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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本位的崩溃

时间:2022-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涉及通货膨胀与金本位制的崩溃。李达从通胀及其负面影响,推移的负面表现两个方面展开论述。李达认为纸币是由国家给以强制通用力而投入流通中的,资产阶级的国家所发行的纸币,必然具有一种阶级性。李达详细区分了汇兑通货膨胀与纸币通货膨胀,提出由于国际借贷差额的继续呈现反调,因而就实行禁金出口,并停止兑现。因为休息的货币资本过剩,利率低落,现出变态的金融停滞现象。

五、金本位的崩溃

李达认为他在《货币学概论》以前七章所阐述的,是与货币运动法则相关的要素、职能、运动形态、相互联系、特征、作用和内容。这里所要阐述的则是“各国用人工方法破坏货币运动法则以引起的货币现象(货币与商品的联系的运动形态)(708)。”涉及通货膨胀与金本位制的崩溃。

首先来看通胀。李达从通胀及其负面影响,推移的负面表现两个方面展开论述。他是这样约定通胀的,“资本主义国家破坏货币运动法则而滥发通货所引起的通货混乱的现象(709)。”通胀可分为三种形态,“即纸币的通货膨胀,汇兑的通货膨胀与信用的通货膨胀。这三种形态之中,纸币的通货膨胀,是本来意义上的通货膨胀,对其他两种形态来说,可说是狭义的通货膨胀。而汇兑的通货膨胀与信用的通货膨胀,可说是广义的通货膨胀(710)。”他进一步强调金子是因为有价值而流通的,而纸币是因为流通了的原故,在流通中代表金子的原故才有价值的。在纸币量与流通所必要的同名的金币量一致之时,纸币的现实运动的法则,人们不会感觉到;但到不相一致时,纸币的运动法则,就被人们感觉到了。他叙述纸币运动法则为:“纸币的数量在不超过它所代表的同名金币的流通必要量的场合,纸币能够代表它票面所记载的同名金币的价值,——这就是纸币的运动法则。所以纸币运动法则,只是金银=货币运动法则的反映(711)。”

李达认为纸币是由国家给以强制通用力而投入流通中的,资产阶级的国家所发行的纸币,必然具有一种阶级性。纸币发行的利益,归属于资产阶级国家,这是很明白的。在完全不兑换纸币流通出现时,纸币的阶级性就明白的在表面上暴露了。一旦纸币发行超过了限度,就是恶性的强制借款,是非常的课税手段,是不需偿还的借用证书,是大众生活恶化与财政紊乱的祸根。“到了资本主义的一般危机的时代,大战时期及战后的时代,资产阶级国家却在空前的规模上利用纸币的发行,作为再分配收入的手段,作为恐慌及战争时的筹款手段,以资本的再分配及筹集大资本为目的而加强大众的剥削了(712)。”“在达到世界恐慌顶点的今日,资产阶级差不多到处都向着纸币的通货膨胀的途径前进着(713)。”

他进而指出,国家当着恐慌或战争的非常时期,因为财政困难,又不能另辟财源,其唯一的方法就只有不断的增发纸币,借以应付财政上的需要。“当政府通过发行银行而不断的发行银行券,以致银行券丧失信用而转变为纸币之时,也同样发生纸币化的银行券减价与物价腾贵的现象,即纸币通货膨胀的现象(714)。”他归纳通货膨胀的法则,“纸币通货膨胀,由于破坏纸币运动法则以后而发生发展,到最后终于破裂,这种发生、发展及破裂的倾向,即是纸币通货膨胀的法则(715)。”由是得出纸币通货膨胀的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发生阶段,也可称为潜伏的通货膨胀阶段,纸币的信用还不曾丧失,退出流通界而转变为储藏手段的部分反而异常的增加起来。二是发展阶段,也可以说是通货膨胀的假繁荣阶段,物价腾贵和汇价低落达到显著程度,一方面投机特别流行,生产增大,消费随之增加,产生了许多富翁;另一方面,大众生活水平逐渐降低,大众被掠夺吞没的过程,在这个阶段中发展下去。三是破裂阶段,纸币洪水横流,遇到最后的障碍,大众宁肯回到自给自足的物物交换状态,最后引起经济政治的总危机。

李达详细区分了汇兑通货膨胀与纸币通货膨胀,提出由于国际借贷差额的继续呈现反调,因而就实行禁金出口,并停止兑现。但若支付差额的逆势不能挽回,汇价继续低落,与它成比例的物价腾贵就漫无限制,因而通货也无限制的膨胀,这种由于汇价低落和物价腾贵而发生的通货膨胀,叫做汇兑的通货膨胀(716)。它与纸币通货膨胀在外观上好像相同,但两者产生原因和发展的经过,各不相同。可两者又相互联系,互相推移,以致重叠起来。而物价的腾贵倾向也会重叠。“物价一方面由于汇价低落而腾贵,另一方面又由于纸币减价而腾贵。同时,汇价的低落也是重叠的,即一方面由于支付超过与禁金出口所引起的平价的变动而低落,另一方面由于纸币减价的原因而低落(717)。”

由上可知汇兑通胀固然可以转变为纸币通胀,则纸币通胀也可以转变为汇兑通胀。两种通货膨胀各不相同,它们之间却有互相推移的必然性,则同是准备金两种机能的危险冲突的表现(718)

