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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问题上的辛勤探索和宝贵贡献

时间:2022-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陶德麟教授辛勤探索、研究真理问题前后长达几十年,在许多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作出了宝贵的贡献。真理有无阶级性的问题如果没有得到澄清,我们很难有正常的学术研究活动。

真理问题上的辛勤探索和宝贵贡献——为庆贺陶师德麟教授八十华诞而作

郭继海

陶德麟教授辛勤探索、研究真理问题前后长达几十年,在许多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作出了宝贵的贡献。限于篇幅,本文仅就陶老师在真理概念的辨析、真理概念的定义、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分析、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等方面所做的工作进行初步概括。我们将会发现,陶德麟教授在真理问题上的多方面探索又可以概括为两句话:为马克思主义的客观真理论辩护,为民族走出“文化大革命”的噩梦提供理论武器。

一、真理概念的辨析

陶德麟教授明确指出:汉语中的“真理”一词有真的认识(理论、陈述、命题、论断等)和认识(理论、陈述、命题、论断等)的真两个含义(177)。真是所有认识可能具有的一种性质,准确地说,是关系质,是认识通过其与客观对象的符合关系而使它所具有的质。具有真这种性质的认识可以很多,这些认识在其他方面(如全面性、深刻性、创新性、阶级性或者意识形态性等)可以不同甚至千差万别。真的认识还可以不断发展和完善。但真就是表示认识与客观对象的符合关系质,因而真是客观的,并且是普遍的和稳定的,不随时间地点的不同而呈现不同。

陶德麟教授当年将真和真的认识明确区分开具有直接而确定的目的:解决真理有无阶级性的纷争。今天看得十分清楚了:陶德麟教授的文章达到了目的。正是由于陶老师以及其他学者的努力,真理有无阶级性的问题被澄清。摧毁真(不是真的认识)有阶级性这个伪命题在从理论上批判“文化大革命”的错误方面、在恢复马克思主义的客观真理论的权威性方面、在解放思想恢复正常的学术文化氛围方面所起的作用是十分巨大的。从那个年代过来的人大概还记得,比如,受人尊敬的哲学大家,在分析哲学和现代逻辑学的研究及教育方面作出了卓越贡献的学者也撰文公开宣称逻辑推理有阶级性。由此可见,我国理论界、学术界受禁锢受摧残的严重程度。真理有无阶级性的问题如果没有得到澄清,我们很难有正常的学术研究活动。这绝非危言耸听。

陶德麟教授将真与真的认识区分开,具有广泛、深刻的理论意义。

第一,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更准确地定义真理概念作了准备。如果被定义项是没有明确区分的“真理”这个语词,那么符合客观对象这个定义我们就不知道说的是什么。符合如果只是针对真的认识而说的,那定义就不具有普遍性,因而就不是一个科学合理的定义。符合只有针对真本身而言,才是一个真正的真的定义,才可以解释所有认识的真。有了真与真的认识的区分,才有可能在定义真理时不让普遍而客观的真本身从我们身边悄悄溜掉,从而为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客观而普遍的真理论奠定基础。

第二,为坚持客观普遍的真和发展真理提供了理论武器。长期以来,学术界在如何既肯定真理的客观普遍性、绝对性,又肯定真理要不断发展或完善的问题上拿不出合理的解决办法。一肯定真理的客观普遍性或绝对性,真理的发展就不能真正落到实处;而如果承认真理是过程,真理的客观普遍性或绝对性又不能真正解释清楚。有了真和真的认识的区分,这个问题就可以得到比较好的解决了。具有客观普遍性或绝对性的是认识的真,即如果人的认识是与客观对象相符合的,那认识就是真的。真的就是真的,而且永远是真的。也就是说,认识与客观对象的符合关系是不会被推翻或否证的。如果某个认识曾经认为是真的而后来被实践否证了,那就是认识从来没有真过,就是认为它真的人“认为”错了。所以,真是普遍的、不变的,因而是绝对的。但真的认识是需要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到目前为止,人类所获得的任何认识,甚至所有认识的总和都是不完善的,都有这样或那样的缺陷或不足,因而都是需要不断发展的。事实上,人的认识也在不断发展。而不断发展的认识如果是与客观对象符合的,它就是真的。这一点又是肯定的或永远不会被推翻和否证的。

