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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税制要素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境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际税收行政管辖范围内。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要计征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契税实行3%~5%的幅度税率。因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3%~5%的幅度税率规定范围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

第一节 契税税制要素

一、纳税人

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境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际税收行政管辖范围内。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员。

二、征税对象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转移的土地、房屋权属。具体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2)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赠与、交换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单位和个人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3)房屋买卖。即以货币为媒介,出卖者向购买者过渡房产所有权的交易行为。以下几种情况,视同买卖房屋: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以房产作投资或作股权转让;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征收契税。

(4)房屋赠与。房屋的赠与是指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无偿转让给他人所有。由于房屋是不动产,价值较大,故法律要求赠与房屋应有书面合同,并到房地产管理机关或农村基层政权机关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才能生效。

(5)房屋交换。房屋交换是指房屋所有者之间互相交换房屋的行为。

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有些特殊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也将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一是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二是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三是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四是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6)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要计征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三、税率

契税实行3%~5%的幅度税率。实行幅度税率是考虑到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经济差别较大的实际情况。因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3%~5%的幅度税率规定范围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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