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让邮储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联姻”(1)
近几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在造就为“三农”和其他小客户服务的银行机构方面出台了许多措施。2006年12月下旬,以“低门槛、严监管”为原则开放农村金融市场,出台了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公司等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6年末,又批准成立专门做小客户尤其“三农”业务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08年5月,又开放了由“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发起组建的小额贷款公司;不久前,央行又将小额贷款公司划入金融机构范围。
邮政储蓄银行是上述各类机构中唯一的大型银行机构,它具有三大优势。第一是资金优势。2009年6月末,资产总额2.44万亿元,存款余额2.41万亿元,规模之大仅次于“四大银行”,名列全国商业银行中的第五位。第二是营业网点优势。邮政储蓄银行的网点遍布城乡,覆盖面广,凡是有邮局的地方就有邮储银行网点,总计有储蓄网点3.6万个,汇兑网点4.5万个,列全国各银行之首,其中2/3左右的网点分布在乡村。第三是结算优势。鉴于其网点众多,又深入城乡,因而结算渠道畅通方便,优势明显。正是由于邮储银行的遍布城乡、贴近农户,因而国家有关部门规定,邮政储蓄银行主要面向“三农”和其他小客户。应当说,这个“定位”是十分正确、合理的,且一旦兑现,就会使“三农”和其他小客户在全国信贷市场上所占有的份额上升5个百分点左右,十分有助于缓解“三农”和其他小客户的“融资难”问题。然而,要贯彻落实这个“定位”既不容易、也不顺利。比如2009年6月末,邮储银行的存款余额为24069亿元,按《商业银行法》规定,存贷比允许达到75%,也即允许贷款余额达到18052亿元,但是实际上贷款余额仅为4872亿元,“放空”的资金多达13000多亿元。之所以有如此多的资金“放空”,个中主要原因,一是新成立的邮储银行严重缺乏向小客户放贷款的技术、经验、人才。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难题,因而向“三农”和其他小客户放贷的难度实际上要显著大于向大客户放贷。成立不久的邮储银行严重缺乏这方面的技术、经验、人才,并且也难以在短期内解决好这些问题。二是“大银行劣势”。邮政储蓄银行毕竟是全国性的大银行,组织体系庞大,决策链长,灵活性差,在与农户和其他小客户打交道时存在许多“不适应”,很不利于业务拓展。因此,其贷款增长不快,存差还在不断扩大。比如,2009年6月末与一年前相比,存款增长4845亿元,而贷款仅增长1610亿元,(按存贷比75%计的)“放空”资金又增加了2024亿元。
综上所述,不难发现,如何促使邮储银行的巨额信贷资金真正回流县域,流向“三农”、流向个体工商户、小企业,已经成为当务之急,成为促使邮储银行健康发展、改善对“三农”和其他小客户的金融服务的关键,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话题之一。出路何在?笔者首先看到了小额贷款公司,资金状况与邮储银行恰恰相反的小额贷款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由于“草根性”较强,又直接归省区政府管理,因而发展速度甚快。2009年3月末,距离“政策”出台才10个月,全国已经开业小额贷款公司583家,还有573家正在筹建。目前,仅内蒙古自治区就有233家,资本金额180亿元;全国有1000家左右,资本金额估计超过800亿元、甚至1000亿元。目前,绝大多数的小额贷款公司都经营得相当不错。比如在浙江,小额贷款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都比较规范、完善,贷款基本上都投向小微企业和“三农”,户均贷款金额为70余万元,70%以上的贷款都在100万元(浙江省根据省情规定的“小额贷款”标准)以下,利率均不超过基准利率的4倍,风险控制良好,不良贷款很少,同时运作规范,很少发生违规行为。但是,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也存在两大“瓶颈”。第一是资金“瓶颈”。由于“只贷不存”,因而信贷资金来源成为大问题,往往开业后半年左右,便无钱可贷了。虽然允许向银行融入不超过资本金50%的资金,但是这远远不能满足需要。第二是前途“瓶颈”。广大民营企业之所以热衷于组建小额贷款公司,基本上都是冲着今后能够改组为村镇银行而来的。而现在,银监会已经明确规定,只有引入一家银行作为主发起人,小额贷款公司才能改组为村镇银行。这样,小额贷款公司如果维持现有的股权结构,就无法改组为银行,加上资金“瓶颈”,难免成为“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而要控股的民营企业让出控股股东地位,则他们又心有不甘,很不情愿。总之,进退两难。
