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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发布通告属于法规吗

时间:2022-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一个通告只能公布一个事项,范围要明确,对象要确定,不能把社会管理几个方面的工作写入一个通告。通告中所提的规定、要求,带有法规性质,必须认真遵照执行,如有违反,必将受到严肃查处。小的局部性事项和非法定的事项,不能采用公告的形式公布。公告与通告都是公开发布、一体周知的文种。通告的落款应写明发文机关的名称和发文时间。

第六节 通告的写作

一、通告概述

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一个通告只能公布一个事项,范围要明确,对象要确定,不能把社会管理几个方面的工作写入一个通告。

(一)通告的特点

1.内容的广泛性。通告不仅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事项,也可以用来公布社会生活中的一些具体事务,比如交通管制、交通封锁改道等。

2.使用的宽泛性。通告不仅高级机关可以使用,一般行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也可使用。但是,制发主体必须是对社会各有关方面事务具有相关决定权或执行权的部门。

3.内容的强制性。通告中所提的规定、要求,带有法规性质,必须认真遵照执行,如有违反,必将受到严肃查处。通告还常用来颁布地方性的法规,这些法规一经颁布,特定范围内的部门、单位和民众都必须遵守、执行。

4.发布的目的、要求明确性。通告对于有关方面、人员的要求,或是知晓前提下的遵守执行,或是单一的知晓即可。

(二)通告的分类

1.法规性通告。法规性通告用以公布社会各方面应当遵守的事项。例如:《中国证监会、司法部关于取消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审批的通告》(2002年12月23日发布)。

2.知照性通告。知照性通告用以公布社会各方面应当周知的事项。例如:北京市公安局《2005年北京国际接力马拉松赛交通管制通告》(2005年第3号)。

法规性通告与知照性通告是以法规性的强弱不同为标准来区分的,强制性成分较多的属于法规性通告,强制性成分较弱的属于知照性通告。两者之间并没有绝对的界限,法规性的通告不可能没有知照性,知照性的通告完全没有法规内容的也不多见。

二、通告与公告的区别

通告与公告的相似之处是都具有晓谕性和公布性,也就是说,内容都是知照性的,发布范围都是面向全社会。但二者是有区别的,这些区别大致可为以下四个方面:

1.对制发机关的限制性不同。公告是一种高级别的文体,只有涉及全局性的重大事项或法定事项时,才能由高级别的行政部门发布,这一点前面介绍公告的特点时已有阐述。而通告是一种高级机关和基层单位都可使用的文体,不仅行政机关可以制发,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自己的职权范围之内,也可以制发。

2.发布内容的重要程度不同。公告是用来发布重要事项和法定事项的,涉及内容多是国家大事或省市级的行政大事,或者履行法律规定必须遵循的程序。小的局部性事项和非法定的事项,不能采用公告的形式公布。通告是用来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的,它所涉及的事项一般没有公告那么重大。

3.发布范围不同。公告是向国内外发布重要事项和法定事项采用的文种,它的发布范围比较大,面向全国,有时面向全世界,接受的人越多越好。通告虽然也是面向社会公布的,但多是限定在一个特定社会范围内,而且内容也多是指向一个特定的人群,所以其发布仅限于国内与此相关的一定范围。

4.发布的方式不同。公告与通告都是公开发布、一体周知的文种。但是,公告采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一般不用红头文件的方式下发,也不能印成布告的形式公开张贴。而通告既可以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也可采用张贴、悬挂、下发文件等方式发布。

三、通告的写作

(一)标题

通告的标题主要有三种写法:一是“发文机关+事由+通告”,这是公文标题最常规的写法,例如《公安部关于禁止非法穿着和生产、销售人民警察服装的通告》(1990年11月23日发布)。二是,“发文机关+通告”,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告》。三是,“事由+通告”,例如腾讯公司《关于即将开展QQ群创建者和管理员实名登记的通告》(2005年7月20日发布)。

通告的标题还有一种特殊的写法,将标题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发文机关加文种,即“×××通告”,第二部分是通告的主要内容,即××事项。

(二)发文字号

通告的发文字号不像一般公文那样只用常规方式,在实践中有多种情况并存。

1.同类事项流水号。如果是政府发布通告,要有正规的发文字号,如《××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清理非法占道经营的通告》(市政告字〔1997〕6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渔业违法行为的通告》(长政发〔2005〕9号)。

如果是某一行业管理部门发布通告,则可采用“第×号”的方式,标示位置在标题之下正中。

2.省略发文字号。发文机关偶尔发布的通告,一般不标发文字号;一些基层企事业单位发布的通告,也可以没有发文字号。

(三)主送

作为周知性公文,通告一般省略主送机关。

(四)正文

正文采用公文通用结构模式撰写,共分三大部分。

1.通告发布的缘由。作为开头部分,通告缘由主要用来表达发布通告的背景、依据、目的、意义。

这一部分常用一些承上启下的名式,如:“为……现通告如下”、“根据……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2.通告事项。这是通告的主体部分,文字最多,内容最复杂。如果内容比较单一,可以采用贯通式写法。如果内容较多,应该采用分条列项式写法,以做到条理分明,层次清晰。

3.通告尾语。这是结尾部分,写法比较简单,多采用“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或“特此通告”的模式化结束语。

(五)落款

通告的落款应写明发文机关的名称和发文时间。如果在标题中有发文机关名称,落款处可以省略,只写年、月、日,或将发文时间年、月、日写在标题下方,正文上方。

四、例文标题

1.法规性通告

中国证监会、司法部关于取消律师及律师事务所

从事证券法律

业务资格审批的通告

(正文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2.知照性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通告

2002年第5号

2002年“麦当劳杯”北京春季长跑比赛

第八届北京国际长跑节

(对保障参赛运动员交通安全所发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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