他又分析了信用通货膨胀。信用如果在特定条件下,漫无限制的扩大下去,例如一般银行的放款如超过其存款总额,或者央行的放款如果超过其准备金额,而发行过多的银行券,造成巨额的空头资本,并将信用大部分授予无支付能力者时,因信用的过大膨胀而引起物价腾贵的现象,就形成为信用的通货膨胀(719)。而且,“资本主义发展到了独占阶段,信用通货膨胀一旦发生以后,即令恐慌爆发出来,它不但不会完全被清算,不会就回到平衡的状态,并且,还会接二连三的再发生信用通货膨胀(720)”。信用通胀是阻止不了的,在潜伏形态上可得以缓解。“缓和的方法,就是支配的独占资本家通过政府去设法救济。救济的方法有两种:第一是对将要破产的企业再给以信用的直接救济方法。第二是政府向中央银行领受信用兴办事业以期阻止物价低落的方法(721)。”他检讨了恐慌期中的信用通胀的作用及其效果。第一种救济方法是政府通过央行或间接通过其他银行对那些濒于破产的企业和银行给以过大信用,那些银企取得银行券后,就能够清偿债务,以免破产。“于是已经破产的信用连锁,从新修理起来,而金融恐慌之全面发展趋势也可以阻止了(722)”。然而其不能终结产业恐慌,反而使它延长、慢性化。因为休息的货币资本过剩,利率低落,现出变态的金融停滞现象。首先引起对于有价证券的投机:从而引起有价证券的涨价;另一方面只能抑制物价的急性低落,过剩的产品仍旧卖不出去,恐慌的时间因而延长。第二种救济方法,通常是由政府发行公债,向发行银行换取银行券,兴办土木或扩张军需工业,直接救济失业工人,间接救济资本家。可是在恐慌时期,卖出土木材料和军需材料的资本家,宁愿把生产设备空闲起来,也不肯扩充设备。每逢有主顾定造商品时,也只是加强原有工人的劳动或延长劳动时间,也决不愿添雇工人。政府要减少过大的财政赤字,只有实行增税,结果仍将转嫁于劳苦大众,因而大众的消费力就会绝对的减少。1929年以来,美国总统胡佛所实行的救济通胀政策,不曾收到克服恐慌的效果,就是最显著的说明。

李达揭示了货币数量说是信用通胀政策的理论根据,米瑟尔、凯恩斯及休姆拍特等人为代表,他们认为恐慌的原因是放款资本的缺乏,因而主张用信用通胀政策来克服恐慌(723)

李达还介绍了繁荣时期的信用通胀和战争时期发生的信用通胀,及这三种形态的信用通胀特性。他认为它们的共通特征是通货安定,即通货没有减价的现象(724)。这一点是信用通胀不同于汇兑通胀及纸币通胀的地方。三种信用通胀,各有其固有的特征,主要表现为:第一,繁荣期的通货膨胀,是由于私人资本家及银行间的过大信用而发生的,它能够促进物价的腾贵。第二,恐慌期的信用膨胀,是由于国家的过大信用而发生的,它能够阻止物价的急性低落,有时反而能使物价微涨。第三,战争期的信用通货膨胀,是由于国家与私人资本家及银行的过大信用而发生的,它能促速物价的高涨。“这三种信用通货膨胀,在其发展的过程中,有推移于他种通货膨胀的可能性(725)。”

通货膨胀的社会影响。李达从资本主义国家不同阶层的感受分析入手,对于资产阶级、小生产者及薪给生产者、劳苦大众三个社会层面进行分别认识。“在通货膨胀过程中,大独占资本所得的利益最大,其他中小资本,有的能发展为较大的资本,有的便没落下去。地主、农业资本家与富农,也能得到相当大的利益(726)。”小生产者、都市中的小制造者完全破产,农村中的中农以下的农民大众也有同样的情景。一般薪俸生活者的困难随着通胀的进展而愈大。劳苦大众在通胀中受到二重打击,他们只能忍受名目工资的减低,还要承受物价趋高,支付工资在后,纸币跌价的损失。以至名目工资的腾贵决赶不上生活必需品价格的腾贵。

通胀虽然是占支配地位的独占资本利用来增殖价值的手段,但达到一定高度,必然破裂。演出大饥馑、大动乱的现象。有鉴于此,在辨析总结现代流行货币数量学派、劳动价值论经济学家的见解后,李达指出,我们必须从货币的本质,货币的运动法则及货币的阶级性之中,探求通货膨胀的特征。现在再综合起来,为通货膨胀试作如下定义:“通货膨胀,是支配的资产阶级为着自己阶级的利益,利用通货的发行以贬低劳动者的实质工资并从新分配国民的收入,以至于使资本主义经济的生产机构和商品流通解体的货币现象(727)。”李达肯定通胀是一种货币现象,是利用通货发行,从新分配国民收入,使现有生产机构、商品流通解体,这是问题的症结所在,该说是抓住了问题的关键、本质的东西。至于说李达代表被侵略国家、被压迫阶级、被奴役民族起而要求反抗,亟需革命的理论武装的时刻,把通货膨胀限定在资本主义经济、资产阶级特定范畴里的提法,完全理解,应予认可,然而亦需指出,这显现了他的历史局限性。在古代社会,通胀为着朝廷、皇帝,及其所代表的统治集团利益服务,在现代,同样存在通胀,同样是为着代表统治集团利益的政府服务,而不可能是别的,即决非限定于资产阶级与资本主义经济,这怕是李达始料弗及的。

李达预测了由通货膨胀到通货紧缩的推移过程,提出这是独占资本在通货膨胀破裂后所实行的唯一的剥削方法。

最后,李达论述了金本位制的崩溃。他首先历述一战时期及战后各国的通胀,与金本位货币恐慌而引起的金本位制的崩溃的全过程。对于英镑、日元、美金、金法郎的崩溃,分别做了详尽的考察。他还分析了金本位崩溃的背景,即所谓第三期世界恐慌的特殊性,如范围特别大、程度特别深化、期间特别持久、发展很不平衡、失业人数特别增多、农业工业恐慌互相交错、世界恐慌最强烈的爆发于战后第一名帝国主义的美国,于是“必然的爆发为第三期的国际的激烈的本位货币恐慌(728)”。

