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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被遮蔽了的康德问题

时间:2022-12-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按照通常的看法,“康德问题”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就整个批判哲学体系提出的问题。实际上,我们更关注的是那些“隐性的康德问题”,虽然它们作为重要的哲学问题出现在康德的著作中,但康德本人并未对它们设问,它们也没有引起后来的研究者的充分重视。我们认为,康德对“两种实践”的区分就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但长久以来一直被遮蔽着的“隐性的康德问题”。

第三章 一个被遮蔽了的康德问题[1]

什么是“康德问题?”这似乎没有一个明确的定论。按照通常的看法,“康德问题”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就整个批判哲学体系提出的问题。如在1800年出版的《逻辑学讲义》中,康德提出了以下四个问题:“(1)我能知道什么?(2)我应当做什么?(3)我能够期待什么?(4)人是什么?”[2];另一类是就某一部著作研究的对象提出的问题,如在1781年出版的《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提出了以下四个问题:(1)纯粹数学何以可能?(2)纯粹自然科学何以可能?(3)作为自然倾向的形而上学何以可能?(4)作为科学的形而上学何以可能?[3]

按照我们的看法,上述问题都是康德本人提出来的,把这些问题称为“康德问题”当然无可厚非,然而,当人们这样做的时候,他们并没有提供具有实质性意义的新见解,因为这些问题作为“显性的康德问题”早已明明白白地摆在那里。实际上,我们更关注的是那些“隐性的康德问题”,虽然它们作为重要的哲学问题出现在康德的著作中,但康德本人并未对它们设问,它们也没有引起后来的研究者的充分重视。我们认为,康德对“两种实践”(即“技术地实践的”活动和“道德地实践的”活动)的区分就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但长久以来一直被遮蔽着的“隐性的康德问题”。尽管康德没有以上面的方式明确地提出“什么是实践?”的问题,但他对实践问题的解答却构成了极为重要的思想资源。开启这一思想资源,不仅可以更深入地把握康德整个批判哲学的本质,也可以更准确地理解实践概念发展史,并从当代哲学对实践概念的普遍误解和误用中摆脱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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