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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币制改革

时间:2022-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王祎为挽救行将崩溃的元代货币制度,设计出的币改方案,可分为近期和远期两个目标,即拟分作两步走。这固然不是王祎的创造,不过是他把现实经济生活中久已存在的合理现象合法化的过程,反映了货币发展历史的必然趋势。然王祎主张金银钱民间可以自由铸造,则其重量成色难以统一,会给交易造成麻烦,如由政府统一铸造,民间自由兑换,当能更加完满。

三、论币制改革

王祎为挽救行将崩溃的元代货币制度,设计出的币改方案,可分为近期和远期两个目标,即拟分作两步走。其近期目标为当务之急,需要即刻着手解决,即整顿铸币流通,废除纸币流通。“今日钞法宜姑置弗问,而钱法当在所速讲”。具体实施时要立足于“一曰广开鼓铸,二曰罢铸大钱”。就是说为满足市场对购买手段和支付手段的需要,增加铜钱的铸造。但不得铸造贬值大钱,即反对通货贬值,只能是铸造成色、质地堪佳的足值小钱。

他的近期整顿币制方案的提出,不仅是以虚实论为根据,而且是借鉴历史上铸币流通的经验教训提出的。他认为历届政府都考虑到铜不便于运输,总是就矿山附近冶炼铸钱,且设置专门机构管理之。唐代“亦即出铜所在置监,天下炉九十有九”。宋代“铸钱总二十六监,而诸路所铸其数多寡各有差,其法皆为不可废”。元代武宗至大年间(1308—1311)“亦置江淮等六监”。并认为贾谊只是反对百姓私铸,并不反对官府广铸,“鼓铸之开当广”,这是其一。其二是官府铸造大钱只是权宜之计,只能临时应急,绝非长治久安之策。自周景王、楚庄王铸造大钱起就遭人反对,“汉之赤仄以一当五,王莽之大钱五十,蜀之直百,后周之当千,唐之乾元,后唐之永通,宋之熙宁,皆为当十。”因为“大钱质轻而利重,利重故盗铸者多,质轻故宝爱者少。”相反,“小钱费厚而利均,费厚故盗铸者少,利均故贸易者平。”是说贬值大钱质轻利重,盗铸者多,刀斧不惧,然而宝爱者少,苟且之所为。故“皆旋踵而废,而至大大钱(至大二年、公元1309年发行)今亦存者无几”。小钱则不然,“必以汉五铢,唐开元、金大定、宋大观及今至正小钱为则”。即以足值精制为标准,才能保证等价交换的贯彻执行,“贸易者平”。否则不可思议。其实足值铸币的流通也是相对的,小钱流通也不一样,即便不是足值铸币,只要能控制住流通中的铸币数量,不要随心所欲妄作发行,照样能够正常代替货币履行购买和支付手段职能。王祎坚持非足值铸币而不可行用的观点,正说明他是一个货币金属论者。其三是为保证铸币的足值精良,国家须掌握足够数量的铜材。他主张禁铜,由官府专卖铜材,集中制做加工,严密关防,谨防外流。除铸币外,铜材只能用来制作不能用代用品替代的生活必需品,例如鉴(镜)、磬(乐器)、钉、环、钮等,佛事活动只能用铅锡土木,不得动用铜材。“民间所有铜皆得入官,官为鼓铸,除工本之费,更取其三,而以七归于民”。制做时,一定要“定其轻重而有度,平其出纳而有常。”只有国家实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从专卖到生产,发行的全过程就可以实现:“今日之钱可流地上,异代之钱将不销自废。”孰不知这里的纰漏就出在国家自身。诚如吴潜(1196—1262)所说:“今日国用殚尽,和籴以楮,饷师以楮,一切用度皆以楮,万一……师旅征行之费,又未免以楮,则楮者诚国家之命脉也(22)”。国家在财政困难,特别是政治、军事危机的紧急关头,绝不会放弃纸币发行这根救命稻草,又怎么肯循着王祎的说教,作茧自缚,堵塞自己的财路,让自己束手待毙呢?

从长远计议,他认为必须铸造和发行金银铸币。“古者三币,珠玉为上,黄金为中,白金为下。后世或为二币,秦制黄金以镒为名,及铜钱是也。今诚使官民公私并得铸黄金、白金为钱。”历史上金朝确曾用银铸造承安宝货,也曾有人主张铸造银钱,就是说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不啻社会生活已经提出由价值高的贵金属执行一般流通手段的要求,而且得到当局的认可。对此王祎作了理论上的阐述,说:“今诚使官民公私并得铸黄金白银为钱,因其质之高下轻重而定价之贵贱多寡,使与铜钱母子相权而行,当亦无不可者。且今公私贸易,若于铜钱重不可致远,率皆挟用二金,籍使有司不明立之制而使之用,公私之间有不以之为用者乎?是则用黄金、白银为钱,与铜钱并行,亦所谓因其所利而利之者也。”以金银为母,铜钱为子,母子相权而行,不再是原先的铜钱制,而是实行金银铜并行,以金银钱为价格标准,依照金银的高下轻重定价,不分远近公私,金银钱可以无条件地发挥购买和支付手段的职能。这固然不是王祎的创造,不过是他把现实经济生活中久已存在的合理现象合法化的过程,反映了货币发展历史的必然趋势。他及时把握住历史潮流,积极主张铸造金银币,行用金银货币,对于这个新颖、积极向上的建议,应予肯定。

对于王祎的币改方案,时人也产生过相似的看法。曲阜孔齐(生卒年不详)元末至正年间作《至正直言》,有《楮币之患》篇,历述元代末年纸币滥恶,提出:“予尝私议用三等,金银皆作小锭,分为二等,须以精好者铸成,而凿几两重字,旁凿监造官吏,工人姓名,背凿每郡县名,上至五十两,下至一两重。第三等铸铜钱……凡物,价高者用金,次用银,下用钱。钱不过二锭,盖一百贯也。银不过五十两,金不过十两,每金一两重,准银十两。银一两,准钱几百文,必公议铜价工本轻重,定为则例可也”。然王祎主张金银钱民间可以自由铸造,则其重量成色难以统一,会给交易造成麻烦,如由政府统一铸造,民间自由兑换,当能更加完满。不过有人借口祖宗成宪,图谶之说予以否定,说什么废钞用钱既不可能引经据典,又得不到神灵的验证。王祎大不以为然,质言之:“天下之法,虽圣人不能使之久而无弊,”又怎么“可泥于拘挛之见,偏于寻常之论哉。”“弛之张之,与时宜之,斯为善矣”。只有顺应潮流,把握住时机,不遗余力地大力推行币改,才能去弊除害,方为人间大道之行,王祎此一观点,可惊可叹!我们当继承而发扬光大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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