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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的主体性观点

时间:2022-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马克思以前,旧哲学在人的主体性问题上,主要分为两种对立的主体性观点,即旧唯物主义主体论和唯心主义主体论。与旧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完全否定外部世界的客观实在性和客观必然性,把主体只看作是某种观念的、精神的实体。马克思正是从实践观出发来建构自己的主体性理论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体性观点与其实践观是一致的。

三、马克思主义的主体性观点

在马克思以前,旧哲学在人的主体性问题上,主要分为两种对立的主体性观点,即旧唯物主义主体论和唯心主义主体论。按照旧唯物主义的观点,世界是物质世界,而人不过是物质长期发展的产物,因而真正的主体、最终的主体还是自然物质。人与自己活动的手段和对象同属一个物质世界,服从于客观的必然性。人只有无条件地承认外部世界的客观实在性,遵循其发展的规律性,才能在自己的活动中体现出有限的主体性。因此,在思维方式上,旧唯物主义只从纯“客体”的角度来理解世界,把自然界的规律完全套到社会与人的活动上面,轻视以至抹杀人的活动的能动性,像霍布斯所代表的唯物主义就是这样一种“敌视人”的哲学。与旧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完全否定外部世界的客观实在性和客观必然性,把主体只看作是某种观念的、精神的实体。由于这种主体不受任何客观条件和必然性制约,因而表现出巨大的能动性,但这种能动性不过是一种抽象的能动性。

上述两种主体性观点虽然是对立的,但在方法论上却是相通的:都是不懂得实践,不能从实践的观点来理解事物、现象和人的地位、作用。马克思在其《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一条中,就开宗明义地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4]在这里,马克思既把实践作为区分“新唯物主义”与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重要标志,同时又把实践作为理解主体性的唯一途径。马克思正是从实践观出发来建构自己的主体性理论的。

在马克思看来,主体既不能等同于人的感性肉体存在,也不能等同于精神、自我意识和作为唯一者的“我”,而是活生生的在“社会历史中行动的人”。主体性作为活动主体的本质特性,是在与客体相互作用中形成并展现出来的。这就是说,人不能简单等于主体,人性也不能简单等于主体性;人只有成为一定对象性关系中的自主活动者、行为者才是主体,同样,只有人的能动性、创造性等特性在一定对象性关系中表现出来,才为主体性。主体性必须放到实践过程中来理解。主体性是在实践中活动主体所形成和表现出来的基本特性,因而不能孤立地只从人自身来讲人的主体地位和主体性。离开了指向客体的对象性活动,就无所谓人的主体性。

如果从总体上来考察马克思主义的主体性范畴,那么它有这样几个明显的特征是必须注意把握的:

1.“为我关系”的特征。主体性属于关系范畴,它所要表明的实际内容,就是在人与世界的关系上,应当从主体出发,人与世界的关系应当是一种“为我而存在”的关系,“有利于我的发展”的关系。只有这种“为我关系”,才能谈到人的主体地位,谈到主体性的存在。当然,这里的“我”并非指纯粹个人的“我”或施蒂纳“唯一者”意义上的“我”,而是指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主体;所谓“为我”也指的并不是世界要为某个小“我”或某个人而存在,而指的是从主体出发来对待人与世界的关系。也就是说,“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动物不对什么东西发生‘关系’,而且根本没有‘关系’;对于动物来说,它对他物的关系不是作为关系存在的”。[5]人与动物的区别在于人有自我意识,能把自身与周围环境区别开来,把自身当作主体,把周围环境当作认识和改造的客体,从而发生主客体关系。动物则没有自我意识,它与周围环境的关系是本能的、无意识的,它不能把这种关系作为自己的对象,因而没有对“我”的关系,从而也就不是主体。从人与动物的区别可以看出,人与世界的关系就是人作为主体与对象世界的关系,人正是从自身的角度、自身的坐标、自身的尺度来把握世界的。

这种以“为我关系”为主旨的主客体关系,乃是一种主动建构的关系。在这里,人既是出发点,又是最终的归宿;人的主体需要是为我关系、主客体关系的首要推动力;人的活动目的是制约和规范为我关系、主客体关系的内在尺度;人的切身利益是为我关系、主客体关系的追求目标。可以说,人的主体性的其他特征正是由这种为我性启动和派生出来的。

从“为我关系”来看待主体性,对于旧唯物主义思维方式是一个革命性的变革,它不仅校正了人与世界关系的重心,而且包含着对世界、自然界、人类社会的全新理解。从这种主体性出发来理解的唯物主义,就是马克思所讲的“新唯物主义”。

2.对象化活动的特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体性观点与其实践观是一致的。主体与客体的对象化关系即实践改造关系,既是主体性的外在表现,又是主体性产生的内在根源。由于人的生存和发展不能离开自然界,但自然界又不会自动满足人,于是才有了人对自然界的改造。在这种改造活动中,作为对象的自然界成了人们实践的客体,而活动者本身则成为与客体相对立的主体。对象性活动在这里的作用是双向的:一方面是对象世界确立的过程,被改造的对象由此获得了客体的意义;另一方面又是人自我确证的过程,“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即改造无机界,证明了人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6]人由此获得了改造对象世界的主体的意义。主体与客体就是在这种对象性活动中相互形成的。因此,主客体作为相互对立、相互依存的两极,并不是预先给定的,而是在实践活动中生成和建构起来的。“生产不仅为主体生产对象,而且也为对象生产主体”,“不仅在客体方面,而且在主体方面,都是生产所生产的”。[7]离开了实践活动,主客体就无确立的基础。

