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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发展理论的实践过程

时间:2022-11-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金融发展理论的实践首先从拉美国家开始。针对这些问题,拉美国家在麦金农—肖的理论影响下,进行过两次引人注目的金融自由化改革。金融管制的放松使整个金融机构的信贷质量下降,综合风险指数迅速飙升,银行业的坏账问题突出。拉美国家在第一次金融自由化过程中也私有化了一些银行,但是规模很小。在这次金融自由化进程中,拉美国家将提高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放在重要地位。

第一节 金融发展理论的实践过程

金融发展理论的实践首先从拉美国家开始。本文将以拉美国家以及东南亚的印度尼西亚为例,来说明以金融自由化思想为指导的金融自由化过程。

一、拉美国家的金融自由化浪潮

20世纪70年代之前,拉美国家的金融环境明显具有“金融抑制”的特征。第一,存款和贷款利率受货币当局管制。低存款利率,高通货膨胀造成了实际存款利率极低甚至为负。国内储蓄无法被动员起来,银行体系的可贷资金极为有限。第二,商业银行法定准备金率很高,银行体系扩展投资的能力受限,银行体系的资金使用效益相当低。第三,银行信贷定向配给。原本就稀缺的银行信贷资源没有按照市场收益—风险的原则进行配置,而是流向了与政府有政治联系的部门,而不管其效益。第四,整个金融体系中,国有金融机构无论在资产规模还是在数量上都占绝对优势,缺少有效的市场竞争。第五,以上金融环境造成了拉美国家的经济货币化程度很低。

针对这些问题,拉美国家在麦金农—肖的理论影响下,进行过两次引人注目的金融自由化改革。第一次金融自由化改革主要是20世纪70年代在智利、阿根廷和乌拉圭等国家进行的;第二次金融自由化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期,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达到高潮,几乎遍及所有拉美国家,而且除了沿袭了第一次金融自由化的改革措施外,对金融体制进行了更为深入的改良。

(一)第一次金融自由化

20世纪70年代,智利、阿根廷以及乌拉圭等国家的政局发生了变化,军政府上台执政。为了维护自身的统治地位,军政府急于改变本国落后经济的现状。于是,这些政府启用了一大批新自由主义思想的学者。这些学者官员们制定了一系列经济改革措施,其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金融自由化方案。

这些新自由主义的政府官员们把经济增长缓慢的原因归结为政府的过多干预。而这些过度干预在金融领域就体现在“金融抑制”的特征上。他们尤其对银行业受管制的利率以及信贷控制严加斥责,要求放开金融管制以动员储蓄扩大投资,拉动国家经济增长。他们认为,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途径就是金融自由化。于是,在这些新自由主义者的倡导下,智利、阿根廷以及乌拉圭实施了轰轰烈烈的自由化改革。

1.实行利率市场化

20世纪70年代之前,拉美国家实行利率管制是基于以下三个理由:①低利率刺激投资者和企业对资本品,例如厂房和设备的需求,在促进工业化进程的同时以投资拉动经济增长;②低利率贷款降低了公共部门借贷的成本,尤其是对于国有企业,从而有利于政府预算盈余;③减少“倒账”发生的可能性,减少银行业的坏账规模。但是利率管制带来了诸多危害。较低甚至为负的实际存款利率无法动员国内储蓄,以致银行的可贷资金也极为有限。同时,低利率的贷款面临着巨大的需求,在信贷供给本来就很稀缺的情况下,容易发生为争夺低成本贷款的腐败行为。而且偏离市场机制的利率无法有效地将资金配置到效益高的部门。在某些开放的条件下,低利率还可能导致国内资本的外流。因此,实行利率的市场化是增加储蓄和投资从而拉动经济增长的先决条件。

2.取消信贷的定向配给

信贷的定向配给是指政府当局将低利率的贷款配给特定的部门。在经济的起步阶段,虽然定向配给可以使政府支持重点行业,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但是也会带来许多负面效应。首先,定向配给的贷款的投资收益是很低的,从而导致许多政策性银行出现大规模的坏账,拖累了财政支出。其次,定向配给容易造成政府官员的腐败,既得利益者会以各种手段来拉拢政府官员,从而造成双重的损失,政府的腐败问题加剧,而定向配给的目标也落空了。

