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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银行信贷传导渠道的作用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货币政策的商业银行信贷传导渠道中的不畅通主要有两处,即流通中货币量的变动对利率的影响不明显,利率变化对贷款量影响不明显。如中央银行通过下调商业银行的存贷利率来刺激经济增长的努力,往往因过高的中央银行存贷利率而受挫。同时地区竞争呈不均衡状况,新兴商业银行在设立分支机构方面受到严格限制,不利于它们开展跨地区业务和壮大规模。迄今为止,只有中国民生银行一家民营性质的商业银行。

二、加强银行信贷传导渠道的作用

我国货币政策商业银行信贷传导渠道中的不畅通主要有两处,即流通中货币量的变动对利率的影响不明显(M→i不畅通),利率变化对贷款量影响不明显(i→L不畅通)。前者主要是由于我国到目前为止尚未完成利率市场化改革,存贷款利率主要仍是由货币当局通过政策发布来决定;后者则是因为我国一些银行(尤其是国有四大商业银行)为了减小信用风险而采取“惜贷”甚至“不贷”的方针策略。针对这两处不通畅的内在原因,应该一方面加快利率市场化的改革进程,争取早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利率市场化;另一方面还要致力于优化银行市场结构,建立利润驱动机制,通过激励银行提高经济效益,从根本上扭转贷款量与市场利率相脱节的不合理局面。

(一)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

由于我国利率水平不能反映真实资金价格,利率水平变化难以反映市场资金供求状况,致使货币政策传导过程扭曲乃至失效。利率结构的失衡,无疑会减弱货币政策的利率传导力度,使货币政策传导机制难以发挥作用甚至产生相反的效果。如中央银行通过下调商业银行的存贷利率来刺激经济增长的努力,往往因过高的中央银行存贷利率而受挫。[6]因此必须继续完善现有的利率决定机制,以货币市场利率的市场化为突破口,提高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利率弹性和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尽量加快实现利率市场化的进程,最终建立起以中央银行利率为基础、以货币市场利率为中介、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市场利率体系及决定机制。

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必须立足现实国情,综合考虑多方因素,循序渐进,稳步向前。中国人民银行在2003年2月20日发布的《2002年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公布了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总体思路: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在具体实施中,我国从1996年至今已经先后开放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利率、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和现券交易利率、贴现和转贴现利率、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市场化发行利率、国债发行利率、保险公司大额定期存款利率以及外币存贷款利率。可以说在利率市场化的整体进程上已经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下一阶段还应再接再厉,力求尽早达到完全意义上的利率市场化。后阶段工作可考虑采用以下步骤:[7]

●逐步放开企业债券利率。由债券买卖双方依据债券的质量、货币市场利率、中央银行利率和市场资金供求等因素自行决定。

●继续实行和完善贷款利率浮动制度,适当扩大利率浮动范围,使浮动利率在调节资金供求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在条件适当时,允许存款利率有适当幅度的浮动,并逐步放开,最终实现利率市场化。

(二)优化银行市场结构,促进市场主体发展

1.优化银行市场结构

(1)提高市场开放度,促进市场竞争

我国应该打破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继续放宽银行行业进入限制,鼓励民营银行和外资银行的设立和发展,通过进一步开放市场准入促进市场竞争。尽管目前已有一批新兴股份银行和地方性银行成立,但我国银行业的垄断仍然居高不下,四大国有独资银行占有70%以上的市场份额。同时地区竞争呈不均衡状况,新兴商业银行在设立分支机构方面受到严格限制,不利于它们开展跨地区业务和壮大规模。民营银行的进入和发展尤其受到压制。迄今为止,只有中国民生银行一家民营性质的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在分支机构的设立和业务开展方面也都受到严格管制,再考虑到其他股份制银行的国家股绝对控股地位,更加强化了中国银行业的高度国有化特征。而真正成熟的市场竞争必然是在不同产权主体之间展开的,由于缺乏民营和外资成分,市场整体产权性质趋同,国有化程度过高,这就极大削弱了中国银行业的竞争程度。我国银行业目前虽已打破垄断,但竞争水平不高。应进一步放宽行业进入限制,并将重点放在准许非国有产权主体的建立和发展上。

