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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贸易试验区准入负面清单

时间:2022-11-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4年10月23日,中共十八届四次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作为新时期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关键文件,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为一项重要使命予以提出。

2014年10月23日,中共十八届四次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该《决定》作为新时期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关键文件,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为一项重要使命予以提出。而在另一方面,自贸试验区作为一项全国瞩目、世界关注的改革试验区,其设立的初衷是按照国际化、法治化的高标准进行中国新一轮的制度创新和法制保障。在其成立至今的一年多时间里,涉及自贸试验区内立法调整、行政精简、司法改革三大法治化的议题已经取得了卓越的成果。尤其是在外资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方面,2014年8月1日实施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体现出不少令人耳目一新的制度,这其中与负面清单优化相关的内容包括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行使相对集中的行政许可与处罚权力、增强涉自贸试验区法规与政策的透明度、强调公众与行业协会参与政策的制定与评估等等,这些制度的出台无疑给予了中共中央做出此次《决定》极大的实践支持。

在充分肯定现有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改革成效的基础上,对于接下来如何践行《决定》精神,持续进行深化改革的问题仍然需要思考。一方面,自贸试验区所实施的负面清单制度仍处于初创阶段,不少内容囿于自贸试验区设置的时效性,其在实践中运行的合理性与操作性有待检验;另一方面,作为肩负“先行先试”任务的自贸试验区,其在未来究竟应当采取何种改革方针与原则完善负面清单的透明度,又能否在现有制度创新的基础上取得更大的突破,这些现实性议题均需要在大胆设想的同时予以方向性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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