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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货膨胀目标制与中央银行独立性

时间:2022-1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面临通货膨胀时,投资者极有可能将注意力转移到保护其财富的近期购买力上。在这一水平上,公司不需要将通货膨胀纳入它们的计划。低通货膨胀导致较低水平的名义利率,使中央银行在一旦发生经济衰退时调低利率的空间较小。目前,还没有国家把通货膨胀目标区间的中点定为零。美联储对经济长期增长最主要的贡献是保持低通货膨胀率。保持低通货膨胀率减少了未来不确定性,

第六节 通货膨胀目标制与中央银行独立

一、物价稳定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前提

经济政策的最终目标是最大化经济可持续增长率。这一结果的实现取决于这样的市场机制——通过鼓励创造、革新、储蓄以及投资,给经济发展提供动力。当个人相信:放弃现在的消费和闲暇,他们可以在将来收获更多,那么这时的市场就可以最有效地完成上述任务(鼓励创造、革新、储蓄以及投资,给经济发展提供动力)。通货膨胀暗地里侵蚀了这种信心,它使人们担心他们的名义储蓄和收入在未来的实际价值将下降,这扭曲了人们的决策制定。面临通货膨胀时,投资者极有可能将注意力转移到保护其财富的近期购买力上。面临通货膨胀时,投资者会放弃长期投资,试图保持短期投资收益。这是对我们经济的“诅咒”,因为这会使风险资本枯竭。现代快速的通货膨胀阻碍经济发展的例子是很有教育意义的。在高通货膨胀率的国家,人们倾向于储存外国通货和商品,不愿意投资于金融和生产性资本,而这些是最能促进经济增长的。通过保持物价稳定,货币政策能够在促进经济增长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艾伦·格林斯潘,1990)。

对物价稳定作为货币政策首要目标的认识,是随着货币政策理论的进展和中央银行实践经验的积累等因素而愈加深刻[14]。之所以希望实现物价稳定,是因为持续上升的物价水平(通货膨胀)造成经济中的不确定性。譬如,当物价总水平正在变动时,商品和劳务价格中所包含的信息就更加难以理解,从而消费者、企业和政府的决策可能变得更加困难,通货膨胀也使得计划未来的事情很困难。进一步讲,通货膨胀可以造成一个国家的社会结构紧张。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卢卡斯认为:控制通货膨胀和维护物价稳定(既要对通货膨胀承担责任,也要对通货紧缩承担责任)是中央银行的唯一职责。美联储前主席艾伦·格林斯潘(1998)也指出:“虽然追求物价稳定并没有排除不幸事件,但是它降低了不幸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如果企业确信总体物价水平将保持稳定,它们将会把提高公司商品和服务的售价作为最后的手段,因为他们担心提高物价会减少市场份额。同样,如果家庭确信物价是稳定的,他们就不会因为相对物价的变化而改变他们的长期通货膨胀预期。因此,努力达到这一法定目标将减少未来的经济震荡,而且,在面对经济震荡时,我们国家的经济也不会那么脆弱了”。格林斯潘相信物价稳定是经济繁荣的关键所在,所以,他汇集了货币政策的各种力量来保持低且稳定的通货膨胀。他的目标从来就不是零通货膨胀率,但是他试图保持足够低的通货膨胀率,使得消费者和公司在制定投资决策时不需要将通货膨胀率考虑进去。“我坚信:要达到可能的最高水平的生产率、实际收入和生活水平,物价稳定是最关键的因素”(艾伦·格林斯潘,1995)。

“通货膨胀斗士”的目标不是零通货膨胀,而是足够低的通货膨胀水平。在这一水平上,公司不需要将通货膨胀纳入它们的计划。物价稳定不需要通货膨胀达到零,当通货膨胀足够低,使得物价水平的总体变化对经济以及金融计划不产生重要影响,这时物价稳定的目标就已经达到了(艾伦·格林斯潘,1993)。但是,低通货膨胀率也并非越低越好。低通货膨胀导致较低水平的名义利率,使中央银行在一旦发生经济衰退时调低利率的空间较小(由于名义利率不可能低于零)。一些日本的中央银行家宣称,萨默斯的观点可以用于解释日本最近的经济衰退,期间,名义利率下降到低于1%的水平,减弱了货币政策支持经济复苏的能力(Summers,1991)。低通货膨胀还会导致通货紧缩,持续的通货紧缩,特别是未预料的通货紧缩,可能造成严重的流动性和清偿力问题,可能影响金融体系的正常运作,加速或恶化经济收缩(Bernanke and James,1991;Mishkin,1991)。由于通货紧缩对金融体系和经济的危害相当大,准确地执行通货膨胀目标制以避免通货紧缩就显得同样重要。目前,还没有国家把通货膨胀目标区间的中点定为零。即使是世界上最坚定地反通货膨胀的中央银行之一——德意志联邦银行选择的年名义通货膨胀目标也为2%(目前为1.5%~2%),通货膨胀的目标取值大于零,为的是降低出现意外通货紧缩的情况。这些风险表明,应当把通货膨胀目标设定为高于零的水平,例如,每年1%~3%,这是所有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国家的惯例。在点目标下,政策成功与否不再定义为准确地达到目标,而是定义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中央银行使通货膨胀合理地接近目标的能力。“认为我们能够消除经济周期是不切实际的,人类的本性不会改变。但是,抑制通货膨胀,进而减少经济波动是一个合理的目标。美联储没有一种神奇的力量来消除经济波动。但是我们努力去减小这种波动,我们以此来谋求改善经济长期增长的环境”(艾伦·格林斯潘,1995)。

总之,稳定的低通货膨胀对于市场驱动的经济增长来说非常重要,而货币政策是影响通货膨胀最直接的决定因素。“货币政策主要的责任是给经济决策的制定提供一个稳定的背景。就长期而言,货币和物价的联系是牢不可破的,这种联系是美联储使命的关键所在,它提醒我们,没有中央银行的默许,通货膨胀就无法扎根。终究,货币当局必须面对保持物价稳定的责任。虽然石油价格冲击、持久干旱、升高的税收或者新的政府法令都有可能推动物价指数上升,除非中央银行对此不闻不问,否则,通货膨胀是不可能持久存在的”(艾伦·格林斯潘,1999)。在没有任何政策相抵消的情况下,扩张性政策的好处(如低失业)大多是暂时的,而扩张性政策的成本(主要是与高通货膨胀有关的效率低下)却趋向于是永久性的。弗里德曼也认为:在长期内,中央银行可以系统地影响的唯一宏观经济变量是通货膨胀率。在足够长的时期内,货币政策一般不可能用来降低失业率。将价格稳定设定为货币政策的主要目标的另一个理由是,经济学家和央行官员们越来越相信,低通货膨胀有助于在长期内促进经济效率的增长。

宏观经济政策的目标应该是最大化长期经济持续增长率,世界上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物价稳定是达到这个目标的必要条件。要保持可能的最高生产率水平、实际收入以及生活水平,物价稳定是关键因素。它使得家庭和公司能够专注于他们最擅长的事情——有效地生产、投资和消费。美联储对经济长期增长最主要的贡献是保持低通货膨胀率。保持低通货膨胀率减少了未来不确定性,因为,扩大了投资机会。这就是美联储对经济长期增长最主要的贡献(艾伦·格林斯潘,1997)。“越来越明显的是,要使长期生产率、实际收入以及生活标准达到尽可能高的水平,最关键的因素是保持物价稳定。长期看来,我们有一项坚定的义务——抑制各种通过引发通货膨胀来破坏经济扩张和经济效率的力量。我们必须坚决地集中精力于我们的最终目标——物价稳定。在这一前提下,我们不仅要避免经济发展过热,还要防止经济增长的不足”(艾伦·格林斯潘,1997)。