第三,承认了客观而普遍的真理,也就在某种程度上承认了绝对真理。真和真的认识的区分的第三个理论意义是,为更准确解释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提供了可能。这一点下面再讨论。

第四,为理解人文社会科学理论以及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关系提供了一种可能的思路。人文社会科学到底有怎样的特点,是不是真理,是否以追求真理为目标,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关系又怎样,这些问题到目前为止都仍然是争论不休的问题,需要通过深入的研究来逐步取得共识。但真与真的认识的区分提供了一种理解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关系的思路。我们可以说,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不同是认识的不同,如认识对象的不同,内容的不同,精确程度的不同,和社会的关系的密切程度的不同,研究方法、研究目的也可以有差异,如此等等。但人文社会科学的命题或理论如果是与客观对象符合的,那就是真的。在这一点上它与自然科学的命题或理论就是没有差异的。本文并不认为这是理解人文社会科学的唯一正确合理的思路,但本文肯定它是一种思路,而且是可以取得丰富理论成果的一种合理的思路。陶德麟教授后来写的《关于社会科学的几个问题》等文章大体上就是按照这个思路写的。文章在论说人文社会科学的特点时说:它的最大特点是具有价值非中立性、意识形态性或者阶级性,但这些特点与认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是完全不同的问题,并进一步引用毛泽东的话论证了人文社会科学也可以是客观真理。因为“真正的理论在世界上只有一种,就是从客观实际抽出来又在客观实际中得到了证明的理论,没有任何别的东西可以称得起我们所讲的理论”。毛泽东这里所说的“理论”就是真理,或者客观真理,而且是无分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客观真理。陶德麟教授认为毛泽东“把问题说到底了”(178)。一方面,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是有差别的,这些差别都是认识方面的不同;另一方面,两者又是相同或相通的,这是真性上的无差别,符合客观实际方面的无差别。这样的论说不是非常合理而又给人以教益吗?这些对人文社会科学特点的论说就是在陈述真和真的认识的不同。

上文简短而不完全的分析显示:真与真的认识的区分的理论意义是非常巨大的。这个区分事实上成了后来的许多研究者研究真理问题的一个前提。而且这个前提的研究价值还没有挖掘完。

二、真理概念的定义

陶德麟教授在这个问题上的专文不多,但态度十分明确,并且始终一贯:坚定支持符合说。在任何场合,无论是真理概念的辨析还是真理标准的讨论,是正面论证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观还是批驳实用主义等错误观念,是在饱经沧桑的盛年还是略显生涩的青年时代,陶德麟教授都毫不含糊、毫不动摇地支持、论证符合说。因为他知道,符合论的定义是坚持客观真理反对主观主义以及各种错误思想甚至疯狂的观点的最有力武器。不坚持符合说,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客观真理论就没有根基,批判“文化大革命”和“两个凡是”的错误就没有锐利的武器。由于种种原因,这个问题没有得到系统探讨。现在到了在真与真的认识的区分基础上系统探讨该问题的时候了。

三、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区分

陶德麟教授讨论这个问题的专门文章尽管写在20世纪60年代初,而且主要是论战性的文字,但基本观点,我个人认为是十分合理的。文章指出:“世界上只有一种真理——客观真理。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这两个概念,并不是用来表示两种不同的真理,而是用来表示同一个客观真理的两重不同属性的。不应当说某些真理只是绝对真理而不是相对真理,某些真理又只是相对真理而不是绝对真理;而应当说客观真理从一种意义上说来是绝对真理,从另一意义上说来又是相对真理。”(179)

这个论断就人类已经获得的真理和今后可能获得的一条一条具体的、有限的真理而言毫无疑问是正确的。尤其可贵的是,文章并没有停留在泛论的层面,在一般论说之后又非常具体地论说了在什么意义上客观真理是绝对真理,在什么意义上绝对真理是相对真理。