本位货币恐慌,他表述为,“是在银行券停止兑现、禁金出口、本位货币减价、纸币通货膨胀的各种形态中表现的(729)”。它是基于一般经济恐慌、引起信用流通手段减价、激烈的信用制度恐慌的一个阶段。他又分析了本位币恐慌发生的四个契机,一是战后信用构成的变化。大战后,国际的短期信用(银行存款、汇票、公债、股券等)的总量增加,长期的信用相对减少。二是各国货币体制的金基础的脆弱。世界金准备的不平衡,即表现为世界币制金基础的不平衡。三是凡尔赛体制引起国际的货币与信用关系的动摇。“凡尔赛条约”对于德、奥两国经济、财政与金融诸方面,加上不堪负担的重压,对于恐慌发展全过程,特殊的对于本位货币恐慌发展过程,都起着很大作用。四是战后各国财政的困难。为要筹措善后经费,除了加重课税之外,就是增发国内公债。随着世界恐慌的发生,为了填补赤字预算,势不能不利用纸币印刷机,而引起本位币的恐慌(730)。以上各种契机,正是在资本主义一般危机的基础上引起本位币恐慌的原因。因而李达得出:“世界的本位货币恐慌,是全部资本主义制度的激烈的危机的结果(731)。”这是他所做出的历史性的结论。

【注释】

(1)姚菘龄《陈光甫一生》依张公权《陈光甫与上海》(原稿),作清光绪六年,即阳历1880年12月17日(见台北传记文学社1984年版第7页注一)。

(2)《陈光甫先生言论集》,第5页,上行编印,1949年1月版。以下简称《言论集》。《言论集》一书全赖洪葭管先生的鼎力相助,我才有缘得以面读,否则,我真不知当如何着手,特以铭记。

(3)宋春舫《上行二十年史初稿》分析,陈光甫创立上行的主观因素,既受了四种刺激,即上海金融界的势力,使中国银行业屈居第三,老大外行,老二钱庄,中国人在自己的土地上反受外人欺凌;华人与洋人之待遇极不公允,而外人管理的方法实胜于我人绝非咫尺;官绅勾结,置商人利益于不顾,及洋商压迫,追索刻不容缓;中国官僚办银行不易上轨道,要开新局面,不能不从“银行完全商业化”做起。加之环境关系,时势造就,便应运而生了。