3.降低银行存款准备金率

改革之前为了减低国内通货膨胀率压力,提高银行业的安全性,拉美国家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定得很高。高准备金率限制了银行业货币扩张的能力,信贷规模当然也受限。因此,作为配合利率市场化的措施——降低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对于国内投资的拉动是非常有利的。

除了以上措施外,这些拉美国家还放松了国内资本市场的管制,适当地向国外资本开放了本国的金融业

智利、阿根廷以及乌拉圭在采取这一系列改革措施后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金融中介机构的规模显著扩大,对于经济的影响力也增大,储蓄和投资都增长迅速。但金融自由化后,这些国家的实际利率迅速蹿升,有时甚至高达40%以上。随着利率的提高,国外资本大量涌入,为国内经济增长提供了更加强劲的资金支持。虽然金融自由化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其产生的副作用也是严重的。金融管制的放松使整个金融机构的信贷质量下降,综合风险指数迅速飙升,银行业的坏账问题突出。而且,高利率吸引大量外资的同时,这些国家的外债越筑越高,最终以墨西哥陷入外债危机为导火线,引起了智利、阿根廷以及乌拉圭等国陷入债务危机。这些国家金融自由化的进程也暂时中止。

(二)第二次金融自由化

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期的第二次金融自由化几乎覆盖了整个拉美国家,而且在第一次金融自由化的基础上,还采取了国有银行私有化、引入外资进入国内银行业以及加强中央银行独立性等措施。

1.推动国有银行私有化

拉美国家在第一次金融自由化过程中也私有化了一些银行,但是规模很小。而在这次的金融自由化中,据美洲银行的统计资料显示,在1990~1995年间,拉美各国从金融机构私有化中获利高达146.8亿美元,占私有化总收入的23%[1]。其中银行私有化占绝大部分。

2.引入外国银行进入国内金融业

拉美国家政府当局认识到,向外国资本适当开放国内金融业有诸多好处。第一,外国银行能带入资本,整合国内陷入困境的银行,以此可以提升本国银行的国际声誉;第二,外国银行先进经营理念以及管理技巧能够改善本国银行的管理体制,提升本国银行的经营效率;第三,对于以外币形式持有资本的居民,他们将外币直接存入外国银行开设的外币账户中,可以防止资本外流。

3.加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相关的经济历史表明,在维系宏观经济稳定方面,拥有相对更为独立的中央银行的国家做得更好。改革之前的拉美国家的中央银行受政府部门操纵比较严重,中央银行几乎成为政府财政部为某些计划融资的工具或者成为政府填补预算支出的印钞机。在这次金融自由化进程中,拉美国家将提高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放在重要地位。通过修改或者颁布新的银行法来明确中央银行的职责和权利,使之明确从财政部的控制下脱离出来独立运行。

二、印度尼西亚的金融自由化

印度尼西亚在20世纪80年代执行了全面的产业结构调整计划。在80年代之前,印度尼西亚主要依靠石油等能源出口来拉动经济增长。1982年以来,石油和天然气的出口收入急剧下滑,政府当局出于对长远经济发展的考虑,认为印度尼西亚不能继续把农业、初级产品以及能源出口作为经济增长的动力,而必须大力发展以出口为导向的制造业,以其作为国家的经济增长的源泉。为了鼓励工业制成品的出口,政府配合实施了货币政策,改革了现存金融体制。于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印度尼西亚实行了一系列旨在为经济增长提供充足资金支持的金融自由化改革。

(一)改革前金融体系的特征和弊端

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情况一样,印度尼西亚的金融体制在1983年改革之前具有以下特征和弊端:

1.严格的利率管制与信贷配给

从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印尼的金融业基本上都是国家垄断的,为了达到控制信贷规模和刺激投资的目的,政府当局严格控制着金融体系的存款和贷款利率。政府对银行存款利率进行补贴,以鼓励私人储蓄,同时直接控制银行贷款的最高额度和最高利率,以及控制银行信贷的流向,引导银行贷款流入政府重点支持的行业。而且,印尼货币当局要求银行保持较高的法定准备金率。

