐上了邮车,那么我的愿望就成了一种“现实的存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强调,货币是真正的创造力,它使“想象的存在转化为现实的存在”。[29]在这里,马克思把货币理解为“想象的存在”和“现实的存在”之间的媒介,这充分表明,他不是从传统哲学,而是从经济哲学出发来思索存在概念的。

在马克思看来,“想象的存在”不过是抽象的观念,不过是阴影的王国。同样地,当人们以脱离人的感性活动和具体事物的方式来谈论“物质”和“物”的概念时,这些概念也不过是“想象的存在”或抽象的观念而已。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观点时指出:“同样明显的是,自我意识通过自己的外化所能设定的只是物性,即抽象的物(ein abstraktes Ding),抽象物(ein Ding der Abstraktion),而不是现实的物(wirkliches Ding)。”[30]在这里,马克思同样区分出“抽象的物”与“现实的物”的概念。在《巴黎手稿》的另一处,马克思批评了那种把自然科学与人的活动分离开来的、“抽象物质的(abstrakt materielle)或者不如说唯心主义的方向”[31],坚决反对以传统哲学的抽象方式谈论“物质”(Materie)、“物性(Dingheit)”、“物”(Ding)或“事物”(Sache)这样的概念,他强调:“只有当事物按照人的方式与人发生关系时,我才可能在实践上按人的方式与事物发生关系。”[32]

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以更明确的口吻指出:“迄今为止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性、感性,只是以对象的或直观的方式去理解,而未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即实践(Praxis),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33]显而易见,马克思在这里完全用实践哲学的具体的眼光取代了传统自然哲学的抽象的眼光。而在他那里,既然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人的生产劳动,所以其实践哲学与经济哲学完全是一致的。

其次,马克思从经济哲学和法哲学的眼光出发,把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中的“现实的物”理解为“商品”(Ware),“商品首先是一个外在的对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各种需要的物。”[34]作为“现实的物”,商品取得了“两重存在”(eine doppelte Existenz):一是商品的使用价值,即“自然存在”(natuerlich Dasein或Naturdasein);二是商品的交换价值,即“纯经济的存在”(eine rein oekonomische Dasein)或“社会存在”(gesellschaftliche Dasein)。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很少用Sein,而主要是用Dasein(黑格尔意义上的“定在”,海德格尔意义上的“此在”)或Existenz(海德格尔意义上的“生存”)这样的概念来表示“自然存在”和“社会存在”,其目的也许是为了尽量避免传统形而上学的抽象术语。

按照马克思的看法,“在土地所有制处于支配地位的所有社会形式中,自然关系还是占优势的。在资本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形式中,社会、历史所创造的因素占支配地位。”[35]在前一种社会形式中,土地被看作不依赖于人的自然存在;但在后一种社会形式中,土地则成了劳动的要素,“一切关系都是由社会决定的,不是由自然决定的”。[36]马克思强调,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商品交换是商品生产的根本目的,而商品交换又是通过货币的媒介来进行的,所以货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表现为与商品的自然存在形式相分离的社会存在形式”。[37]同样地,资本、价值等也都表现为纯粹的社会存在。

在马克思看来,商品拜物教的特点就是不理解商品的社会存在所具有的神奇力量,而把这种力量误解为商品的自然存在的功能。人们一旦认识到商品存在的两重性,认识到其社会存在所具有的神奇力量,商品拜物教也就自行瓦解了。

再次,马克思强调,人是“自然存在物”和“社会存在物”的统一。在《巴黎手稿》中,马克思写道:“人不仅是自然存在物(Naturwesen),而且是人的自然存在物(menschliches Naturwesen),也就是说是为自身而存在着的存在物,因而是类存在物(Gattungswesen)。”[38]在这里,马克思通过Wesen(存在物)这个词把“存在物”与“存在”(Sein)严格地区分开来。说人是“自然存在物”,这是很好理解的,因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有种种自然的欲望,但人与自然界中的其他存在者(如其他动物)的区别恰恰在于,人是“人的自然存在物”,是“类存在物”。正是“类存在”和“类意识”表明人同时也是社会存在物。所以,马克思指出:“个人是社会存在物(das gesellschaftliche Wesen)。”[39]马克思还反复强调,就其本质特征而言,人是社会存在物:“不仅我的活动所需的材料,甚至思想家用来进行活动的语言本身,都是作为社会产品给予我的,而且我本身的存在就是社会活动;所以,我从自身出发所做的,也就是我为社会所做的,并且意识到自己是社会存在物。”[40]马克思这方面的论述充分体现出他与费尔巴哈之间存在着的思想分歧。如果后者主要把人理解为自然存在物,那么前者则主要把人理解为社会存在物。

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进一步指出,在商品经济的前提下,“个人只是作为交换价值的生产者才获得存在,而这已经包含着对个人的自然存在的完全否定,因而个人完全是由社会规定的。”[41]这样一来,马克思实际上把存在的最本质的特征——历史性凸显出来了,即在现代社会中,无论是人还是物,其首要的特征都是社会历史性。只有抓住历史性,才能破解现代社会的种种神话,而商品拜物教不过是诸多神话中的一种。

马克思关于存在、自然存在和社会存在关系的论述表明,他不愿意按照传统的、形而上学的思路,以超时空的方式去思索存在问题,而是把这个问题置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特定语境之中。他认为,在以雇佣劳动和商品交换为特征的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社会存在是最基本的存在方式。唯有从社会存在出发,才能索解存在和自然存在的意义,即存在不是“想象的存在”,而是“现实的存在”;同样地,自然存在也不是与人相分离的、孤立的存在形式,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的存在对他说来才是他的人的存在,而自然界对他来说才成为人。”[42]马克思的社会存在概念以及在这一概念的基础上形成起来的社会存在本体论思想是西方本体论发展史上的一个划时代的贡献,而且其伟大意义并不因当代以海德格尔为代表的存在主义本体论学说的出现而稍减。正如卢卡奇所指出的:“从本体论上认识现实的尝试在理论上已经陷入窘境,要想现实地改变这种状况,从一定的意义上说就得完全从头开始,而且除了马克思所奠基的那种本体论的方法之外,只有在极少数的问题上需要借鉴历史上的先行者。”[43]他确信,在海德格尔本体论学说流行的背景下,复兴对马克思的社会存在本体论的研究反倒显得更为急迫了。

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不是在其哲学著作,而通常是在其经济学著作中论及存在、自然存在和社会存在问题的。从表面上看来,马克思对这些概念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的论述不是很系统的,但这恰恰构成马克思本体论思想的特点,即它是在实践哲学、经济哲学和法哲学的背景下陈述出来的。正如马克思没有写过史学专著,但他的《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却显露出极为卓越的历史眼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