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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税收的名义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9月18日开始,日本以武力侵略中国东北,随后扶持了傀儡政权——伪满洲国,从而使中国领土的六分之一沦为日本帝国主义的殖民地。地方税乃是各种税收外的附加税,以及各种巧立名目的砍伐税、割头税(宰猪)等。更为愤恨的是,这些浸透着中国人民血汗的税收,最后大多用于日寇全面侵略中国的战争费用。税收掠夺仅仅是其打劫中国人民财富的一种手段而已,通过税收掠夺的财富只是其中很少的一部分。

掠夺:以税收的名义

从1931年9月18日开始的中华民族屈辱史,尽管在中国人民英勇顽强的抗击下,延续了14年,但9月18日这个日子,揭开了中国现代史上最黑暗也最耻辱的一页。从9月18日开始,日本以武力侵略中国东北,随后扶持了傀儡政权——伪满洲国,从而使中国领土的六分之一沦为日本帝国主义的殖民地。就是在这屈辱的14年中,日本帝国主义不仅公然抢夺了中国无数的财富,而且通过伪满洲国这块遮羞布,借助税收这个“文明”的旗号,又一次蒙面对中国进行了公开打劫与掠夺。

据一份史料反映,日本帝国主义1931年占领东北后的第二年,就征收了2912.1万元的税收,通过税制改革,1933年就增加到了4236万元,1936年又增加到6246.6万元。就是说,四年间其掠夺增加两倍多。以营业税为例,1932年只有310.9万元,但到1936年就增加到839.9万元,增长一倍半。1933年田赋只有182.8万元,到1936年就增加至1144.2万元,增长五倍之多。

据史料反映,“九一八”事变前,东北地方政权征收的国内税只有13种,其中消费税有4种,流通税2种;改革后的税种、税目繁多复杂。第一类是直接税,有营业税、勤劳所得税、屠宰税、家屋税、粮食税、自由职业税、矿业税等主要税种;此外还有统税(棉纱、面粉、水泥)、临时所得税、资本所得税、木税等税目;地方上代征的税种还有地税和契税等。第二类税是间接税,有烟税(分生产和制造业两种)、卷烟税(分纸烟和雪茄两种)、酒税(对烧锅制造的白酒、黄酒、酒精、杂酒等课税)、印花税(分定额和比例税两种)、饮食娱乐税等。第三类税特指禁烟税,是对罂粟种植者按栽种面积课的税。还有关税、杂税等地方税。地方税乃是各种税收外的附加税,以及各种巧立名目的砍伐税、割头税(宰猪)等。到1944年,伪满洲国的国内税已经达到34种,其中消费税11种,流通税13种,还有所得税10种。到1943年时,伪满洲国内每个人平均要负担中央和地方税16.2元之多。由此可见,日寇对中国财富的税收掠夺之甚。更为愤恨的是,这些浸透着中国人民血汗的税收,最后大多用于日寇全面侵略中国的战争费用。

其实,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与掠夺是全面、无度的。税收掠夺仅仅是其打劫中国人民财富的一种手段而已,通过税收掠夺的财富只是其中很少的一部分。更多则是通过伪满洲国政权,以及专卖、金融统治、移民等一系列侵略性的制度,对中国的农产品、林业资源、钢铁煤炭等矿产资源、交通运输资源、劳动资源等资源实施了浩劫性的掠夺和摧毁。这个数目究竟有多大,确实难以估量。这是中华民族近现代史上最大的耻辱,也是一种无名的耻辱,一种永远无法忘记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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