(4)《言论集》,第30—31页。

(5)《陈光甫日记》,第111页。以下简称《日记》。

(6)《言论集》,第31页。

(7)同上书,第6页。

(8)同上书,第40页。

(9)《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史料》,第6页。以下简称《史料》。

(10)《史料》,第8页。

(11)同上书,第6页。

(12)《日记》,第214页。

(13)《言论集》,第5页。

(14)同上书,第125页。

(15)同上书,第110—111页。

(16)姚崧龄《陈光甫一生》,第37页。

(17)《言论集》,第56页。

(18)同上书,第29页。

(19)同上书,第120页。

(20)《日记》,第63—67页。

(21)《言论集》,第119—120页。

(22)《史料》,第855页。

(23)《言论集》,第173页。

(24)同上书,第109页。

(25)同上书,第184页。

(26)《言论集》,第182页。

(27)同上书,第182—183页。

(28)同上书,第187页。

(29)同上书,第186页。

(30)同上书,第161页。

(31)同上书,第67页。

(32)同上书,第183页。

(33)《言论集》,第183页。

(34)同上书,第166页。

(35)同上书,第29、40页。

(36)同上书,第167页。

(37)《史料》,第856—857页。

(38)《史料》,第857页。

(39)《言论集》,第166—171页。

(40)同上书,第172页。

(41)《史料》,第869、867页。

(42)《言论集》,第218—220页。

(43)同上。

(44)《言论集》,第67页。

(45)同上书,第86页。

(46)同上书,第85、73页。

(47)同上书,第68页。

(48)同上书,第87、73、140页。

(49)同上书,第205页。

(50)同上书,第217页。

(51)同上书,第206页。

(52)同上书,第7页。

(53)宋春舫《陈光甫商业储蓄银行二十年史初稿》(二),第17页。

(54)《言论集》,第79—80页。

(55)同上书,第80页。

(56)同上书,第117页。

(57)同上书,第46页。

(58)同上书,第18页。

(59)《言论集》,第65页。

(60)同上书,第208页。

(61)同上书,第138—139页。

(62)同上书,第217页。

(63)《言论集》,第155、200页。

(64)同上书,第224页。

(65)同上书,第154—155页。

(66)同上书,第155—156页。

(67)见该书第26页。寿充一编《陈光甫与上海银行》第2页载陈光甫手订服务社会之原则,同此六条,唯“琐”作“碎”,“愿”作“屑”,“构”字无。

(68)《言论集》,第18页。

(69)同上书,第206页。

(70)同上。

(71)同上书,第18—19页。

(72)《言论集》,第19页。

(73)同上。

(74)《日记》,第115页。

(75)同上书,第132页。

(76)《言论集》,第32页。

(77)《言论集》,第69页。

(78)同上书,第205页。

(79)同上书,第208页。

(80)《言论集》,第207页。

(81)同上书,第208页。

(82)《言论集》,第46页。

(83)同上书,第15页。

(84)同上书,第117页。

(85)《日记》,第89页。

(86)同上书,第215页。

(87)同上书,第216页。

(88)《日记》,第235页。

(89)《言论集》,第34页。

(90)《史料》,第402页。

(91)《言论集》,第27页。

(92)《言论集》,第29页。

(93)同上书,第56页。

(94)同上书,第209页。

(95)同上书,第201页。

(96)《日记》,第8页。

(97)《言论集》,第167页。

(98)《言论集》,第200页。

(99)同上书,第201页。

(100)同上书,第202页。

(101)《言论集》,第201—202页。

(102)同上书,第202—203页。

(103)同上书,第203页。

(104)李培德的《论中国金融企业家精神——以陈光甫为例》,解释“企业家精神”,又称“企业家能力”,一般被解释为追求利润,承担风险和进行相应改革。陈的企业家精神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部分,前者是对于各种组织及体制上的改革和策略,后者则包括开设新式储蓄存款,经营外汇业务,推行新式会计,行员培训制度,及使上行向内地开拓业务。

(105)《言论集》,第36页。

(106)同上书,第190页。

(107)同上书,第59页。

(108)同上书,第91—92页。

(109)同上书,第217页。

(110)《言论集》,第54—55页。

(111)同上书,第190页。

(112)同上书,第191页。

(113)《日记》,第30页。

(114)《言论集》,第16页。

(115)同上书,第28页。

(116)《言论集》,第201页。

(117)同上书,第104页。

(118)同上书,第206页。

(119)同上书,第58页。

(120)同上书,第57页。

(121)《言论集》,第44页。

(122)同上书,第64页。

(123)同上书,第45页。

(124)同上书,第75页。

(125)《言论集》,第114页。

(126)同上书,第97页。

(127)同上书,第100页。

(128)同上书,第127页。

(129)同上书,第49页。

(130)同上书,第106页。

(131)同上书,第64页。

(132)同上书,第47页。

(133)《言论集》,第128页。

(134)同上书,第50页。

(135)同上书,第49页。

(136)同上书,第50页。

(137)同上书,第51页。

(138)同上书,第107页。

(139)《史料》,第775页。

(140)《言论集》,第216页。

(141)同上书,第219页。

(142)同上书,第41页。

(143)转引自《近代中国金融业管理》第145页,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144)《史料》第83页。

(145)《言论集》,第43页。

(146)《言论集》,第33页。

(147)同上书,第92页。

(148)同上书,第93页。

(149)《日记》,第142—143页。

(150)《言论集》,第54、94页。

(151)同上书,第94页。

(152)同上书,第58页。

(153)同上书,第31—32页。

(154)同上书,第37页。

(155)同上书,第185页。

(156)同上书,第209页。

(157)《言论集》,第127页。

(158)同上书,第204页。

(159)《日记》,第13页。

(160)《言论集》,第29页。

(161)同上书,第33页。

(162)同上。

(163)同上书,编辑者言。

(164)《言论集》,第99页。

(165)转引自宋青舫《上海银行二十年史初稿》(六),第4页。

(166)《言论集》,第66页。

(167)同上书,第78页。

(168)同上书,第60页。

(169)《言论集》,第204页。

(170)同上书,第196页。

(171)同上书,第199页。

(172)同上书,第164页。

(173)同上书,第59页。

(174)同上书,第218页。

(175)《言论集》,第197页。

(176)故其助手,具体负责人事的伍克家,总结人事科两大重任,一在应付现在的需要,一在准备的需要;四项工作,一调遣支配,二进用人员,三调和情感,四执行纪律,还十分注意福利(卫生、储蓄抚恤、等等),使全行行员安心供职,勤奋工作,诚挚合作,实为上行发展之原动力。

(177)《言论集》,第197页。

(178)同上书,第164—165页。

(179)《言论集》,第164—165页。

(180)同上书,第101页。

(181)同上书,第101—102页。

(182)同上书,第130页。

(183)《言论集》,第66页。

(184)同上书,第112页。

(185)同上书,第47页。

(186)同上书,第193页。

(187)同上书,第218页。

(188)同上书,第220页。

(189)《言论集》,第221页。

(190)同上书,第26—27页。

(191)同上书,第38页。

(192)同上书,第127页。

(193)《日记》,第138页。

(194)《言论集》,第204页。

(195)《马寅初全集》第13卷第2页,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196)《中华银行论》第1页,商务印书馆1934年12月版。

(197)《中华银行论》第2页,商务印书馆1934年12月版。

(198)《中华银行论》二版自序第1页。

(199)《马寅初全集》第13卷第2页。

(200)《马寅初全集》第12卷第442—443页。

(201)《马寅初演讲集》(一),第18页,商务印书馆1924年版。以下简称《演讲集》,不再出注。

(202)《马寅初演讲集》(一),第15页,商务印书馆1924年版。以下简称《演讲集》,不再出注。

(203)《演讲集》(一)第18页。

(204)同上书,第24页。

(205)同上书,第32页。

(206)同上书,第33页。

(207)《演讲集》(二)第11页,商务印书馆1932年版。

(208)《演讲集》(一)第34页。

(209)《演讲集》(二)第112—119页。

(210)同上。

(211)同上书,第290页。

(212)《演讲集》(二)第85—90页。

(213)同上书,第292页。

(214)《演讲集》(一)第287页。

(215)《演讲集》(二)第294页。

(216)《演讲集》(一)第273页。

(217)《演讲集》(二)第7页。

(218)同上书,第9页。

(219)《演讲集》(三)第30页,商务印书馆1932年版。

(220)《演讲集》(二)第45页。

(221)《演讲集》(四)第57页,商务印书馆1925年版。

(222)《演讲集》(一)第280页。

(223)《演讲集》(二)第92页。

(224)《演讲集》(二)第97页。

(225)各地银行公会联合组成,作为发行机关,银行可按规定领券。

(226)《演讲集》(二)第102页。

(227)《中国经济改造》第524页,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

(228)《中国之新金融政策》第350—354页,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

(229)刘冕执(1872—1944),字闻长,湖南湘潭人。1904年留日,回国授翰林院编修、度支部币制调查局编译帮办,1913年任财政部币制委员会专门委员、财政部参事、参议院议员等职。

