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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高速股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系经国家经贸委以《关于同意设立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复函》批准,由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天津市京津塘高速公路公司、京津塘高速公路北京市公司和河北省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四家企业共同发起,通过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四家企业以其共同投资建设的京津塘高速公路的经营性净资产作为出资,并以其作为存量资产折股,同时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7】sz000916华北高速A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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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经国家经贸委以《关于同意设立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复函》(国经贸企改[1998]817号)批准,由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天津市京津塘高速公路公司、京津塘高速公路北京市公司和河北省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四家企业共同发起,通过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四家企业以其共同投资建设的京津塘高速公路的经营性净资产作为出资,并以其作为存量资产折股,同时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筹)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字[1999]73 号文)批准,1999年7月2日本公司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 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后的总股本为109 000万股,其中国家股75 000万股,社会公众股34 000万股。1999年9月27日,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1999年9月6日,本公司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000001003226,注册资本为109 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已于2006年4月19日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本公司的股份总数维持不变。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为:投资开发、建设、经营收费公路;汽车修理;车辆及机械设备租赁、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

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收费公路;车辆及机械设备租赁、咨询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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