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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的基本知识

时间:2022-11-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此时,代替招标人进行建筑工程招标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称为代理人,委托他人代替自己进行建筑工程招标活动的招标人称为被代理人,与代理人进行建筑工程招标活动的人称为第三人。申请甲级、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还应当提供工程招标代理有效业绩证明。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1.概念

工程招标是招标人用招标方式发包各类土木工程、建筑工程、设备和管线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选择工程施工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企业的行为。

2.工程招标人

《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是指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

3.招标代理

(1)工程招标代理的概述。工程招标代理,是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从事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招标的代理业务。此时,代替招标人进行建筑工程招标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称为代理人,委托他人代替自己进行建筑工程招标活动的招标人称为被代理人,与代理人进行建筑工程招标活动的人称为第三人。

(2)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性质。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3)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职责。

1)拟定招标方案。

2)编制和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3)组织审查投标人资格。

4)编制标底、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

5)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6)接受投标,组织开标、评标,协助招标人定标。

7)草拟合同。

8)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事项。

(4)申请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

1)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5)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6)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甲级、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还应当提供工程招标代理有效业绩证明(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和招标人评价意见)。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5)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具备下列条件,见表2-1。

表2-1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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