(230)徐青甫(1879—1966),原名鼎年,字清甫,浙江杭县(今余杭)人。曾任大清银行东三省密查,中行奉天、青岛、杭州、分行行长、财政厅长等职。

(231)《中国经济改造》第401页。

(232)同上书,第409—410页。

(233)同上书,第412页。

(234)黄元彬(1891—1956),字质中,广东台山人。留日回国,任国民政府劳工局、立法院秘书处秘书、中山大学教授、参议员、省府委员等职。著作有《白银国有论》等。

(235)《中国经济改造》第580页。

(236)同上书,第581页。

(237)张季鸾(1888—1942),原名炽章,字季鸾,笔名一苇、榆民、一记者,原籍陕西榆林,出生山东邹平。民国报人,参议员。

(238)《中国经济改造》第587页。

(239)《通货新论》第1—2页。商务1999年版。

(240)《通货新论》第14页。商务1999年版。

(241)同上书,第15、47页。

(242)同上书,第49页。

(243)同上书,第50页。

(244)《通货新论》第50页。

(245)同上书,第59页。

(246)同上书,第93页。

(247)《通货新论》第102页。

(248)同上书,第103页。

(249)同上书,第109页。

(250)同上书,第110—111页。

(251)《通货新论》第110页。

(252)同上书,第111页。

(253)同上书,第115页。

(254)同上书,第117页。

(255)同上书,第119页。

(256)《通货新论》第119页。

(257)同上书,第120—121页。

(258)同上书,第122页。

(259)同上书,第123页。

(260)同上书,第124页。

(261)同上。

(262)《通货新论》第127—128页。

(263)同上书,第129页。

(264)同上书,第134页。

(265)同上书,第135页。

(266)同上书,第136页。

(267)同上书,第274页。

(268)《通货新论》第223页。

(269)同上书,第289页。

(270)同上书,第290页。

(271)《东方杂志·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开拍产业证券行市之可能乎》(1936年1月)。

(272)中国贴现不发达的原因,在《中华银行论》中,马氏分析原因有五:一是商业习惯与外国不同,中国单凭信用交货,分期付款(端午、中秋、年终),年底结清。钱庄融资有往来透支、三九放款(每年三、九两月,必须结账)两种,信用素著亦可转期。二是中国以农立国,丰瘠不清,唯恐爽约,商民多愿做赊欠买卖。三是风险似较往来透支、信用收款为大,毫无把握。四是按中国银行业惯例,凡往来透支户可以期票存入,即日开支票提取,不足时,以期票(10天)作存款,即可提存现款,无须贴现,不肯贴现。五是我国工商尚处幼稚时代,对外商业票据贴现自不多见,即便有之,也必有提单保险单方可融通。有或须觅保,也有例外。如果贴现者极为可靠,不要觅保。他还对于贴现“漠然视之”的原因进行分析,认为有二:一是我国尚无票据法,二是贴现的辅助机关尚不具备,无票据经纪人、央行,故票据不易脱手,无法流通与融通。贴现率较放款低。(第8、139页)

(273)支票与钞票从银行责任上看,性质相同,但前者大额,后者小额;从关系上看,前者存户主动,后者存户被动,故银行倒闭,只对后者负责,法律亦特别注重。

(274)《马寅初演讲集》(二)第132页。

(275)《战时经济论文集》第91页。

(276)同上书,第92页。

(277)《战时经济论文集》第32页。

(278)《演讲集》(一)第299页。

(279)欧洲,指英、德、法诸国。马氏以为其通行汇票较美国之期票为优票。欧美之制度迥不相侔。欧洲胜于美制,并影响于美,使美国在国际上无立足之地。(《演讲集》(二)第142—154页)

(280)《演讲集》(二)第141页。

(281)英美间拆息3%—4%,通常商人票据四、五厘,在中国六—十一厘,中国市场通常一分四、五厘左右。

(282)以六百元本金买面额千元公债为例,向银行抵押借款,按市价二成垫头,可借得现洋480元,此480元又可买公债800元……更迭五次,即可得大利益,盈余145.24元,即买得面额3687元公债,所借1612元,整理公债年息7厘,收利258.09元,借款利息,设为7厘,仅需付利112.85元,结余145.24元。