(2)放松分业经营管制,提高行业绩效

尽管依据当前央行的监管水平和商业银行的自律机制,银行、证券分业经营无疑是正确的选择。但从国际银行业的实践和发展趋势看,商业银行的投资与贷款构成了商业银行的两大资产业务,这是银行资金运用的最主要途径和收入的最主要来源。同时,银行业与保险、证券、信托及其他金融业务的日渐融合是主流发展趋势,例如,德国和日本的银行资本与产业资本的融合对这两个国家的经济起飞发挥了重要作用。全能模式是中国银行业的必然选择,分业经营必然不利于未来中国银行业的发展壮大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它的存在只能是暂时的,应根据市场体系的发育状况和宏观监管水平在适当时机逐步取消分业经营限制。

此外,还应当拓展海外业务,推动我国跨国银行的发展,鼓励兼并联合,提高民族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银行业组织体系建设;有控制地放松管制,加强监管,建立公平的竞争环境。

2.促进市场主体发展

(1)国有商业银行市场化改革

①结构理论。

结构理论是一种传统的产业组织理论,由哈佛大学的梅森与贝恩在“二战”后创建,它以市场结构为出发点,分析不同的市场结构对企业行为和绩效的影响,其基本结论是特定行业中集中度与利润回报正相关。结构理论认为企业经营中普遍存在着规模效益,高市场集中意味着存在少数较大规模、较高市场占有率的大企业,这些企业可以凭借规模优势降低成本、提高利润,并且当一个行业市场集中度过高时,少数大企业具有操纵市场的力量,并能以此谋求更高的利润回报。这一结论最初在20世纪50年代被贝恩实验所证明,随后丹姆斯茨(H.Demsets)进一步的研究表明,当行业集中度达到50%以上时,集中度与利润率间的正相关关系能够明显体现出来。

②国有商业银行的规模不经济。

根据结构理论,我国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垄断了绝大部分信贷市场,如此高的行业集中度理应带来高利润回报率,然而事实上我国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经营中却明显显示出规模不经济。

首先,四大国有银行不良资产比率高的事实已经无需多言。同时,国有银行的存款费用率和资产费用率指标均高于新兴商业银行,表明国有银行不但未能利用规模优势降低财务费用,反而表现出较低的财务管理效率,资产质量低下与费用控制能力的欠缺大大降低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利润率。

其次,国有银行在组织管理方面明显低效。国有银行低下的管理效率很大程度上源自自身巨大的规模,特别是过于庞大的组织规模。国有银行按照行政原则设置分支机构,每家银行设有一个总行,30个省分行、400多个市分行、2 000多个县支行及更多的县以下支行。按照管理学一般原理,企业内部组织间关系和交易费用随下属机构和人员的增加呈指数增加。即使不考虑技术设备等硬件因素,在国有银行如此庞大的组织规模内,管理层次过多,决策层与操作层之间信息传递障碍和扭曲也会加大,必然导致管理的低效率。此外,银行分支机构按行政区划设置,与地方利益结合在一起,有较强独立性,经营中存在着各自为政的倾向,总行难以实施有效的统一管理,整体效益下滑。也正因如此,国有银行管理部门倾向于将经营决策权上收,仅以存、贷计划完成情况等机构的数量指标考核分支机构业绩,又进一步鼓励了分支机构片面追求经营规模。总之,按行政原则设置分支机构,造成了国有银行组织规模和经济规模的双重膨胀,管理效率低下,引发了事实上的规模不经济。

③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趋势[8]

一是各家商业银行按行政层级设立分支机构的体制将会改变,县级的支行机构将会合并。目前工、农、中、建四大商业银行在各县均设有支行,而实际上县与县以下的金融业务量不大。一个县域内设四个支行实属多余,再加上因管理链条过长,对县级支行监管困难,它们的信贷业务很大程度受行政机关的左右,但县政府对因此而形成的不良贷款又不承担责任。所以适当调整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设置格局,应是下一步银行体制改革的应有之意。

