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立体推进浙江金融服务体系构建

立体推进浙江金融服务体系构建

时间:2022-1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立足浙江金融发展的实际状况,从功能范式分析,要进一步强化浙江金融服务在直接融资功能、推进城乡一体化功能和创新功能维度所发挥的作用。因此,要立体推进浙江金融服务体系构建,还需要构建三个重要体系,即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多样化农村金融体系建设以及多形式金融创新体系建设。如何在新形势下继续保持浙江在金融创新领域的优势,成为构建浙江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环节。

三、构建三个体系:立体推进浙江金融服务体系构建

“十一五”期间,浙江金融服务业发展迅速,在规模总量、经济效益等层面去得了突出的成绩,为推动浙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浙江金融服务业的发展仍然存在一些局限和瓶颈,制约了金融功能在更高层面上理应发挥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与高度发达的银行业务相比,直接融资比重较低;与城市金融业务的迅猛发展相比,农村金融发展相对滞后;与经济领域大胆创新相比,金融领域的创新相对保守。

立足浙江金融发展的实际状况,从功能范式分析,要进一步强化浙江金融服务在直接融资功能、推进城乡一体化功能和创新功能维度所发挥的作用。因此,要立体推进浙江金融服务体系构建,还需要构建三个重要体系,即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多样化农村金融体系建设以及多形式金融创新体系建设。

(一)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

从功能的范式分析,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建设既有利于合理调整浙江金融的内部结构,有利于进行区域金融风险的管理,同时也能搭建资源有效配置的立体化平台,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

从实践层面上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也是“民间财富管理中心”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民间投资管理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这两项创新功能的重要载体。具体而言,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除了在已有的资本市场进一步发挥直接融资功能之外,还需要做强资本市场浙江金融板块、进一步完善股权投资、做大做活产权交易市场、大力发展债券融资。

要做强资本市场浙江金融板块,就是要重点扶持具备条件的金融机构尽快上市;积极支持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和其他优秀金融机构增资扩股并创造条件、争取上市;支持投资金融机构或具备金融概念的我省企业争取上市。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形成一定规模的浙江上市金融机构和金融概念上市公司群体,打造资本市场的浙江金融板块。

要进一步完善股权基金投资,就是要积极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产业投资等股权投资基金及相应的股权投资管理公司,推动构建多层次的股权投资基金体系,引导社会资本进入股权投资领域,将充裕民间资金有效转化为产业发展急需的资本金。鼓励商业银行信托公司与股权投资机构在融资、项目投资、重组并购、资本退出、资金托管等方面加强合作。

要做大做活产权交易市场,就是要加大交易产品创新力度,勇于开辟新的业务领域和新的服务内容,开展排污权交易、碳交易、农村产权交易等创新业务。加强与全国各地的产权交易机构的合作关系,不断开拓市场范围,推动跨地区、跨所有制企业间的股权并购。积极推进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扩大进场企业数量和交易规模,促进未上市公司股份的合理流动。加强与民营企业的合作,全力打造为民营经济提供金融服务的示范平台。

要大力发展债券融资,就是要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上市公司和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通过债券市场融资。重点鼓励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和可转换债券。推动中小企业集合发债试点工作。大力推广中小企业集合信托债权基金,引导和激励各类机构整合互补、合作创新、分担风险,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二)多样化农村金融体系建设

从功能范式分析,多样化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有助于在广大农村地区进一步发挥金融动员储蓄、配置资源、风险管理以及解决激励问题等功能,可以有效改变农村金融组织支农力度弱化、农村金融资金大量分流、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不足等现状和问题。

从实践层面分析,多样化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实施我省“两创”总战略,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都有积极的意义。具体而言,多样化农村金融体系建设需要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主体、增加农村金融有效供给、丰富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以及健全农村金融风险管理机制。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主体,就是要以农村信用社为农村金融服务主体,构建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支撑体系。支持各类资本参股、收购、重组农村信用社,将农村信用社代办站改造为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增设分支机构。积极培育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

增加农村金融有效供给,就是要加大资金投入和引导资金回流,为浙江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提供充足的支农资金支持。明确金融机构在县及县以下机构、网点吸收存款用于支持当地县域和农村的比例,制定县域金融机构承担支持“三农”义务的政策措施,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县域经济、中小企业和“三农”的支持力度。

丰富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就是要加快金融产品创新力度,为农村提供丰富的金融产品支撑。金融机构应该积极创新和拓展个人信贷委托业务、项目委托融资业务等业务品种,开发出满足农户和农村企业需要的金融产品,如对个人的消费贷款、教育(助学)贷款、“打工创业”贷款等,对农户和企业的农户联保贷款、仓单质押贷款、订单农业贷款等新的贷款品种。开发小额信贷业务,大力发展小额信贷激活农村金融体系。

健全农村金融风险管理机制,就是要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构建风险分散和化解机制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的退出机制,使农村金融市场成为一个机构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市场,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化解风险。试行存款风险基金和存款保险制度,改进对农村金融的监督管理,主要是明确管理分工、增加监管力量、改进监管技术。

(三)多形式金融创新体系建设

从功能范式看,金融创新正是现代金融不断发挥其巨大作用的机制。从金融最基础的动员储蓄、配置资源功能,日益发展到风险管理、提供信息和解决激励问题等功能,无不体现出金融创新的巨大威力。

从实践层面看,近年来国际上金融创新层出不穷,令人眼花缭乱,伴随着金融改革进程的推进,我国也在金融创新领域积极探索。走在改革开放前沿的浙江在金融创新领域同样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同时也遇到了一些阻力和困难。如何在新形势下继续保持浙江在金融创新领域的优势,成为构建浙江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环节。具体而言,多形式金融创新体系建设需要创新主体多元并举、创新交流制度保障、创新研发系统投入以及创新成果特色鲜明。

创新主体多元并举,就是既要鼓励现有金融机构设计新的金融产品,提供新的金融服务,同时也要鼓励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和高校和科研院所积极参与金融创新的过程,研究创新型金融机构的设立和金融服务的有效供给。政府部门要出台相应的鼓励和配套政策,企业则要积极向金融机构沟通,从需求角度提供有效信息,高校和科研院所则要理论结合实际,依托科研理论促进金融创新。

创新交流制度保障,就是要搭建业、政、企、校合作交流平台,发挥政府平台优势,通过举办银企洽谈会、融资推介会等形式,加强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的沟通协调,促进金融机构与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合作。建立金融信息发布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等手段,积极在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搭建信息交流平台,解决银行与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促进银企共同发展。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通过专项课题的方式积极研究探讨银政企合作的新途径、新模式,加强金融系统内和机构间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的经验交流与合作。

创新研发系统投入,就是要综合提高研发能力,创新金融产品服务。引进设立多层次的金融研发机构,形成适合本地市场需求特点的金融创新产品的自主研发能力,提高金融机构的特色经营能力、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对引进专业金融研发人才在政策上予以支持,鼓励横跨业、政、企、校的金融研发团队的建设。

创新成果特色鲜明,就是要使金融创新的系列成果能够适应浙江金融服务的整体发展要求,符合浙江金融服务在功能上的整体定位。重点鼓励围绕建设民间财富管理中心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相关的系列金融创新,探索开发集合融资平台,有效整合银行、保险、担保、信托、创业投资和其他社会投资者等各类金融资源,积极发展各种债权、股权类融资平台,为产业集群中的中小企业提供集合融资服务。支持金融机构不断完善中小企业信贷经营机制,办好科技银行等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银行专营机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