主客体不仅是在实践活动中相互生成的,而且是在实践活动中相互改造的。人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必然要按照主体的内在尺度和对象的客观尺度来改造对象。其结果是,劳动实践“过程消失在产品中。它的产品是使用价值,是经过形式变化而适合人的需要的自然物质。劳动与劳动对象结合在一起。劳动物化了,而对象被加工了。在劳动者方面曾以动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东西,现在在产品方面作为静的属性,以存在的形式表现出来”。[8]可见,对象化过程实质上是主体力量的现实化过程。人在对象性活动中,既改造了对象世界,也改造了人自身,发展和完善了人的本质力量。“随着对象性的现实在社会中对人说来到处成为人的本质力量的现实,成为人的现实,因而成为人自己的本质力量的现实,一切对象对他说来也就成为他自身的对象化,成为确证和实现他的个性的对象,成为他的对象,而这就是说,对象成了他自身。”[9]主体通过对客观对象的掌握以及各种文明成果的消化、吸收,使其逐渐转化为自身的本质力量,从而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主体自身。因此,主体在实践活动中如何改造对象,也就如何改造了自己。

对象性活动的发展主要取决于工具的发展状况。整个“工艺史”的研究会揭示出人对自然的能动关系、人类自身发展的深厚基础,同时也揭示出主客体关系发展的深厚基础。

从主体的角度来看,人对自然对象的作用程度是与工具的发展程度一致的。首先,人对自然对象的改造能力是借助于工具的制造和改进而扩大的。原始人最初使用的粗笨的石块,可能使今天的人们不屑一顾,但它却揭开了人向自然争取自由的光辉一页。工具的不断改进大大延伸和强化了人的自然肢体和器官,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把“人化”的自然界变成自己“无机的身体”。其次,人改造自然能力的积累和传递,也是通过工具进行的。工具在一代代人之间的保存和传递,同时也就造成了人们的智慧、经验、技能的保存、积累和传递。因此,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不会因个体的消亡而丧失,反而会一代代地丰富和发展。再次,人的潜力的发挥,也必须借助于工具来实现。现实的人的活动能力的发展,有一个由潜在到实现的过程。而要使这种潜能得以尽可能的发挥,必须使主体进入工具的实际创造和使用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既是主体潜力的充分释放,又是活动主体的自我实现。

从客体的角度来看,自然对象如何变为客体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变为被改造的客体,也是同工具的创造和使用密切相关的。客体并不直接等于自然物,只有被工具加工、改造的自然物才作为客体而与主体相对立;自然对象只有在工具所及的范围内才变为客体。不仅自然界哪些东西成为客体取决于工具的作用,而且客体的哪些属性在一定条件下能够被发现和利用也受到工具发展的制约。要拓展客体被改造和利用的广度与深度,必须大力发展科学技术,创造新的工具。

总之,工具发展到什么程度,主体与客体的对立及其矛盾的解决也就达到什么程度。工具制约着主体对客体关系的界限和范围。人只能在现有的生产力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活动课题,而解决新的实践课题的客观可能性也总是包含在已经积累起来的手段之中。

3.能动性、创造性和自主性的特征。这些特征是主体性最明显的体现。马克思认为,“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10]人的生命活动方式同其他动物的生命活动方式不同,动物和它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而人不同,人的生命活动是一种有意识的活动,而非本能活动。人能够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为自己意识的对象,受自己的意识支配。而且,“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11]所谓“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就是指人的生产、创造不受物种的限制,能够按照任何物种的尺度、按照人的内在尺度来进行生产、创造,从而使主体的能动性、创造性得到展现。所以,马克思指出:“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12]这种自由自觉的活动就是主体能动性、创造性的集中体现。

如果说主体的能动性、创造性主要是从对象性关系来说的,那么,主体的自主性则主要是从主体的社会关系来讲的。人作为对象性活动的主体总是社会性的主体。要使人能够真正主宰、驾驭自身的活动,必须首先使自己在社会关系中获得独立自主的地位。假如没有这种独立性、自主性,就无从谈及人的主体性。人在社会关系中处于不同的地位,那么他就在实际活动中表现出不同的主体地位和主体性。因此,在社会生活中,人的主体地位和主体性都是具体的。

人要在社会生活中确立自己的主体地位和主体性,关键是要调整和改变不合理的社会关系,以有利于自己的发展。因为在社会历史领域中,主体的自主性和主体的本质都是在社会关系中形成的。

首先,主体的自主性就是在社会关系中确立的。自主性意味着人与人依赖关系的破除,使人在社会活动中走向独立、自主。所谓主体的异化,不外是指主体自主性的丧失。因此,社会领域的主体性问题只能伴随社会关系的改变和发展来解决。马克思所讲的人对人依赖的社会、人对物依赖的社会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实际上就是对这种关系的具体阐发。

其次,主体的本质是在社会关系中形成的。本质乃在于他物之中。人的本质所在的“他物”是什么呢?就是人在交往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3]马克思曾以奴隶和公民为例说明了人的社会本质:“有人说: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并不存在奴隶和公民;两者都是人。其实正相反,在社会之外他们才是人。是奴隶或是公民,这是A这个人和B这个人的一定的社会存在方式。A这个人本身并不是奴隶,他在他所隶属的社会里并通过社会才成为奴隶。成为奴隶和成为公民,这是社会的规定。”[14]因此,主体的本质取决于他在社会关系体系中的地位,每个人正是依据自己所处的地位和所能发挥的作用而成为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特定主体。

总起来说,人正是在对象性活动和社会交往活动中形成自己独特的能动性、创造性和自主性,而这些特性也只有在这些活动中才能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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