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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与价值

时间:2022-12-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价值的基本特性是客观性、主体性、历史性和复杂性。价值的主体性是指价值的形式、性质、特点及其变化,是以价值关系中的主体为尺度的。人类占有价值就是占有自己的本质力量。价值的多元是由价值的主体特性的多样性所决定的。价值的最高主体是全人类,因此全人类的利益大于一切、高于一切。

第四节 真理与价值

一、价值及其特征

价值作为一个哲学范畴,是指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客观属性,即客体的各种属性对于主体的有用性或积极意义。价值这个概念被广泛地运用于经济学、政治学、法学、心理学、伦理学等领域,那是哲学上的价值概念在各门具体学科上的运用。哲学上的价值概念和各门具体学科上的价值概念的关系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因此,哲学上的价值概念和具体学科上的价值概念在含义上是不同的。哲学上的价值概念不是一个实体概念,而是一个关系概念,它是指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一种特定的关系,即客体以自身的属性满足主体的需要或主体需要被客体所满足的效益关系。因此,价值这个概念是由两个方面或者说两个因素构成的,一方面是客体自身是否具有满足主体某方面需要的属性,另一方面是主体是否需要客体某方面的属性。如果客体的属性和主体的需要相符合,即客体对于主体来说具有有用性或积极意义,则该客体具有价值,这种有用性越大,价值就越大,反之则小;如果客体对于主体来说没有什么用,不产生影响,则该客体没有价值;如果客体对于主体来说不仅没有用,反而有害,或者产生消极影响,则该客体就是负价值。因此,对价值的理解必须把握以下几点:第一,价值既不能离开主体的需要而存在,也不能离开客体的属性而存在,价值只能存在于主体和客体的某种特定的关系之中。第二,价值虽然产生于主客体的关系中,但却表现于客体的属性之上,离开客体及其属性是不可能产生价值的,客体的属性是价值产生的基础。第三,客体对于主体的有用性既包括功利性的,也包括非功利性或超功利性的,如审美的价值;既包括有形的作用,也包括无形的影响,如心理或精神的渗透作用。第四,价值和真理表明的都是人和世界的关系,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但前者是一种利益关系,后者是一种认识关系。价值的基本特性是客观性、主体性历史性和复杂性。

价值的客观性有两层含义:其一是指价值客体本身及其属性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一个客体往往存在着多种多样的属性,这些属性是客体本身所固有的,而不是因为它纳入了和主体的关系之中才有的,主体的主观需要和愿望也不能改变这些属性,而恰恰是客体本身具有这些属性才引起主体的需要。一种属性可以形成一种价值,也可以形成多种不同的价值。所以,价值虽然同人的需要有关,但不是由人的需要单方面决定的,价值产生的客观基础是各种物质的、精神的东西所固有的属性。其二是指人的需要及其需要所满足的程度也是客观的。人的需要从形式上看是以动机、要求、欲望等主观愿望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好像具有随心所欲的性质,但从内容上看,任何需要都是他那个历史时代的产物,其满足的程度归根到底取决于那个时代生产力的发展状况。人们只能提出现实的需要和可能的需要,不能提出不可能的需要。人的需要虽然也具有超前性,从而成为推动社会实践前进的力量,但是,任何一个需要的产生都是在已有需要满足的基础上出现的,都不是随心所欲的。

价值的主体性是价值的突出特点。价值的主体性是指价值的形式、性质、特点及其变化,是以价值关系中的主体为尺度的。首先,在价值关系中,不是人趋近于物,而是物趋近于人,人是价值关系的中心。尽管物的属性是价值存在的客观基础,是价值的表现形式,但物的属性本身并不是价值,物的某种属性是否有价值及其价值的大小,完全是相对于人的需要和利益而言的,是在与主体的利益发生关系的过程中产生的。如果某人对某物并不需要,哪怕某物再好,也是没有价值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整个世界都具有属人的性质,都是为了人而存在、而生成的。世界就是人的世界。离开了人,离开了人的需要,世界就是没有意义的。其次,从根本上说,价值体现了主体的创造性。人和动物不同,人不能仅仅依靠自然的存在物来满足自身的需要,人是社会的存在物,人的一切需要的满足本质上靠自己的创造,是社会实践的结果。社会实践是一种对象化的活动,通过实践,人类把自己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到客体之中,然后客体才具有属人的性质;客体在和主体发生关系时,客体才具有价值。人类创造的各种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莫不如此。价值实际上是人所创造的,又被人所占有。价值创造的过程就是主体客体化的过程,价值占有的过程就是客体主体化的过程。人类占有价值就是占有自己的本质力量。

