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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权利债权人债务人怎么分

时间:2022-11-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未经通知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且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除经受让人同意。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情况。并且,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外,由分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合同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的全部或部分,或是将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相应地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的行为。其实质是在权利义务内容维持不变的情况下,使权利、义务的主体发生转移。其中,合同权利人转移的,称为合同权利转让;合同义务人转移的,称为合同义务转让;合同权利人、义务人同时转移的,称为合同的概括转让,也称一并转让。

1.合同转让的法律特征

(1)合同转让是合同主体的变化。即权利义务从原来合同一方当事人转移至第三方,由第三方作为新的合同承受人,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合同转让后,转让方与对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归于消灭,转让方的合同地位由受让方取而代之。这一特征使合同转让区别于转包合同、分包合同。转包、分包合同中的转包方、总承包方都不能终结与对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及其相应责任

(2)合同的转让不导致合同权利义务的变更。合同的转让只是权利义务主体的转移,即从一方转移至其他第三方,并不导致权利、义务的增加、减少或其他变更,合同内容不发生变化。

2.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但在下列情形下,债权不可以转让: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根据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且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除经受让人同意。受让人取得权利后,同时拥有与此权利相对应的从权利。若从权利与原债权人不可分割,则从权利不随之转让。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同样可以针对受让人。

3.债务承担

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情况。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必须经债权人的同意,否则,这种转移不发生法律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此类手续。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并且,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4.权利和义务同时转让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外,由分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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