二、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历史背景

货币政策框架的转变是由各国特定的政治经济状况和历史条件决定的。

小型国家货币政策的一个策略是把本国汇率与一个大的、低通货膨胀国家(通常是一个主要的贸易伙伴)的货币固定下来。钉住汇率制度的优点:一是对中央银行的短期机会主义形成约束,因而大体上可能降低完全的相机抉择货币政策产生的通货膨胀偏差;二是简洁和清晰,易于被公众理解并接受,一般也有助于支持“强通货”的政策。汇率目标的一个强形式——货币局,作为殖民地时期货币控制的一个方式产生于19世纪,货币当局宣布与一个特定的外国货币之间的固定汇率,并愿意以该汇率无限制地提供本外币兑换。为了使这一承诺可信,当局必须保持高水平的外汇储备,有时是超过100%的国内货币发行。但是,钉住汇率制对运用货币政策以实现其他目标构成严重约束,如保持短期国内稳定,特别是在国内经济周期与贸易伙伴的周期不同步的情况下。由于缺乏可信度,本国利率就要保持高于被钉住货币国家的利率,如果钉住汇率不完全可信,对政策的约束就特别重,汇率坚挺就会使得本国出口在世界市场上缺乏竞争力。另外,在固定汇率制度下,由于锚国家的汇率变化引起采取钉住汇率制国家的利率变化,对锚国家的冲击很快就会传导到实行钉住汇率制的国家[15]。正如Obstfeld和Rogoff(1995)强调的,汇率目标面临的另一个问题是在资本高度流动的世界经济中,钉住货币极有可能受到投机性攻击[16]。钉住汇率制存在的一个更一般问题是它无法解决保持价格稳定的问题,而是把问题转移到另一个国家(或国际机构)。

伯南克等人指出,通货膨胀目标制是基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德意志联邦银行和瑞士国民银行的实践总结出来的。20世纪七八十年代,各主要工业化国家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高通货膨胀,而在经合组织(OECD)国家中,新西兰的通货膨胀率高于10%。为改善这种状况,新西兰于1990年率先采用了通货膨胀目标制;加拿大、澳大利亚、西班牙等国尽管降低了货币供给增长率,但仍无法使通货膨胀率降低,于是也纷纷改弦易辙;而英国是因为1992年9月遭遇英镑危机,被迫退出欧洲汇率机制(ERM),英镑汇率浮动,在未来存在较大通货膨胀预期的情况下放弃固定汇率制,转向通货膨胀目标制的;瑞典、芬兰也是在固定汇率制度出现危机后,欲寻找另一种名义锚而转变机制的;20世纪90年代,中欧转型国家的通货膨胀率也高达两位数,其中捷克、波兰、匈牙利在1993~1998年的平均通货膨胀率分别为11.2%、20.9%和24.1%,1998年之后这些国家相继转向了通货膨胀目标制;拉美国家向来以高通货膨胀率著称,1980~1989年间整个拉丁美洲国家平均通货膨胀率高达120.5%,智利相对较好,但20世纪80年代的平均通货膨胀率也达21.2%,90年代末,智利宣布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在看到智利的成效之后,墨西哥、秘鲁、巴西、哥伦比亚也在90年代末相继宣布采用这种新的货币政策框架(牛筱颖,2006)。

亚洲国家又有所不同,它们都是在1997~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之后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其中,韩国最早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1998年4月,菲律宾和泰国分别在2000年1月和4月宣布实施通货膨胀目标制。1999年,印度尼西亚也提出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的申请。亚洲国家实施通货膨胀目标制的主要原因有三:①金融危机的发生暴露了这些国家金融制度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它们需要一个新的货币政策框架对货币当局进行有效约束;②货币当局信誉扫地,公众预期存在极大不稳定性;③金融危机导致这些国家货币贬值,国内出现恶性通货膨胀等(牛筱颖,2006)。

大多数新兴市场国家在实行全面的通货膨胀目标制框架之前都经历了一段过渡期。政策制定者公布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意向,或者在实行汇率区间的条件下宣布通货膨胀目标,都标志着过渡期的开始。当全面通货膨胀目标制框架中的大部分条件都满足时,过渡期即结束。向全面通货膨胀目标制过渡较慢的新兴市场国家有智利和以色列,较快的有巴西、捷克共和国、波兰和南非等国。大多数国家在开始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时都有较高的通货膨胀率,实行的是爬行汇率,需要在较长的过渡期内降低通货膨胀率,以减少对实际经济的破坏。

新兴市场国家的制度框架比发达国家的更正式:一是因为前者在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之前往往要修改中央银行法律框架;二是因为前者在开始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框架时,信誉较低,原因是其通货膨胀率与工业国家相比更高且更易变化;三是因为它们的金融体系不够发达,增加了发生金融危机的风险,所有新兴市场国家明确地限制中央银行在初级市场为政府赤字融资;四是因为它们的政府债务也比工业国家多,加之广义货币与GDP的比率也低得多,增加了财政赤字货币化的潜在压力;五是公众难以监测中央银行的业绩和信誉,造成中央银行业务中的委托—代理问题严重化。新兴市场国家的中央银行在执行货币政策时较少地依赖统计模型。新兴市场国家制定的通货膨胀目标的特征是时间更短,通货膨胀目标是一个区间目标而不是点目标。

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国家均实现了低通货膨胀和低通货膨胀预期。Corbo和Hebbel(2001)从一个广阔的视角分析了拉美5国运用通货膨胀目标制的经验和结果,他们发现通货膨胀目标制在拉美取得的成就令人鼓舞,这些国家的通货膨胀率均大幅降低,其中运用时间最长的智利的通货膨胀率已达到一种长期均衡的低水平2%~4%,巴西也基本维持在6%~8%。这些国家较少地受价格水平冲击向通货膨胀率转嫁的影响;同时,低通货膨胀预期也使得这些国家通常享有较低的名义利率水平,通货膨胀目标制增加了公众对货币政策的理解,增加了决策者的责任心,并为货币政策提供了增进约束的“名义锚”。所以,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新兴市场国家越来越多,表明这个框架优于货币和汇率锚框架。

回顾这些中央银行的经历,毫无疑问,这一策略是成功的。这一点尤其可以从那些经历过高通货膨胀率的国家的经验中得到印证。货币政策的滞后意味着需要前瞻性的政策,通货膨胀目标制有助于引导对通货膨胀预期并提供一个清晰的框架来确定货币政策的方向。通货膨胀目标制在低通货膨胀国家如英国、瑞典和加拿大的实践也是成功的(奥特马·伊森,2004)。建构良好的通货膨胀目标制尽管不是万能药,也不是决策智慧的替代品,但是它给制定货币政策提供了一个有益的框架。

表7-4 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国家的通货膨胀目标(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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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Carare,Alina and Stone,Mark R.,2003,“Inflation Targeting Regimes,”IMF Working Paper 03/9(Washington);and IMF,International Financial Statistics,various years(Washington)[17].

表7-5 部分国家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前的汇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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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安德烈·沙赫特,马克·斯通,马克·策尔默.新兴市场国家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所面临的实际问题[M].徐建军、余江岩、曹志鸿译,陈敏强校,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02:18.

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将通货膨胀目标写入法律中,并明确规定由一个政治独立的中央银行来对它负责,通货膨胀目标制正在取代货币供应量目标和汇率目标,成为22个国家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框架。另外,Stone(2002)认为,欧洲中央银行(ECB)和美联储虽然没有明确宣布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但实际上都把通货膨胀作为主要政策目标,具有通货膨胀目标制的一些主要特点,是隐含的通货膨胀目标制。Humphrey-Hawkins法案已经为美联储提供了某种程度的责任,该法案要求美联储主席一年两次就货币政策的表现在国会作证。通货膨胀目标制框架下政策的透明度更高,会使美联储按照民主社会中适当的方式接受更严格的公众监督。

由于通货膨胀目标制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采用,使之成为最近十多年来西方货币经济学领域最热门的话题之一。从传统的以控制货币供应量为主的货币供应量目标(Monetary Targeting)和以稳定汇率为主的汇率目标(Exchange-Rate Targeting)到明确公布通货膨胀目标的通货膨胀目标制是世界金融领域一个重大的变化,毫无疑问,通货膨胀目标制无论是对货币政策理论的发展还是实践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18]

