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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合长久持有的股票名单

时间:2022-11-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家对企业注册的国有资本实行保全原则。②无形资产的出资限额。无形资产的特征决定了其价值量的不稳定性,这种不稳定性要求无形资产出资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出资限额。股票是股份公司为筹集权益资本而发行的有价证券,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书面凭证,它代表了股东对股份制公司的所有权,发行普通股是股份公司筹集权益资本的主要方式。

3.2.1 吸收直接投资

吸收直接投资是指企业按照“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利润”的原则直接吸收国家、法人、个人投入资金的一种筹资方式。 吸收直接投资与发行股票、留存收益都是企业筹集自有资金的重要方式,发行股票要有股票作为媒介,而吸收直接投资则无需公开发行证券,适用于非股份制企业,是非股份制企业筹资权益资本的最主要形式。 吸收直接投资中的出资者都是企业的所有者,他们对企业具有经营管理权,他们按出资额的比例分享利润或承担责任。

1)吸收直接投资的种类

企业采用吸收直接投资方式筹集的资金一般可分为以下三类:

(1)吸收国家投资

国家投资,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企业,这种资本叫国有资本。 吸收国家投资是国有企业筹集自有资金的主要方式。 根据《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家对企业注册的国有资本实行保全原则。 企业在持续经营期间,对注册的国有资本除依法转让外,不得抽回,并且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企业拟以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的,国有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由企业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决定,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由董事会决定,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吸收法人投资

法人投资是指法人单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这种资本称为法人资本。

(3)吸收个人投资

个人投资是指社会个人或本企业内部职工以个人合法财产投入企业,这种资本为个人资本。

2)吸收直接投资的方式

吸收直接投资可以采用多种方式,从出资者的出资形式看,主要有两种类型:

(1)吸收现金投资

吸收现金投资是企业吸收直接投资最为主要的形式之一。 这是因为,现金具有比其他出资方式所筹资本在使用上的更大灵活性的特点,它既可用于购置资产,也可用于费用支付。 因此,企业在筹建时吸收一定量的现金额投资,将对其步入正常生产经营十分有利。 也正于此,各国法律法规对现金在出资总额中的比例均有一定的规定。

(2)吸收非现金投资

吸收非现金投资分为两类:一是吸收实物资产投资,即投资者以房屋、建筑物、设备等固定资产和商品等流动资产作价出资;二是吸收无形资产投资,即投资者以专利权、商标权、非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投资。 与现金出资方式比较,非现金投资直接形成经营所需资产,因此有利于缩短企业经营筹备期,提高效率,但是它同时会带来以下两个问题:①资产作价。 由于投资方和被投资方对非现金资产价值量的判断不相同,而这种价值量的大小判断对投资者权益影响又很大,为避免利益冲突,要求双方在确认资产价值时,必须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资产作价,如按第三者(中介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确定其价值,或者按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进行作价。 ②无形资产的出资限额。 无形资产的特征决定了其价值量的不稳定性,这种不稳定性要求无形资产出资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出资限额。

3)吸收直接投资的管理

吸收直接投资管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合理确定吸收直接投资的总量

吸收直接投资一般是在企业开办时所使用的一种筹资方式。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若发现自有资金不足,也可采用吸收直接投资方式筹资。 但必须注意其资本筹集量与投资量的关系,以避免因吸收直接投资量过大而造成资产闲置,或者因规模不足而影响资产经营效益。

(2)正确选择出资形式,以保持合理的出资结构与资产结构

由于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变现能力与周转能力各不相同,保持出资结构的合理性,可以使企业在未来的动态经营中,能按发展的需要来相应调整其资产结构,避免资产结构僵化,保持资产的流动性和经营弹性。

