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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岸金融中心概念股

时间:2022-11-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上海自贸区是我国金融开放创新先行先试的重要载体,具备国际传统意义上的“自由贸易园区”与“金融自由区”的双重属性。目前上海市以及自贸区已经具备了发展离岸金融业务的有利条件,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与争议。

上海自贸区是我国金融开放创新先行先试的重要载体,具备国际传统意义上的“自由贸易园区”(FTZ)与“金融自由区”的双重属性。

在金融领域的改革开放是上海自贸区建设的重点内容。结合总体方案提出的“四位一体”的发展要求,离岸金融是助推自贸区金融发展的理想切入点。目前上海市以及自贸区已经具备了发展离岸金融业务的有利条件,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与争议。应该以离岸人民币金融业务为发展侧重点,结合上海自贸区的优势,鼓励开展差异化的离岸金融业务。适当放宽相应机构的要求,在自由贸易账户的基础上实行分离的账户管理,制定合规性细则,明确业务范围。随着区内金融改革开放的推进,允许一定的渗透,但要做好包括模型预测、紧急预案等监管准备。

1.发展离岸金融业务是助推上海自贸区金融发展的较好切入点

上海自贸试验区自成立以来,已经实施了包括负面清单投资管理、服务行业投资领域开放、行政审批改革、海关检疫通关程序改革等等一系列新措施。相比于国内的其他区域,这些变革对应着更高的对外开放度,通过构造一个更为宽松和高效的营商环境,促进了金融贸易投资等各项经济活动在自贸区内积聚,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管理模式创新、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等自贸区建设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一直以来,金融改革与金融开放都被定位为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关键领域,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是自贸区总体方案明确提出的五大主要任务之一。而且,由于中国金融改革开放和发展的相对滞后性,自从自贸试验区的概念形成以来,金融行业在区内的新开放与新发展,一直备受各界关注。对于金融,自贸区建设总体方案提出了“四位一体”的发展要求,包括了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跨境使用、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跨境融资自由化等改革方向,直接指向当前中国金融体系中存在的内外管制,明确支持区内的金融先行先试去突破现有框架。

虽然自贸区金融改革开放的政策框架已经确定,但是从逻辑上看,几个重大的改革方向是有机联系、相互影响的,考虑到这个系统中各个方面可能存在的影响和牵扯,最好方法是能够通过一系列具体业务的开展实施,协调改进,共同带动多方改革。结合上海自贸区金融领域改革开放的战略方向,我们认为,离岸金融业务是一个较为理想的而且也是具有较高可操作性的发展切入点,这也是由自贸区金融和离岸金融的特点所决定的。

首先,自贸区金融试验的最终目的是通过改革打破原有管制、激发金融创新,提升金融体系的资金配置效率和金融机构的竞争力,实现金融交易和金融机构的集聚。考虑到未来自贸区的先行经验有可能在全国推广,金融改革与创新更是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意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历了多年的市场化改革,在产品市场方面已经获得了巨大的成就,这也给中国经济注入了持续的活力,成为“中国经济增长奇迹”中的重要推动因素。但另一方面,劳动力、资金等生产要素的市场化改革显得相对滞后,随着时间推移,这种不均衡的市场化状态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对中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负面作用。加快金融改革,使之适应中国实体经济的发展,不但关系到当前经济的运行效率和增长质量,也关系到未来结构转型的顺利进行。针对中国的金融市场化改革,离岸金融可以起到较好的推动作用。从起源上来说,离岸金融业务和金融中心的形成,便是为了应对管制而产生的一种创新。离岸金融业务具备的强调创新、灵活高效等特质,将对参与其中的国内金融机构的管理和配置资源能力,起到刺激和提升的作用。同时,通过离岸市场上的交易,可以为自贸区乃至国内在岸市场,提供一个关于资金价格的参照体系,从整体上看,这无疑将有助于国内利率市场化和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推进。

其次,离岸金融可以显著提高自贸区金融的国际参与度,不仅有助于我国金融体系与国际市场的对接,也有助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随着中国经济对外开放程度及国际占比的不断提高,建立一个健全、开放、高效的金融体系,提升金融行业的国际竞争力,不仅有助于总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关系着中国经济国际影响力的变化,是关系未来中国在世界经济版图的战略问题。对于中国来说,在整个金融行业发展难以在短时间内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情况下,在自贸区这个有限范围内开展离岸金融业务,可以作为中国资本和金融账户开放、金融产品创新的缓冲地带和实验场所,鼓励部分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实现业务的超前发展,与国际市场对接,同时为开放资本与金融账户做足准备。当然,还需要注意到的是,自贸区金融开放创新的一个重要任务是能够有效支持与促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建立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联动机制。一般来说,离岸金融中心可以通过规避过多的金融管制,促进机构创新,快速地吸引金融资金和金融机构集聚。而且,由于离岸金融针对非居民以及“两头在外”的业务特性,无疑将直接提升上海金融交易的国际化水平。自贸区离岸金融业务亦可以吸引全球化外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进入,提升上海金融行业的全球竞争力与吸引力,为各国跨国公司将地区总部迁移到上海创造条件。