三、通货膨胀目标制理论

通货膨胀目标是由官方公开宣布未来一段时间内需要达到的通货膨胀目标或区间,明确承认低的、稳定的通货膨胀率是货币政策的首要长期目标(Bernanke,1999)。

目标区间的宽度传达出中央银行对政策效应的不确定性进行评估的有用信息。在中央银行选择宣布目标区间的情况下,一个较窄的区间比较宽的区间更能传达中央银行对接近通货膨胀目标的承诺。同时,这种做法也多少降低了中央银行对不可预期事件的反应能力。尽管中央银行尽最大努力,但在控制通货膨胀上还是难免失误,可能使通货膨胀偏离目标区间。而且,完全偏离目标区间对可信度的影响比偏离目标点的影响更大。通货膨胀目标制可以设为一个或更多的时间区间。实践中,1年以内的目标或4年以上的目标不可能有实际意义,原因是,对于前者而言,在如此短的时期内,中央银行无法控制通货膨胀,对于后者而言,目标时期长而缺乏可信度。在1~4年范围内,中央银行的目标选择会影响到透明性和灵活性之间的权衡:目标在较短的期间内规定得越严格,中央银行与公众沟通的模糊性越小,但在短期内,中央银行政策的自由度受到的约束越大[[美]本·S.伯南克,托马斯·劳巴克,费雷德里克·S.米什金,亚当·S.波森,2006]。

Mishkin(2000)认为通货膨胀目标制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①向公众宣布中期的通货膨胀目标数值;②从制度上规定把物价稳定作为最主要的和长期的货币政策目标,并承诺实现该通货膨胀目标;③货币政策决策中可以使用包括很多变量在内的策略信息,而不仅仅是货币供应量;④通过向公众和市场宣布货币政策的计划和目标,提高货币执行的透明度;⑤加强中央银行对实现通货膨胀目标的责任。

全面和成功的通货膨胀目标制建立在以下基础之上:良好的财政状况、稳定的宏观经济、发达的金融体系、中央银行制定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保持物价稳定的责任、在货币政策措施和通货膨胀之间具有明白易懂的传导机制、预测通货膨胀的有效方法、建立责任制和信誉所需要的货币政策透明度。特别是良好的财政状况(可有效地防止财政赤字货币化),对于任何稳健的货币政策都是不可或缺的(新兴市场国家通常在向通货膨胀目标制过渡前就巩固了其财政状况,而工业国家往往是在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之后才改善了财政状况)。另外,在一个国家转向全面的通货膨胀目标制之前,这些条件不一定都具备[19]。所以,通货膨胀目标制并非“灵丹妙药”,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更是如此。

表7-6 通货膨胀目标制框架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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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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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安德烈·沙赫特,马克·斯通,马克·策尔默.新兴市场国家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所面临的实际问题[M].徐建军,余江岩,曹志鸿译,陈敏强校,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02:2.

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第一步是确定价格指数,以便将其变化率作为目标。为了使透明度最大化,选择的价格指数应当为人们所熟悉,并且基础广泛、准确和及时。为了使灵活性最大化,指数应当排除狭义部门的价格变化,以及不影响通货膨胀趋势和“核心”通货膨胀的一次性价格上涨,例如,提高增值税或营业税。所有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中央银行都选择参考某种消费价格指数(CPI)来计量通货膨胀,为了集中关注“核心”通货膨胀,通常会选择一种剔除某些波动成分的指数。但是,在作出这一选择时,中央银行必须向公众解释价格指数的编制过程,以及与整体CPI指数的关系。指数选择应当在目标发挥作用的整个期间保持连续性,应当定义明确,使公众确信中央银行没有操纵数据的一个方式是由一个独立于货币当局的机构(如美国的劳工统计局)统一编制数据[20]

通货膨胀目标制兼具规则和相机抉择的优点:①所有使用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国家的法律框架明确地将价格或货币稳定设定为中央银行的首要目标,并给予中央银行运用政策工具的独立性。②通货膨胀目标制是一种前瞻性政策,具有“名义锚”的作用(Haldane,1995),在降低通货膨胀(存在滞后效应)和私人对通货膨胀预期方面是成功的,一旦达到这一目的,它同时也有助于价格稳定,特别是在防止通货膨胀的一次性冲击对通货膨胀产生持久性影响方面。③可以提高货币政策的透明度(即让公众清晰易懂,公众可能对消费价格的理解比对货币供应量的理解更容易)和可信度(Mishkin、Posen,1997),强化中央银行的纪律性和责任性,进而减少政策制定者在短期内的机会主义行为(例如,争取不可持续的就业目标,可能是为了支持现任的政治家)。④可以把中央银行意图传达给金融市场和公众,有助于降低未来通货膨胀过程的不确定性,因为很多通货膨胀成本产生于不确定性,而非通货膨胀水平,通货膨胀的不确定性加剧了相对价格的波动(降低了价格的信息含量),增加了非指数化金融工具和以名义价格定价的合约的风险。另外,中央银行政策意图的不确定性也造成了金融市场的波动(如股票市场分析师总是揣摩美联储主席每一句话的弦外之音)。⑤央行在维持长期价格稳定的目标内有应对短期经济形势变化的灵活性等作用。⑥通货膨胀目标制是“受约束的相机抉择”[21]的政策框架。

但是,反对者认为,通货膨胀目标制将使决策者对通货膨胀率过度关注,从而导致产出和就业水平低和增长不稳定,于是,一些经济学家(Taylor,1985;Hall、Mankiw,1994)提出,中央银行应该用名义GDP增长率代替通货膨胀目标制,其理由是:名义GDP赋予了产出和价格一定的权重。事实上,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尽管在初期,低通胀与低于正常的产出相伴。然而,一旦实现低通货膨胀水平,产出和就业就会至少恢复到以往的高水平。实际上,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国家的经济增长表明,通货膨胀目标除了控制通货膨胀外,还可以促进经济增长。通货膨胀目标制优于名义GDP目标的原因有四个方面:①名义GDP目标使中央银行公开对潜在GDP增长的估计。从政治的观点来看,保守的估计可能引致对政府和中央银行过于悲观和没有使经济达到最大化潜能的批评;而对潜在增长的一个过高估计,如果被视为官方的目标,就会造成过度通货膨胀的政策。②有关价格的信息比名义GDP的数据更新更加及时和频繁(甚至可以做得更好),这一考虑实际上抵消了名义GDP作为目标的吸引力。③通货膨胀目标制在实践中使政策在短期内有更大的灵活性。在实践中,名义GDP目标在实现短期稳定方面是否比通货膨胀目标制更有效,还有待于考察。④这也是最重要的,公众对用消费者价格表示通货膨胀的理解比对名义GDP更容易,事实上很多中央银行实行了通货膨胀目标制,而迄今为止没有一个国家采取名义GDP目标[22]

此外,有人批评通货膨胀目标制过分注重来自需求方面的扰动,而在处理供给方面的因素时,缺乏必要的弹性。事实上,大多数国家设计的通货膨胀目标至少排除了第一轮供给冲击的效应,如食物或能源价格上涨或上调增值税的第一轮影响。免责条款允许中央银行调整中期目标以应对不可预期的变化,是应对供给冲击的另一种办法。与中央银行采取纯粹相机抉择的方式根据经验处理供给冲击相比,通货膨胀目标制框架为中央银行提供了一个更好的机会,使公众相信供给冲击的影响会被限制在一次性的价格上涨的限度内,而不是造成永久性的通货膨胀率的上涨。

在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方面产生的关键操作问题包括:对目标的定义;目标数值的选择;与目标相关的时期;如果需要一些条件的话,对目标做调整的条件;如何实现目标;如何处理偏离目标的问题。

四、通货膨胀目标制:国际实践

(一)新西兰

1990年3月,新西兰成为第一个正式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国家。自第一次石油冲击以来,新西兰在大部分时间中经历了两位数的通货膨胀。累积通货膨胀(以CPI为基础的)在1974~1988年(包括1988年)之间为480%。因此,通货膨胀预期深深地扎根于新西兰社会之中(Nicholl and Archer,1992),社会危机促成了1989年12月《新西兰储备银行法》(RBA)的通过,该法案要求新西兰储备银行“制定与执行货币政策,以实现与维持价格总水平的稳定为经济目标”(在储备银行行长的任期5年内保持0~2%)[23]。政府与独立的中央银行签订的第一个《政策目标协议》(PTA)确定了通货膨胀的具体数字目标和这些目标将要实现的日期,在开始时,价格稳定的目标被定义为年通货膨胀率在0~2%。在1996年底,区域从0~2%扩大到0~3%。