陶德麟教授讲的绝对真理的两个含义都是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为根据的,都成了后来编写的教科书的标准讲法,本文这里就不完整引证了。但这些论述的理论意义是不应当忽略的。就绝对真理的第二个含义或含义二来说,它大致相当于说绝对真理是真的。这个表面看来平淡无奇的命题既肯定了真与假的绝对界限或绝对不同,又强调了绝对真理的可接近性或可实现性。也就是说,绝对真理并不神秘,它就表示认识与客观对象的符合,因而人的有限的认识也完全可以获得它。从这个意义上说,绝对真理、客观真理和真理完全是重合的,或者说是一回事。如果不承认这个意义上的绝对真理就等于承认真与假没有绝对界限,就等于承认没有真理。客观真理就被完全否定了。从古到今的相对主义、怀疑主义大致都是以真理的相对性为借口而否认真理的绝对性或绝对真理从而把客观真理或真理也否定掉了的。例如,实用主义主张:随着认识的发展,知识系统中的命题有重新分配真值的必要。所谓重新分配真值,就是一个命题原来真现在假了或者原来假现在真了。随着认识的发展,真和假没有了绝对界限。真理就不存在了。列宁早就说过:“否定绝对真理,就不可能不否定客观真理的存在。”(180)可见,承认并正确理解绝对真理的第二个含义是坚持客观真理绝对必需的。

承认了绝对真理的第二个含义并承认认识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就要承认绝对真理的第一个含义或含义一。可见,含义一也是坚持客观真理,坚持唯物主义反映论不可缺少的。

我们现在是否可以进一步追问:人类可能把整个物质世界认识完吗?或者所有具体的有限的客观真理的总和是否能构成一个总的绝对真理?如果物质世界是有限的,那么这个问题毫无疑问是有明确而肯定的答案的。但物质世界是无限的和不断发展的,我们还能期望获得明确的答案吗?恩格斯在评论黑格尔哲学时的有关论述给了我们启示。恩格斯说:科学“永远不能通过所谓绝对真理的发现而达到这样一点,在这一点上它再也不能前进一步,除了袖手一旁惊愕地望着这个已经获得的绝对真理,就再也无事可做了”(181)。这个论断明确了两点:第一,这里的“绝对真理”是认识的完美理想终极目标,而不是已经获得的具体的有限的绝对真理。第二,作为终极目标的绝对真理不能最终完全达到。如果把这个论断和其他相关论断结合起来,就会发现:马克思主义哲学其实讲了两类绝对真理。一是终极的无限的完美的绝对真理,一是具体的有限的不完善的绝对真理。恩格斯一方面称人类已经获得的如波义耳定律之类的“一粟真理”在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内就是与客观对象符合的,就是绝对真理;另一方面又承认作为终极目标的绝对真理不能完全达到。列宁明确肯定恩格斯的论述既是唯物的又是辩证的,而波格丹诺夫等人指责恩格斯搞折中主义是无知的。列宁进一步指出,任何一个具体的真理(本身为假而只是在一定条件下被证明或被一些人相信为真的命题或理论不在此列)都是符合客观现实的,并且永远不会被推翻,因而都是绝对真理。但这样的绝对真理随着实践的发展认识的进步也会发展,会发展出更加精确、更加全面、更加深刻、更加完善的真理,不断向那个大写的终极绝对真理接近。恩格斯和列宁的论述都是把两类绝对真理明确区别开来的具体论述。

两类绝对真理的区分是很重要的,它对于坚持客观真理是不可缺少的。十分明显,如果没有这种区分,在承认恩格斯论黑格尔哲学时所论的绝对真理不能获得的前提下,客观真理或真理是不能获得的或者是没有的之类的结论就很容易推演出来。人类已经获得的或今后将要获得的认识就只是一些半真半假或者不真不假的东西了。陶德麟教授作为坚定的客观真理论的支持者自然不能接受这样的结果。

