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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负债的计税基础

时间:2022-1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暂时性差异是所得税会计的一个重要概念,是指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差额。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及税款抵减,虽不是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但与可抵减暂时性差异具有同样的作用,均能减少未来应交纳的企业所得税,如果该亏损预计可以弥补,会计处理上也可以确认一笔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是所得税会计的一个重要概念,是指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差额。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了在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的期间内,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或减少并导致未来期间应交所得税增加或减少的情况,形成企业的资产或负债,在有关暂时性差异发生当期,符合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

(一)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即现在不交税,等到资产处置或清偿负债期间交税,对现在而言就形成一项负债,这就是递延所得税负债。该差异通常产生于以下情况:一是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例如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市场价值大于成本,这个差额已经计入了损益,但该收益属于未来期间才实现的,故根据未实现利润计算的应纳税额形成了企业未来的一项负债。二是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例如负债的账面价值30万元,税法规定的计税基础是40万元,等于现在应纳税所得额比会计利润少了10万元,但未来清偿债务时可以少流出10万元,形成了应纳税所得额。

(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即现在多交税,在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不交税,说形象点就是企业将钱提前存到税务局,相对现在而言就形成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该差异通常产生于以下情况:一是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二是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

(三)特殊项目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一是未作为资产、负债确认的项目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例如开办费,在会计上账面价值为零,但计税基础不为零,就产生了可抵扣性差异。二是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产生的暂时性差异。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及税款抵减,虽不是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但与可抵减暂时性差异具有同样的作用,均能减少未来应交纳的企业所得税,如果该亏损预计可以弥补,会计处理上也可以确认一笔递延所得税资产。例如,某公司是一个2006年组建的新公司, 2007年亏损1600万元,假如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可以“借:递延所得税资产400万元,贷:所得税费用4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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