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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斯拉法的不变价值尺度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斯拉法在《用商品生产商品》中寻找到的标准商品,就是李嘉图寻找不到的不变价值尺度。斯拉法的理论就是按照李嘉图后来摒弃不用的这种方法,以及和设想过的不变价值尺度所需要具备的条件而构建起来的。不同的只是,李嘉图认为工资是垫支,因此,纯产品不包括工资,而只是利润;斯拉法认为工资不是垫支,因此,纯产品还要分解为工资和利润,纯产品就是国民收入。斯拉法认为这样的具体产品是没有的,但是合成产品是有的。

4.评斯拉法的不变价值尺度——标准商品理论

斯拉法在《用商品生产商品》中寻找到的标准商品,就是李嘉图寻找不到的不变价值尺度。他极力挖掘李嘉图本人予以摒弃的谷物比例利润率理论中的方法,来构建他的标准商品理论。值得注意的是,他认为李嘉图的谷物利润起决定性作用这一原理的理论基础在于:在农业中,同一种产品——谷物,形成了资本(被认为是由工人必需的生活资料所构成)和产品两者,谷物的特殊地位在于,它不用其他行业的产品作资本,而所有其他行业都必须用它的产品作资本(工资),因此,确定其利润对资本的比例时,是直接按谷物数量进行的,不涉及任何估价问题;他以为这是李嘉图其所以用谷物利润率来决定其他行业利润率的原因。斯拉法的理论就是按照李嘉图后来摒弃不用的这种方法,以及和设想过的不变价值尺度所需要具备的条件而构建起来的。不同的只是,李嘉图认为工资是垫支,因此,纯产品不包括工资,而只是利润;斯拉法认为工资不是垫支,因此,纯产品还要分解为工资和利润,纯产品就是国民收入

前面说过,马克思解决了李嘉图未能解决的平均利润率问题。在这个条件下,经济学家如果不像马克思正确地做过的那样,从各个生产部门的特殊利润率出发,去说明平均利润率的形成,而仍不合理地从一个生产部门的利润率,来决定平均利润率,那么这个生产部门的利润率就一定要与平均利润率相等,即这个部门要具有这样的条件:资本有机构成和周转时间以及资本在社会总资本中占的比重即权数共同发生的作用,使该资本在一年中所能使用的可变资本量,在全社会生产部门中居于中位,只有这样,才能以劳动价值理论来说明平均利润率的形成。

斯拉法要走自己的道路,来寻找李嘉图设想过的不变价值尺度。我想从以下几点来说明:

第一,斯拉法说明利润率是怎样形成的。当然没有剩余就没有利润,他先举没有利润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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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小麦和铁就是用小麦和铁生产出来的。从数量看,生产的和消耗的恰好相等。由于没有剩余,也就没有利润。投下的直接劳动就是工资,使用的生产资料也是商品,其价值也是工资即间接劳动,这样,小麦和铁的价值就分别由生产它的直接劳动和间接劳动决定。[16]斯拉法一方面这样说,另一方面却说:这里的“价值直接产生于生产方法”。[17]因为生产要反复进行,在小麦业中就必须拿出120夸脱小麦来,在铁业中就必须拿出12吨铁来,两者互相交换,即10夸脱小麦=1吨铁,只有这样,两个部门才能进行简单再生产。这是由生产方法即技术条件决定的。

第二,斯拉法就在上面的基础上,说明有剩余的生产,有剩余可以分配,这样,利润率就形成。将前例改变一下,使小麦增为575夸脱,有175夸脱剩余,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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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斯拉法并没有说明剩余怎样产生,其大小怎样决定。他只认为,剩余必须按各生产部门垫支的生产资料(资本)的比例进行分配,剩余对生产资料的比例(利润率)必须是均等的。但是,在这两种商品的价格尚未决定前,利润率是不能决定的;而分配又不能在价格决定之后进行,因为价格本身包含着利润。因此,剩余的分配和价格的决定,必须通过相同的机构同时进行。经过计算,在15夸脱小麦=1吨铁的交换比率下,两个生产部门都有25%的利润。很明显,这种价值(其实是生产价格)就是相对价值(其实是相对生产价格)。

这里25%的利润率是这样算出的。以铁业来说,在所生产的20吨铁中,有8吨用于铁的消耗的更新,余下12吨按照每吨15夸脱小麦的价格出售,因此,得到180夸脱小麦。在这180夸脱小麦中,120夸脱小麦用于小麦的消耗的更新,60夸脱是利润。小麦和铁在铁业中用作生产生产资料(8×15)和生活用品(120)的总价值是240夸脱小麦,所以利润率是25%。以小麦业来说,在所生产的575夸脱的小麦中,有280夸脱用于小麦的消耗的更新,余下295夸脱按照每夸脱1/15吨铁的价格出售,因此,得到20吨铁。在这20吨铁中,12吨铁用于铁的消耗的更新,8吨是利润。铁和小麦在小麦业中用作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总价值是(280×1/15+12)32吨铁,所以利润率是25%。

