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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准备阶段

时间:2022-11-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于国家审计机关来说,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按照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确定年度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人员数量根据审计项目的大小和审计时间的长短而定。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审计组组长或主审负责制。由于我国内部审计的准则尚未出台,内审机构在实施建设项目审计时,大多也以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为指导,在审计实施3日前,向本单位的被审部门下达审计通知书。

1.5.1 审计准备阶段

1.确定审计项目

确定审计项目有两重含义:一是审计机构编制年度审计计划;二是审计人员按照本部门年度审计计划要求,选择具体的审计项目。

对于国家审计机关来说,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按照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确定年度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在此基础上,考虑本单位审计人员的数量、结构、素质等情况,从审计机关当年度安排的审计计划及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交办的审计事项中选择审计项目。审计署投资审计司每年年初都要召开一次全国性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会议,在会议上,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等地方审计机关及审计署驻各地的特派员办事处的投资审计处下达当年的审计任务,明确审计重点;然后,各审计机关根据自身情况编制本单位的年度项目审计计划。

社会审计组织在实施项目审计之前,应根据各地的项目建设总体安排和地方的投资计划,综合分析,考虑自身的竞争实力,争取能够有饱满的工作任务。与国家审计机关不同,社会审计组织受其接受任务方式的影响,很难确定具体的项目审计范围,许多社会审计组织都要在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当年项目审计的收入目标,因此,与其说是选择审计项目,还不如说是确定审计任务目标以及为实现其目标而明确选择方式。

内部审计机构应根据本部门或本单位当年项目建设安排,按照本组织管理者的要求,结合本身的审计能力,确定内部审计项目范围,并使用风险评估的方法,按照风险的大小和审计的重要性程度,对当年项目审计的先后顺序作统筹安排,从原则上说,应先审计风险大的项目,或虽然风险不大,但影响比较大也比较重要的项目。

2.成立审计小组

无论是国家审计机关、社会审计组织,还是内部审计机构,在确定了审计项目之后,都要根据审计项目的性质和审计内容的要求落实审计人员,成立审计小组,明确审计小组组长,并进行合理分工。从工程项目审计的一般情况看,审计人员主要包括:工程技术人员、财务会计人员、技术经济人员、管理人员等。其中,工程技术人员应是具有预算员资格或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由他们负责完成工程项目造价审计、技术审计等相应工作。对于社会审计组织来说,其工程技术审计人员必须要具有上述资格,否则不能执业;财务人员应具备建设单位财务会计审计知识、施工企业财务会计审计知识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会计审计知识;技术经济人员,是指懂得工程经济、投资经济和项目管理等方面知识的经济师或高级经济师,他们在工程项目审计工作中,对前期决策审计、项目管理审计和建设项目绩效审计等多方面内容负责;管理人员实际是在项目审计中进行综合协调的人员,他们不一定精通审计需要的上述专业知识,但应具有管理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统筹能力,通常情况下,他们是审计组组长的承担者。人员数量根据审计项目的大小和审计时间的长短而定。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审计组组长或主审负责制。从上述介绍情况来看,工程项目审计不同于一般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这是由工程项目本身的特点来决定的。

3.编制审计方案

审计方案包括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实施方案两个部分。其中,审计工作方案由派出的审计机关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由派出的审计组编制,经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审计机关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审计组负责实施。

我国的社会审计组织和内部审计机构,参照审计署对国家审计机关的相关文件规定,制定了编制审计方案的具体要求,其格式和内容与国家审计机关审计方案基本一致。编制审计方案是规范审计工作的一个具体体现,是任何审计工作的必经程序,工程项目审计工作也不能例外。

4.初步收集审计资料

在实施项目审计之前,审计人员应初步收集与工程项目审计有关的资料,如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其他文件资料等。审计组对曾经审计过的单位,应当注意查阅了解过去审计的情况,利用原有的审计档案资料。除此之外,审计组还应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例如,审计人员应该到计划部门、项目主管部门、银行等单位了解项目的背景、材料,如批准的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设计文件、概算文件、分年度投资计划的财务计划等。收集资料时注意了解各单位对项目的反映和看法。该阶段收集的资料是工程项目审计的主要依据。

5.下达审计通知书

当审计机关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时,应当书面要求被审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主管人员就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其他相关情况作出承诺。在审计过程中,审计组还应当根据情况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书面承诺要求。与其他专业审计不同的是,工程项目审计的被审计单位不仅仅指建设单位,它还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主要的材料或设备供应单位等,因此,从理论上说,审计机关在下达审计通知书时,应同时下发给上述各被审单位,但在审计实务中,这样操作十分困难,故审计机关往往只向被审计的建设单位下发审计通知书,但同时要求所有的被审计单位都参照执行,并一再强调,工程项目审计涉及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所有工作环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有关的参与建设和项目管理的部门,都应无条件地接受工程项目审计。

由于我国内部审计的准则尚未出台,内审机构在实施建设项目审计时,大多也以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为指导,在审计实施3日前,向本单位的被审部门下达审计通知书。但对于社会审计组织来说,则是与委托审计的单位签订审计委托书,以此明确双方的责、权、利,以保证工程项目审计工作能够得以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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