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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的组织形式

时间:2022-11-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招标组织形式分为委托招标和自行招标。这说明招标人有权自主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和干预。任何单位包括招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投标法》第12条规定“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招标组织形式分为委托招标和自行招标。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经批准后,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和自身条件,可以自主选择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委托招标;如具备自行招标的能力,按规定向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后,也可进行自行招标。

(一)委托招标

按照《招标投标法》第12条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这说明招标人有权自主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和干预。任何单位包括招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二)自行招标

自行招标,是指招标人依靠自己的能力,依法自行办理和完成招标项目的招标任务。根据《招标投标法》第12条规定“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也就是说,招标人自行招标,应当具备法律所规定的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第4条对招标人自行招标的能力作出了具体规定:

(1)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

(2)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

(3)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

(4)拥有3名以上取得招标职业资格的专职招标业务人员;

(5)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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