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改革年企业响应地方政府策略回顾

改革年企业响应地方政府策略回顾

时间:2022-1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前文的静态模型假设中,我们单纯从企业和地方政府相互关系的角度,尝试性地对中国转型过程中地方政府和企业之间的互动背景、互动过程以及企业采取的响应策略进行了分析和思考,提出了一个阶段性的假说和企业策略性集合。

第四节 检验与重构:改革30年企业响应地方政府策略回顾

理论的假设与实践的差距,往往需要通过历史的发展轨迹加以检验,通过对新中国工业发展的历史(1978—2008),我们发现了理论和现实之间存在的距离,这种距离不仅仅体现在理论抽象和现实具体之间的复杂性的差距,而且还体现在“改革逻辑”与“发展逻辑”的冲突和对立上。通过仔细梳理改革30年来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成长过程中响应地方政府行为的策略,本部分对原有的理论模型进行了修正和完善,对地方政府行为模式进行了再梳理,最后确立了以政府放松规制为核心的企业响应地方政府的策略集合。

一、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企业行为的两重逻辑

前文的静态模型假设中,我们单纯从企业和地方政府相互关系的角度,尝试性地对中国转型过程中地方政府和企业之间的互动背景、互动过程以及企业采取的响应策略进行了分析和思考,提出了一个阶段性的假说和企业策略性集合。但是,仔细研读新中国工业发展的历史(1978—2009),我们发现了理论和现实之间存在的距离,这种距离不仅仅体现在理论抽象和现实具体之间的复杂性的差距,而且体现在逻辑思路的冲突和对立上。

二、“改革逻辑”与“发展逻辑”[8]

在过去中国经济体制转型的30年间,企业并非以一种完全单一的形态存在,尽管在抽象概念上都符合我们理论中提出的“资源依赖观的实体企业”,但是在行为路径和历史轨迹上所发挥的效应和采取的策略存在很大差别,突出地体现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两种不同的形态。此处我们谈到的形态的差异性,并不单纯从所有制关系上所体现出的所有者属性的差异,而是直接表现在这两种企业在中国转型过程的本质逻辑。

前文对于转型阶段论模型中的企业,是国民经济中存在的存量经济,政府对企业一开始就具有绝大部分的规制权力,鉴于中国转型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因此国有企业改革就成为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的一个核心命题,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中国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导向,国有企业在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是一个明确的“改革逻辑”。如何通过有效的改革方式,解决计划经济条件下给企业遗留下来的外部制度障碍,如何通过有效的改革方式,解决企业内在机理约束机制,以及如何通过有效的改革方式,让企业在要素市场、产品市场以及公共品市场中获得维系企业长期发展的资源,这些就是企业策略性行为的主导思想。因此,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关键的途径就是通过要求企业放松规制来释放企业原有的活力,这是符合我们前文模型的基本逻辑的。

相对国有企业而言,民营企业在中国转型的历史进程里却是一个全新的经济力量,是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增量,由于民营经济的产生有其自发性的内生变量存在,因此先天就具有很强的活力,但是由于外在制度供给过程滞后于其发展过程,民营经济发展的核心要务就是在适应当时制度环境下,寻求最好的生存方式,并且尽可能地获取利润,为了这一目标可以同地方政府主动合作,也会同地方政府彻底决裂,因此发展逻辑贯穿于民营经济的主体行为。这个特殊的经济主体体现出的行为特征和初始条件与前文的转型阶段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它们更加关注地方政府的行为特征,具有更强的策略性行为倾向,这些是我们要着重审视的新问题。

三、“强制性制度变迁”与“诱导性制度变迁”

诺思在分析制度变迁的基本模式时,将制度变迁方式划分为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诱导性制度变迁,借此分析两种制度变迁的外在表现形式和内在动力来源。长久以来,学界基本的共识在于中国是采用诱导性制度变迁来完成转型,相对于东欧国家“阵痛疗法”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中国体现出更为突出的优越性,因而就出现了“华盛顿共识”被“北京共识”取代的理论呼声。事实上,笔者认为就宏观经济而言,诱导性制度变迁是符合中国转型实际情况的,但是从微观角度而言这个理论假说就有很大商榷的余地,理由就在于“改革逻辑”与“发展逻辑”之间的差异。

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在很长一段时期内都体现为一种政府引导下的规制放松和企业活力释放过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于国有企业改革采用的是以行政性命令为主,市场化手段为辅的策略组合;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在不断变化的制度环境下,满足政府改革目标就是要完成任务,技术改革、产权改革、兼并重组、下岗分流、股权分置等措施都是一种被动式的策略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讲,国有企业改革在很大程度上都符合强制性制度变迁的范畴。当然,我们同样承认在政府允许的范围内,国有企业有很多自发性的创新行为,其中也包含对制度的诱导性变迁因素,但是从整个发展过程而言,“改革逻辑”更多体现为强制性制度变迁。

而民营经济因为有先天的自发性内生变量存在,为了自身的发展往往向政府要政策,向国企要技术,在制度不能提供的情况下,自发地创造自身需要的制度环境,戴“红帽子”、引进先进设备、发展国际贸易、形成产业集群都是可供选择的策略,从这个意义而言,民营经济的发展确实体现出诱导性制度变迁的典型特征。但是,由于意识形态和政治因素以及产业发展等外部因素存在,民营企业的发展也经历了强制性的行业整顿、清理,有高潮,有低谷,也是强制性制度变迁下的受体,但是正如前文所述,从整个发展过程而言,“发展逻辑”更多地体现出了民生意愿,体现了诱导性制度变迁的基本属性。

四、地方政府效用最大:两种逻辑的统一

尽管上述两种逻辑存在着形式上的差异,但是还是能够统一在一个分析框架下的,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二者背后都体现出了地方政府的效用最大化原则。

一方面而言,国有企业的改革初衷在于盘活现有的要素和资本,将低效率的资本运作管理模式转变为高效率的资源配置方式,其最终的目的就是要国有企业所蕴含的利益相关者要素发挥出最大的效率,这种效率的提升既能够满足区域内的民生需求,也能够给地方政府带来政治上的收益,此时我们关注的角度是资本产出的最大化水平,因此,无论是放权让利还是民营化改革都是在实现这一目标。

我们还要注意,在地方政府掌控下还存在或多或少的以要素形式存在的物质财富,特别是资本要素,地方政府为了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就必须让这些要素在有效的配置下保值增值,民营企业就是最有效的资本运作模式,民营企业因此产生并逐渐发展。当地方政府为了保证自身效用最大化而播下民营经济的种子时,同时也设置了适合这一种子生存发展的制度环境,这一环境为后期民间资本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民营经济就此产生和发展起来。

根据上述分析,地方政府追求效用最大化的目标使得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采用不同的路径步入转型经济,虽然企业决策的客观背景、经济基础和制度环境存在很大的差异,但是仅仅是“殊途同归”而已,并没有本质性的矛盾,是可以统一在地方政府行为——企业策略行为这一分析框架下的,仅仅需要对转型过程中的具体微观机理进行丰富和完善。而完善理论构建的基础就在于通过对新中国工业经济史的梳理进行,以下两节我们将采用历史检验的实证方法,分别回顾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转型过程中的策略性行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