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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研发费用的使用原则是什么

时间:2022-11-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适度原则,即集团公司应当合理估计研发需求,向成员企业收取的研发费用不应过多偏离实际研发支出。集团成员企业交纳的研发费用从当期管理费用列支。集团公司应当在年度合并财务会计报告中,按规定披露研发费用相关财务信息,包括研发费用支出规模及其占销售收入的比例,集中收付研发费用情况等。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时,应当对研发费用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予以关注。

7.企业集团研发费用的使用原则是什么?

答: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单个企业难以独立承担的研发项目,或者研发力量集中在集团公司,由其统筹管理集团研发活动的,集团公司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集中收取和支出研发费用,用于研发主导产品和核心技术。集团公司集中使用研发费用,至少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必要原则,即集中使用的目的应当是研发主导产品和核心技术,而这个目的以集团内单个企业一己之力确实无法达成,或者各企业分散进行研发,缺乏合力。集团公司不能借此变相收取管理费用,或者避税。

2)适度原则,即集团公司应当合理估计研发需求,向成员企业收取的研发费用不应过多偏离实际研发支出。根据国际经验,企业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一般应当在3%以上,而据统计,我国国有企业在2000~2004年,科技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仅在0.5%左右,大型国有企业平均水平也仅为0.6%,2004年该比重达到1%以上的企业仅占总户数的2%。根据这种实际情况,集团公司集中收取的研发费用总额,原则上不超过集团合并报表销售收入的2%;使用后的年末余额连续三年超过当年集中收取总额20%或者出现赤字的,集团公司应当调整集中收取的标准。

3)权责利一致原则,为了避免集团公司集中财力时侵占成员企业权益,或者各企业对集中使用研发费用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发生争执,集团公司应当确定研发费用集中收付方式以及研发成果的分享办法,通过与成员企业协商、签订协议等方式,维护集团成员企业的合法权益。

集团成员企业交纳的研发费用从当期管理费用列支。集团公司集中收取的研发费用作为专项应付款管理,发生的研发支出,形成资产的部分作为集团公司递延收益处理;没有形成资产的部分,据实核销。集团公司应当在年度合并财务会计报告中,按规定披露研发费用相关财务信息,包括研发费用支出规模及其占销售收入的比例,集中收付研发费用情况等。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时,应当对研发费用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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