第三,斯拉法探讨过一个生产部门需要具备怎样的条件,其利润率才等于平均利润率,因而这个部门生产的商品的价值(其实是生产价格)就不变,成为不变的价值尺度的问题。他假定生产周期为一年,即各部门的资本的周转时间相等,这样,“在那些劳动对生产资料比例很低的生产部门,在支付工资和利润时,将出现赤字,而在另一些这种比例很高的生产部门,则将产生剩余。”[18]这就是说,在资本周转时间相等的条件下,由于资本有机构成不同,有的部门的利润率高于平均利润率,有的部门则相反。这样,逻辑的结论就必然是那种处在“赤字”和“剩余”部门之间的,其劳动对生产资料有一种“临界比例”的生产部门(这种比例还要再现于这个生产部门所使用的各层次的生产资料[19]上),它的利润率就同平均利润率相等。换句话说就是,假定资本周转时间相同,具有中位的资本有机构成和权数的生产部门,其利润率就等于平均利润率。这是马克思早已说过的。

但是,斯拉法并不以这样的生产部门的利润率来决定社会平均利润率。他利用李嘉图摒弃了的谷物比例利润率的理论和方法,以及李嘉图关于不变价值尺度所需要具备条件的设想,认为决定社会利润率的生产部门应具备这样的条件:同一产品构成资本和产品两者,因而可以直接从物质形态上确定利润率;它的生产可以不用其他部门的产品,而其他部门却要用它的产品作为工资;这样,无论工资和利润发生何种变动,它的产品的价值都不变。这就是不变的价值尺度。

斯拉法认为这样的具体产品是没有的,但是合成产品是有的。他认为要使产品的价值不变,生产这种产品的各层次的生产资料和其相对应的纯产品(其实是国民收入,它还要分解为工资和利润)的比例就都要相同,要做到这一点,这些产品生产中消耗的生产资料要和这些产品相同,生产资料各部分的比例和产品各个部分的比例也要相同。由于这样,这些产品就不仅价值不变,而且可以直接从物质形态上计算利润率。这样,再加上其他行业要用这些产品作为工资这个条件,斯拉法便列举出这样的合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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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投入和产出的产品相同;投入的生产资料的比例是150∶225∶300,产出的产品的比例是190∶285∶380,两者都是1∶1.5∶2;各种纯产品对其生产资料的比例,铁为(190-150)÷150=26.6%,煤为(285-225)÷225=26.6%,小麦为(380-300)÷300=26.6%,三者都相同。这样,作为不变价值尺度的商品,就由这个比例合成:1吨铁∶1.5吨煤∶2夸脱小麦。斯拉法称这种商品为标准商品,这种纯产品为标准纯产品,这种体系为标准体系。标准商品就是不变的价值尺度。他的不变价值尺度理论就是这样一种理论体系

现在要特别提出的是,斯拉法认为,这里所说的比例和前面所谈平均利润率时所说的“临界比例”并不是无条件地相等的。在这里,他没有说明纯产品为何这么大,也没有说明它根据什么分为工资和利润;只说明必须符合这条件,商品价值才不变。它就是不变的价值尺度。

第四,斯拉法以标准纯产品理论为基础,提出标准体系利润率,并认为由它支配实际体系的利润率。标准体系利润率,就是在标准纯产品中扣除了工资后的余额,即利润和生产这标准纯产品的生产资料之比。假定在26.6的纯产品中,工资为6.6,则利润便为20,和这纯产品对应的生产资料为100,这样,利润率便为20%,这是标准利润率。

斯拉法认为,只要工资由标准商品表示,标准体系利润率便完全由商品数量之间的比率来决定,不涉及价值问题;标准体系利润率决定实际体系利润率。本来,实际体系的纯产品和标准体系的纯产品是不等的,因而扣除了用和标准商品相同的等价物支付的工资后,余下的利润和生产这纯产品的生产资料之比即利润率,也和标准体系的利润率不等。但是,他认为,这时实际体系中商品的价格,就要按这个原则调整,即价格中的利润,要等于生产这商品所使用的生产资料价值的20%(标准体系利润率)。

由此斯拉法认为,“相同的利润率,在标准体系中是作为商品的数量之间的比率得出的,在实际体系中则是由价值总量的比率得出的”。[20]这就是由合成商品,即标准商品的利润率决定社会的平均利润率。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他认为工资不是垫支,所以这里的利润率都是以生产资料即不变资本计算的,而不是以总资本计算的。