二是改革中国人民银行按省、市、自治区设置分行体制,改由按经济区域设置分行。中国人民银行作为管理机构,在按行政区划设置分行的现行体制下,不利于其履行金融管理职能,管理工作难免受到省级政府的干扰,使银行的条条关系事实上变成块块关系。在今后需要加强监管力度、避免发生金融风险的形势下,就得摆脱地方利益对中央银行各分行工作的干扰,按经济区域设置分行,撤并一部分省级分行。据推算,按此思路,中国人民银行的省级机构数将减少一半左右。

三是重塑中央银行与各商业银行之间的关系。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之间应该是被监管者和监管者之间的关系,现行的“上下级”式的关系应得到调整。中央银行不能通过发布指令、下达指标等行政手段干预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各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制定的政策框架中独立运营,自担风险,以达到分散和化解金融风险的目的。

四是建立银行利润驱动机制。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经营中的自我约束机制已经大大加强了,在确保资产质量、防范金融风险上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但风险与收益是正相关的,从一定意义上说,正是由于商业银行在经营中的过分谨慎造成了高的超额储备和低下的赢利能力并存的局面。为此,必须改变长期沿用的财政部和国有商业银行事后算账的做法,事先确定全年利润目标,使利润约束与风险约束具有相同的重要性,迫使商业银行主动寻找合适的资金运用方向,解决“惜贷”问题。

要改革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体制和机制,强化国有商业银行的利润驱动机制,要按照成本-利润的内在联系,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同时按照风险效益原则,适当和有区别地下放经营管理权限,改变按行政级别一刀切的模式。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考核办法,才能使各级行从理性和利润最大化原则出发,既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又能积极开展信贷业务。要对现行信贷经营管理思路进行调整,必须以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率为标准来分析存贷款业务和客户价值,调整信贷业务流程,实施以经营效益为核心的收益导向战略。新的信贷评估办法应以现金流预测为核心,加强对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行业发展趋势、企业战略管理和市场竞争行为等方面的分析,培育优质信贷市场,从而解决信贷和风险同时集中的问题。从长期看要对国有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

(2)发展非国有金融机构

①大力发展和完善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

在发展地方性金融机构的工作中应首先特别注意以下两点:

一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从农村和县城的撤离可以与城市商业银行向县城和农村的深入结合起来。城市商业银行可以通过接收国有商业银行从农村和县城撤离后留下的营业牌照、优质人员和固定资产等建立新的分支机构,向郊区和附近农村地区延伸,发展成为地区性商业银行,以扩大资金规模、覆盖范围和回旋余地,适应市管县体制,发挥中心城市对于周边地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同时增加基层商业银行的数量,提高其竞争力,以弥补国有银行撤离后形成的金融服务空缺。

二是可以视具体情况,利用国有商业银行遗留的机构、优质人员和金融业务许可组建地方性商业银行。尤其是前一阶段地方性金融机构发展比较缓慢的地区,可以尽快发展地方性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以提高当地银行业竞争程度,促进地方金融体系的完善,为货币政策的信贷渠道传导建立更多的“毛细血管”。

其次,对现有中小金融机构进行经营机制转换,消除地方政府干预,促其实行真正的商业化经营,尤其是农村信用社要明确产权关系,办成农民自己的银行,大力推广小额农户贷款。

再次,对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应该降低一定的营业税和所得税,以鼓励其努力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

最后,建立地区性的货币市场,让更多的中小金融机构进入货币市场,拓宽其融资渠道,增强信贷扩张能力。[9]

②鼓励银行并购

前边的分析已经表明,银行业是一典型的规模报酬递增行业,且规模效益在当前银行经营中表现得格外明显。我国新兴银行实力薄弱、信誉较低,在当前经营中陷入困境,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银行规模过小。新兴商业银行间开展并购可使这类银行迅速摆脱规模狭小的劣势。另外,国有银行将部分分支机构转交给新兴商业银行,可以调整自身的经营规模和组织规模。而这种规模调整的同时必然伴随着人员、管理能力、客户关系等必要软件向新兴银行的流动,是效率的渗透和扩散过程,将有效提高后者的发展潜力。因此,可通过鼓励银行并购达到扶持新兴商业银行的目的,使其迅速扩展经营规模、提高经营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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