最后,离岸金融的业务边界相对清晰,可以在自贸区的监管框架下自由开展。“一线放开、二线管住”,是自贸区经营与创新的原则底线,也是区内金融开放创新的底线。在这一政策下,自贸区实际上属于“境内关外”待遇,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资金以及物资在自贸区与境外之间可以实现相对自由的流动。这可以很好地满足离岸金融发展的开放度要求。同时,由于离岸金融业务的资产负债表两方都是非居民,其本身不需要与在岸市场存在过多联系,甚至也可以是直接分离的。因此,离岸业务并不与自贸区风险控制相悖,在其业务获得发展的同时,亦可以通过管住“二线”,防止资金流以及相应风险向国内地区流动。

2.上海自贸区发展离岸金融的条件

自贸区的建设为离岸金融业务在上海的发展提供了更好的条件和契机。一方面,正如前文所提到的,自贸区高度开放的环境和拥有的金融改革试点政策,使得自贸区内的金融业务限制更少,“境内关外”的待遇非常适合离岸金融业务的开展。另一方面,在自贸区的新开放进程推动下,贸易便利化水平将得到极大提升,跨境投资、人民币跨境使用都有望得到显著进展,这将刺激区内的离岸金融需求,带动相关业务的交易规模上涨。

然而不得不承认的是,在自贸区中,目前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这些不成熟的条件将对离岸金融的发展起到不可忽视的负面作用。首先是税收问题,由于自贸区的改革开放试点定位,使得自贸区并没有采取任何税收优惠政策,而这往往是吸引离岸金融集聚的重要原因。其次,是自贸区相关金融市场的缺乏,例如外汇交易中心、同业拆借中心等,都没有在自贸区内发展起来,这使得交易难以进行。最后,是监管体系以及力度问题,目前自贸区虽然已经建立起自由贸易账户体系,但这与离岸账户体系还存在较大差别,对于离岸金融业务来说,开展业务的规范问题,未来的资金监管及待遇问题,以及外汇管理体制的约束问题,都悬而未决。

另外,一些出于战略和实际因素的考虑,也使得在对自贸区内开展离岸业务还存在不少疑虑。一方面,是中国是否需要建立离岸金融中心的问题,反对的理由包括:离岸金融与自贸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目的不相符合;“为了金融而做金融”的离岸金融模式会给国内带来很大的风险溢出,而且并不能带来对实体经济的支持;相比于附近区域的香港、新加坡等离岸金融中心,上海并不具备优势,而且也没有必要再发展美元离岸中心等等。另一方面,即使是在自贸区内建设离岸人民币中心,也有不少质疑的声音,例如:上海离岸人民币中心与香港人民币离岸中心存在功能和定位重合问题;在国内资本管制逐步取消、汇率体制改革得到重大进展之后,上海人民币离岸中心的地位和角色问题等等。

3.结合上海自贸区特点,有所选择地推动离岸金融业务发展

尽管离岸金融业务存在和上海自贸区进行有机结合的可能,并且有望达到推动自贸区金融改革开放、促进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目的,但不得不承认的是,目前还存在着一些条件的不足以及相关业务的争议,这使我们更为谨慎地看待和思考在自贸区内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问题。结合上海自贸区的发展方向以及人民币国际化、资本账户、汇率改革等相关前景,我们对自贸区离岸金融业务以及离岸金融中心建设提出以下几个建议:

第一,在币种及业务选择上,以离岸人民币金融业务为发展侧重点,鼓励开展具有差别性和特色性的离岸金融业务。考虑上海与香港、伦敦等国外离岸人民币中心的功能定位协调问题,且考虑未来越来越多企业借助自贸区“走出去”并产生大量离岸金融需求的前景,建议自贸区以离岸人民币贷款业务为主,为区内走出去企业提供离岸金融服务。这样,不仅可以避免与香港目前形成的离岸企业债券为主的业务模式形成重合,也能够很好地服务自贸区的发展。在提供离岸人民币贷款的基础上,自贸区可以发展离岸人民币的国际投资融资理财业务,进一步为相关企业提供增值服务。而且,利用自贸区拥有贸易货物流和加工业务的基础,开展针对贸易及加工的相关离岸金融业务。

第二,给予开展离岸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一定的优惠措施,鼓励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寻求更低的运营和交易成本,是离岸金融发生和集聚的根本原因。但就目前上海自贸区的实践来看,大面积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不可能出现的,但可以针对离岸金融机构,采取有弹性的税收折扣、返还等形式,实现一定的优惠。明确金融机构的准入以及运营要求,金融行业政策采取负面清单模式,对进入自贸区的金融机构特别是开展离岸金融业务的机构,取消在资本金数量、来源地和股权比例等方面的歧视性或差别性政策待遇,除遵守银监会关于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外,对区内从事离岸业务的银行不应设置更多的流动性要求。

第三,在发展模式上,鉴于自贸区离岸金融以本币为主,且严格隔离在岸与离岸市场的特征,可以借鉴美国国际银行设施(IBF)经验,在自贸区自由贸易账户的基础上设立独立的资产负债账户,用于进行离岸金融业务。并且对相关账户业务范围进行明确界定,进行常规化的审计以及报告要求。

第四,在监管方面,应该采取由紧到松,逐步放开的策略,根据汇率体制改革和资本账户开放的进展,从严格的内外分离,逐步转向允许内外有限渗透。及时出台金融机构合规性细则,严格要求开展离岸金融业务的机构遵守业务分离原则,定期上交业务报告。随着自贸区开放程度的不断提升,可以在“一二线”之间给予一定的人民币资金流动配额,在一定程度上容忍跨境资本套利行为。另外,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人民币汇率预期的逆转会带来不同货币的资金流动冲击,因此,需要监管机构提前做好模型分析和预案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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