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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创新与不足

时间:2022-11-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正是基于这样的崭新的思想方法,马克思将自己的经济理论与古典经济学以及庸俗经济学的关系,看成是“太阳中心说”与“地球中心说”的关系,认为既有的经济学需要一场思维方法以及整个理论的革命。在此基础上,这里说明了马克思如何把资本主义生产的分析耦合在人类社会这一大系统的分析之中,从而阐明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思想具有多重系统分析方法的特征,并且经济分析与唯物史观是密切结合着的。

本文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通过对马克思早期思想发展的历史研究,阐明了马克思思想的独特性

马克思的父亲认定这个儿子是扬弃一切的天才,将有可能为整个人类造福;而这个天才一直把“怀疑一切”当作自己的箴言。马克思确实是依照自己的个性和天才的理论认识能力对待那些受人仰望的古典哲学家。在中学阶段马克思不完全自觉地接受了康德、费希特的思想,后来经过自觉而痛苦的反思,马克思超越了他们的思维方法以及现实与理想的关系模式;而对于康德的怀疑主义、实证主义和理想主义思想,马克思始终保持着,这些可以说是马克思理论的底色所在,因而他始终高扬一种实践的(非抽象意义的)人本主义,高扬人的主体性能动性。对于黑格尔,马克思充分吸收利用并科学地改造了他的《逻辑学》及其辩证法,将《精神现象学》中的“精神”的活动转化为主体对科学认识进程的决定作用,从而提出以科学实证主义为核心的方法论思想;但对于“绝对精神”的统治和外在必然性的决定作用,马克思一开始便努力而痛苦地加以抗拒,并且在博士论文中通过赋予原子“个体性自我意识”的方式,初步完成了对黑格尔这方面思想的超越;尽管这时的“原子”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事物仍然具有神秘性和泛神论色彩,马克思却没有像恩格斯那样,以物性化的形式保持外在物及其必然性的本体论意义的“决定作用”。费尔巴哈对马克思也有一些启发性影响,但不能估计过高,因为马克思对他有一个误读与回归暨批判的过程。总之,在笔者看来,马克思作为理论天才,在兼收并蓄的基础上,提出了对主流思维方式具有挑战性的崭新的思维方式,实现了“哲学的方法论转向”。他通过对哲学的研究、批判,最终确立了反对一切抽象思辨性哲学(包括一切唯物主义)的立场,要求把哲学的方法论思想渗透到实证科学中,甚至否定哲学继续作为一门独立科学的必要性。因此,不能用马克思之前的任何“主义”(更不能用马克思之后的“主义”)简单化地理解马克思。

本文的这些认识,隐含对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性反思,得出的总体结论是:西方马克思主义在思维方法和价值取向方面都与马克思的思想实质不相容。与此相反,传统的苏联马克思主义,尽管存在一些缺陷,它与西方马克思主义相比,还是更加接近马克思理论的本来面目。这些思想如果经得起检验的话,有可能引起一些有识之士重新审视马克思理论当代化、中国化的路径选择。

(二)阐明了马克思的科学实证主义方法

这是最突出、最有意义的创新之处,也是本论题的核心所在。马克思将黑格尔所揭示的辩证法的一般原理,运用于主体对特定的、历史的客观对象的科学认识进程。这种方法把客观对象当作历史的特定的生命机体,要求范畴或概念不但应该随着对象的历史发展而动态化,而且它们也应该与主体由本质而现象把握客观对象的科学认识进程相适应,辩证地发展其形式规定。这就要求把历史发展的外在逻辑与主体对客观对象的内在机理及其具体化加以把握的科学认识逻辑(也可以说是理论逻辑)即内在逻辑统一起来,且以科学认识逻辑为主线把握作为具体总体的客观对象。它还要求把从具体到抽象的研究与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研究结合起来,并且每一个环节都要求实证地加以把握。它反对一切抽象思辨,要求范畴或概念与其抽象出来的事实或材料或它们在科学认识过程中展现的不同层次严格相对应,反对将范畴或原理当成独立的东西进行任何抽象的运用。这是彻底唯物的,也是彻底实证的,因而是科学的。它以辩证法为核心、以近代科学精神为依归。正是基于这样的崭新的思想方法,马克思将自己的经济理论与古典经济学以及庸俗经济学的关系,看成是“太阳中心说”与“地球中心说”的关系,认为既有的经济学需要一场思维方法以及整个理论的革命。

