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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

时间:2022-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②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1.成本法的定义及其适用范围

成本法,是指投资按成本计价的方法。

下列情况下,企业应运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①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②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2.成本法的核算

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1)取得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应收股利(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

贷:银行存款(实际支付款项)

(2)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3)处置时

借:银行存款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

贷: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应收股利(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

投资收益(差额,或借记)

【例6-38】黄河公司2014年5月15日以银行存款购买诚远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100000股作为长期投资,每股买入价为10元,每股价格中包含有0.2元的已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另支付相关税费7000元,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计算初始投资成本=股票成交金额+相关税费-已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

=100000×10+7000-100000×0.2=9870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 987000

应收股利 20000

贷:银行存款 1007000

假定黄河公司2014年6月20日收到诚远股份有限公司分来的购买该股票时已宣告分派的股利20000元,此时应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20000

贷:应收股利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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