针对上述情况,让邮储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联姻”,不失为上佳选择。具体做法主要是:
1.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允许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使其实际上“变身”为依赖邮政储蓄银行供给信贷资金的小额信贷银行。
2.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邮政储蓄银行与经过甄别的“三好”(合规经营好、市场定位好、资产质量好)小额贷款公司逐个签订合作协议: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将其账户及其贷款客户的账户,都开在邮政储蓄银行,并且接受邮储银行的监督;邮政储蓄银行向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小额贷款公司开业一年后,就可以从邮储银行融入相当于其资本净额100%的资金,再过半年后还可以再融入相当于资本净额100%的资金,以此类推。最高融资金额可暂定为不超过资本净额的5倍,在此基础上还可以进行其他方面的一切可能的业务合作。
3.省级政府承诺,对辖区内因“联姻”而带来的金融风险承担最终处置责任。“联姻”后,邮政储蓄银行实际上就成了“邮政储蓄银行集团公司”,而小额贷款公司则成了这个“集团公司”的“松散层”企业。进而,邮储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双方,不但现存的“瓶颈”问题可以得到妥善解决,而且将获得广阔的发展空间。
对邮储银行方面,这样做也是有利的。首先,信贷资金有了良好出路。由于允许小额贷款公司融入相当于其资本净额5倍的资金,以现有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规模估算,就是5000亿元,由于今后小额贷款公司还有很大的发展余地,因而融资总额也还将会有大幅度的上升。其次,将大大促进自身优势的发挥和经营规模的拓展。邮储银行目前的存款构成中主要是“居民储蓄存款”,“企业存款”的比重很低,如2010年6月末,“企业存款”不足1000亿元,比重仅为4.04%。“联姻”后,由于贷款企业的账户开设在邮储银行,因而企业存款势必快速上升,比重迅速扩大,进而加快存款规模的增长。同时,由于大量企业账户的开设,网络优势、结算优势也势必得到较为充分的发挥,从而大大加速邮储银行的健康发展。
小额贷款公司方面。首先,可以因此而基本上摆脱“无钱可贷”的窘境,同时由于资金成本下降了,进而贷款利率也将有较大幅度下降。其次,将获得良好的发展前途,至少不亚于村镇银行。“联姻”使得小额贷款公司实际上成为依附于邮政储蓄银行的专门发放小额贷款的“信贷银行”,不仅不再有“无钱可贷”之忧,而且也不必受“吸存难”、“结算难”(这“两难”正是目前困扰着许多村镇银行的难题)之苦。同时,只要妥善经营、效益良好,那么,随着“资本净额”的不断增加,贷款规模就可以不断扩大,成为名副其实的“专业信贷银行”。再次,由于小额贷款公司有了良好前途,因而其发展将再次加速。
“联姻”的金融风险不大,是可以控制与防范的。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杠杆率不高。融资的杠杆率暂定为5倍,这是不高的。须知,5倍乃是目前担保公司的杠杆率下限,其上限已达8—10倍。如果实行5倍左右的杠杆率,那么,就整个“邮政储蓄银行集团公司”而言,资本充足率将在20%以上,这显然是很“安全”的。第二,监督可以做到有效。由于小额贷款公司及其贷款客户的账户均在邮储银行,因此监督方便。只要邮储银行自身不失职,监督是完全可以做到有效的。同时,这里还有银监部门的监督管理。
“联姻”还将带来其他多方面的社会效益。主要是,第一,大量的信贷资金可以借此渠道流入“三农”和其他小客户,从而大大地缓解“三农”及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进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第二,使得邮储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都找到了自己的位置,进而将有效地促进了我国金融体系的整合、完善与健康发展。第三,进一步畅通了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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