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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投资年收益多少

时间:2022-1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历程中,以下这些时间和事件是值得回顾和总结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成立及运转,是我国资本市场建立的重要标志。在邓小平同志南方讲话后,我国学术界和管理层摒弃了“姓社姓资”的讨论,资本市场的发展也迎来了黄金时代。资本市场配置社会资源的作用初步显露出来。自此,QFII进入我国资本市场。

(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历程

我国资本市场从建立到现在,不过十几年的时间。虽然在这期间资本市场也历经了不少风风雨雨,股市的暴涨暴跌也让有些人对资本市场的设立及其作用产生怀疑,但是,资本市场在这十几年的时间里取得的成绩是主要的、不容置疑的,这也验证了邓小平同志讲过的一句话—— “发展才是硬道理”。在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历程中,以下这些时间和事件是值得回顾和总结的。

1981年,在改革开放的历史背景下,我国重新启动国家信用,恢复了国库券的发行。恢复发行国库券,标志着资本市场筹措资金和配置资源的功能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下重新得到认可。现在,通过发行国库券筹集资金是我国中央政府弥补财政赤字缺口、制定和执行功能财政政策的重要手段;通过买卖国库券控制货币供给总量也已经成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主要工具。

1983年,我国第一家股份制企业——深圳宝安联合投资公司宣告成立;1984年7月,新中国第一家股份公司——北京天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完成股份制改造,这两家企业的成立开创了我国企业股份制改造的先河。同年11月,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成为我国第一家公开面向社会发行股票的公司,标志着现代企业制度在我国开始被人们认识和探索。

但是,在整个80年代,由于认识上的局限性,资本市场没有取得更进一步的发展,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以落实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国有企业“放权让利”为主线展开的。

进入20世纪90年代,我国资本市场开始取得迅猛发展。1990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宣布成立;1991年4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告组成,这两个证券交易所同时于1991年7月1日正式营业。飞乐股份、广电电子等8家公司成为第一批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的公司,深发展、深万科等4家公司成为第一批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的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成立及运转,是我国资本市场建立的重要标志。

在邓小平同志南方讲话后,我国学术界和管理层摒弃了“姓社姓资”的讨论,资本市场的发展也迎来了黄金时代。1991年,在沪、深两个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上市公司只有14家,1992年也只有53家,到1993年猛增到183家,以后以平均每年上市100多家的速度增加。再从筹资额来看,1991年上市公司通过发行A股筹资只有5亿元,1992年增加到50亿元,1993年则猛增到224.45亿元,以后每年都保持在几百到上千亿元的水平,到2004年7月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累计筹资已达11208亿元,其中A股筹资近8200亿元。资本市场配置社会资源的作用初步显露出来。[1]

1991年10月,“武汉证券投资基金”和“深圳南山风险投资基金”的宣告组建,标志着我国基金业的起步。但是,初期设立的这些基金(俗称“老基金”)的设立和运作不够规范,规模也很小,对资本市场的作用还没有显露出来。到了1997年11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发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基金业的发行和交易开始好转,出现了一个明显的增长时期。1998年4月,我国推出了第一家规范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开元;之后,在此以前设立的“老基金”也先后按照《暂行办法》进行了改组,基金在股市中的作用也初显端倪。2001年9月,在大力加强机构投资者建设的政策支持下,我国首只开放式基金“华安创新”面世,开放式基金的面世使基金无论是市场规模还是品种创新等各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2003年10月,我国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该法于2004年6月1日正式施行。标志着证券投资基金在我国正在开始逐步进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1994年7月1日,新中国第一部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颁布实施,使公司的设立和运作走过了试点和探索阶段,有了规范的法律环境。在《公司法》出台以前,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是作为试点企业经过批准进行的,没有大面积铺开,依据的法规是原国家体改委颁布的《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股份公司规范意见》两个临时性部门规章。1999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颁布实施,使证券的发行和交易步入法制化轨道。

2001年2月,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境内居民个人投资境内上市外资股若干问题的通知》,此后,B股市场对内地投资者开放。我国B股市场的设立初衷,是为企业开辟一条吸引境外直接投资的途径。在《通知》出台之前,只有境外的法人和自然人才能参与B股市场交易。但是,由于B股市场规模小,境外投资者对国内市场环境和挂牌企业了解不多等原因,B股市场多年交投清淡,几乎成了资本市场的一块鸡肋。B股市场对内地投资者开放初期,曾经引发了一场井喷行情,市场对这一决策的反应可以窥见一斑。B股市场对内地投资者开放,为A、B股市场的最终合并扫清了最大障碍

2002年11月7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自此,QFII进入我国资本市场。QFII(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是指合格的外国投资者制度,在我国这样新兴市场经济的国家和地区,由于货币没有完全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尚未开放,外资的介入有可能对证券市场带来较大的负面冲击。因此,QFII制度是一种有限度地引进外资、对外开放资本市场的过渡性制度。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对外资进入本国资本市场进行必要的限制和引导,使之与本国的经济发展和证券市场发展相适应,以控制外来资本对本国经济独立性的影响,抑制境外投机性游资对本国经济的冲击,推动资本市场国际化,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我国台湾、韩国、印度、巴西等国家和地区在20世纪90年代初就曾经设立和实施了这种制度,并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2003年7月9日,第一家被批准的QFII——瑞银集团(UBS)在A股市场投下了QFII的第一单,到2004年7月,一年的时间里已经有17家国际机构获得我国QFII资格,其中15家已被批准总额为19.5亿美元的投资额度。同时,随着盖茨基金会的加盟,QFII的结构也更加多元化,改变了境外金融机构一统天下的局面。

2004年6月25日,中小企业板块首次上市仪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举行,当天有新和成、江苏琼花、华邦制药和大族激光等首批8家公司正式挂牌上市交易。好事多磨,借鉴国外二板市场(或称创业板、中小企业板)的成功经验,为达不到在主板上市条件、但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开辟一条直接融资的渠道,建立中小企业板的问题在我国自1997年起就开始酝酿,为时已久,只是因为市场环境等原因而迟迟没有推出。为此,深圳证券交易所已有几年时间没有接纳新企业上市。中小企业板的设立,使我国资本市场结构趋于多样化。

2005年4月29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始了解决困扰上市公司由来已久的股权分置问题的试点工作。清华同方、金牛能源、三一重工、紫江企业等四家上市公司作为第一批试点公司开始了股份全流通的尝试。结合四个月试点取得的经验和暴露的问题,2005年8月23日,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由此,解决股权分置工作开始全面铺开。按照《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中国证监会于2005年9月4日出台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操作程序、改革方案、信息披露、原非流通股份的出售、中介机构的资格和职责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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