(283)《演讲集》(二)第151页。

(284)《演讲集》(四)第38页。

(285)同上书,第40页。

(286)《演讲集》(二),第194页。

(287)同上书,第197页。

(288)《演讲集》(四),第127页、第128页。

(289)《演讲集》(四),第127页、第128页。

(290)同上。

(291)《中国之新金融政策》第275页。

(292)同上书,第278页。

(293)《中国之新金融政策》第142页。

(294)《中国经济改造》第150—151页。

(295)《演讲集》(四)第250—251页。

(296)《演讲集》(四)第192页。

(297)《演讲集》(三)第90—91页。

(298)同上书,第91页。

(299)《中国之新金融政策》第33页。

(300)《马寅初战时经济论文集》第30—31页,作家书屋1945年版。

(301)同上书,第32页。

(302)《马寅初战时经济论文集》第33页,作家书屋1945年版。

(303)《中国之新金融政策》第155页。

(304)同上书,第156页。

(305)《马寅初战时经济论文集》第34页。

(306)同上书,第33—34页。

(307)同上书,第35页。

(308)《马寅初战时经济论文集》第36页。

(309)同上书,第37页。

(310)《马寅初全集》第12卷第362页。

(311)《中国之新金融政策》第519页。

(312)同上书,第520页。

(313)《中国经济改造》第160页。

(314)同上书,第161页。

(315)《演讲集》(一)第104页。

(316)同上书,第98页。

(317)《演讲集》(一)第101页。

(318)同上书,第167—169页。

(319)《演讲集》(一)第169页。

(320)同上书,第170页。

(321)同上书,第170页。

(322)同上书,第307页。

(323)同上。

(324)《演讲集》(二)第222页。

(325)《演讲集》(一)第309页。

(326)《演讲集》(二)第44页。

(327)同上。

(328)同上书,第224页。

(329)《演讲集》(二)第226页。

(330)同上书,第227页。

(331)同上书,第228页。

(332)马氏《中国公债问题》云:“公债之有基金始于民国十年四月一日,规定每年提出基金2400万元,此项基金由常关、海关、烟酒税、盐余项下筹拨。……倘再不足数,则由盐余内拨充1.400万元,烟酒税内拨充1千万元。又规定在烟酒税未经整顿以前,不能按期拨付基金时,由交通部盐余项下每月拨50万元,即每年600万元。此项基金统由总税务司安格联保管,每期由各机关解到,交总税务司提出存入中国人自办之银行中(《马寅初演讲集》(一)第315—316页)。

(333)马氏《中国银行界之危险》中有深刻说明:中国政治与经济关系实在大极了,就中公债问题最要紧,公债中又以九六最动人耳目。民八(1919)以来,外债间断,借内债信用薄弱,财政总长欲见信于银行界,必寻稽核所的外人签约,声明九六公债以盐余担保,以致外人以为借债太滥,不肯担保,乃转求洋商银行之买办担保(同上书(二)第43页)。

(334)《马寅初演讲集》(二),第231页。

(335)同上。

(336)同上书,第280页。

(337)《演讲集》(二),第29—35页。

(338)1921年初,上海商人集资开设交易所和信托公司,操纵股东,哄抬价格,谋取暴利,效尤者不乏其人,数月间形成投机狂澜,随之市面银根日紧,信托公司交易倒闭,酿成金融风潮,是为信交风潮。中华民国制糖公司筹备之初,颇能取信于民,人人争购股,后因办事人计划不周,未及开幕已是一蹶不振。

