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原始凭证的设计
一、原始凭证的分类
(一)按凭证取得的来源分
包括: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其中自制原始凭证又可以再分为自制对外凭证和自制对内凭证。
(二)按用途分
包括:通知凭证、执行凭证、转账手续凭证、联合凭证。
(三)按凭证记录的次数和时限分
包括:一次凭证和累计凭证。
(四)按凭证格式的适用性分
包括:通用凭证和专用凭证。
二、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
原始凭证应具备的反映经济业务内容方面的要素有:
(1)原始凭证的名称。
(2)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或个人姓名。
(3)填制凭证的日期(一般与业务执行日期一致)。
(4)经济业务的内容(业务名称性质等)。
(5)经济业务的各种计量(数量、单价和金额)等。
原始凭证应具备的表示业务执行责任的要素有:
(1)填制单位的公章(对内凭证例外)。
(2)编制审核凭证的有关经手人和部门负责人签章。
(3)凭证编号。
(4)凭证应有的附件(应附的证明业务发生的有关附件,包括需经审批的批准手续等)。
三、原始凭证的设计
原始凭证的设计,主要包括确定凭证种类、规定凭证格式、设计具体内容、拟定流转程序和制定管理办法等内容。
(1)原始凭证种类的确定。
(2)明确所设计的原始凭证的用途和要素。
(3)原始凭证格式的设计。
(4)原始凭证内容的设计。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第一,反映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凭证内容设计;
第二,反映物资增减变化的凭证内容设计;
第三,反映生产经营业务的凭证内容设计;
第四,反映购销业务的凭证内容设计;
第五,反映固定资产增减变化的凭证内容设计;
第六,反映往来结算业务的凭证内容设计;
第七,反映结转业务的凭证内容设计。
(5)原始凭证流转程序的设计。原始凭证流转程序的设计应包括的内容是:
第一,规定各类原始凭证流转的路线、所经历的环节,注明起、讫点;
第二,规定在各环节应办理的事项、应停留的时间、应转送的期限、各环节的办理人应负的责任。
设计时要避免迂回流转,要防止耽搁延误和造假舞弊的现象出现。对于主要原始凭证流转程序的设计,应尽量绘制简明易懂的凭证流程图。
(6)对原始凭证管理的设计。具体设计内容包括:
第一,空白凭证的管理,即是指对外有效的凭证管理,如销售发票、银行支票、收款收据等,应事先编号,指定专人管理,领用、交回要进行登记,防止丢失和假冒;
第二,误填作废的凭证,各联应加盖“作废”戳记,并全联和存根一齐保管,不得随意销毁;
第三,已使用完毕、登记入账的原始凭证,一般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装订成册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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