我们注意到,陶德麟教授的文章所讲的绝对真理的两个含义都是作为“绝对真理的一部分”来论述的(182)。这就表明:陶德麟教授对具体的、有限的、不完善的绝对真理和终极的、无限的、完美的绝对真理是有所区别的。在人类认识的特定历史阶段,终极完美的绝对真理不能最终获得,但可以获得有限的、具体的、不完善的绝对真理。或者说,已经获得的具体的、有限的绝对真理都只是终极的、完美的绝对真理的一部分。一方面承认有限的具体的真理具有绝对性,是绝对真理;另一方面,又不把具体的绝对真理说成是终极绝对真理,不在简单的事物上使用大字眼。这就是真理问题上的辩证法。对简单事物使用大字眼决不仅仅是用词不当的问题,它会阻碍认识的发展和科学的进步,阻碍人类探索真理的脚步。而如果不承认具体的、有限的绝对真理,就不能和相对主义、怀疑主义划清界限。可见,适当区分并承认两类绝对真理是极端重要的。

陶德麟教授在肯定相对真理是真的、是不会被推翻的前提下论述了相对真理的两个基本含义:认识对象的相对性和认识的不深刻性。这两个含义同样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标准讲法。今天,我们已经意识到相对真理的相对性完全可以不限于两个方面,比如认识的精确程度、新颖程度、深刻程度、对社会的影响程度,等等,不同的认识在这些方面都可以有差异甚至很不相同。也就是说,这些都可以是认识的相对性的表现。但有一点要肯定:相对真理的相对性是针对认识而言的,是认识的不足,是认识需要不断发展、进步或完善,而不是不够真甚至不真。同时,讲相对真理同样是为了肯定客观真理,肯定客观普遍的真理。真理或客观真理在发展的过程中仍然保持自己的客观普遍性,保持着与假绝对不同的界限。在这一点上绝对不能有丝毫动摇或犹豫,不给相对主义、怀疑主义任何可乘之机。

陶德麟教授对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论述完全是建立在真与真的认识的区分的基础上的。没有真和真的认识的区分,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没有办法论述清楚的。而如果对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没有正确的理解,要反对怀疑主义和绝对主义、正确坚持客观真理是不可能的。从这里可以看到:陶德麟教授思想的连续性和一贯性。

四、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

发生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那场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被许多学者称之为一场决定中国命运的大讨论,是真正从思想上、政治上走出“文化大革命”的噩梦和“两个凡是”的阴霾而回归马克思主义的大讨论。能亲身经历那场伟大的讨论并以自己的理论卓识把讨论引向深入的人实在是历史的幸运者!陶德麟教授就是这样一位历史幸运者!

能成为历史的幸运者并非完全出于偶然。“文化大革命”前,陶老师就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有了系统的研究,对实践、认识、真理等问题更有深入探讨。作为一名研究和讲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者转瞬之间却成了“黑帮分子”,成了“反革命”,饱受磨难,九死一生。这是如何可能的?民族的灾难和个人的遭遇都迫使陶德麟教授思考。丰富的知识储备和深厚的理论修养,加上理论家坚持真理的勇气和为民族之忧而忧的情怀,陶德麟教授勇敢地冲破各种阻力在第一时间参与大讨论从而成为历史的幸运者就顺理成章了。

《关于真理标准的几个问题》最初发表于《哲学研究》1978年第10期。这篇文章是陶老师在1978年7月于北京举行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哲学讨论会”(其实是全国真理标准问题讨论会)的发言稿的一部分(全文收录在《陶德麟文集》中)。具体写作时间当更早。同年5月,《光明日报》发表特约评论员文章,引起了震动,政治上的反对力量和理论上、学术上的不同意见都出现了。尤其是政治局势的不明朗,让许多人仍噤若寒蝉,连高层都慨叹“那个时候的局面也确实是不太明朗”而一度产生让讨论“冷却一下”的想法(183)。在这样的形势下,陶老师顶着巨大压力,在大会上公开宣讲自己的观点,在《哲学研究》上公开发表自己的文章,有力地支持了实践标准唯一论。这应当是最早公开支持实践标准的响亮声音和学术论文之一。