(339)《马寅初全集》第9卷第85页。

(340)《马寅初全集》第9卷第91页。

(341)《演讲集》(一),第37页。

(342)同上书,第43页。

(343)《演讲集》(一),第45页。

(344)同上书,第163页。

(345)同上。

(346)同上书,第163—164页。

(347)《演讲集》(一),第163页。

(348)《演讲集》(二),第272—273页。

(349)《演讲集》(一),第262页。

(350)同上书,第252页。

(351)《演讲集》(一),第256页。

(352)同上书,第252页。

(353)同上书,第263页。

(354)同上书,第259页。

(355)《演讲集》(一)第268页。

(356)同上书,第259页。

(357)同上书,第260页。

(358)同上。

(359)定期普通有三个月一结清买卖账目者。

(360)《演讲集》(一)第260—261页。

(361)同上书,第261—262页。

(362)《演讲集》(二)第196页。

(363)《演讲集》(一)第301页。

(364)《演讲集》(一)第268页。

(365)《中国之新金融政策》第517页。

(366)同上书,第519页。

(367)同上书,第515页。

(368)《中国之新金融政策》第523页。

(369)《马寅初战时经济论文集》第204页。

(370)《中国之新金融政策》第523页。

(371)同上书,第524页。

(372)同上书,第526页。

(373)同上书,第527页。

(374)《中国之新金融政策》第528页。

(375)《演讲集》(一)第269页。

(376)《中国之新金融政策》第528页。

(377)《马寅初战时经济论文集》第206页。

(378)《中国之新金融政策》第458页。

(379)《中国之新金融政策》第465页。

(380)同上书,第467页。

(381)同上书,第467页。

(382)同上书,第470、472页。

(383)《中国之新金融政策》第475—476页。

(384)同上书,第476页。

(385)同上书,第468页。

(386)同上书,第477页。

(387)同上书,第447页。

(388)《中国之新金融政策》第441页。

(389)同上书,第443页。

(390)同上书,第444页。

(391)同上书,第447页。

(392)同上书,第442页。

(393)《中国之新金融政策》第443页。

(394)同上书,第439页。

(395)同上。

(396)《中国之新金融政策》第454页。

(397)同上书,第455页。

(398)《通货新论》第260页。

(399)同上。

(400)《通货新论》第261—262页。

(401)同上书,第261页。

(402)同上书,第263页。

(403)同上。

(404)同上。

(405)同上书,第268—269页。

(406)《通货新论》第272—273页。

(407)见载于《文史资料选辑》第82辑。

(408)《章乃器文集》上卷,第123—125页,华夏出版社1997年版。

(409)《章乃器文集》上卷,第128页,华夏出版社1997年版。

(410)《章乃器文集》上卷第128—129页。

(411)同上书,第129页。

(412)同上书,第130页。

(413)《章乃器文集》(上),第130—131页。

(414)同上书,第229页。

(415)同上书,第131页。

(416)同上书,第229页。

(417)《章乃器文集》(上),第362页。

(418)同上书,第132页。

(419)同上书,第39页。

(420)《章乃器文集》(上)第48—49页。

(421)同上书,第50页。

(422)同上书,第51页。

(423)同上书,第43页。

(424)《章乃器文集》(上)第44页。

(425)同上。

(426)同上书,第45页。

(427)《章乃器文集》(上)第224页。

(428)同上书,第373页。

(429)《章乃器文集》(上)第226页。

(430)同上书,第363页。

(431)同上书,第247页。

(432)同上书,第248页

(433)同上书,第248页。

(434)《章乃器文集》(上)第249页。

(435)同上书,第250页。

(436)同上书,第229页。

(437)同上书,第232页。

(438)同上书,第230页。

(439)同上。

(440)《章乃器文集》(上)第231—232页。

(441)同上书,第229—230页。

(442)同上书,第232页。

(443)同上书,第232页。

(444)同上书,第364页。

(445)同上书,第371页。

(446)《章乃器文集》(上)第372页。

(447)同上书,第373页。

(448)同上书,第232页。

(449)同上书,第233页。

(450)同上书,第233页。

(451)同上。

(452)同上。

(453)《章乃器文集》(上)第381页。

(454)同上书,第409页。

(455)同上书,第409—410页。

(456)同上书,第377页。

(457)同上书,第374页。

(458)同上书,第377页。

(459)《章乃器文集》(上)第374页。

(460)同上书,第375页。

(461)《章乃器文集》(上)第380页。

(462)同上。

(463)同上书,第375页。

(464)同上书,第376页。

(465)同上书,第378页。

(466)同上。

(467)《章乃器文集》(上)第381页。

(468)同上。

(469)同上书,第450—457页。

(470)同上书,第466页。

(471)《章乃器文集》(上)第466页。

(472)同上书,第467页。

(473)同上书,第468页。

(474)同上书,第468页。

(475)同上书,第469页。

(476)同上书,第473页。

(477)同上书,第469页。

(478)《章乃器文集》(上)第469—470页。

(479)同上书,第470页。

(480)同上书,第471页。

(481)同上。

(482)同上书,第474页。

(483)同上书,第605页。

(484)《章乃器文集》(上)第605—606页。

(485)同上书,第605页。

(486)同上书,第606页。

(487)同上。

(488)同上。

(489)同上书,第335页。

(490)《章乃器文集》(上)第335页。

(491)同上书,第331页。

(492)同上书,第336页。

(493)同上书,第332页。

(494)《章乃器文集》(上)第331页。

(495)同上书,第336页。

(496)同上书,第337页。

(497)同上。

(498)同上书,第332页。

(499)同上。

(500)《章乃器文集》(上)第334页。

(501)同上书,第321页。

(502)同上书,第322页。

(503)同上书,第323页。

(504)《章乃器文集》(上)第338—339页。

(505)同上书,第325页。

(506)同上书,第326页。

(507)同上书,第326页。

(508)《章乃器文集》(上)第371页。

(509)同上书,第329—330页。

(510)同上书,第330页。

(511)同上书,第338页。

(512)同上书,第327页。

(513)同上书,第371页。

(514)《章乃器文集》(上)第346页。

(515)同上书,第599—600页。

(516)同上书,第347页。

(517)《章乃器文集》(上)第349页。

(518)同上书,第353页。

(519)同上。

(520)《章乃器文集》(上)第362页。

(521)同上书,第366页。

(522)同上。

(523)同上书,第367页。

(524)同上书,第600页。

(525)《章乃器文集》(上)第239页。

(526)同上。

(527)《章乃器文集》(上)第239页。

(528)同上书,第240页。

(529)同上书,第241页。

(530)同上。

(531)同上书,第242页。

(532)《章乃器文集》(上)第242页。

(533)同上书,第243页。

(534)同上书,第159页。

(535)同上书,第160页。

(536)《章乃器文集》(上)第160页。

(537)同上书,第160—161页。

(538)章氏等九人在《关于增加筹码问题之意见》中讲道:“筹码亦称工具。金融市场中之筹码,分为二大类:一曰信用筹码,即信用工具,为金融业授信之对象,证券、票据等属之,二曰支付筹码,即支付工具,为最后清算债权债务之手段,硬币纸币属之。目下一般人侈言筹码,而忽于信用筹码与支付筹码之分,实则此中差殊,不可以道里计。”(同上书,第454页)