2.金融工具种类单调,金融机构缺少有效竞争

在金融改革之前,印尼的金融体系基本被控制在中央银行和国有银行之下,其他私营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规模非常小,经营规模和业务种类受到政府法律的限制,它们无法与国有大型金融机构展开有效竞争。而且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工具数量少,种类单一,社会经济的货币化程度很低。例如,到1983年,印尼中央银行和国有银行拥有全国金融体系资产的90%以上,而非银行金融机构只占4%左右[2]

3.资本市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不发达

在1983年之前,由于相关法律对股票市场的严格限制,例如限制外资的参与,限制上市公司股息的上限等,印尼股票市场的市值在GDP中所占的比例极小。而且,印尼的证券市场的发行量和交易量也都很少。

印度尼西亚在80年代之前的金融环境是受抑制的。虽然政府的一些管制行为能为国内银行业的发展提供稳定的环境,能为国家重点支持的产业筹集大量资金,但是严重抑制了居民储蓄的积极性,也妨碍了资本的有效配置。同时,国内金融业缺乏良性竞争,金融服务的效率得不到提高,经营状况由于信贷配给而不断恶化。

(二)印尼金融自由化的进程

1983年6月1日,印尼政府颁布实施了新的银行管理条例,由此开始了国内金融改革。1988年10月,印尼政府又推行了一系列针对严格限制银行体制的改革。1992年,印尼国会通过了新的《银行法》,进一步放松了对金融业的管制。印尼政府力求在“金融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总框架下,放松对金融体系的制度约束,将市场机制引入到金融体系中,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从而完善金融体系。根据1983年和1988年推出的改革措施,印尼的金融自由化是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的:

1.利率自由化

印尼中央银行放弃了对银行存款利率以及限额的硬性规定,取消了银行贷款利率的上限规定。允许商业银行依据市场机制来调节存贷款利率。显然,利率管制的放开有助于银行吸收更多国内储蓄,国内各大金融机构的竞争也更加激烈。而且自由利率对于资产的定价更为合理,有助于信贷流向效率高的项目,从而提高了资本配置的效率。

2.削弱国有银行的垄断地位,鼓励国内私人银行的发展,放松对其活动范围和业务种类的管制,进一步增加国内金融业的竞争

主要的措施有:废除了印尼国内长达30年不允许建立新私人银行的禁令,而且新设银行资本金要求放松到100亿印尼盾。允许私人银行开设分支机构,允许私人银行开展外汇业务,更重要的是允许国营银行把50%的资金存入私人银行。另外,私人银行的最低法定准备金由15%降到2%,大大提高了私人银行的放贷能力[3]

3.适度开放金融业,引入外资与国内银行合资的模式来改造国内金融业

从印尼金融自由化的第二阶段起,即1988年,印尼政府允许在国内开办办事处两年以上的外资银行与国内银行开办合资银行,而且外资可以占股到85%;允许合资银行在国内几个主要大城市成立分行;允许合资银行将业务扩宽到金融租赁、证券交易、信用卡、消费者信贷以及保险业务等领域;允许外资独资银行办理印尼盾存款业务。合资银行以及外资银行的进入扩大了国内金融业的市场竞争,也为国营银行的改革提供了压力和动力。

4.推进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发展,提高国内融资渠道的多样化

1987年和1988年,印尼政府通过修改证券市场管理办法,放低了证券上市的门槛,简化了上市的审批程序。之前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两年的盈利至少等于上市公司股票发行额的10%,新的规定只要求盈利即可。增发了经纪人许可证,允许金融机构进入证券市场,允许外资与国内证券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允许外资控股上市公司的25%~49%的股权。1990年,印尼政府还成立了证券市场监督委员会,促进股市公平公正以及更为透明地运行。

1992年新的《银行法》的颁布实施,更为大刀阔斧地改革了印尼国内金融业。新《银行法》规定要在一年内把国营银行改革为公司制的企业,以增加其市场竞争的能力。同时,允许外资入股国内上市银行,但股权比例不高于49%。

(三)印尼金融自由化的成就与问题

自1983年以来的十多年里,印尼的金融体制出现了巨大的变化,整个金融自由化改革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主要的改革成效有:

1.金融机构的规模迅速扩大,市场竞争机制成为主导,金融服务的效率明显提高

总体来看,根据印尼中央银行的报告称,到1995年,印尼全国银行总数由1988年的124家增加到240家,遍布城乡的分支机构扩展到6 300家。由于竞争加剧,存款利率抬高,鼓励了国内储蓄,整个银行体系的存款总额从1988年的38万亿印尼盾增加到1995年的198万亿印尼盾。

分类来看,印尼私人银行和合资银行也取得了迅速的发展。据统计,1988~1993年印尼私人银行总数由63家扩展到126家,分支机构也增加到2 600多家。在吸收存款上,私人银行从1989年的占36%比例上升到1993年的47%;从而超过了国营银行所占的44%。而在发放贷款上,私人银行所占比例从1989年的30%上升到1994年的47%,也第一次超过了国营银行的43%[4]。另外,合资与外资银行也迎来了发展良机,从1989~1994年间,合资与外资银行的资产增长率以高于整个银行业水平的增长,总资产比重也从8.2%提高到8.4%,机构数目也由30家增加到37家[5]

2.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发展壮大

20世纪80年代印尼政府放松了金融管制,并且鼓励外资进入国内股市,使股票市场蓬勃发展。截止到1995年,印尼雅加达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公司数由改革之初的24家激增到223家,交易额由4 820亿盾增加到110万亿盾。上市公司市值由1988年的4 487亿盾猛增至26.5万亿盾[6]。综合股指在1990年5月达到当时的顶峰681点。虽然之后受到信用危机以及高存款利率的影响,股市股指一度跌落到低谷225点,但随后的有力货币政策以及股票市场法律的完善使投资者恢复了对印尼股市的信心。

1983年印尼国内才有债券发行,而且发行权仅仅限于国营银行以及国营企业。1988年,阿斯特拉集团首次发行了私人公司债券,开启了印尼私人公司债券的序幕。之后,印尼众多私人企业以及私营银行还在国外金融市场直接发行债券筹集资金。1989年,印尼债券发行总量为1.6万亿盾,而到1994年,达到了6.7亿盾,增长了4倍多。债券市场的蓬勃发展不仅为印尼企业提供了更加多样化的融资渠道,而且其相对银行贷款更长的期限结构,为企业长期发展提供了稳定资金。

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金融自由化改革虽然动员了国内储蓄,扩大了融资渠道,国内金融机构的规模也急剧扩大,导致国内投资剧增,极大地推动了经济增长。但是,金融自由化在给印尼带来一场繁荣的时候,也留下了不小的危机。

首先,随着银行业规模的扩大,贷款的急剧增加,银行业的坏账问题,特别是国营银行的坏账问题更加突出。据相关文献统计,仅从1995年6月到11月,印尼国内公私银行贷款坏账总额由9.97万亿盾增加到10.46万亿盾,坏账总额占全国贷款总额的比例由3.03%上升到4.04%[7]。银行业坏账问题日益严重,以致影响到银行的正常经营,因此,印尼货币当局在1995年出台措施,要求银行解决旧的坏账并且制止新的坏账产生。

其次,金融自由化的副产物通货膨胀居高不下。金融自由化允许银行竞争储蓄资源,使存款利率提高,而且印尼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降到2%,银行信贷猛增,这些造成了国内货币存量的大幅增加。再加上外国资本的解禁,大量外国资本流入印尼的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因此,这些因素都造成了改革后国内货币供应量迅速增加,贷款发放过度,引发了通货膨胀。1990~1995年(1992年例外),印尼的通货膨胀水平一直保持在9%的高水平上。

最后,印尼金融自由化改革后金融市场不稳定,特别是股市出现了大起大落。在金融改革之前,由于上市门槛非常高,印尼的上市公司数量、证券交易量等都很小。而改革后,印尼当局放松了上市公司资格的限制,出现了公司上市热潮。而当时的印尼证券交易所的软硬件设备满足不了要求,于是出现了上市公司质量差、财务审查不合格、证券定价不合理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打击了国内外投资者的信心,还最终导致了1991年12日的“股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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