新西兰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可以划分为以下三个主要阶段:①初期阶段(1990年3月至1992年3月)。通货膨胀率为0~2%,利率先升后降,本币贬值,GDP负增长,失业率上升;②复苏阶段(1992年4月至1994年2月)。通货膨胀率在0~2%目标区的上半部分波动,利率继续下降,本币升值,GDP快速增长,失业率逐渐下降;③繁荣阶段(1994年3月至1997年)。通货膨胀率与利率同时上升,本币继续升值,GDP继续增长,失业率迅速下降。

新西兰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的主要特征:①政府与独立的中央银行签订《政策目标协议》(PTA)。②通货膨胀目标制只是在反通货膨胀将要成功地完成之后才开始采用的。③价格指数是“基底通货膨胀率”,剔除了利率变化、贸易条件变动、能源与商品价格变化、政府收费与间接税的变化以及由一些其他有较重要影响的价格变化所引起的第一轮冲击。④通货膨胀目标制的独特特征是中央银行的责任在不断增强。最独特的例子是新西兰,新西兰政府与中央银行就制度政策目标签订了正式协议,如果没有达到通货膨胀目标,政府有权撤销储备银行行长的职位。⑤通货膨胀目标是一个较窄的区域目标而不是点目标。⑥操作工具为隔夜现金利率(1999年3月以前为拆借利率)。⑦现行汇率为浮动汇率。

除年度报告以外,新西兰储备银行还出版《新西兰储备银行公报》(包括重要的讲话、官方声明和专题文章,大多数文章是署名的)。

新西兰的成功反映了“边干边学”的愿望,以及当局政策调整的成功。使趋势通货膨胀下降,并维持一个低的通货膨胀预期要比把通货膨胀运行紧紧控制在一个狭窄的区域内更加容易,对一个开放的小国尤为如此。

(二)加拿大

1991年2月,加拿大银行(BOC)和联邦政府联合宣布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货币政策,明确承诺降低通货膨胀。促使加拿大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各种不稳定因素:政府债务与对外负债的急剧增长、政治不确定、货币政策的信誉问题以及间接税的增加所触发的工资——价格螺旋上涨。

加拿大于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分为三个阶段。加拿大公布通货膨胀目标方案时,采取的是降低通货膨胀时间表的形式:一是加拿大的第一个通货膨胀目标定为核心消费价格通货膨胀率(不包括食品和能源的价格以及间接税)年度增长3%(1992年底);二是到1994年6月,达到中间点为2.5%的通货膨胀率;三是再过18个月后,通货膨胀率中间点达到2%。近年来,加拿大银行已经看出,目标区间的中点2%正在成为目前通货膨胀预期以及企业长期计划的一个重要的锚。

加拿大通货膨胀目标制的主要特征:①加拿大的通货膨胀目标制不是正式立法的结果,而是逐渐发展起来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新体制也就具有了官方的性质,通货膨胀目标是由政府与中央银行联合决定和公布的。②加拿大银行对通货膨胀目标负全部责任。③同新西兰一样,加拿大是在降低通货膨胀的实质性进展已经很明显时开始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的。④因为它所具有的“整体”性质,由加拿大统计局测量的CPI成为加拿大官方的主要目标变量,同时还应用和公布“核心CPI”(剔除产品、能源和间接税费的影响)。⑤通货膨胀目标被认为是一个区域,而不是一个点目标。中期通货膨胀的目标被确定为逐渐地趋同于长期目标。⑥在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过程中,加拿大中央银行运用所谓的“货币条件指数”,即汇率与短期利率的加权平均数,作为信息变量与短期目标[24]。⑦操作工具为隔夜拆借利率区间的中间值。⑧现行汇率为浮动汇率。

通货膨胀目标制增强了加拿大银行对价格稳定的承诺,加拿大银行增加其货币政策透明度的努力帮助公众正确地区分价格水平的一次性冲击和趋势通货膨胀,减少了经历一次性冲击传递的风险。通胀目标制可能减弱了而不是增强了商业周期,因为目标区的下限和上限一样受到了重视。

(三)英国

1992年10月,即英国退出欧洲货币体系的汇率机制(ERM)一个月后,英国财政大臣宣布以通货膨胀目标制作为英格兰银行新的货币政策框架,其目的是要提供一个新的名义锚和恢复可信度。《英格兰银行法》确立物价稳定是货币政策的主要目标,并指定财政部对物价稳定作出定义(Rodgers,1998)。自实行通货膨胀目标以来,英国还没有突破过目标。

英国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的主要特征:①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时机选择是很成功的,英国经济在1990年、1991年和1992年上半年出现衰退后刚刚开始反弹。②价格指数为零售价格指数(RPIX)剔除抵押利息支出。负责计算价格指数的机构(国家统计办公室)与评估通货膨胀目标是否实现的机构(英格兰银行)不是同一个。③英国原来采用的是一个通货膨胀的目标范围。但是,1997年5月后,通货膨胀目标开始用一点来表示,但两边都设“限”。如果通货膨胀突破目标界限(2.5%±1%),那么,英格兰银行必须向政府提供正式的解释。④目标由财政部设定。⑤操作工具为短期回购利率。⑥现行汇率为浮动汇率。

没有公众的支持,中央银行最终将无法实现目标。实施通货膨胀目标制国家的中央银行,非常努力地向公众传达货币政策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的信息,并解释货币政策操作的原理和策略。《通货膨胀报告》(季刊)首先在英国出现,如今几乎所有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国家都采纳了这一形式,它以清晰易懂和图文并茂的风格提供有关通货膨胀前景、中央银行的计划和目标的全面信息。英格兰银行在《通货膨胀报告》(分为通货膨胀率、货币和利率、需求和供给、劳动力市场、定价行为以及通货膨胀预期几个部分)中详细说明英国经济在过去的表现,通货膨胀预测用不确定区间(“扇形图”)来表示,并对通货膨胀率的实际值与预测值进行比较,从而找出通货膨胀偏差的原因;英格兰银行还向公众独立地就与财政部工作人员和财政大臣的常规会议进行通报。英格兰银行的交流方式还包括会议后立即公布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决议,会议两周后公布货币政策委员会会议纪要和投票情况,以及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解释英格兰银行货币政策经济性的讲话。为加强责任追究制,一旦通货膨胀偏离点目标1个百分点以上,货币政策委员会主席就必须公开致函财政大臣,解释目前偏离的原因,计划采取的政策措施,以及预计回到目标路径的时间(Rodgers,1998)。此外,《季度公告》还发布政策性的讲话和相关研究文章。

1997年5月前,英格兰银行缺乏货币政策工具的独立性(财政大臣控制政策工具),只有通过其作出的分析及对公众的规劝来对政策施加影响的,以及设计出与公众交流的独创方法,特别是通过《通货膨胀报告》进行交流。英格兰银行还采用公开论坛和其他途径,来传达其预测、分析,甚至明确的货币政策建议,并规定:英格兰银行只有在报告的内容已经定稿并刊印之后才送交财政部,因而,财政部不会有机会对报告进行编辑或甚至提出修改的建议,从而增加政府反对英格兰银行评估的成本,有助于物价稳定。

(四)瑞典

在放弃瑞典克朗钉住欧洲货币单位(ECU)8周后,1993年1月15日,瑞典中央银行宣布将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框架。其主要特征:把整体通货膨胀而非核心通货膨胀作为目标,增加了瑞典银行向公众提供货币政策解释的负担,同时还带来了工具不稳定的可能性。瑞典通货膨胀目标由瑞典银行设定,操作工具为回购利率,现行汇率为浮动汇率。

