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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信息调整价格法

时间:2022-11-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施工期内,因人工、材料、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人工、机械使用费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建设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成本信息、机械台班单价或机械使用费系数进行调整; 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材料,其单价和采购数应由监理人复核,监理人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作为调整工程合同价格差额的依据。

(一)合同条款16.1.2规定了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施工期内,因人工、材料、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人工、机械使用费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建设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成本信息、机械台班单价或机械使用费系数进行调整; 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材料,其单价和采购数应由监理人复核,监理人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作为调整工程合同价格差额的依据。

(二)造价信息调整价格法在采用时应解决好的几个问题

造价信息调整价格法在采用时应解决好如下几个问题:

(1)对哪些资源的价格进行调整。为简化工作,通常只对占合同价格比例较大的几种资源(如人工费、几种主要材料费等)进行调整,以简化价格调整工作。为保持合同的可操作性,在专用条款中应详细列明拟调整价格的资源名称。

(2)资源消耗量的确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的到场材料和其他资源的数量来确定,但监理工程师将为到场材料数量的确定特别是合理使用量的确定等管理工作花费很大的精力,实践中也难于管理。所以我国可以根据概预算中人工、主要材料、机械台班数量汇总表中的数据来确定。

(3)基本价格的确定。根据各地定额站颁发的同期价格信息来确定。

(4)现行价格的确定。根据各地定额站颁发的现行价格信息来确定。

总之,实践中要解决好以上四个问题,都有一定的难度。基本价格法看上去直观、简单,但操作起来却很困难,即可操作性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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