这里值得一书的是,陶老师在赴京参加真理标准问题讨论会时还影印了毛泽东给李达的三封信交送中国社会科学院,这三封信经党中央批准后在《哲学研究》1978年第12期发表,同期的《哲学研究》还发表了由陶德麟执笔的重读三封信的《珍贵的文献,亲切的教导》一文。此时发表毛泽东给李达的信,这对“实践派”是有力的支持,对“凡是派”是尖锐的批判。因为毛泽东在信中明确指出:《实践论》有一处不妥,拟加修改。奉语录为“最高指示”、“一句顶一万句”的迷狂就不攻自破了。陶德麟教授在促成毛泽东的这三封信的及时发表上是起了特殊作用的,我们不应忘记。

《逻辑证明与真理标准》、《认识的对象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吗?》、《实践怎样检验认识》等文章都发表于1981年,具体写作时间也应当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十一届三中全会的顺利召开和完成它的各项议程标志着“实践派”和“凡是派”在思想路线上和政治格局上的斗争基本结束,大局已经确定了。但从理论上看,从学术上看,实践为什么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标准和其他检验或论证手段的关系如何处理,如何运用实践标准进行检验等问题其实“是千百年来许多伟大的头脑辛勤探索过、而且至今还有待于继续探索的重大哲学问题”(184)。陶德麟教授的这几篇文章在理论上进行了艰苦探讨,从而把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引向了深入。这几篇文章大致回答了三个问题:一是论证了逻辑证明不是真理的检验标准,二是论证了认识对象也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三是大致描述了实践检验的基本程序或方法。

关于逻辑证明。陶德麟教授明确肯定逻辑证明不是检验标准。因为逻辑证明与实践标准所处地位、所起作用不是平行并列的。实践标准能够检验所有观念的真假,而逻辑证明的主要功能是揭示前提与结论之间的演绎或蕴涵关系,即由真的前提合乎规则地过渡到真的结论。至于前提或结论本身是不是真的,逻辑证明是解决不了的。所以,只有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逻辑证明不是检验标准。在观念领域,逻辑论证肯定是最有力量的手段,连逻辑证明也不是检验标准,因而,整个观念世界(包括真的观念、“最高指示”或“语录”等)就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了。实践标准唯一论就被向前推进了关键性的一步。

《逻辑证明与真理标准》一文在肯定逻辑证明不是检验标准的同时又具体论说了逻辑证明的巨大作用,如演绎推理在组织实践的检验方面,在确认实践结果对检验的意义方面都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文章还大胆指出:演绎推理能提供新知识。前两个方面的作用现在看来基本是没有争议的,关于最后一个方面的作用,学术界的争议是很大的。许多著名哲学家或逻辑学家、数学家都认为演绎推理不能产生新知识。理由很简单:演绎推理的结论就包含在前提之中,结论中决没有多于或大于前提的内容。结论没有增添任何新东西,演绎推理自然就不能增添新知识。所以,“构造一种严格的演绎科学只有符号游戏的意义”(185)。《逻辑证明与真理标准》则针锋相对,认为演绎推理能提供新知识,理由有二:第一,尽管结论包含在前提之中,但一个或者多个前提之中到底包含什么结论,包含多少结论,特定时间地点中的人可能并不十分清楚。要经过非常复杂的过程才推演出来的结论,我们假定它在被推演出来之前没有任何人知道也是合理的。即使是一些简单的推理如a大于b,b大于c,则a大于c,结论是如何从前提中得出来的,也不是所有人都明白的。因为第一个前提只是断定了a大于b,并没有提到c,而第二个前提中又没有a出现。通过推演,不知道的人知道了他原来不知道的内容,就是获得了新知识。第二,如果认为演绎推理不能带来新知识,那就有面临否认整个数学、逻辑学的危险。