在1997年出版的通货膨胀报告中,瑞典中央银行首次公布了数量化的通货膨胀预测。从1999年6月起,瑞典中央银行开始运用为期24个月的“扇形图”表示通货膨胀预测的不确定性。在这些变化的基础上,瑞典中央银行将其通货膨胀目标制划分为三个阶段(Berg,1999):建立通货膨胀目标制(1993~1995)、公布显示的通货膨胀预测(1996~1997)和引入分布预测目标制(1998年~ )。1999年初,瑞典中央银行还宣布:若因短期因素影响出现偏离目标的情况,瑞典中央银行将事先公之于众(Heiken-stein,1999)。通过对瑞典中央银行法的修正(1999年1月开始生效),瑞典中央银行从政治干预中获得了独立性。新法律将保持物价稳定作为货币政策的首要目标,瑞典中央银行不受政府的控制,新成立的执行委员会作为中央银行新的执行部门(Heikenstein、Vredin,1998)。通过公布执行委员会会议纪要(6~8周的时滞)以及一年至少两次向议会常务委员会提交货币政策的书面报告,进一步加强了瑞典中央银行的透明度和责任追究制[25]

在短期内,灵活性与透明度之间存在着替代关系;从长期来看,灵活性与透明度趋于互相增强。而瑞典银行认为:公众了解得越少越有利于维持货币政策灵活性。瑞典银行定期发表《通货膨胀报告》,该报告在宣传教育方面的影响力、印发的广泛与经济理念随时间的发展而稳定增长。该报告为瑞典银行向财政政策制定者施加控制财政赤字的压力提供了极好的讲台。

(五)以色列

1985年,由于黎巴嫩战争的大量开支和庞大的社会保障费用给财政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以色列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的边缘。1991年12月,以色列在宣布爬行汇率浮动幅度的同时,开始向通货膨胀目标制框架转变,并于1997年6月当汇率浮动幅度扩大到28%时,实行完全的通货膨胀目标框架。以色列是在成功地将20世纪80年代中期3位数的通货膨胀率降至15%~20%后开始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头3个年度通货膨胀目标是由财政部(MoF)和以色列银行共同宣布的,后来由作为政府代表的财政部长在咨询以色列银行之后宣布通货膨胀目标,并由中央银行负责实现目标。在个别情况下,以色列银行认为目标不合适而公开表示保留意见。在最初的3年里,为稳定预期,公布的目标区间非常窄或者只是一个点目标。1994年通货膨胀率高出目标6个百分点后,点目标被2个或3个百分点宽的目标区间所代替。1999年,财政部宣布2000年和2001年两年的目标为3%~4%[26]。以色列是唯一一个在当期通货膨胀率处于两位数时开始确定通货膨胀目标的国家。

以色列货币当局在定义通货膨胀目标时选择使用所有项目CPI,水果和蔬菜这类波动性项目的价格没有从该指数中剔除,抵押贷款利率成本和公寓价格也未剔除。其原理是,价格波动性项目约占消费物价指数的40%,财务和工资合约按所有项目CPI进行指数化仍很普遍。以色列货币当局的操作工具为短期利率。

1998年3月,以色列银行第一次公布通货膨胀报告,但是报告没有明确的通货膨胀数值预测。每季出版的“近期经济动态”完全是回顾式的,其内容包括重大进展、主要行业、劳动力市场、外贸和国际收支、价格、政府财政以及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以色列银行享有高度的独立性,特别是在政策的日常执行中更是如此。行长任期5年,可连任(联合政府的最长选举周期只有4年)。从1998年8月起,以色列银行行长被要求公开解释预期的通货膨胀偏离目标超过1个百分点的情形。

以色列通货膨胀目标的经验是成功的,通货膨胀率从1991年末的18%下降至1999年末的约1%。到1998年,以色列完成了从1985年以稳定性为基础的固定汇率制度向更灵活的、更具前瞻性的通货膨胀目标制度的转变。

(六)澳大利亚

经历了长期的通货膨胀以及长时间的通货膨胀治理(通货膨胀率降低至2%以下)之后,1993年4月,澳大利亚宣布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以此提高货币政策的透明度和可信度,稳定通货膨胀预期,为货币政策提供一个名义“锚”,因为自1985年澳大利亚储备银行(RBA)放弃货币目标后,这个“锚”就消失了。

通货膨胀目标由澳大利亚储备银行设定,并须经政府认可,通货膨胀目标被定义为整个经济周期内平均基本通货膨胀率达到2%~3%。澳大利亚储备银行明确地定义“基底消费物价指数”目标,并剔除了很多项目(水果和蔬菜、汽油、按揭贷款利息、公共部门产品和服务以及“其他波动较大的商品的价格”)。澳大利亚储备银行的操作工具为现金利率。现行汇率为浮动汇率。

澳大利亚储备银行通常对通货膨胀的短期波动并不敏感,它认为澳大利亚是出口导向型的,汇率的很多(虽然不是全部)变动反映了贸易条件(即澳大利亚商品的相对价格)的变动,而不是通货膨胀预期或商业周期的变动。

自1997年5月起,澳大利亚储备银行提供《关于货币政策的半年声明》。经济状况通报、行长和副行长讲话,以及偶尔发表的研究文章主要来自于储备银行的每月公告。除报告之外,公告中发表的所有文章都是不署名的。

澳大利亚在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度后,实现了历史上较低的通货膨胀率。

(七)西班牙

经历了长期的通货膨胀以及长时间的通货膨胀治理之后,1994年11月28日,西班牙银行的行长在西班牙议会经济事务委员会的讲话中,宣布从1995年1月起实行通货膨胀制度,在1999年1月加入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之前一直按此框架运作,这一宣布是根据《西班牙银行自主权法》(遵循《1993年欧盟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要求制定的)进行的。《西班牙银行自主权法》确定物价稳定是货币政策的首要目标,赋予西班牙银行运用政策工具的独立性,禁止对政府支出融资,并制定了加强透明度和责任追究制的具体措施。

通货膨胀目标由西班牙银行设定,价格指数为消费物价指数。西班牙的通货膨胀目标制框架还包括责任追究机制和交流工具。中央银行行长对货币政策负有责任,西班牙银行应定期向议会和政府汇报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和描述下一年的货币政策目标,并视情况报告它所遇到的维持价格稳定的障碍。行长的年度讲话在西班牙银行的每月《经济公报》的1月刊上转载(英文版《经济公报》为季刊)。西班牙银行从1995年3月起每6个月(同时用西班牙和英语)发布一次《通货膨胀报告》(其内容包括概述、消费物价指数、总供求情况以及货币政策和通货膨胀展望),该报告没有包括任何有关通货膨胀的数量预测,原因是存在潜在的不确定性。

通货膨胀目标制经过4年的实践,西班牙通货膨胀降至十年来的最低水平。西班牙银行没有规定例外条款,并于1996年宣布了3.5%~4%的通货膨胀目标区间,1997年和1998年的目标分别降至2.5%和2%。

(八)巴西

1999年6月,巴西中央银行(BCB)把通货膨胀目标制作为其新的货币政策框架。巴西得到了其他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中央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技术援助。

巴西的通货膨胀目标制框架还包括若干确保责任追究制和透明度的措施,这与英格兰银行的做法颇为相似。如果目标被突破,巴西中央银行行长应公开致函财政部长,解释突破的原因与采用的措施,以及这些措施生效需要的时间。巴西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决议在例会后立即公布(货币政策委员会每五周举行一次例会),并在会后一星期公布会议纪要。另外,巴西中央银行还发布季度通货膨胀报告,详细说明过去通货膨胀情况和有关政策决定,以及对未来通货膨胀前景的分析,包括用“扇形图”说明通货膨胀预测[27]

(九)芬兰

1992年9月,芬兰放弃芬兰币(马克)钉住欧洲货币单位的汇率制度后开始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1999年1月欧洲单一货币(欧元)启动前实行的是显式的通货膨胀目标框架],旨在提高货币政策的透明度和可信度,并以此进一步降低利率,因为芬兰在90年代初处于大规模经济危机和银行危机之中。由于私人消费和投资的下降,以及与前苏联加盟共和国之间贸易的崩溃,芬兰实际GDP在1990~1992年间每年下降3%。结果,芬兰的通货膨胀率在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时处于较低水平(1992年为2.6%)。由于消费物价通货膨胀率被认为使人辨不清潜在通货膨胀走势,因此,税收、补贴、房价和按揭成本的影响不包括在通货膨胀目标中(Pikkarainen和Tyvainen,1993)。与其他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中央银行不同的是,芬兰银行从不公布通货膨胀报告,货币政策的透明度较低。1998年1月,根据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第二阶段的要求,芬兰修正了《芬兰银行法》。至此,芬兰银行才获得事实上的政治独立性,但时间相对较晚[28]

