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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通公司的“帽子戏法”

时间:2022-03-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天通上市,使潘广通、潘建清父子创业于1984的家族企业终于脱胎换骨。就这样,天通又成功地摘下了“红帽子”,成为家族企业上市行列中的一员。可以这么说,天通踏准了改革的步点,一系列“帽子戏法”,完成了家族企业做强做大的发展宏图。
天通公司的“帽子戏法”_家族力量

【超级链接二】 天通公司的“帽子戏法”

鲁冠球为了发展10次改名,与万向集团同在浙江的天通股份的潘氏父子则为企业戴了几次“帽子”,又摘了几次“帽子”,其目的都是为了企业的发展,在保证家族对产权的控制和社会环境的认可之间寻求微妙的平衡。

2001年1月18日,浙江天通股份成功地在上交所上市发行A股,成为国内第一家自然人控股的A股上市企业。

浙江天通上市改写了国内A股没有自然人直接控股上市的历史。著名股份制专家刘纪鹏评论:“私人控股上市公司的出现,意味着我国对私营企业和私人产权的认识上升到了新的阶段。私人控股公司的出现,标志着在资本市场上给私有产权以国民待遇,是对私有产权的充分尊重,将载入产权改革的史册。”

十多年前,谁都无法预知,这家一直从事软磁铁氧体磁性材料和磁芯生产销售的企业,会发展成为国内软磁行业的最大企业,牢牢占领着国内35%的市场,其客户包括长虹、康佳等大彩电企业。

天通上市,使潘广通、潘建清父子创业于1984的家族企业终于脱胎换骨。天通的前身——海宁电子元件厂,是潘广通在1984年11月筹资80万元创建的。当时国家政策不鼓励私人办企业,元件厂最后作为乡镇企业报批设立,这种假戴“红帽子”的现象,在20世纪80年代相当普遍。

进入90年代,元件厂的注册资金已变更为440万元,虽有发展,在当地仍不起眼。1991年,老潘为了加快企业发展,想到了由假戴“红帽子”到真戴“红帽子”的办法,就是主动让政府参股。这年8月,海宁市的郭店镇政府成为天通第一大股东,持有36.29%的股份。这种做法在当时并不被人理解,许多人还认为他可能是疯了,把自己的家业拱手让人。但潘氏父子却不这么看。这种“红色身份”使企业很顺利地获得了“国家重点扶持高科技企业”的称号,企业所得税由33%改为15%,并且国产设备经批准可抵扣所得税。

1993年,随着浙江省出台《关于乡村集体企业推行股份合作制的试行意见》,同年8月,海宁电子元件厂进行了产权界定,设置了镇集体股、法人股、企业集体股。另外个人出现金110万元入股,由潘广通等304名职工分别持有。海宁市郭店镇政府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36.29%的股份,而包括潘广通在内的304名职工仅持有9.28%的股份。由于推行了员工持股,主要骨干在天通都有企业股份。也正是从那时起,天通几乎没有流失过一个专业人才。

天通戴了几年“红帽子”,有了较大的发展。1997年,按照新出台《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天通又进行了一场“革命”,把原企业集体股全部转让给全体职工;将原有的优先股转为普通股;将原公司个人股东潘广通等10名股东转为自然人股东,其余个人股东组建海宁市天通电子有限公司职工劳动保障基金协会,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同年12月,公司部分股东间进行了股权转让,转让价格均按出资金额核定,这次转让使自然人的股权超过了法人股。

1998年11月,天通顺利进行了增资扩股。同时将33名自然人由原通过公司职工劳动保障基金协会对公司持股,变更为对公司直接持股,公司职工劳动保障基金协会相应减持公司股份。变更后的公司由6家法人和潘广通、潘建清及其他42名自然人股东组成。1998年12月2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同意变更设立浙江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天通以1998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的净资产11298万元按1∶1的比例折股,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为11298万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1999年,天通产生了向社会发行公众股的想法。当时老潘从信息产业部获悉,国家鼓励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如果是行业里名列前3位的,上市基本没问题。而天通早就是软磁行业的龙头老大。由于天通选准了时机,幸运随即来到。以这么多的自然人发起上市,证监会很愿意开这个先河,天通上市的报告几个月就批下来了。

就这样,天通又成功地摘下了“红帽子”,成为家族企业上市行列中的一员。可以这么说,天通踏准了改革的步点,一系列“帽子戏法”,完成了家族企业做强做大的发展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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