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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中间业务管理概述

时间:2022-11-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小额贷款公司非金融机构的定位束缚了它开展中间业务的进程。据调查,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交纳的资本金、贷款的利息收入及很少的手续费收入。这和小额贷款公司大部分只经营贷款业务、无其他附营业务、业务内容单一有着紧密联系。

小额贷款公司非金融机构定位束缚了它开展中间业务的进程。据调查,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交纳的资本金、贷款的利息收入及很少的手续费收入。这和小额贷款公司大部分只经营贷款业务、无其他附营业务、业务内容单一有着紧密联系。

一、小额贷款公司中间业务的政策创新现状

(一)浙江省中间业务的政策创新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9〕71号)规定:对稳健运行一个年度考核评价达标,内控制度健全、法人治理严谨、不良贷款比例低于1%、小额贷款比例达到规定要求的优秀小额贷款公司,报经省小额贷款试点联席会议批准,可开展票据贴现、资产转让等新业务试点。

(二)上海市中间业务的政策创新

上海市《关于促进本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若干意见)(2010年修订版)规定: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比照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鼓励保险公司加强与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合作,积极提供贷款抵押物财产保险、借款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产品,为小额贷款公司安全放贷提供保险保障。

2010年初,上海长宁长诚小贷公司获得由保监会颁发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代理保险公司为客户办理人身意外险、养老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贷款抵押标的物的财产保险业务。为避免风险,长宁长诚小贷公司在信贷业务中,将借款企业实际控制人和借款人必须经公司代理购买“安贷宝”人身意外保险,作为贷款必要条件之一。如果借款企业实际控制人和借款人发生人身意外、丧失工作能力或身故,将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直接赔付贷款。这样一方面降低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风险,另一方面也为借款人偿还债务提供了保障。

(三)江苏省中间业务的政策创新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11〕8号)(2011年1月27日)“不断探索创新农村小贷公司业务模式”规定:经省金融办批准的农村小贷公司业务范围为:面向“三农”发放贷款、提供融资性担保、开展金融机构业务代理以及其他业务。鼓励和支持农村小贷公司进村入户、全员营销,把贷款业务做精、做细、做优,不断提高在县域农村微贷领域的信贷技术,成为面向“三农”和县域中小企业的专业化信贷机构。在此基础上,推动农村小贷公司依托面广量大的客户资源优势,与金融机构开展广泛合作,提供融资性担保,并通过信贷资产转让、保险代理、租赁代理、信托代理等多种方式把农村小贷公司打造成为金融外包服务的平台,为广大县域农村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同时提高自身的中间业务收入,逐步降低贷款利率水平,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二、小额贷款公司开办中间业务必须具备的条件

第一,从事中间业务活动必须在相关部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进行。

第二,从事中间业务活动必须具备一批综合素质较高、财务管理经验丰富的员工。

第三,从事中间业务活动的收支必须按实际取得的原始单据如实列报。

第四,从事中间业务活动必须按税法规定,如实缴纳各项税费。

三、小额贷款公司中间业务的作用

小额贷款公司以中间人的身份依托业务、技术、机构、信誉和人才等优势经营中间业务,不需动用自己的资金,通过提供各种金融服务并据以收取手续费,一方面扩大自己的收入来源,另一方面,还可以促使贷款业务的发展和扩大。

1.降低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成本

由于小额贷款公司在办理中间业务时,通常不运用或不直接运用自己的资金,大大降低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成本。中间业务收入为非利息收入,不受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变动的影响。由于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较小,中间业务一般不会遭受客户违约的损失,即使损失,影响也不大。这样,中间业务既能给小额贷款公司带来低成本的稳定收入来源,又有利于提高小额贷款公司的竞争能力和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的稳健发展,是提高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范的有效手段。

2.丰富和完善小额贷款公司的功能

中间业务的发展,丰富和完善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功能,使小额贷款公司在提供传统的贷款业务之外,能根据客户的需求,不断进行产品创新,提供多方面的服务。无形之中也给自己进行了免费的宣传,促使贷款活动顺利进行,提高了竞争能力。

四、小额贷款公司中间业务的要求

小额贷款公司中间业务的要求可以参考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要求来制定。

1.完善中间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小额贷款公司要针对每一种中间业务的重要风险点,制定出详细的规章制度进行约束和限制,对容易出现风险的环节重点防范。小额贷款公司要完善中间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从基本制度上保证中间业务经营活动的安全性,各个经办部门必须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办理各类中间业务,主管部门要根据操作手册对其进行检查、监督。

2.坚持对客户的信用评估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对客户的贷款担保和承诺,应定期重新审核以减少信用风险。

3.合理定价适当收取佣金

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中间业务,肯定会进行一些人力物力的耗费,为了弥补这些耗费,可以合理确定和调整中间业务的价格,按客户的信用等级与业务的风险系数收取佣金。收取佣金的比例应在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内。

4.坚持协议的合规合法性

小额贷款公司很多中间业务都是以委托或代理的形式开展的,而双方协议是中间业务的基础环节,委托人的口头表示不能成为办理业务的依据,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坚持合同的书面化,并对委托凭证进行严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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