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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金融服务创新需关注的一些问题

时间:2022-11-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确保质物的真实有效是物流金融业务运作的前提和保障。质权人占有质物,目的在于限制出质人使用或处分质物。在存货质押融资中,质押商品的处置也是一项重要的内容。物流金融业务是一种典型的多方参与、优势互补的业务形态。对可能发生的风险提前预警,当市场价格下跌到预警线时,按协议规定通知出质人增加质物和保证金。

一、物流金融服务创新需关注的一些问题

1.质押商品的注意事项

(1)质物的真实性。确保质物的真实有效是物流金融业务运作的前提和保障。在存货质押融资业务中,必须为所有权明确的动产,如借方企业所拥有的生产原料、存货、商品等可流动的货物。而在仓单质押融资业务中要防范仓单的假冒,具体措施包括指定印刷、固定格式、预留印鉴、由指定专人送达等,并在协议中声明。在核实质物真实性方面物流企业可以提供有关的服务如查询、证明及担保等。

(2)质押商品管理。为了防范和控制风险,现实中一般选择价格波动小、易变现、易保管的商品作为质物。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下,商品价格的波动和变化等情况更加频繁,因此针对不同质物商品分别进行细化管理是十分必要的。贷款价值比是借方企业在其商品质押后能得到的借款金额与其商品的评估总价值的比值。显然,贷款价值比的高低对银行控制贷款风险和提高客户满意度产生直接的影响。制定恰当的贷款价值比的关键是掌握商品的一般价值情况和变化的价值情况。对于大型的物流企业来说,掌握着大量的行业交易信息,如商品每天的到货数量、库存数量、销售数量等。它们往往比银行掌握了更充分、更清晰的宏观与微观经济信息。物流企业可以向银行等贷款机构提供动产质押商品价值的历史资料分析、定期的商品价值报告特别是减值报告等,帮助银行和借方企业确定质押商品的范围和估价、贷款价值比、贷款期限和变现等级等内容。

(3)质押商品监管。质物商品的监管是存货质押融资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之一。动产质押为担保物权而非用益物权,质权人没有对质物的使用收益权。质权人占有质物,目的在于限制出质人使用或处分质物。为了充分有效地利用质物,发挥质物的效益,各国民法又准许质权人有限度地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质物。具体的内容可以在信贷合约中约定。物流企业受银行委托对质物商品进行监管,根据信贷合约要求制定存货管理的具体办法等,银行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监控。

在实践中,常用的监管办法是冻结该项资产,这样操作简便、易于控制。首先,借方企业要与银行认定的物流企业(或仓库)签订“仓储协议”,明确商品的入库验收和养护要求,指明商品在入库后即开具专用动产,同时明确专用动产上所标明商品已属抵押给银行的货物,在出库前必须征得银行同意。其次,物流企业要书面承诺银行,保证质押商品手续完备,账物相符;且在质押期间无银行同意不得向借方企业或任何第三人发货;不以存货方(即借方企业)未付有关保管费等为由阻挠、干涉、妨碍银行行使质权等。但是,对于借方企业而言,存货往往占用的企业资金较多,而且存货周期短、周转速度快,冻结存货会影响借方企业的业务。针对这样的情况,目前一些金融机构如深圳发展银行推出“追加部分保证金—赎出部分质押物”等方式以满足借方企业正常经营需要,顺利解决其融资和资金占压等问题。在信贷合约中,银行要与借方企业签订“账户监管协议”,明确借方企业要在该银行开立专用监管账户,补充相应数量的保证金或者将该动产项下的商品的销售回笼款按比例打入该账户。物流企业应根据不同情况,对货物出库、销售等环节向银行提供监管服务。

(4)质押商品处置。在存货质押融资中,质押商品的处置也是一项重要的内容。质押商品的处置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贷款还未到期,由于市场价格下跌,银行通知借方企业追加风险保证金,对方仍未履行追加义务的,物流企业可接受银行委托,对尚未销售的商品尽快实现销售,收回贷款本金;二是贷款到期,但监管账户内的销售回笼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且无其他资金来源作为补充,物流企业可接受银行委托对储存的相应数量商品实现销售处理,直到收回贷款本息。以上两种处置方式和有关要求均需在贷款前以书面的形式与借方企业做出明确的约定,其中折价处理的平仓限额是信贷合约设计的关键内容之一。这里,物流企业一方面可以协助银行进行质押商品拍卖以收回资金,另一方面也可以提供质押担保等服务。

(5)质押商品信息管理。物流金融业务是一种典型的多方参与、优势互补的业务形态。为了有效地推进业务的开展,应该广泛地采用信息系统技术。一方面可以加快参与各方的信息交流,简化作业环节,缩短作业时间;另一方面,专业化的信息技术的运用如实时货物跟踪监控等,也确保了质押物的安全,有利于银行控制风险。

2.第三方物流的注意事项

(1)注重客户资信。为防止出质人员给业务带来的风险,对出质人资信进行认真的调查和评定。在选择客户时,重点考察企业的经营能力和信用情况,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反映企业经营状况是否正常的最直接指标是主营业务的增长率和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还有观察其近年来的净现金流量表。除了经济实力外,良好的信用是企业履行合约的必备条件。评估担保对象的信用状况主要依据是历史履约的情况和履约意愿。

(2)谨慎选择质物。第一,对质物所有权进行严格的确认,只有所有权属于出质人的货物才能出质。第二,质押商品的种类有一定的限制,只选择使用广泛、易于处置、价格波动不大、质量稳定的产品,如黑色金融、有色金融等。第三,考虑货物来源的合法性。对非法途径取得的货物,不能作为质押的物品。第四,明确各方面的法律关系以及权利义务,注意对整个工作流程的关键环节加以事前的控制。