价值的复杂性是指价值是多元的、多重的、多方面的。首先,价值是多元的。价值的多元是由价值的主体特性的多样性所决定的。价值的主体具有不同的层次:个人、群体、阶级、民族、国家、人类等,这些都可以成为价值的主体,这些不同层次的主体由于所处的社会历史地位不同、主体的特性不同、有时会出现看问题的角度和方法不同;同一层次中的不同主体,如个人和个人、群体和群体之间也存在着差异,这必然导致同一客体相对于不同的主体会产生不同的价值。这些不同的价值不但存在着差异,而且有些是相互背离、相互矛盾甚至相互冲突的。例如,一个企业发展某项产业会给他们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而社会可能恰恰因此而蒙受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的损失;毫无疑问,当它们的根本利益和需要一致的时候,这些不同的价值主体也存在着价值的一致性,这就是价值的多元化。正因为存在着价值的多元化,所以才存在着不同主体在利益和需要上的比较、竞争和斗争,存在着选择、取舍和协调。社会生活也因此而显得无比复杂和丰富多彩。价值的多元化并不意味着它没有统一的基础,相反,它是有统一的基础的,价值的统一在于价值主体的利益的一致性,如个人和集体、集体和国家的根本利益取得了一致,那么价值就得到了统一。价值的最高主体是全人类,因此全人类的利益大于一切、高于一切。其次,价值是多重的、多方面的。同一个客体往往具有多种属性,这些属性只要都能满足主体的需要,就具有多重的价值,如有些东西既可以吃、又可以玩等等。但这些多重的价值有时也会发生背离和矛盾,客体在这方面的属性可能对人有利,在那方面的属性则可能对人有害,如麻醉药品等等。这要求我们对客体的价值进行分析。

价值的历史性是指价值的发展是一个历史的过程,是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的。任何客体对于主体的价值都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一个不断地从潜在的价值向现实的价值、从单一的价值向多样的价值转化的过程,同时还伴随着旧价值的消失和新价值的产生。社会实践是推动价值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社会实践本身是历史的、具体的,因而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社会实践,其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和把握必然是有限的、相对的,客体所显现出来的价值也是有限的、相对的。客体的各种属性是客观存在的,不管有没有人去认识和利用,它总是存在的,但是,当它没有被认识和利用的时候,只是一种潜在的价值,只有被认识和利用的价值才是现实的价值。任何事物都有无限深的层次,因而具有无限多的属性和功能,在这方面,人们的认识永远没有一个终结。价值的转化和发展也永远没有一个终结。例如,人们最初认识金属可以作工具,后来认识到它是很好的导电体,现在又发现某些金属的超导性,可以肯定,将来会发现金属的更多的新价值。

