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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股票指数期货发展过程

时间:2022-11-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五家股东分别出资1亿元人民币,各占20%股份。股票期现跨市场监管协作制度建立。到2月底,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实施细则全部正式发布,基本制度全部出齐。而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也在此期间出台,这也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一项创新。证监会正式批复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沪深300股票指数期货合约,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同时宣布4月16日股指期货正式挂牌交易。

(二) 沪深300股票指数期货发展过程

1.我国股指期货发展背景

早在1993年3月,“海南证券交易中心”就曾推出“深证综合指数、深圳A股指数”两种股指期货合约。1993年9月初深圳证券市场出现收市前15分钟大户联手打压股指行为,有关方面认为股指期货加大了市场投机性,而且当时国内并不具备开设股指期货的条件,遂于不久后决定关闭股指期货。

2003年12月8日,香港交易所推出“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股指期货即H股股指期货以及随后取得的巨大成功,让市场看到了我国股指期货成功推出的潜在希望;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的推进与深入,加上我国资本市场多年来的飞速发展,使得股指期货推出的历史条件逐渐成熟;2006年9月5日,新加坡推出新华富时A50股指期货,争夺证券市场定价权的要求更是加速了股指期货的推出过程。

2.沪深300股指期货发展过程

(1) 2004年11月

上海证交所成立了股指期货项目小组,着手开发股指期货。

(2) 2005年4月8日

沪深300指数正式发布。

沪深300指数作为第一支沪深股市统一指数,选取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

(3) 2006年7月6日

股指期货八条细则出台即股指期货合约方案(征求意见稿)出台。

征求意见稿中,股指期货乘数为100元人民币;保证金为10%;最小波动单位为0.5个指数点;合约月份为交易当月起的两个连续月份的近月合约以及后续的两个季月合约;每日涨跌幅依据现货市场个股10%的涨跌幅限制,为了抑制市场非理性过度波动,同时引进“熔断”制度,即涨跌幅达6%时熔断10分钟;交易时间为上午比现货市场早15分钟开盘,下午比现货市场晚15分钟收盘。

(4) 2006年9月8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CFFEX)在上海挂牌成立,这标志着有关股指期货的筹备工作有了一个质的飞跃。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是中国内地首家金融衍生品交易所,也是我国内地首家采用公司制为组织形式的交易所,注册资本金为5亿元人民币,出资股东分别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五家股东分别出资1亿元人民币,各占20%股份。原大连商品交易所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期货业协会会长朱玉辰担任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总经理。

(5) 2006年10月23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发布了“关于《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交易细则》、《结算细则》和《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6) 2006年10月30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开始沪深300股指期货的仿真交易活动。

(7) 2007年4月15日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正式施行,金融期货终获“准生证”,至此,股指期货上市的法律障碍彻底清除。

(8) 2007年4月22日

《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及《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公布,此举意味着股指期货的配套法规已基本出齐,只待交易所发布细则,期货公司就可申请相关牌照。

(9) 2007年6月27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正式发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配套实施细则。此举标志着中金所规则体系和风险管理制度已经建立,金融期货的法规体系基本完备。

(10) 2007年7月13日

银建期货、久恒期货首获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金融期货市场迈出关键一步。

(11) 2007年8月13日

股票期现跨市场监管协作制度建立。当日在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和协调下,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公司(以下简称“五方”)在上海签署了股票市场和股指期货市场跨市场监管协作系列协议。此举标志着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内关于股票和股指期货市场跨市场监管协作制度的正式建立,也就是业内俗称的“五方监管”体制。

(12) 2007年8月24日

首张金融期货结算业务牌照问世。

(13) 2007年10月18日

《金融期货业务系统技术指引》正式发布。

(14) 2007年12月27日

银河证券获得首张金融期货IB业务资格牌照。

(15) 2009年11月13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第11批会员获批,会员总量增至111家;其中,全面结算会员15家,交易结算会员61家,交易会员35家。

(16) 2010年1月8日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国务院已原则上同意推出股指期货,证监会将统筹股指期货上市前的各项工作,这一过程预计需要3个月时间。

到2月底,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实施细则全部正式发布,基本制度全部出齐。而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也在此期间出台,这也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一项创新。2月8日,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关于建立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试行)》及其配套文件颁布实施。制度规定了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的硬性指标和综合性指标,开户资金门槛为50万人民币,投资者必须具备一定的交易经验,需接受相关的股指期货知识培训并通过测试。

(17) 2010年2月22日

期货公司获准受理股指期货开户。

(18) 2010年3月6日

证监会正式批复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沪深300股票指数期货合约,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同时宣布4月16日股指期货正式挂牌交易。

(19) 2010年4月16日

股指期货正式挂牌交易。

首批上市合约为2010年5月、6月、9月和12月合约,挂盘基准价由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合约上市交易前一工作日公布。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5月、6月合约暂定为合约价值的15%,9月、12月合约暂定为合约价值的18%;上市当日涨跌停板幅度,5月、6月合约为挂盘基准价的±10%,9月、12月合约为挂盘基准价的±20%。

合约交易手续费暂定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交割手续费标准为交割金额的万分之一;每个交易日结束后,交易所发布单边持仓达到1万手以上和当月合约前20名结算会员的成交量、持仓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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