(3)加强仓单的管理。对仓单进行科学的管理,制定严密的仓单操作流程:使用固定的格式,同时派专人对仓单进行管理;对仓单提货、换单及解除质押的仓单进行认真审核;以文件的形式规定仓单签发、确认程序。

(4)设立预警线。对可能发生的风险提前预警,当市场价格下跌到预警线时,按协议规定通知出质人增加质物和保证金。对滚动质押也要设立安全警戒线,实现信息化管理,以防止质押物因量的减少而价值下降,最终导致资金流的风险。

3.金融机构的注意事项

(1)对物流品种的正确选择是银行物流金融业务风险防范的首道防线。物流金融业务安全开展的基础是作为质押物的物流品种能够快速周转,而物流品种的周转速度很大程度上由其自身特性所决定。因此,对物流品种的正确选择直接关系到物流银行业务中各方主体的安全利益。物流品种涉及能源、电子设备、钢材、汽车、家用电器等多个领域,这些物流品种无不具备周转迅速、价格透明、需求广泛的特点。对于符合上述特点的物流品种,银行根据物流品种的“产”、“购”、“销”周期,合理确定物流周转期限。期限内的周转形式可以是“物流”与“资金流”的直接转换,也可以是“原材料”、“半成品”与“产成品”等不同状态物流品种之间的转换,还可以是在“先进先出”原则下同一物流品种的阶段性替换,形式多样,殊途同归,最终转化为“资金流”回笼银行信用体系,继而开始下一轮周转周期,实现业务的滚动式发展。

(2)选择物流公司合作是物流银行业务平稳运行的重要保障。首先,物流公司在仓储管理和配送服务过程中,所掌握的客户库存吞吐情况,能直接反映客户经营状况和该物流品种市场需求的变化信息。因此,第三方物流公司在物流金融业务中除了起到提高质押监管有效性的作用外,还能为银行及时提供相关信息,以求帮助银行最大限度地降低因信息不对称产生的授信风险。而物流公司的信誉、规模与实力是其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与及时的有力保障,是银行首选的合作伙伴。其次,物流公司的业内地位与实力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其客户群体的地位与实力,并且物流公司的现有客户群体天然地具备开展物流银行业务的物质条件。因此,与优质物流公司的合作,是银行“强强联手”拓展物流银行业务市场的有效途径。再次,优质物流公司的客户涉及行业广泛,甚至某些大型物流公司自身就是某类产品的市场参与者,当银行个别授信客户出现经营风险时,通过物流公司自身或其客户处置、消化质押物,是银行化解授信风险的可选渠道。

(3)专业化物流保险是物流金融业务长远发展的必然要求。第三方物流的介入为银行大大降低了物流金融业务的风险,然而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张,物流公司也有必要利用各种风险控制手段,提高自身的风险防范保障。这除了需要物流公司加强管理,从制度上控制风险外,寻求专业化的物流保险产品,固化风险成本,转嫁风险损失,将是物流公司的必然选择,也是物流金融业务得以长远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国内物流公司广泛应用的保险险种主要是财产保险和货物运输保险。财产保险是承保保险财产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险种,货物运输保险是承保保险货物在水路、铁路、公路和联合运输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损失的险种。可以看出,这两种险种都是针对物流过程中某一特定过程进行的保险。这种“一票货物一份保单”的承保方式,未能覆盖物流的末端配送环节,并且很容易出现延误、漏保或不足额投保的情况,更难以满足物流金融业务对物流品种高速周转的要求。随着保险市场的发展,我们可喜地看到,目前保险市场已相继推出专业化的“物流保险”产品,但这些产品要么只是将货运险和财产险合成一个更加灵活的承保方案,要么就是保费高昂使物流企业难以承受。对于真正能为物流公司保驾护航的专业化物流保险品种需求来说,这些产品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期待着更多的保险创新产品成为物流金融业务长远发展的有力后盾。

4.物流银行的产品特点

所谓物流银行业务是以处于供应链流转环节的各类库存产品质押为授信条件,借助第三方物流公司的储运网络及其信息管理系统,将银行资金流与企业的物流有机结合,向客户提供集融资、结算等多项银行业务于一体的产品集成。

物流银行的业务具有“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远程化、广泛性”的特点。标准化是指所有物流产品的质量、包装、验收、质押入库、监管、解押出库,都以国家法规和协议约定的标准化程序操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履约纠纷;专业化是指所有物流质押品都由较强实力的第三方物流公司监管,通过专业化分工,银行可以从具体的质押监管细节中摆脱出来,避免从事自己不熟悉的业务内容,提高对质押物的监管效力;信息化是指借助物流公司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使在银行总、分、支行的各级业务的相关管理人员,都可以随时通过互联网,输入密码后登录物流公司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检查质押品的品种、数量和状态;远程化是指借助银行先进的全国资金清算网络和物流公司覆盖全国的储运网络,保证资金快捷汇兑、物流及时配送及质物异地监管,从而实现银行跨区域授信。

广泛性:首先,服务区域广泛;其次,物流品种广泛:包括各类工业品和生活品在内的各种物流产品,只要符合周转迅速、价格稳定的特点,并且符合物流公司监管条件,都可以作为授信敞口的质押担保;再次,客户适用广泛,只要该企业在供应链中的某一阶段周期性享有某一合格物流品种的所有权,各种所有制形式、行业和规模的企业都可能成为物流银行业务的潜在客户。

显然,物流银行是指以银行为主导企业的物流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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