(3)明确投资过程中的产权关系

由于不同投资者的投资数额不同,从而享有的权益也不相同,因此,企业在吸收投资时必须明确各投资者间的产权关系。 包括企业与投资者间的产权关系,以及各投资者所投资产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为前提。 只有在产权转移完成的前提下,才能真正证明投资者拥有企业的产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才能明确企业与投资者的责权利关系。 对于各投资者间的产权关系,它涉及各投资主体间的“投资—收益”对等关系,涉及各投资者间对企业经营权的控制能力,因此,对于各投资主体间的投资比例必须以合同、协议的方式确定,并具法律效力。 另外,对于投资后所形成的国有企业,还必须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

4)吸收直接投资的优缺点

(1)吸收直接投资的优点

①有利于增强企业信誉。 吸收投资所筹集的资金属于自有资金能增强企业的信誉和借款能力,对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壮大企业实力具有重要作用。

②有利于尽快形成生产能力。 吸收投资可以直接获取投资者的先进设备和先进技术,有利于尽快形成生产能力,尽快开拓市场。

③有利于降低财务风险。 吸收投资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向投资者支付报酬,企业经营状况好,要向投资者多支付一些报酬,企业经营状况不好,就可不向投资者支付报酬或少支付报酬,比较灵活,所以财务风险较小。

(2)吸收直接投资的缺点

①资金成本较高。 一般而言,采用吸收投资方式筹集资金所需负担的资金成本较高,特别是企业经营状况较好和盈利较强时,更是如此。 因为,向投资者支付的报酬是根据其出资的数额和企业实现利润的多寡来计算的。

②容易分散企业控制权。 采用吸收投资方式筹集资金,投资者一般都要求获得与投资数量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权,这是接受外来投资的代价之一。 如果外部投资者的投资较多,则投资者会有相当于大的管理权,甚至会对企业实行完全控制,这是吸收投资的不利因素。

3.2.2 发行普通股

股票是股份公司为筹集权益资本而发行的有价证券,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书面凭证,它代表了股东对股份制公司的所有权,发行普通股是股份公司筹集权益资本的主要方式。

1)股票的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筹资与投资的需要,可发行各种不同种类的股票。

(1)按股东权益不同分为普通股票和优先股票

普通股票是股份公司依法发行的具有管理权、股利不固定的股票。 它是公司最基本的股票。 普通股股东具有如下权利:①公司的经营管理权;②剩余财产的要求权;③新股发行的优先认股权;④红利分配权。

优先股是公司发行的优于普通股分得股息和公司剩余财产的股票。

(2)按股票票面是否记名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

记名股票是在股票上载有股东姓名或名称并将其记入公司股东名册的一种股票。 记名股票要同时附有股权手册,只有同时具备股票和股权手册,才能领取股息和红利。 记名股票一律用股东本名,记名股票的转让、继承都要办理过户手续。 无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上不记载股东姓名或名称的股票。 凡持有无记名股票、都可成为公司股东。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继承无需办理过户手续,只要将股票交给受让人,就可发生转让效力,移交股权。

公司向发行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 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可见,记名股票与无记名股票相比,前者的发行和流通较为规范,公司能够通过股东名册来了解公司主要的股东结构,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股东的股票保管风险;而后者则有利于二级市场的流通,但不利于公司对自身股东结构的了解,同时,股票的保管风险较大。

(3)按股票票面上有无金额分为面值股票和无面值股票

面值股票,是指在股票的票面上记载每股金额的股票。 股票面值的主要功能是确定每股股票在公司所占有的份额;另外,还表明在有限公司中股东对每股股票所负有限责任的最高限额。

无面值股票,是指股票票面不记载每股金额的股票。 无面值股票仅表示每一股在公司全部股票中所占有的比例。 也就是说,这种股票只在票面上注明每股占公司全部净资产的比例,其价值随公司财产价值的增减而增减。

(4)按发行对象和上市地区分为A股、B股、H股和N股等

A股是以人民币标明票面金额并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股票;B股是以人民币标明票面金额,以外币认购和交易的股票;H股为在香港上市的股票;N股是在纽约上市的股票。

2)普通股筹资的优缺点

(1)普通股筹资的优点

发行普通股是公司筹集资金的一种基本方式,其优点主要有:

①没有固定利息负担。 公司有盈余,并认为适合分配股利,就可以分给股东;公司盈余较少,或虽有盈余,但资金短缺,或有更有利的投资机会,就可少支付或不支付股利。

②没有固定到期日,不用偿还。 利用普通股筹集的是永久性的资金,除非公司清算才需偿还。 它对保证企业最低的资金需求有重要意义。

③筹资风险小。 由于普通股没有固定到期日,不用支付固定的利息,此种筹资实际上不存在不能偿付的风险,因此风险最小。

④能增加公司的信誉。 普通股本与留存收益构成公司所借入一切债务的基础。 有了较多的自有资金,就右为债权人提供较大的损失保障,因而,普通股筹资既可以提高公司的信用价值,同时也为使用更多的债务资金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⑤筹资限制较少。 利用优先股或债券筹资,通常有许多限制,这些限制往往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灵活性,而利用普通股筹资则没有这种限制。

(2)普通股筹资的缺点

普通股筹资的缺点主要有:

①资金成本较高。 一般来说,普通筹资的成本要大于债务资金。 这主要是股利要从净利润中支付,而债务资金的利息可在税务前扣除,另外,普通股的发行费用也比较高。

②容易分散控制权。 利用普通股筹资,出售了新的股票,引进了新的股东,容易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分散。

③新股东分享公司未发行新股前积累的盈余,会降低普通股的每股净收益,从而可能引起股价的下跌。

3.2.3 发行优先股

如前所述,优先股的优先权主要表现为优先分配股息和优先分配公司剩余财产,与其他证券相比,它兼有普通股和债券的一些特征,因此,习惯上被称为混合证券。

1)优先股的种类

优先股按具体权利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

(1)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

累积优先股,是指在任何营业年度内未支付的股利可累积起来,由以后营业年度的盈利一起支付的优先股股票。 一般而言,一个公司只有把所欠的优先股股利全部支付以后,才能支付普通股股利。

非累积优先股是仅按当年利润分取股利,而不予以累积补付的优先股股票。

累积优先股是优先股的主要方式,如果不具有未支付股息的累积功能,那么它的投资价值也将受影响。 因此,大多数的优先股均是累积优先股。 累积优先股能够在公司经营不利时或者在资金不足时,将应支付的股息递延到以后年度,从而有利于企业资金的调度,并减少经营压力

(2)参与优先股与非参与优先股

参与优先股,是指不仅能取得固定股利,还有权与普通股一同参加利润分配的股票。 根据参与利润分配的方式不同,又可分为全部参与分配的优先股和部分参与分配的优先股。前者表现为优先股股东有权与普通股股东共同等额分享本期剩余利润,后者则表现为优先股股东有权按规定额度与普通股股东共同参与利润分配,超过规定额度部分的利润,归普通股所有。

不参与优先股是指不能参加剩余利润分配,只能取得固定股利的优先股。 其特点是优先股股东对股份公司的税后利润,只有权分得固定股利,对取得固定股利后的剩余利润,无权参加分配。

从优先股与普通股的权益差别看,非参与优先股是优先股的主要形式,而参与优先股则较少出现。

(3)可转换优先股与不可转换优先股

可转换优先股是股东可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把优先股转换成普通股的股票。 转换的比例是事先确定的,其数值大小取决于优先股与普通股的现行价格。

不转换优先股是指不能转换或普通股的股票。 不可转换优先股只能获得固定股利报酬,而不能获得转换收益。

从转换效应看,优先股无论是转换为普通股或是公司债券,对于增加公司筹资与投资者投资的灵活性都有积极的作用。

(4)可赎回优先股与不可赎回优先股

可赎回优先股指股份公司出于减转股息负担或增加其投资价值的目的,按规定可以规定价格收回的优先股票。 收回的价格一般略高于股票的面值。 至于是否收回,什么时候收回,则由发行股票的公司来决定。