我个人认为陶老师的观点是正确的。这自然不意味着推理不能产生新知识的主张是错误的。两种观点其实是针对演绎推理的两个不同方面即逻辑的方面和心理的方面而言的,并不存在矛盾。从纯粹的逻辑结构或逻辑关系上说,演绎推理的确不能产生新知识,结论一定全部包含在前提之中,结论中不可能有多于或大于前提的新内容。如果结论中出现了任何新东西,推理就是无效的。即使是上面提到的以关系的传递性为根据进行的推理,结论中也没有超出前提的内容。只是有些人可能不知道这一点。可以肯定的是,所有演绎推理的结论中都没有超出其前提的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说,演绎推理没有也不可能产生新知识。这没有任何疑义。但陶德麟教授强调的是推理和人的关系。一方面,人都有利用逻辑推理这个工具推演出他并不知道的结论的必要。通过推演,知道了他不知道的东西,人就获得了新知识。演绎推理对人而言,决不只是符号游戏,它能让人看得更明白,知道得更多。另一方面,推理事实上又是由人来实施或完成的。离开了大脑,推演没有办法自动完成。具有机械性的逻辑推演要由大脑来实施或完成,不具有程序性机械性的科学认识活动更要由大脑来实施。鼓吹没有主体或没有大脑的认识论是十分荒唐的。陶德麟教授的文章在突出或强调演绎推理对人的积极作用的同时,肯定了人在逻辑推演以及整个认识中的主体作用,这有助于发挥人的主动性、能动性,从而把认识不断推向前进。这是陶德麟教授在讨论真理标准问题时获得的一个额外的理论成果。

关于认识对象。陶德麟教授认为,客观认识对象不是检验标准。理由主要有两个。第一,拿认识对象作检验标准是把真理的定义与检验真理的标准这两个不同的问题搞混了。混同的结果或者是用定义代替标准,或者是用标准代替定义。就前一方面看,标准问题就被淹没了,使我们在判断或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性时没有了客观标准。从后一方面看,客观真理就完全被否定了。当代西方哲学就是用这个办法否定客观真理的。第二,对象标准表面上是客观的标准,其实是主观的标准。因为认识对象是客观的物理的东西,认识是观念的东西,两者并不能进行简单的直接的对照。要进行对照,认识对象必须进入意识之中,即成为表象或者认识。因而拿对象作标准其实是拿关于对象的一个或多个认识作标准,而且可能是多个认识彼此相互作为标准。结果是混乱一片,不解决任何问题。

认识对象不能作为标准,逻辑证明也不是标准,实践标准唯一论就基本确定了,剩下的问题就是论说实践检验的具体程序或方法。这个问题应当说是非常艰难而复杂的问题。陶德麟教授主要根据恩格斯的有关论述,在借鉴金岳霖以及西方现代逻辑分析手段的基础上写出了实践检验的程序或方法。这个写于20世纪80年代初的方案应当说也是纲要性的。但这个实践检验纲要到现在为止并没有被超越,仍然具有理论意义。现在需要的是不断丰富和完善实践检验纲要。

陶德麟教授在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中所做的工作、所发的文章都是十分独特和宝贵的。就文章说,既有充当急先锋的短章(就《哲学研究》刊发的文字论),又有论证细密、说理充分的长文;既有以批判迷信解放思想为主的文字,也有使用专门的逻辑分析技术的文字。这些文字合在一起,显示了陶老师对标准问题的系统思考和深入论证,显示了理论家坚持真理的勇气和为民族、国家的前途命运思考的情怀。中国传统文人“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理想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使现实世界革命化的使命在陶德麟教授身上融为一体了。

真理从定义上看,就是符合客观对象,符合就真,不符合就不真,这是客观普遍的,不因主观好恶而改变,不随时地不同而变迁。真理(指已获得的真理)从历史的眼光看,都是有局限的,是需要不断发展或完善的,但需要不断发展和完善的相对真理就是真的,在这一点上也是客观普遍的,或者说是绝对的。也就是说,认识的发展没有使真变得不真,不真变成真,没有使真假模糊不清。而具体到一个认识是不是真的,又有一个客观而普遍的实践标准,也就是说,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最终能检验一个认识的真假。真理的客观普遍性就得到了系统的论证或说明。如果这些观念能被普遍接受,借用鲁迅的话来说,一班好讲鬼话的人,要讲鬼话,要鬼混至少就不那么容易了。后来的历史事实是:从“文化大革命”的噩梦和“两个凡是”的阴霾中走出来的民族,以更坚定的步伐走进了科学的春天,走进了建设富强民主社会主义国家的新时代!通过为马克思主义客观真理论辩护而为新时代的到来奠定了思想理论根基的理论家是不会被历史忘记的!

祝愿陶师永葆学术青春!

(作者系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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