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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法律地位和职能

时间:2022-11-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市政府执行国家机关的职能时如引起纠纷,一般不得被控诉。大多数情况下,需要就是否要成立自治城市、市名和市政府形式举行一次公民投票。随后举行选举,产生市政府官员,组成市政府。市宪章详细规定市的疆界,市政府的宗旨、职能、权利和特权,市政府的组织结构和各类官员的权力以及选举程序等。特别区的建立程序和组织结构,由各州的法律规定,因而千差万别。

1.1 城市的法律地位和职能

一、行使一般政府职能的城市政府

对于行使一般政府职能的城市政府来说,分析其法律地位须区分两个侧面。

(1)城市政府是一级国家机关,其相应的职能是维护政治统治秩序,维持社会治安,作为上级政府的代理和工具,执行其法律和计划,保证本市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2)在有些国家,城市往往又是市民自愿结成的“市政自治体”(municipality),具有法人资格。

作为法人团体,城市政府执行以下职能:举办市政工程,经营公用事业,提供公共服务,如提供照明和自来水、管理公园和草坪、开办娱乐设施、清除垃圾和回收废物、清扫街道、种植树木等等,有的市还管理公共墓地,经营公共住宅、会议中心、机场船坞等等。市政府执行国家机关的职能时如引起纠纷,一般不得被控诉。但如执行法人团体的营业职能引起纠纷,则不能豁免诉讼。

以美国为例,市政自治体是根据州政府颁发的特许状经营和管理、有明确划定区域的居民聚居单位,全美国有19万多个市政自治体,大的市政自治体人口可达数百万人,小的却只有几百人。在美国的官方统计中,市政自治体包括市(city)、市镇(borough)和村镇(village)等,一般说来,这些不同的词汇用于大小不同的市政自治体。

市是一种规模较大的市政自治体,不过多大规模的市政自治体才称为“市”,各州的法律没有一致的规定。美国每年都有新的市成立,也有一些市解散,例如1986年就有25个市成立,同时有5个市解散。通常,当一定人数的居民愿意组成市政自治体时,就可以向州议会申请。确定设市一般要达到某些标准,主要是居民人数和人口密度。大多数情况下,需要就是否要成立自治城市、市名和市政府形式举行一次公民投票。如果一切顺利,州议会即颁发一个特许状,市即告成立。随后举行选举,产生市政府官员,组成市政府。

特许状(charter)是治理城市的基本法,又译作市宪章。市宪章详细规定市的疆界,市政府的宗旨、职能、权利和特权,市政府的组织结构和各类官员的权力以及选举程序等。

美国的市政府只拥有特许状明文授予的权力,而没有固有的、保留的权力,州宪法既规定了公民有自愿组成市政自治体的权利,又赋予了州议会制定、授予、修改和撤销特许状的权力,因此州对市拥有最后的决定权和控制权。

在英国、印度等许多其他国家,城市政府往往也是兼具国家政权机关和法人团体双重身份的实体,认识这一点,对于深刻理解这些国家城市政府行为的一些特点是很有必要的。

二、行使单一职能的城市政府

除市政府这样行使一般政府职能的地方政府外,在美国城市地区还有许多行使单一职能的地方政府,称为特别区(special district),其数目甚至大大超过普通行政区域的数目。了解特别区对于了解美国城市政府职能的行使十分重要。特别区在其辖区内只行使某种特别的职能,具体种类有学校区和灌溉区、消防区、水管理区、土壤保护区、卫生区,等等。特别区的区划往往与普通行政区域不一致,也不属于所在的县、市、乡政府,甚至会切割普通行政区域的疆界;有些特别区如学校区——尽管同乡、镇的区划一致,但仍由独立的专门机关管理。

特别区的管理机关拥有为执行其职能,以特别区的名义和信用征税、借债、开支的权力,有制定、执行法规的权力,其官员由选举或上级政府(通常是州政府)任命产生,因此,在美国的官方统计和政治术语中特别区被当作“地方政府”。它是一种地方自治体,享有法人的权利。

特别区的建立程序和组织结构,由各州的法律规定,因而千差万别。少数特别区经州议会通过专门法律成立,但大多数情况下,由当地居民按一般法律的规定组成。

学校区(school district)是历史最久的一种特别区,占特别区总数的1/3。虽然许多地方学校区与乡、镇的疆界重合,但学校区独立于普通地方政府,自行管理。

学校区的职能就是提供公共教育,主要是小学和中学教育,负责实施联邦和州教育部门的计划和政策。在有些州,尤其是中西部,小学学校区与中学学校区分开设置;在有的地方,学校区还提供幼儿园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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