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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中政府服务存在的不足

时间:2022-11-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宁波地方实际出发,还存在一些个性方面的不足:宁波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各级各部门尚未达成共识,因此在加快推进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工作中,步调不一,没有形成强劲的合力。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是企业微观决策行为,应以市场为导向。目前政府在具体行动上对宁波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尚缺乏统筹规划和有效的指导。

第三节 宁波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中政府服务存在的不足

虽然宁波政府在促进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但由于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面广,周期长,对配套要素要求高,对环境依赖强。比较国外政府的海外投资促进措施,国内有关审批及外汇制度相对较严等因素造成了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种种障碍,这是全国各地共同面临的难题。从宁波地方实际出发,还存在一些个性方面的不足:

一、政府推进工作还有拓展空间

宁波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各级各部门尚未达成共识,因此在加快推进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工作中,步调不一,没有形成强劲的合力。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已不会过度干预市场,但是,政府对自己的职能定位仍有很多不合理之处。首先表现在审批程序尚不够简便。尽管通过了下放审批权限等措施,但程序仍未达到简化和便利的目的。由于我国政出多门的局面,使得中国海外企业受多重主管,审批程序繁琐、期限冗长。各个参与海外企业设立、人员出境、资本运营的政府部门都从各自关心的重点出发,导致审批标准不一,随意性很大。而且审批低效率使企业错失商机。其次是政府对海外投资的管理环节过多,管理办法偏严,限制企业发展的条条框框很多。这种做法严重地束缚了企业的发展,使企业在与充分拥有以上自主权的国外企业竞争时处于不利地位。

二、引导企业对外发展尚需加大力度

前几年,宁波不少企业满足于现状,尤其是一些小富即安、见好就收的民营企业,认为国际市场风险较大,而产品在国内市场销售不错,国内市场较大,所以缺少紧迫感和危机感。对不少民营企业而言,“走出去”对外直接投资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对“走出去”的途径、渠道、方式心中无数,不知道怎样走;相当部分企业还不具备全球经营的实力,企业的管理水平、经营水平、产品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员工素质,都还不适应“走出去”的需要。2007年以来,人民币持续升值,国内原材料成本持续上升,劳动力成本优势逐渐减弱,国内外市场环境的变化倒逼着宁波的民营企业走上对外直接投资之路。由于一些发达国家的企业因为金融危机陷入困境,也给宁波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进行海外并购等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近年来,雅戈尔收购香港新马国际、宁波华翔收购德国塞尔纳项目、兴瑞电子收购日本马谷等,都较好地利用了这次的市场机遇。所以目前对于有实力、有需求的民营企业来讲,是对外直接投资的有利时机。但宁波的民营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力量仍显单薄,仍需要政府的引导。

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是企业微观决策行为,应以市场为导向。但没有政府的宏观指导,企业很容易被市场失灵效应左右。目前政府在具体行动上对宁波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尚缺乏统筹规划和有效的指导。目前宁波民营企业对外投资过多集中于与我国在经常项目下有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这与政府政策指引和扶持不够,缺乏调整产业导向的法律规范不无关系。另外,扶持政策力度虽呈不断加大态势,但一些扶持政策的申请程序繁杂,限制条件多,政策效应难以充分体现。

另外,不少民营企业因为没有懂外语、善经营、会管理的专业人才,也找不到一个合适的驻外负责人,最后不得不放弃对外直接投资计划或撤资回国。从政府服务角度来讲,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和业务指导等方面的服务需要大力加强。

三、政策扶持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

尽管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均出台了一系列鼓励“走出去”的政策,此类政策的重点在于鼓励企业进行实物投资和开发境外加工贸易,但配套政策缺乏可操作性。资金流动(外汇汇出)、信息流动(获取投资信息)不畅,最终导致了政府扶持不到位。而且,“走出去”缺少统一归口管理单位,各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内部政策有机联系不足,一定程度影响了“走出去”的发展。

如政府信息服务功能不够完善。无论是美国、日本、韩国还是新加坡,政府在信息服务提供上都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由于某些领导干部观念滞后,缺乏服务意识、公开意识以及信息处理与接受能力培养的滞后等原因,目前政府提供的信息首先表现范围小,不够全面,且许多开放的数据并非企业所需求的,针对性差。其次是多数信息服务网站内容简单和表层化,缺乏深层次指导作用。虽然目前一些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机构已建立涉及企业“走出去”的信息网站,但总体来说信息缺乏系统性、针对性、专业性,相当多的政府网站仅仅局限于把一些法律、法规、政策、条文从纸上搬到网上,公开的信息数量少,质量也不高,信息更新很不及时,网页与网页之间的链接渠道少。企业在互联网上能够查询到真正有用的信息不多。政府管理机构的条块分割特点,使得信息资源管理长期处于分散状态,其内部的混乱性和垄断性使之无法适应真正市场化的需求,为了避免麻烦,数据管理部门常常不愿意进行信息资源的开放,更不能达到与社会共享的程度。表现在企业“走出去”所需信息上,有关的研究、咨询机构较为分散,各种资源未能有效整合。如有一位公司老总这样说:“目前,各种有关某个国家的信息,是分散在不同政府部门手里,没有一个部门能够综合各个部门信息,为企业提供周全服务。使馆经商处获得的市场信息传回国内企业的渠道也很有限,有的时候经商处把一些项目合作信息发给某些部门,而跟该部门接触的企业又很少。”政府信息服务方式被动、单一,缺乏针对性和互动性。在信息化环境下,技术是政府信息服务的必要保证。政府信息服务的高效运行需要一个稳定而高效的技术平台,而我国政府信息服务就技术方面而言,仍有许多需要完善提高之处。所以有些关于企业“走出去”的政府网站只重视网页介绍宣传的静态功能,忽视信息服务的指导功能、监督功能和咨询功能。因此,政府信息服务主要表现为单向流动,公众只能被动接受,缺乏互动性,缺乏和用户的交流沟通手段。

四、对境外投资项目的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

200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基于我国企业对外投资发展较快,特别是大型境外收购和竞标项目明显增加,为了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促进我国对外投资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就完善境外投资项目管理有关问题发了通知。要求有关企业要认真贯彻国家境外投资管理的各项规定,各地方有关部门应指导有关企业扎实开展对外投资工作,提高对外投资的科学性和效益,有效维护对外投资秩序,促进我国对外投资稳步有序健康发展。

事后监督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外管部门通过外汇指定银行审核相关文件,进行境外投资利润的汇回或留存境外相关事项的监督。二是部委联合境外投资事后管理制度。从2003年开始,境外投资的部委间联动明显改善,主要体现在商务部与相关部委合作推出了五项境外投资管理制度。商务部与国家统计局联合推出了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商务部与外管局联合推出了境外投资联合年检和综合绩效评价制度;商务部与国土资源部联合推出了境外矿产资源开发网上备案制度;商务部推出了国别投资经营障碍报告制度。宁波政府为了促进境外投资决策水平有效提升,监管企业境外投资状况,对民营企业境外投资项目进展情况也进行专项摸底调查,组织力量对民营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整理和总结。但总的来讲,政府部门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管,缺乏对境外投资项目进展情况或资产质量的有效跟踪。

总体而言,宁波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工作起步较早,发展较快,前景看好,与全国同类城市相比相对超前,但总体还处于初级水平,与国际服务贸易和国际投资为主的“走出去”仍有较大的差距,更需要发挥政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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