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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金融业务创新思路

时间:2022-11-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与基于企业信用评级的贷款方式不同,该业务方式的关键在于对质押物品的管理和控制上,而前者的关键是“事前”对企业资信的评估。在这种业务形式中,物流企业接受银行委托实际占有质押物,此时银行对风险的关注点也发生了变化,检验质押物的法律属性是否明确、价格波动是否稳定以及流通变现是否容易等,成为银行控制风险的主要内容,即将还贷中的借款企业的信用风险转化为质押物的价格波动风险。

四、物流金融业务创新思路

在我国目前的物流金融实践中,常见的业务形式是基于存货的质押融资,它是商业贷款中最基本的一种质押贷款方式。与基于企业信用评级的贷款方式不同,该业务方式的关键在于对质押物品的管理和控制上,而前者的关键是“事前”对企业资信的评估。借款企业将其存货作为质押对其贷款进行担保,从而弥补生产、销售过程中的资金短缺,并通过存货销售转换为现金来偿还贷款。银行或其他任何从事该业务的金融机构以质押存货补偿当贷款者违约时的损失。美国中小企业贷款业务中,存货质押融资在内的动产质押业务占70%。

一般来说,存货用作质押的风险比应收账款融资方式可能更大,因为某些存货贬值、过期很快,还有的存货特别是工业制成品二次出售的价值较小。相比较而言,具有较稳定的预期价格的那些“标准”产品则比半成品、季节性商品的可获得贷款的可能性和对贷款的保障都大。

银行愿意发放的贷款数量也随用作质押的存货质量而不同,通常国外银行的贷款价值比介于50%~80%。当库存在企业流动资产中所占比例较大时,基于存货的质押融资就成了较为重要的一种融资选择。在传统的质押融资方式中,借方企业(债务人)直接凭借其动产或者某种权利向商业银行(债权人)申请贷款,参与方主要为借方企业和银行两方。在这种两方契约关系下,存在着一些制约其业务发展的瓶颈:从质物品种上看,对于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中小企业在资金紧张时,通常趋向于直接将其变现。对于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权利,其价值评估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难以为金融机构所接受。所以,中小企业真正可以并愿意用于质押的财产主要为在一定时期内处于存储状态的原材料、产成品等动产。

在两方契约模式中,质物占有会遇到实施上的障碍。在原则上质权人必须占有质物,质权才有效。这一原则,对银行来说存在明显的问题:首先,银行缺乏仓库存放借方企业出质的设备或其他货物;其次,借方企业用于质押的物品对其产销供应链的运行有很大影响,借方企业需要使用或销售货物,要求将实际的占有转移给银行是不合适的,这要求金融机构在实现对质物占有权的同时尽量降低对借方企业正常产销活动的影响。为解决这一困难,国际上采取以推定占有代替实际占有。在我国,由于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现实环境中存在着大量的信用欺诈,面对众多中小企业来说,看住货物要比看清楚这些企业的信用容易得多,所以按照《担保法》的规定实施对质押物的物理占有就成为必要。

在这种情况下,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实现对动产质物的占有权,必须借助借方企业之外的第三方提供质物监管与仓储管理服务。面对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和分散的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可能为每一笔业务代借方企业寻找合适的质物监管或仓储管理人,同时也不愿接受质物分散存放在各借方企业自己的仓库中。因此,在质押担保模式中引入物流企业作为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整个业务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这里参与物流金融业务的物流企业主要是指资金实力比较雄厚、内部管理完善、信用良好、具有适应业务需要的物流管理信息系统现代化物流企业。银行作为质权人,不完全具备监管质物的条件,此时物流企业的出现,担负起帮助银行看管质物的职责,满足了质权人的要求,为质押业务的开展扫除了障碍。

通过第三方的物流企业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可以改善信息不对称情况,提高银行信贷资金盈利能力。同时这一业务的开展密切了银企关系,可以深入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正是因为物流企业的存在,延长了银行的服务之手,物流企业的管理、控制和服务水平直接成为决定此业务能否开展,或开展方式、灵活性、融资效率、风险管理核心等。这表现出不同于传统银行业务的特色,真正形成了银行—物流企业—借方企业的三方契约关系。所以,这实质上是一种物流企业参与下的质押担保业务。

对于物流企业来说,参与该项服务,首先拓展了物流企业的服务领域,有助于积极争取客户,赢得市场份额;其次,这一增值服务可以通过收取手续费,提供所加工的信息产品等形式增加企业的经济收益;还为以后其他的相关服务做好准备。物流与金融的业务整合及创新,对银行、物流企业、借方企业都有较强的吸引力,可以达到三方得利,并提供企业所在供应链、3PL企业和银行的竞争能力,共同发展的“多赢”目的。

在这种业务形式中,物流企业接受银行委托实际占有质押物,此时银行对风险的关注点也发生了变化,检验质押物的法律属性是否明确、价格波动是否稳定以及流通变现是否容易等,成为银行控制风险的主要内容,即将还贷中的借款企业的信用风险转化为质押物的价格波动风险。同时,防范物流企业的道德风险、充分考虑借款企业的经营(销售)能力,也成为银行风险控制关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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