(十)南非

南非财政部在2000年2月的预算陈述中宣布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Manuel,2000)。南非政府在和南非储备银行磋商后宣布了它的第一个通货膨胀目标,这个目标被定义为3%~6%的年平均通货膨胀率。南非储备银行于1999年8月成立了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会由行长和3名副行长(投票成员)以及高级官员(非投票成员)组成,第一次货币政策委员会会议之后,要向公众解释货币政策。随后,南非成立了每年两次的货币政策论坛。另外,南非储备银行每半年出版一期《货币政策评论》,详细描述决策以及分析决策对潜在通货膨胀的影响。南非储备银行还成立了负责与外界联系的媒体办公室[29]

(十一)波兰

波兰国民银行(NBP)宣布于1998年9月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但实际上全面通货膨胀目标制是从1999年3月扩大汇率浮动区间开始的。

1998年1月生效的新波兰中央银行法规定,中央银行的首要目标是保持物价的稳定,并赋予中央银行运用政策工具的独立性。波兰新宪法禁止中央银行对公共赤字进行融资。

五、结论与启示

(一)结论

1.建立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可信度并确保获得政治上的支持,对于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初步成功非常重要。因此,通货膨胀目标制大多是在通货膨胀处于较低和下降时期,而不是在通货膨胀处于上升并可能失控时期引入的,目的在于“锁定”早期反通货膨胀的收益,避免通货膨胀死灰复燃,特别是在处于一次性通货膨胀冲击的情况下。如果中央银行等到通货膨胀抬头才采取行动,就已经为时已晚,实际上有证据表明,一旦容忍通货膨胀积聚能量,等到高通货膨胀预期被纳入到各类合同和价格协议中,就很难控制。加拿大是唯一的例外。加拿大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时间安排是为了降低征收新间接税对通货膨胀的潜在影响。

表7-7 部分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新兴市场国家的沟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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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安德烈·沙赫特,马克·斯通,马克·策尔默.新兴市场国家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所面临的实际问题[M].徐建军,余江岩,曹志鸿译,陈敏强校,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02:13.

2.Debelle和Fischer(1994)提出区分中央银行的目标独立性和工具独立性。政府应当保持目标独立性,而中央银行应当保持工具独立性。政府应当保持目标独立性的理由是:民主制度中的政策目标最终必须反映民意,所以,目标应由选举产生的官员确定;而且,当货币政策的目标,以及中央银行实现目标的记录比较清楚地向公众显示时,中央银行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很难执行与社会利益不一致的政策。中央银行应当保持工具独立性的理由是:因为中央银行对于怎样进行实现政策目标的工作具有最佳的信息和专门知识,此外,如果不给予中央银行政策工具的控制权,它就不能为实现通货膨胀目标负责,工具独立性可使短期政治干预最小化和中央银行的责任最大化。事实上,全球范围内出现了增加中央银行独立性的趋势,这一趋势得到这样一种理论的支持:独立的中央银行比受制于政府的中央银行能够更好地实现通货膨胀目标和实际变量,如产出和就业(Alesina和Summers,1993)。

3.把达标的职责(权力在中央银行)与计量目标变量的职责(权力在统计部门)分开。尽管允许中央银行计量和调整目标变量可能会增加灵活性,但会降低透明度和公众对制度完整性的信心。

4.货币政策的主要目标是长期价格稳定,这并不是指价格稳定是唯一目标,但其他目标必须与通货膨胀目标相一致。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并没有使中央银行为了实现低通货膨胀而放弃对其他经济目标的关注,如汇率水平或经济增长率,《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具体说明了价格稳定是货币政策的首要的长期目标,但也规定了要关注其他重要的经济目标,只要这些目标与长期价格稳定相协调。弗里德曼和卡特纳(Friedman和Kuttner,1996)强调:把通货膨胀作为唯一的关注焦点,在发生强大的供给冲击,如不时打击世界经济的石油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下,可能造成经济高度的不稳定。一个设计良好的通货膨胀目标制可以很好地应对供给冲击。实际上,还没有证据表明通货膨胀目标制在长期对实体经济造成损害,包括加拿大和瑞典在内的国家把初始通货膨胀目标产生效果的时滞定得较长,以避免给产出和就业等带来不必要的短期成本。一个普遍的惯例是区分长期通货膨胀目标和短期通货膨胀目标,使后者逐渐向前者靠拢。通过调整接近长期目标的速度(或者目标时限),决策者能够降低通货膨胀的实际成本,也减少产出波动,同时保持对长期价格稳定的承诺[参见Svensson(1997)提供的一个理论论证,他认为对中期通货膨胀目标向着长期目标的连续调整,对于既关注产出波动又关注低且稳定的通货膨胀的政策制定者是最优的]。更有可能的是,低通货膨胀率改善了经济持续增长的前景。通货膨胀目标制是一个极有前景的货币政策策略,越来越多的中央银行和政府理解了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好处之日,也就是通货膨胀目标制成为一个标准方式之时[30]

5.用来定义通货膨胀目标的价格指数是核心CPI,食品、能源和其他特别具有波动性的项目已从中剔除。与其他指数相比,核心CPI可能对货币政策来讲是一个较好的向导,因为它度量了持久的基底通货膨胀而不是对价格水平的暂时性影响。使用CPI而不是其他价格指数(如GDP缩减指数)的论据是,它与消费者的生活水平直接相关,是公众最好理解的价格指数,并且是媒体报道最广泛的指数。与其他主要价格指数相比,它的计算更为频繁,且较少延迟计算。最后,这一指数的度量误差比其他可供选择的指数能更好地被经济学家理解[31]

6.由于在控制通货膨胀方面存在着较长的时滞和不确定性,中央银行要及时提供有关整体经济、央行货币政策及其意图的信息(包括实现或未能实现目标的进展情况,并对已经改变或偏离目标的原因作出解释)。中央银行为了与公众沟通可以利用各种场合,包括演讲、记者招待会、在立法机关作证、统计数据发布和不定期的出版物。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中央银行通常发布新闻公告反映达成共识的观点或一系列没有署名的观点。为这一方法辩护的理由是不披露的做法能促进对货币政策决策更自由和更坦诚的讨论。与此相反,英国官员认为公布投票记录有利于建立更透明的政策程序,鼓励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更独立的思考,因为他们知道公众要他们为投票负责(Allen,1999)。多个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中央银行(如加拿大、瑞典,以及最近的新西兰中央银行)所运用的一个信息变量的例子是所谓的“货币状况指数”,是一种利率和汇率的加权指数组合,可以有助于中央银行确定未来可能的通货膨胀路径。中央银行为了避免其时机的选择是受到政治驱动这样的怀疑,因而,定期发表正式报告应成为中央银行信息宣传的一个特征。这样,通货膨胀目标制明显地增强了中央银行对公众和推选出的官员的责任,促进了决策者和公众之间的沟通。

中央银行出版的通货膨胀报告还提供评估通货膨胀目标执行情况的方法,若达不到通货膨胀目标需要中央银行采取明确措施。以英国为例,若通货膨胀偏离2.5%的目标值1个百分点,英格兰银行行长被责成向财政部部长提交一封公开信解释偏离的原因,并提出回到目标值的应对措施和时间表。

7.在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政策实施过程中,通货膨胀预测占有关键的地位,对从管制转向政策制定的新兴市场国家中央银行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此外,尽管许多新兴市场国家的中央银行在建立模型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已经完成了模型建立工作,但它们的职员在运用前瞻性通货膨胀模型,判断通货膨胀前景与适当货币政策反应等方面仍缺乏实践经验。由于数据缺陷,经济结构仍在变化和它们的经济对冲击所表现出的脆弱性,新兴市场国家较少依赖统计模型来预测通货膨胀。

8.一旦通货膨胀目标向社会公布,并为实现目标而采取了一些措施,继任的政府除了延续该政策以外,几乎没有什么选择。因此,通货膨胀目标的宣布似乎能够给公众带来一些实质性的影响,而无论哪个政党执政。

