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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关于保护农民就业权益的政策措施有哪些

时间:2022-11-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4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了鼓励农民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政策措施。2006年3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公布《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这是国家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尊重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消除对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规定和体制性障碍,使他们和城市职工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鼓励各地区从实际出发,探索保护农民工权益、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的办法。

2004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了鼓励农民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政策措施。该文件提出,要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简化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各种手续费,防止变换手法向进城就业农民及用工单位乱收费;城市政府要切实把对进城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子女教育、劳动保障及其他服务和管理经费,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要健全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障进城就业农民的各项权益;要推进大中城市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的条件。

2006年3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公布《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指出:充分认识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的重大意义、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抓紧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搞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和培训、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切实为农民工提供相关公共服务、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加强和改进对农民工工作的领导。

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就业促进法规定,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不得对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这是国家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国家关于农民工工作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是什么?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统筹城乡发展;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解决涉及农民工利益的问题。着力完善政策和管理,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建立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政策体系和执法监督机制,建立惠及农民工的城乡公共服务体制和制度,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保护和调动农民工的积极性,促进城乡经济繁荣和社会全面进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中国特色的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健康发展。

基本原则:

1.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尊重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消除对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规定和体制性障碍,使他们和城市职工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2.强化服务,完善管理。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和改善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发挥企业、社区和中介组织作用,为农民工生活与劳动创造良好环境和有利条件。

3.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实行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与就地转移相结合。既要积极引导农民进城务工,又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扩大农村劳动力在当地转移就业。

4.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输出地和输入地都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民工面临的各种问题。鼓励各地区从实际出发,探索保护农民工权益、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的办法。

5.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抓紧解决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又要依靠改革和发展,逐步解决深层次问题,形成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工权益的体制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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