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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公积的账务处理

时间:2022-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除股份有限公司外的其他类型的企业,在企业创立时,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与注册资本一致,一般不会产生资本溢价。一年后,为扩大经营规模,经批准,远洋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300 000元,并引入第三位投资者加入。远洋公司已收到该现金投资。股本溢价的数额等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时实际收到的款额超过股票面值总额的部分。在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转销与该笔投资相关的其他资本公积。

(一)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1.资本溢价

除股份有限公司外的其他类型的企业,在企业创立时,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与注册资本一致,一般不会产生资本溢价。但在企业重组或有新的投资者加入时,常常会出现资本溢价。因为在企业进行正常生产经营后,其资本利润率通常要高于企业初创阶段,另外,企业有内部积累,新投资者加入企业后,对这些积累也要分享,所以新加入的投资者往往要付出大于原投资者的出资额,才能取得与原投资者相同的出资比例。投资者多缴的部分就形成了资本溢价。

【例12-12】 远洋公司由两位投资者投资200 000元设立,每人各出资100 000元。一年后,为扩大经营规模,经批准,远洋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300 000元,并引入第三位投资者加入。按照投资协议,新投资者需缴入现金110 000元,同时享有该公司1/3的股份。远洋公司已收到该现金投资。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远洋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本例中,在远洋公司收到的第三位投资者的现金投资110 000元中,100 000元属于第三位投资者在注册资本中所享有的份额,应记入“实收资本”科目,10 000元属于资本溢价,应记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

2.股本溢价

股份有限公司是以发行股票的方式筹集股本的,股票可按面值发行,也可按溢价发行,我国目前不准折价发行。与其他类型的企业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在成立时可能会溢价发行股票,因而在成立之初,就可能会产生股本溢价。股本溢价的数额等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时实际收到的款额超过股票面值总额的部分。

在按面值发行股票的情况下,企业发行股票取得的收入,应全部作为股本处理;在溢价发行股票的情况下,企业发行股票取得的收入,等于股票面值部分作为股本处理,超出股票面值的溢价收入应作为股本溢价处理。

发行股票相关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如果是溢价发行股票的,应从溢价中抵扣,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无溢价发行股票或溢价金额不足以抵扣的,应将不足抵扣的部分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例12-13】 远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了普通股50 000 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元。远洋公司与证券公司约定,按发行收入的3%收取佣金,从发行收入中扣除。假定收到的股款已存入银行。远洋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公司收到证券公司转来的发行收入=50 000 000×4×(1-3%)=194 000 000(元)

应记入“资本公积”科目的金额=溢价收入-发行佣金=50 000 000×(4-1)50 000 000×4×3%=144 000 000(元)

(二)其他资本公积

本书以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为例,介绍相关的其他资本公积的核算。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对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按持股比例计算其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增减数额。在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转销与该笔投资相关的其他资本公积。

【例12-14】 远洋公司于20×5年1月1日向甲公司投资8 000 000元,拥有该公司20%的股份,并对该公司有重大影响,因而对甲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20×5年12月31日,甲公司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所有者权益增加了1 000 000元。假定除此以外,甲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没有变化,远洋公司的持股比例没有变化,甲公司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一致。不考虑其他因素,远洋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远洋公司对甲公司投资增加的资本公积=1 000 000×20%=200 000(元)

本例中,远洋公司对甲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甲公司发生了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远洋公司应按其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甲公司权益的数额200 000元作为增加其他资本公积处理。

(三)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时,应冲减资本公积,同时按照转增资本前的实收资本(或股本)的结构或比例,将转增的金额记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下各所有者的明细分类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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