9.通货膨胀的实际治理成本关键取决于通货膨胀下降的速度、经济的名义刚性以及信誉度。降低通货膨胀率需要长期的过程,公众对政府的信任要通过中央银行实现通货膨胀目标的承诺而逐步建立,而信任的建立会降低通货膨胀预期,有助于目标实现。那些想将高通货膨胀水平大幅降低的国家是否适合通货膨胀目标制框架,仍然是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迄今为止,没有一个通货膨胀率超过30%的国家开始向通货膨胀目标过渡。

总之,作为一个只有15年历史的新兴货币政策框架,还有很多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

(二)启示

物价是一个国家经济运行的重要指标,也是一国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社会公众最关注的社会问题之一。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已经先后历经了5次经济周期的洗礼:①1977~1981年,通货膨胀率峰值为7.5%;②1982~1986年,通货膨胀率峰值为9.3%;③1987~1990年,通货膨胀率峰值为18.8%;④1991~2001年为24.1%。2002年以来,中国经济呈现出两大特征:一是消费物价水平上涨并不明显;二是房地产价格呈急剧上升趋势,且愈演愈烈,2002年我国商品房销售价格平均上涨3.8%,2003年为5.0%,2004年达9.6%,2005年上半年高达12.9%。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国民经济的比重将不断上升,商品房销售价格对人民生活的影响也将越来越大。

2004年以来,面对物价的大幅上扬,国家发改委在加强物价监管方面出台了许多文件,如《关于严格控制出台涨价项目的通知》、《关于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做好化肥、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检查的通知》和《关于对化肥生产用电价格继续实行优惠政策的通知》,因此,目前CPI的涨幅属于被管制的CPI(CPI并非衡量中国通胀水平的恰当指标。GDP平减指数、PPI、房地产价格涨幅依然维持高位,显示通胀压力较大。无论是决策者还是投资者,若仅基于当前CPI涨幅变动来判断通胀水平,不仅过于狭隘,而且还存在偏差),许多商品,如水、电、煤、油等,价格上调的压力较大。而且,被政府管制的产品大多是上游的商品,一旦其价格上扬,将大幅提高下游商品带来的成本,对市场整体物价水平产生重大影响。

此外,一项关于20世纪80年代130多个国家的统计分析也表明,实行浮动汇率制的经济通常伴随着较高的通货膨胀率:从1980年到1990年,实行钉住汇率制经济的平均通货膨胀率比世界平均通货膨胀率低1.1%,实行浮动汇率制经济的平均通货膨胀率比世界平均通货膨胀率高7.2%(贺力平,1998)。2005年7月21日,人民币汇率放弃了1994年以来人民币钉住美元的固定汇率制度,改为参考一篮子货币调节,国际经济增长放慢、利率不断调低和人民币升值预期带来的大量资本流入使我国的物价水平面临更大的上涨压力。

在政府对楼市调控一周年,治理炒房、泡沫等楼市“病毒”取得阶段性成果之后,2006年,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堪称中国房地产市场“风向标”的四大城市,房价再次强势反弹,有的城市涨幅高达25%。伴随着固定资产投资高速增长、煤电油运供求矛盾持续紧张、粮食价格大幅度上涨带动食品价格上升,以及国际市场原油价格猛增等多种因素,国内市场价格总水平开始一路上涨并出现涨幅加速上升的结构性通货膨胀趋势[32]

我国是一个经济大国,国内市场对经济的持续发展极其重要,因此,保持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十分重要。货币政策目标包含不同层次:操作目标、中介目标和最终目标。在我国,对货币政策目标的争论主要集中在中介目标上。我国从1996年开始采用货币供应量作为中介目标,但那时的宏观经济环境和现在有很大不同。我国加入WTO后,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和我国金融管制的放松促使金融创新得到迅猛发展,这将使货币的定义和计量变得日益困难,货币供应量指标的可控性和可测性出现较大偏差,传统的货币需求函数失效,货币流通速度大幅波动,难以预测,最终导致M1、M2等货币总量目标与经济活动之间的稳定关系破裂,从而大大降低了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有效性。从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来看,用于外汇冲销的外汇占款和救助金融机构的再贷款挤占了中央银行的基础货币,货币系统的流动性过大,货币政策的可信度也因承担最后贷款人的职能而受到影响。因而中央银行更需要对相机抉择政策进行约束,克服货币政策的时间不一致性可能对货币政策造成的长期不良后果。为适应金融创新和金融发展,需要调整和转换中介目标。对于我国来说,虽然利率是一个较好的货币政策中介目标,但由于利率市场化没有最终实现,因此,尚不具备将其作为中介目标的条件。从国际经验来看,越来越多的国家,例如英国、瑞典、芬兰、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都纷纷放弃以货币供应量作为中介目标,将中介目标与最终目标合一,直接将通货膨胀率作为其货币政策目标。实际上,我国若把通货膨胀率作为货币政策目标,将具有很多优点,不但可以使货币政策的透明度以及政策制定者的责任感加强,而且可以提高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灵活性,也有利于缓解金融创新对货币需求与货币流通速度造成的不确定性影响。因此,通货膨胀目标制确实是一个值得我国考虑的货币政策框架,以增强货币政策目标的科学性,更好适应金融创新和金融深化的发展趋势。

目前,我国在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中国人民银行赖以进行货币政策操作的主要工具不独立。《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第二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第五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就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的决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第七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第十二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设立货币政策委员会。货币政策委员会的职责、组成和工作程序,由国务院规定”;第三十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但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

2.物价稳定并没有成为首要目标。《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第三条规定:“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实际上,这条规定与以前的并没有多大区别,而且,经济增长经常对中央银行制定与执行货币政策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3.通货膨胀统计存在以下问题:①通常使用零售物价指数而不是国际通行的消费价格指数来衡量物价水平的变动。消费价格指数涵盖了消费品和服务项目。批发物价指数也是国际上常用的物价统计指标,它的涵盖面相对较广,包括了投资品。我国的零售物价指数的缺陷在于它仅涵盖消费品,不包括分量越来越大的服务项目,更不包括投资品,反映的内容不全面、准确,而且不利于国际化的比较。②编制物价指数的统计方法还没有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我国还不能按时间序列编制一套完整的固定基数的消费价格指数。③由中央银行编制涵盖投资品在内的批发价格指数在缺失价格的估计、季节性调整等方面还有待改进。④在金融统计方面,也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如统计报表反映面太窄、报表缺乏合规性、统计指标设置重复、数据来源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等(王中华、莫学斌,2002)。

所以,在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之前还要做好以下工作:

1.物价稳定应该成为首要目标。因为币值包括对内币值(物价)和对外币值(汇率),一旦中央银行没有实现稳定物价的目标,它就会说稳定了汇率;或者中央银行没有实现稳定汇率的目标,它就会说稳定了物价;从而为中央银行推脱责任留下了借口。

2.确保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工具的独立性。根据Fisher(1995)的研究,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分为目标独立和工具独立。所有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国家的法律框架都明确规定中央银行的首要目标是稳定物价或币值,并赋予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的独立性。

3.应该尽快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银行法》,我国货币政策委员会应由目前的咨询议事机构提升为决策机构,并通过规范的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决策。由于货币政策对公民的福利有重要影响,通常也涉及不同集团之间的利益权衡,因此,改革我国货币政策委员会制度已经刻不容缓,以保证我国货币政策制定的专业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4.把达标的职责(权力在中央银行)与计量目标变量的职责(权力在统计部门)分开。中国国家统计局绝不能成为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的组成单位,以保证统计数字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5.做好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技术准备工作,我国应当尽快放弃零售物价指数,改用国际通用的消费价格指数。另外,由于我国的经济周期与投资关系密切,还应关注涵盖投资品的批发价格指数。有关部门应尽快加强和改进金融统计,保证货币政策有一个准确的依据(王中华、莫学斌,2002)。

6.考虑到中国宏观调控能力有限、经济市场化程度不断深化和正在进行大规模的结构调整,通货膨胀目标幅度可以适当大一点。

7.提高中国人民银行对通货膨胀的预测能力。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缺乏大量的可用数据样本,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可以借鉴巴西、捷克等新兴市场国家的经验,利用小型宏观经济模型来预测通货膨胀目标和解释预测结果,也可以利用时间序列模型来预测短期通货膨胀,也可以利用短期实现的通货膨胀率(比如月度CPI)来代替,然后逐步地建立数据库和发展较好的大型宏观经济模型(向维国、唐为民,2005)。

8.加快国有商业银行民营化和利率市场化的步伐,完善人民币汇率的形成机制;大力发展金融市场等。

总之,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将使过去一直实行管制且不愿就政策意图和经济前景进行交流的我国中央银行面临新的挑战!