(539)《章乃器文集》(上)第419页。

(540)同上书,第453页。

(541)《章乃器文集》(上)第422页。

(542)同上书,第551—552页。

(543)同上书,第70页。

(544)《章乃器文集》(上)第71页。

(545)同上。

(546)同上书,第72页。

(547)同上书,第73—74页。

(548)《章乃器文集》(上)第74页。

(549)同上书,第257页。

(550)同上书,第264页。

(551)同上书,第266—267页。

(552)同上书,第29页。

(553)《章乃器文集》(上)第30页。

(554)同上书,第31页。

(555)同上书,第421页。

(556)同上书,第420页。

(557)同上书,第31页。

(558)《章乃器文集》(上)第267页。

(559)同上。

(560)同上书,第402页。

(561)同上书,第403页。

(562)同上书,第408页。

(563)《章乃器文集》(上)第409页。

(564)同上书,第282页。

(565)同上书,第267页。

(566)同上书,第442页。

(567)同上书,第280页。

(568)同上书,第269页。

(569)《章乃器文集》(上)第269页。

(570)同上书,第442页。

(571)同上书,第269—270页。

(572)同上书,第442—443页。

(573)同上书,第270页。

(574)《章乃器文集》(上)第283页。

(575)同上书,第283—284页。

(576)同上书,第284页。

(577)同上书,第290页。

(578)同上书,第89页。

(579)《章乃器文集》(上)第404页。

(580)同上书,第399页。

(581)同上书,第451页。

(582)同上书,第399—400页。

(583)同上书,第401页。

(584)同上书,第402页。

(585)同上书,第404页。

(586)同上书,第405页。

(587)《章乃器文集》(上)第406页。

(588)同上书,第407页。

(589)同上书,第407页。

(590)同上书,第407—408页。

(591)《章乃器文集》(上)第408页。

(592)同上书,第7页。

(593)同上书,第8页。

(594)《章乃器文集》(上)第20页。

(595)同上书,第22页。

(596)同上书,第24页。

(597)同上书,第412—413页。

(598)同上书,第413页。

(599)同上。

(600)《章乃器文集》(上)第415页。

(601)同上书,第90页。

(602)同上书,第89页。

(603)同上。

(604)同上书,第90页。

(605)同上。

(606)《章乃器文集》(上)第91页。

(607)《章乃器文集》(上),第78页。

(608)同上书,第423页。

(609)同上书,第423页。

(610)同上。

(611)《章乃器文集》(上)第424页。

(612)1932年6月6日正式成立。当时上海已有五家征信机构,其中三家日本人二家美国人创办。到1935年11月底,会员行增加到154家,其中外行和洋商30余家,每天发出报告二三十份,最高达五十份,月均约在八九百份,至1936年8月底,已发出调查报告34800余份;编印的一年一册的《征信所工商行名录》,压倒了英国《字林西报行名录》,且取代了日美征信所。

(613)《章乃器文集》(上)第57页。

(614)同上书,第59页。

(615)《章乃器文集》(上)第62页。

(616)同上书,第63页。

(617)同上书,第63—64页。

(618)同上。

(619)转引自丁晓强、李立志《李达学术思想评传》第82页,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9年版。

(620)《李达文集》第三卷第517页,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621)同上书,第522页。

(622)同上书,第524页。

(623)《李达文集》第三卷,第540页。

(624)《李达文集》第三卷,第540—541页。

(625)同上书,第547页。

(626)同上书,第550页。

(627)同上书,第551页。

(628)同上书,第614页。

(629)《李达文集》第三卷,第613页。

(630)同上书,第614页。

(631)同上书,第619页。

(632)同上。

(633)《李达文集》第三卷,第621—622页。

(634)同上书,第622页。

(635)同上书,第625页。

(636)同上书,第625—626页。

(637)同上书,第626页。

(638)《李达文集》第三卷,第633页。

(639)同上书,第633—634页。

(640)同上书,第636页。

(641)同上书,第641页。

(642)《李达文集》第三卷,第644页。

(643)同上书,第646页。

(644)同上。

(645)同上书,第647—648页。

(646)同上书,第649页。

(647)《李达文集》第三卷,第650页。

(648)同上书,第651页。

(649)同上书,第653页。

(650)同上书,第654页。

(651)同上书,第655页。

(652)《李达文集》第三卷,第657页。

(653)同上书,第658页。

(654)同上。

(655)同上书,第659页。

(656)同上书,第660页。

(657)同上。

(658)同上书,第661页。

(659)《李达文集》第三卷,第664页。

(660)同上书,第665页。

(661)同上书,第666页。

(662)同上书,第669页。

(663)同上书,第670页。

(664)同上书,第673—674页。

(665)《李达文集》第三卷,第674—675页。

(666)同上。

(667)同上书,第698页。

(668)同上书,第675页。

(669)同上。

(670)同上书,第676页。

(671)同上书,第676—677页。

(672)同上书,第684页。

(673)《李达文集》第三卷,第684页。

(674)同上书,第685、686页。

(675)同上书,第688页。

(676)同上书,第689页。

(677)同上书,第691页。

(678)同上书,第692页。

(679)《李达文集》第三卷,第694页。

(680)同上书,第695页。

(681)同上。

(682)同上书,第696页。

(683)同上书,第697页。

(684)《李达文集》第三卷,第710页。

(685)同上书,第712页。

(686)《李达文集》第三卷,第718页。

(687)同上书,第721页。

(688)同上书,第722页。

(689)同上书,第723页。

(690)同上书,第724页。

(691)《李达文集》第三卷,第725页。

(692)同上。

(693)同上书,第725—726页。

(694)同上书,第726页。

(695)同上书,第728页。

(696)《李达文集》第三卷,第730—731页。

(697)同上书,第733页。

(698)同上书,737—738页。

(699)同上书,第739页。

(700)《李达文集》第三卷,第750页。

(701)同上书,第768—769页。

(702)同上书,第769页。

(703)同上书,第770页。

(704)同上书,第771页。

(705)同上书,第770页。

(706)《李达文集》第三卷,第773页。

(707)同上书,第774页。

(708)同上书,第776页。

(709)同上。

(710)同上。

(711)同上书,第779—780页。

(712)《李达文集》第三卷,第780—781页。

(713)同上书,第782页。

(714)同上书,第789页。

(715)同上书,第790页。

(716)同上书,第794页。

(717)同上书,第795页。

(718)《李达文集》第三卷,第796页。

(719)同上书,第797页。

(720)同上书,第798页。

(721)同上。

(722)同上书,第799页。

(723)《李达文集》第三卷,第801页。

(724)同上书,第805页。

(725)同上。

(726)同上书,第813页。

(727)同上书,第822—823页。

(728)《李达文集》第三卷,第861页。

(729)同上。

(730)同上书,第862—864页。

(731)同上书,第8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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