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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最新规定

时间:2022-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无形资产摊销采用直线法。无形资产摊销期限为预计使用年限。通常情况下,无形资产的取得成本应在其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企业在对无形资产价值进行摊销时,应区别无形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同的会计处理。对于企业自用的无形资产,应将相关的摊销价值计入管理费用;对于企业出租的无形资产,应将相关的摊销价值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第三节 无形资产摊销

一、无形资产摊销的性质

无形资产摊销是将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在其预计使用年限内逐期转入费用的过程。

无形资产是企业的长期资产,能在较长的时间内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但无形资产通常也有一定的有效期限,它所具有的价值或特权总会终结或消失。因此,企业应将无形资产的价值在一定的年限内摊销。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商誉是一项比较特殊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通常难以客观地确定,从理论上讲,对商誉不予摊销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如果在每个会计期末对商誉进行测试,以确定其减值程度,则会因为实务操作中可能存在的随意性,而难以确保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相关性。因此,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都要求,将包括商誉在内的所有无形资产在其预计使用年限内进行摊销。

二、无形资产摊销的有关规定

无形资产摊销除涉及无形资产成本外,还要涉及摊销开始月份、摊销方法、摊销年限、残值等因素。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规定,无形资产的成本应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也就是说,无形资产摊销的开始月份为取得当月,摊销方法为直线法,摊销年限为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

(1)无形资产的残值应假定为零。由于无形资产没有实物形态,难以客观地估计出其残值,且在通常情况下不存在相应的活跃市场,因此,在进行无形资产摊销时不应考虑残值因素。

(2)无形资产摊销采用直线法。从理论上讲,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应反映企业消耗无形资产内含经济利益的方式,或者说,应反映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方式。因而,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可以有多种,比如直线法、加速折旧法或其他方法。但由于企业消耗无形资产所隐含经济利益的方式有时难以确定,同时,为了避免企业利用无形资产摊销方法任意操纵损益,我国现行会计制度从目前的实际出发,规定对无形资产摊销只能采用直线法。这样,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3)无形资产摊销期限为预计使用年限。通常情况下,无形资产的取得成本应在其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如果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则应按如下原则确定无形资产摊销年限:

第一,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

第二,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有效年限;

第三,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

第四,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更。因为客观经济环境改变确实需要变更摊销年限的,应将变更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否则,应视作滥用会计估计变更,按重大会计差错处理。

三、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处理

企业在对无形资产价值进行摊销时,应区别无形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同的会计处理。对于企业自用的无形资产,应将相关的摊销价值计入管理费用;对于企业出租的无形资产,应将相关的摊销价值计入其他业务支出。摊销无形资产时,直接冲减无形资产的成本,无需设置备抵科目。

【例6-6】承【例6-4】资料,假定该专利权的法律有效年限为10年,通达公司自2005年5月起,对该项专利权进行摊销。通达公司的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月摊销额=120 000÷10×12=1 000(元)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1 000

  贷:无形资产——专利权                     1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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