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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会计的基本前提与会计基础

时间:2022-11-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会计主体又称会计个体,是指会计工作为其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对持续经营假设的不同理解与运用是导致公认会计原则下的保险会计与保险监管会计分野的重要原因。会计分期基本前提的确立,使公司会计核算定期结账;定期提供会计报表,及时向信息的使用者提供会计信息。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但目前上市保险公司借鉴国际惯例,统一采用权责发生制。

第三节 保险会计的基本前提与会计基础

一、保险会计的基本前提

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也称会计假设,它是会计人员对会计核算所处的变化不定、错综复杂的经济环境作出的合乎情理的判断,是会计核算的基础。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中明确指出,企业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本假设和前提包括四个方面: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

(一)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又称会计个体,是指会计工作为其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它规定了会计工作的空间范围。其基本含义是: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是用来说明特定公司个体所发生的交易或事项的,对该特定个体的各项经营活动的记录和反映应当与其所有者的活动、债权人的活动以及交易对方的活动相分离。由于社会经济关系的错综复杂,公司本身的经济活动也总是与其他公司或单位的经济活动相联系。因此,对于会计人员来说,首先就需要确定会计核算的范围,明确哪些经济活动应当予以确认、计量和报告,哪些不应包括在其核算的范围内,也就是要确定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假设要求在会计核算中应区别于本公司经济活动和其他企业或个人的经济活动的界限,不要将其他企业或个人的经济活动纳入本公司会计核算的范围。只有通过对经济业务正确的区别和判定,才能把握会计核算的立场,才能正确地反映本公司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才能提供正确的会计信息。比如对于分红保险、投资连接保险、万能寿险、变额保险等,这些产品具有附加储蓄、投资等服务功能,这些功能不是保险的本质,而是保险合同的衍生产品。这些业务所收取的资金可分为两个部分,即保险费和委托保险公司进行投资管理的基金,前者是投保人为享用保险保障所缴付的资金,而后者纯粹是托管资产,与保险业务没有直接必然的联系,因此,从保险公司这个主体出发应分别确认和计量。

会计主体不同于法律主体。法律主体往往都是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确定会计主体的基本形式不是单纯看经济单位的法律形式,而是根据经济单位在实质上对它的经济活动和行政控制管理所负的责任来界定的,即之所以有会计主体假设是因为要便于确认企业管理当局对投资人或股票持有人所负的受托者责任。因此,作为会计主体,它可以是一个子公司,或者是一个子公司的分支机构,或者是若干个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或集团公司。

(二)持续经营

持续经营是指会计主体的经营活动将按照现在的形式和既定的目标无限期地继续下去,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清算。它规定了会计工作的时间范围。它要求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以公司持续、正常的经营活动为前提。

在持续经营假设下,公司所持有的资产,将按预定的目的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被耗用、出售或转让;它所承担的债务,也将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清偿。可以说,会计核算上所使用的一系列会计原则和会计处理方法都是建立在持续经营前提的基础上的。当然,任何公司都可能破产、解散,公司一旦进行清算,持续经营假设就不能成立,就要实行清算会计。另外,法定会计运用的是准清算假设,它侧重于保证公司能够履行当前与未来的义务。它假设保险公司现在就能够以其现有资产偿付其现在及未来的债务,它对资产的计价侧重于现在的变现能力,对准备金的提取更为保守和稳健。对持续经营假设的不同理解与运用是导致公认会计原则下的保险会计与保险监管会计分野的重要原因。例如,监管会计计提准备金所用的假设,如利率、生存率、死亡率、退保率等都比公认会计原则中所用的假设苛刻,计算出来的结果自然而然地相对较高。

(三)会计分期

会计分期又称会计期间,它是指连续不断的经营过程可以被划分为相等的时间单位,以便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及时、连续的反映。会计分期基本前提的确立,使公司会计核算定期结账;定期提供会计报表,及时向信息的使用者提供会计信息。我国保险公司一般采用历年制,即以日历年度作为会计年度,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份,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因为会计期间假设的存在,才会产生应收、应付、递延等会计处理方法,才会有权责发生制的诞生。

(四)货币计量

货币计量是指公司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过程中采用货币作为计量单位,记录和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货币是衡量商品价值的共同尺度,公司的会计核算所反映的经济业务主要是经济活动中的价值运动,会计核算就必然选择货币作为会计核算上的计量单位,用货币形式来反映公司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在货币计量假设下,保险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公司的经营活动一律通过人民币核算反映。以外币为主的外资公司,可按规定以某种外币为记账本位币,但在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时应当折合为人民币。我国在境外设立的公司在向国内报送会计报表时,应当折合为人民币。

货币计量是以货币价值不变,币值稳定为条件,因为只有币值相对稳定,在不同时间内所进行的确认和计量的价值才具有可比性和可延续性,才能正确地确定公司的经营成果,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但遇到恶性通货膨胀,物价大幅度上涨,这一假设不再成立,应该对该假设的运用进行一定的修正,实行通货膨胀会计。特别是持续时间长达几十年的长期保单来说,币值不变假设的局限性较为明显,因此,在计提各种长期责任准备金确定贴现率时应考虑通货膨胀因素。

二、会计基础

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权责发生制基础又称应收应付制,它是以会计期间来确认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即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收付实现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会计基础。收付实现制又称实收实付制,它是以款项是否收付来确认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即凡是当期已经实际收付的收入和费用,无论款项收付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由于保险业务的特殊性,一般的做法是短期业务实行权责发生制,长期业务实行联合发生制,即平时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期末通过计提准备金回归到权责发生制。但目前上市保险公司借鉴国际惯例,统一采用权责发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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