不可赎回优先股是指不能收回的优先股股票。 由于优先股股利固定,不可赎回优先股一经发行,便会成为一项永久性的财务负担。

从优先股的基本特征看,不可赎回优先股体现作为股本被无限期专用的性质,因此它是优先股的主要形式。 但从投资者权益与公司筹资管理的灵活性看,可赎回优先股则有发展的势头。

2)优先股筹资的优缺点

(1)利用优先股筹资的主要优点

①没有固定到期日,不用偿还本金。 事实上等于使用的是一笔无限期的贷款,无偿还本金义务,也无须做再筹资计划。 但大多数优先股又附有收回条款,这就使得使用这种资金更有弹性。 当财务状况较弱时发行,而财务状况转强时收回,有利于结合资金需求,同时也能控制公司的资金结构。

②股利支付既固定,又有一定弹性。 一般而言,优先股都采用固定股利,但固定股利的支付并不构成公司的法定义务。 如果财务状况不佳,则可暂时不支付优先股股利,那么,优先股股东也不能像债权人一样迫使公司破产。

③有利于增强公司信誉。 从法律上讲,优先股属于自有资金,因而,优先股扩大了权益基础,可适当增加公司的信誉,加强公司的借款能力。

(2)利用优先股筹资的缺点

优先股也具有它自身的缺点,主要有:

①筹资成本高。 优先股所支付的股利要从税后净利润中支付,不同于债务利息可在税前扣除。 因此,优先股成本很高。

②筹资限制多。 发行优先股,通常有许多限制条款,例如,对普通股股利支付上的限制,对公司借债限制等。

③财务负担重。 如前所述,优先股需要支付固定股利,得又不能在税前扣除,所以,当利润下降时,优先股的股利会成为一项较重的财务负担,有时不得不延期支付。

3.2.4 企业内部积累

企业内部积累,是指通过企业内部留存形成的用于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的资金,其所有权属于企业,但没有被占用或没有被经济合理地占用。 这类资金是企业内部自动生成或转移的,因此,它是企业最为稳妥也最有保障的筹资来源。

1)企业内部积累筹资的方式

(1)企业留利

企业留利,是指上缴税利以后留归企业自己支配的纯收入。 留利的多少取决于国家的税收制度和规定的利润留成比例。 企业内部筹资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其资金来源应该是由企业通过生产经营活动资本增值后新提供的,也即通常所说的企业利润。 利润资本化即为企业内部筹资的实质。

(2)折旧基金

固定资产折旧基金,是企业内部一项主要的资金来源。 折旧基金原则上是用来保证固定资产简单再生产投资支出的资金,但其中一部分也可用作扩大再生产之需。

(3)企业闲置资产的变卖

变卖企业闲置资产,作为一种企业内部筹资的方式,就是指将企业的某一部门或部分资产清算变卖以筹措所需资金的办法。 出售企业闲置或沉淀资产,并不意味着企业失势或经营不力,它是一个企业资源优化重组的过程,通过变卖多余的或低效的资产,企业可以筹集到必要的资金,以从事其他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还可以改变经营结构与方向,盘活存量资产,提高企业资本经营的效益。

2)企业内部积累筹资的优缺点

(1)企业内部积累筹资的优点①使用灵活。 由于它是企业内部自己掌握的资金,可以完全由自己安排支配,因而使用起来最灵活,也最具优越性。 ②筹资成本低。 利用企业内部资金没有发行成本,而且不需支付利息,因此投资代价较低。

(2)企业内部积累筹资的缺点

利用企业内部积累筹资的缺点,最主要的就是筹资数额会受到企业自身实力的制约。一般来说,企业内部的自有资金数量都较有限,即使是实力相对雄厚的大公司、大企业,由于其所需资金数额巨大,因而仅靠自身筹资往往也显得力不从心。 尤其是在企业创业初期,太多地依赖企业自有资金常常是最不现实的,因为绝大多数企业都不具备如此坚实的资金供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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