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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唯物主义与社会现实

时间:2022-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现在开始讨论马克思与黑格尔的原则差别。这项工作是由马克思完成的。[13]这一批判的最终结果不仅瓦解了理念与现实的思辨唯心主义联盟,而且彻底重建了社会现实的本质性向度。所有这些批判,以及由此而来的整个哲学变革的真实核心和积极成果,正在于拯救社会现实本身。它意味着社会现实在新唯物主义基础上的重新开启。历史唯物主义的全部深刻洞见都是由此发源的。

二、历史唯物主义社会现实

现在开始讨论马克思与黑格尔的原则差别。首先应当明确的是:马克思对黑格尔哲学的全部批判,并不在于后者要求作为内容的社会现实的积极呈现,而恰恰在于思辨唯心主义最终依然从根本上遮蔽了社会现实本身。这种遮蔽出自黑格尔哲学的根本性质:绝对唯心主义必然要把经验神秘化,而它之所以把经验神秘化,是因为现实最终被完全等同于理性。这种等同也就是黑格尔所谓理性与现实的和解,亦即自我意识的理性与存在着的理性的和解。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追问道,这种和解意味着什么呢?它意味着市民社会的“现象的矛盾”被直接归入“本质中的理念中的统一”[10];而这种归入统一的结果必然是:一方面以所谓国家的本质来为现存事物进行哲学辩护,另一方面又通过思辨的“推理”把现实羽化为纯粹的思想物。这样一来,黑格尔哲学也就成为一种“非批判的实证主义和同样非批判的唯心主义”了。[11]正是这种根本上的非批判性,使得真正的社会现实再度隐遁起来。因此,要使社会现实的发现这一伟大成果得以保存和继续,就必须使之从绝对唯心主义的禁闭中解放出来。这项工作是由马克思完成的。马克思指证说,黑格尔在他的中介过程或“推移”(思辨推理)中实际地制造了主体和谓语的颠倒:他把主体设定为“理念内部自身”,而政治情绪和政治制度等则成了谓语。于是,法哲学由家庭和市民社会向政治国家的“推移”,就不是由家庭等和国家的特殊本质引申出来,而是从所谓“理想性中的必然性”或“自由的普遍的相互关系”中引申出来。因此,在马克思看来,黑格尔处处把理念当成主体,而把“真正的、现实的主体”变成谓语,然而“事实上发展却总是在谓语方面完成的”。[12]这意味着:黑格尔只是为他的逻辑提供了“政治形体”,而没有提供“政治形体的逻辑”。换句话说,黑格尔只是使国家适应于“现成的思想”,而不是使思想适应于“国家的本性”;他为我们展现的只是“概念的制度”,而不是“国家制度的概念”。[13]

这一批判的最终结果不仅瓦解了理念与现实的思辨唯心主义联盟,而且彻底重建了社会现实的本质性向度。马克思指证黑格尔法哲学中“较深刻的地方”在于,它“把市民社会和政治社会的分离看作一种矛盾”,但黑格尔却仅只“在表面上”来克服或解决矛盾,亦即只是通过所谓中介作用,在理论上制造一种妥协的、自相矛盾的“居间者”,而这种居间者实际上无非是“普遍性和单一性之间的被掩盖了的对立”。因此,黑格尔法哲学的全部非批判性就集中在这样一点上:它把“现象的矛盾”直接归入“本质中的理念中的统一”。[14]这样一来,“现象的矛盾”的本质性就在于理念,也就是说,真正的现实乃是理念,而“现象的矛盾”只是由于它通过种种环节分有理念方始是现实的。与此相反,马克思却直接把这种矛盾理解为“本质的矛盾”。换言之,这种矛盾作为现实的、社会生活内部的矛盾,是不可能直接被归入理念的普遍性和单一性之中,并通过理论上的“居间者”而得到妥协的。这里的冲突之所以不能进入到“本质中的理念中的统一”,就因为它所表现的乃是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的现实的矛盾;在这种“本质的矛盾”中,例如所谓立法权自身的矛盾实际上是政治国家的矛盾,并且真正说来乃是“市民社会的自身矛盾”。[15]这一转变对于社会现实的重新理解来说是具有决定意义的:正像马克思把政治国家的本质性导回到市民社会一样,社会现实的真正领域不是“理念内部自身”(国家的理念或一般的理念)的领域,而是市民社会的领域(是这个领域中“真正的极端”之间的矛盾、对立和冲突)。一句话,如果说立法权的秘密乃是“政治国家的矛盾”,进而言之,政治国家的秘密又是“市民社会的自身矛盾”,那么,马克思正是通过对这种双重秘密的透彻揭示,开启出理解并切中社会现实的全新境域。

不消说,对于社会现实的这一重新开启正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实际开端(正像马克思在后来回顾这一过程时所说的那样);同样不消说,进一步揭示并分析这一社会现实的任务,对于历史唯物主义来说是极端重要的,甚至可说是性命攸关的——对这一任务的任何一种放弃,都不能不意味着历史唯物主义从根本上的瓦解。正是围绕着这一枢轴,马克思开展出对黑格尔哲学——以及从属于“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全部“黑格尔哲学的分支”——的存在论批判,同时也开展出对“一般意识形态”的批判和对政治经济学的批判。所有这些批判,以及由此而来的整个哲学变革的真实核心和积极成果,正在于拯救社会现实本身。“意识(das Bewuβtsein)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das bewuβte Sein),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16]历史唯物主义的这个基本命题意味着什么呢?它意味着社会现实在新唯物主义基础上的重新开启。当黑格尔把所谓“现实”的内容转变为理性思辨的形而上学本质时,马克思将它导回到理性前的现实生活过程之中。历史唯物主义的全部深刻洞见都是由此发源的。举例来说,要根据社会现实来理解何以权威原理出现在11世纪,而个人主义原理出现在18世纪,“我们就必然要仔细研究一下:11世纪的人们是怎样的,18世纪的人们是怎样的,他们各自的需要、他们的生产力、生产方式以及生产中使用的原料是怎样的;最后,由这一切生存条件所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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