二、真理和价值的关系

真理和价值都是关系范畴,指的是人和世界的关系、主体和客体的关系,它们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们的区别在于:真理表达的是主体和客体的认识关系,它要显示的是主体对客体认识的真和假,是以客体为中心、主体趋向于客体、接近于客体,和客体相一致的运动过程。价值表达的是主体和客体的利益关系,它要显示的是客体对主体的利与害和善与恶,是以主体为中心,客体趋向于主体,接近主体,和主体相一致的运动过程。这两个过程,一个是求真,一个是求善。它们的联系在于:它们都是以人类的劳动实践为基础,是实践活动中人和世界、主体和客体的关系的两个方面。劳动实践是人类最基本的生存方式,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正因为人有实践活动,所以人懂得运用两个尺度,而动物只懂得一个尺度。“尺度”就是衡量的标准。两个尺度的思想是马克思提出来的,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在把人和动物进行比较时深刻指出:“动物只生产它自己或它的幼仔所直接需要的东西,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而人的生产是全面的;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生产,而人甚至不受肉体需要的支配也进行生产,并且只有不受这种需要的支配时才进行真正地生产;动物只生产自身,而人则生产整个自然界;动物的产品同它的肉体相联系,而人则自由地对待自己的产品。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8]动物只有一个尺度,即它那个物种的本能和本性,动物在它的生活建造中,只需用这一个内在的尺度,即能够适应环境,维持生存。因为动物和它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所以动物不需要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人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他的生命活动是有意识的。人通过实践活动创造对象世界,因而人不仅是自然界的产物,不仅只是适应环境,而是再生产整个自然界,积极改造环境。因此,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成为人类两大任务,完成这两大任务必须运用两个尺度:一是内在的尺度,即主体的尺度,这是人自己的本性和规律:一是外在的尺度,即客体的尺度,这是对象的本性和规律。人只有运用这两个尺度才能进行生活的建造。这里内在的尺度就是价值,外在的尺度就是真理。这两个尺度统一在人类的劳动实践活动之中。

三、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是人类活动的两大基本原则

纵观人类的全部历史活动,从一个方面来说,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历史,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是追求真理和创造价值的历史,认识世界是为了追求真理,改造世界则是为了创造价值。因而追求真理和创造价值就成为人类历史活动的两大基本内容,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也就成为历史活动的两大基本原则。真理原则就是人类必须按照世界的本来面目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追求真理和服从真理,也就是实事求是、尊重客观规律、按照客观规律办事的原则。价值原则就是人类必须按照自身的尺度和需要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使世界越来越适合人的生存和发展,满足人的利益和需要。人类的活动只有遵循这两大原则才能更好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从本质上讲是一致的,没有真理的获得就没有价值的创造,不懂得物的本性和规律,人的本性和要求就不可能实现,反过来讲,人的本性和要求的实现,也就是物的本性和规律的掌握,价值的创造就是真理的获得。但是,在实际活动中真理和价值也有相背离的地方,真理的获得不等于是价值的创造,懂得了物的本性和规律,人的本性和要求不一定就能实现。往往出现这样的情况,人一方面在创造价值,另一方面又在丧失价值;人的本性和要求一方面在实现,另一方面又在走向反面。如上世纪以来,由于科学技术的空前发展,生产力水平的空前提高,在大规模的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带来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但是另一方面,这种实践活动的后果却是愈来愈令人担忧:气候恶化、环境污染、资源枯竭、生态平衡被破坏等等。这些问题严重地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使人感到适合于人类生存的世界开始远离人类而去,属人的世界也开始变为异己的世界。更令人担忧的是前些年出现的克隆技术,这本是人类科学技术的一大进步,说明人类已经开始揭开笼罩在生命奥秘头上的神秘面纱。人类既然能够复制生命,就是掌握了生命的真理,然而,谁知道这种真理的运用对于人类来讲究竟是福还是祸,是增进了人类的价值还是点燃了危险的信号?为什么会出现真理和价值的相背离呢?这在于物的尺度和人的尺度存在着相背离的一面,同时也说明人类的实践活动不一定都是值得肯定的,即使是在真理原则指导下的实践,也有个好坏优劣的问题。这一点过去被我们忽视了。因此,我们所要求的实践必须是符合真理原则的实践,同时也必须是符合价值原则的实践。真理原则是人的活动中的条件性原则,价值原则是人的活动中的目的性原则,我们必须把这两大原则在实践活动中统一起来。真理原则追求的是真,价值原则追求的是善,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的统一就是美。真、善、美的统一就是人和世界、主体和客体的关系达到的全面的、完美的、和谐的统一,这是人类活动的最高理想境界。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21页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6页

[3]列宁.列宁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03页

[4]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296页

[5]列宁.列宁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57页

[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6页

[7]列宁.列宁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42页

[8]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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