第五,斯拉法最终认为,在上述基础上,有一种更具有实体的尺度,代替标准纯产品去衡量商品的价格,这个尺度就是“用标准纯产品所购买的劳动量”。[21]他认为在这个条件下,只要利润率为已知,便可衡量出商品的价格。假设利润率为15%,即利润占纯产品(按上例生产资料和纯产品之比为100∶20)的15/20或3/4,由此可知工资占标准纯产品的1/4,也就是说,标准纯产品购买的劳动量为工资的4倍。这个劳动量就构成标准纯产品。他认为用它就可以衡量出商品的价格。这再次表明他把价值看成是相对价值(其实是相对的生产价格)。因为他说明的是,价格是工资的若干倍;这说到底就是用交换商品(劳动力)支配的劳动来说明价值的决定。因为他说明的是,从结果看,由工资支配的劳动是工资的若干倍,而不是从原因看,获得工资为什么要支出若干倍于工资的劳动。

整个问题归结为,斯拉法怎样说明我们在前面提到的纯产品如何产生,其大小如何决定的问题。他不是从积累劳动奴役活劳动,不是从活劳动的支出来说明,而是从技术的或工艺方面来说明。因此,纯产品和生产资料的关系就是物和物的关系,这就当然不能说明获得工资为什么要支出若干倍于工资的劳动。这一切表明,他不是从生产商品投入的劳动决定价值的原理去说明问题的。

现在,我们将论点回到斯拉法寻找到的标准商品,即不变价值尺度的问题上来。这个标准商品与其他商品最重要的不同点,一是其价值(其实是生产价格)不因工资或利润的变动而变动;二是它构成本部门的资本(构成工资)和产品两者,该部门可以不用其他部门的产品就能进行生产,其他部门却必须用它的产品(构成工资)才能进行生产。第一点是李嘉图已看到的。我们说,符合这个条件的可以是商品群,其价值(生产价格)虽然不变,但其品种可以是一群,只是没有唯一的一种,这就不能充当直接代表社会劳动的、外在的价值尺度。第二点是斯拉法挖掘李嘉图的谷物比例利润率思想而提出来的,并且认为符合这条件的只有农业这一个行业。但事实上符合这条件的,除农业外,也可以有其他的生产部门。例如,马克思就说过:“劳动者和农业家吃了以后固然还会有小麦留下来;但织布业者——工人和老板——也会在本人衣着所需之外,把更多的布匹余留下来。”[22]这样,按照斯拉法的办法,我们也可以在农产品之外,在工业中制造一种合成产品——标准商品,它也就是另一种不变的价值尺度了。因此,问题还是回到李嘉图的不变价值商品不止一种这一难题上去。

还有一个问题,斯拉法集中力量寻找的是价值尺度,但要求它是不变的;至于货币的其他职能,则不是他所考虑的。但是,孤立地考虑不变的价值尺度,而置货币的其他职能于不顾,是研究方法上的片面性。如果考虑到货币的储藏职能,那么,由铁、煤和小麦合成的标准商品,是无论如何都不适宜承担的。

【注释】

[1][英]大卫·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郭大力、王亚南译,第35页。

[2]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7—69页。

[3][英]大卫·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郭大力、王亚南译,第35页。

[4][英]大卫·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郭大力、王亚南译,第26—27页。

[5][英]大卫·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郭大力、王亚南译,第30页。

[6][英]大卫·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郭大力、王亚南译,第37页。

[7][英]彼罗·斯拉法主编:《李嘉图著作和通信集》第4卷,蔡受百译,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13页。

[8]同上书,第15页。

[9][英]大卫·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郭大力、王亚南译,第36页。

[10]同上书,第36—37页。

[11]参见拉姆赛:《论财富的分配》,李任初译,张友仁校,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93—94页。

[12]参见拉姆赛:《论财富的分配》,李任初译,张友仁校,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150页。

[13][英]皮耶罗·斯拉法:《用商品生产商品——经济理论批判绪论》,巫宝山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2页。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179页。

[15]同上书,第184—185页。

[16][英]皮耶罗·斯拉法:《用商品生产商品——经济理论批判绪论》,第18页。

[17]同上书,第10页。

[18][英]皮耶罗·斯拉法:《用商品生产商品——经济理论批判绪论》,第19页。

[19][英]皮耶罗·斯拉法:《用商品生产商品——经济理论批判绪论》,第21页注img5

[20][英]皮耶罗·斯拉法:《用商品生产商品——经济理论批判绪论》,第29页。

[21]同上书,第38页。

[22]马克思:《剩余价值学说史》第1卷,郭大力译,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1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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