【注释】

[1][美]阿伦·德雷泽.宏观经济学中的政治经济学[M].杜两省、史永东等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391.

[2][美]阿伦·德雷泽.宏观经济学中的政治经济学[M].杜两省、史永东等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432、394、432.

[3][美]阿伦·德雷泽.宏观经济学中的政治经济学[M].杜两省、史永东等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432、394、432.

[4][美]阿伦·德雷泽.宏观经济学中的政治经济学[M].杜两省、史永东等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432、394、432.

[5][美]阿伦·德雷泽.宏观经济学中的政治经济学[M].杜两省、史永东等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398~399.

[6]这方面的重要论文包括费尔南德斯与罗德瑞克(Fernandez和Rodrik,1991)以及罗德瑞克(Rodrik,1993)。这些文章关注的是在一个静态背景下有利改革的不采纳,而非跨期的拖延问题。

[7]详情见胡鞍钢.中国经济波动报告[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

[8]详情见胡鞍钢.中国经济波动报告[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

[9][美]阿伦·德雷泽.宏观经济学中的政治经济学[M].杜两省、史永东等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22.

[10][美]阿伦·德雷泽.宏观经济学中的政治经济学[M].杜两省、史永东等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28.

[11][美]阿伦·德雷泽.宏观经济学中的政治经济学[M].杜两省、史永东等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60.

[12]为进一步完善中央银行决策和操作体系,发挥金融市场一线的优势,提高中央银行宏观调控的水平和效率,经中央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2005年8月10日,上海总部正式挂牌成立。上海总部承担的主要职责:(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提出的操作目标,组织实施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2)承办在沪商业银行及票据专营机构再贴现业务;(3)分析市场工具对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的影响,监测分析金融市场的发展,防范跨市场风险;(4)密切跟踪金融市场,承办有关金融市场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定时报送各类金融动态信息和研究报告;(5)研究并引导金融产品的创新,促进金融市场协调、健康、规范发展;(6)承办有关区域金融交流与合作工作等。上海总部根据总行授权,还承担对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等总行直属在沪单位的管理工作,以及上海黄金交易所、中国银联等有关机构的协调、管理工作。据悉,央行一些跟市场关系比较密切的部门将随之迁到上海,作为第二总部的构成单位在上海办公。这些部门可能包括央行征信局、国际业务部、调查统计司、金融稳定局及金融市场司中分管公开市场操作的部分处室,而更早的时候,清算备份中心就确定要留在上海。上海总部成立后,央行总行侧重货币政策的决策与制定,而将部分操作性业务移至上海的分工清晰起来。

[13]目前,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履行职责需要设立派出机构,设有天津、沈阳、上海、南京、济南、武汉、广州、成都、西安9个分行和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20个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5个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305个地(市)中心支行,1778个县(市)支行。这些分支机构在履行央行各项职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4]物价稳定的严格定义似乎表明通货膨胀率为零或非常接近于零。但是,把通货膨胀的目标定为零会造成很大问题。近来的研究表明,通常以CPI为基础的通货膨胀的计量尺度存在向上偏差的可能。一个原因是,固定加权指数并未反映消费者可能放弃购买价格上涨的商品而替代以类似的价格更低的商品的可能性。另一个原因是,固定加权指数不能反映质量的变化,由于质量提高而出现的价格上涨不应计入通货膨胀。

[15][美]本·S.伯南克,托马斯·劳巴克,费雷德里克·S.米什金,亚当·S.波森.通货膨胀目标制:国际经验[M].孙刚、钱泳、王宇译,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315.

[16]对于投机性攻击是否完全是自发性的、自我实现的预言或者是否在攻击出现前一些国家的政策存在某些“基本面的”问题还存在争论。对于过去十年经历打击的国家是否存在基本面政策失误的问题有关证据,或者在多大程度上这些问题是造成投机性攻击的原因还不清楚。

[17] 汪泉、赵以邗、刘念、周晓刚.适度通货膨胀目标与中国宏观经济[J].金融纵横,2006(03).

[18]关于通货币膨胀目标制经验的早期讨论,除其他资料之外,可参见Goodhart and Vinals(1994),Leiderman and Svensson(1995),Haldane(1995)和McCallum(1996)。伯南克和米什金于1997年对通货膨胀目标制作为货币政策框架的观点进行了讨论。

[19]安德烈·沙赫特,马克·斯通,马克·策尔默.新兴市场国家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所面临的实际问题[M].徐建军、余江岩、曹志鸿译,陈敏强校,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02:1.

[20][美]本·S.伯南克,托马斯·劳巴克,费雷德里克·S.米什金,亚当·S.波森.通货膨胀目标制:国际经验[M].孙刚、钱泳、王宇译,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29~30.

[21]说它是“相机抉择”,是指中央银行在短期经济干扰下,保持稳定产出和就业的灵活性,同时对经济结构的变化和决策的效应给予充分的关注。说它是“受约束的”,是因为相机抉择是建立在中央银行对调控通货膨胀乃至通货膨胀预期保持承诺的基础之上的。由于货币政策具有时滞效应,因而中央银行要预测通货膨胀并事先采取措施。

[22][美]本·S.伯南克,托马斯·劳巴克,费雷德里克·S.米什金,亚当·S.波森.通货膨胀目标制:国际经验[M].孙刚、钱泳、王宇译,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319.

[23]《1964年储备银行法》具体确定了新西兰货币政策的多重目标:“……(货币)政策必须同最大限度地促进生产、贸易、就业与最大程度地维护内在价格水平稳定的理想相联系”(Reserve Bank of New Zealand,1985a,September,p.512)。

[24][美]本·S.伯南克,托马斯·劳巴克,费雷德里克·S.米什金,亚当·S.波森.通货膨胀目标制:国际经验[M].孙刚、钱泳、王宇译,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120~121.

[25]安德烈·沙赫特,马克·斯通,马克·策尔默.新兴市场国家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所面临的实际问题[M].徐建军、余江岩、曹志鸿译,陈敏强校,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02:54.

[26]安德烈·沙赫特,马克·斯通,马克·策尔默.新兴市场国家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所面临的实际问题[M].徐建军、余江岩、曹志鸿译,陈敏强校,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02:50.

[27]安德烈·沙赫特,马克·斯通,马克·策尔默.新兴市场国家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所面临的实际问题[M].徐建军、余江岩、曹志鸿译,陈敏强校,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02:47.

[28]安德烈·沙赫特,马克·斯通,马克·策尔默.新兴市场国家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所面临的实际问题[M].徐建军、余江岩、曹志鸿译,陈敏强校,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02:49.

[29]安德烈·沙赫特,马克·斯通,马克·策尔默.新兴市场国家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所面临的实际问题[M].徐建军、余江岩、曹志鸿译,陈敏强校,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02:52~53.

[30][美]本·S.伯南克,托马斯·劳巴克,费雷德里克·S.米什金,亚当·S.波森.通货膨胀目标制:国际经验[M].孙刚、钱泳、王宇译,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321.

[31][美]本·S.伯南克,托马斯·劳巴克,费雷德里克·S.米什金,亚当·S.波森.通货膨胀目标制:国际经验[M].孙刚、钱泳、王宇译,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334~335.

[32]2006年11月14日,央行发布第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警示通胀压力,水、电、天然气可能全面涨价。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巨头向发改委递交了申请,建议液化天然气涨价。2006年11月15日,国内20克以内的信函资费开始上调,本埠为0.80元、外埠1.20元,分别比原来上浮0.2元和0.4元。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四次调整信函资费。1990年以前的40多年,我国国内20克以内的信函资费一直是本埠0.04元、外埠0.08元。之后,我国曾在1990年、1996年、1999年调整信函资费。2006年12月,北京、广东、山东等地相继出现了部分粮食和食用油价格上涨,这次涨价的领域和波及的地区正呈蔓延之势。2007年1月1日起,新批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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