在这方面,本文还阐述了,马克思如何运用科学实证主义方法把握人类社会这一生命机体,揭示它的一般发展趋势。从马克思那里应该可以推论出这样的认识:外在于它自身的一切“细胞”的有机体是不存在的,由此抽象理解的关于它的必然规律是不存在的。因此,马克思所要阐明的,仅仅是个人作为主体如何以细胞新陈代谢的方式决定着社会整体作为生命机体的发育程度,而社会整体的内在机理和一般发展趋势对细胞的存在状态有一种反作用。这就把实践人本主义、科学理性主义与唯物史观结合了起来。在此基础上,这里说明了马克思如何把资本主义生产的分析耦合在人类社会这一大系统的分析之中,从而阐明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思想具有多重系统分析方法的特征,并且经济分析与唯物史观是密切结合着的。这是科学实证主义方法的特殊运用方式。

依照这些认识,我们将马克思的基本思想定位为实践人本主义和科学实证主义。并以此把握马克思对唯物、唯心的对立关系的超越。对马克思的思想而言:可以称为“唯物的”,却不能冠以“唯物主义”,因为马克思不承认外在事物及其必然性的本体论意义的决定作用,“物”的存在及其机理虽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又仅仅是简单充当着人类生存和实践的前提和可资利用的材料;可以称为“历史的”,因为它突出了社会存在的历史暂时性,但决不能说是“历史主义”,因为他的“唯物史观”是对社会机体的生命机理的反映,社会存在系统的发展基于科学理性主义和实践人本主义,充分展现了人的主体能动性的决定作用,不具有历史决定论性质。他的方法也不能简单地称为“唯物主义辩证法”,只有祛除了其中以同一性形式包含着的唯物主义本体论和认识论之后,才可以说“唯物辩证法”与马克思的科学实证主义方法相符合。

(三)依照马克思的科学实证主义方法对国内外长期争论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总体性说明,提出了一些新的看法

首先,在马克思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方面,这里运用多层系统分析方法,将“生产方式”与不同的研究对象相对应,揭示了它们因对象不同必然具有的内涵方面的差别,以及狭义“生产方式”如何辩证地发展为广义的即社会经济形态意义的“生产方式”。在此基础上,得出这样的结论:马克思经济学考察的是资本主义时期包括生产的技术条件、社会组织形式和特定社会性质的生产关系在内的全部生产活动及其社会关系。只是由于马克思把特定社会性质看成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规定所在,因此,被其他经济学理解为“一般的”经济活动,在马克思那里作为“非本质的”分析必须在具体化过程中逐步丰富起来。

其次,对于《资本论》的逻辑起点的认识,这里基于马克思的科学实证主义方法把价值规律、剩余价值规律和生产价格规律的研究对象确定为具有“同时态性”的同质的对象。它们是同一对象的生命机理的不同层面。在此基础上判定:普遍化的简单商品生产,是价值规律的具体存在形式,是科学认识资本主义生产的生命机理的一般规定的必要条件。价值规律用“实在”形式揭示了物物关系的人本主义实质。因此,价值规律只有在发达的资本主义生产中才具有现实性,同时它又通过自身的形式规定的辩证转化来否定理想化的资本主义生产的非现实性。这些认识说明:作为《资本论》逻辑起点的元素形式的商品,是在普遍化的简单商品生产的形式下,由独立生产者提供出来的。它不是现代企业批量生产的产品,但又是简单商品背后整个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物质承担者。

再次,在说明了基本方法、研究对象、逻辑起点的基础上,这里对《资本论》的内在逻辑关系和“终篇”的逻辑地位进行了阐述。对于《资本论》的内在逻辑关系,这里把普遍化的简单商品生产、剩余价值生产、利润平均化条件下的生产当作理论分析时设定的表现资本主义生产不同层次的理论规定的“实在”形式,它们是“同时态”的,同质的。它们在理论上的结构和逻辑关系,应该从认识的科学进程来把握。这里把《资本论》“终篇”看成全书的“导言”。因为科学实证主义方法不允许在正文前面安排“总论”或“导言”之类的内容,马克思非常“艺术”地把它放在全书的最后,把《资本论》所隐含的“科学认识思路”、“唯物史观思路”和理论批判思路“总束”起来,形成完整的“艺术整体”,并且由此将“理论原理”与剩余价值学说史联系起来。

此外,这里对所谓狭义的“转形问题”进行了系统的分析批判,从马克思的方法论思想的高度理清两对总量的真实关系,揭示了“问题”产生的根源。最终得出:这个所谓的问题,是两种不同的方法论思想相互缠绕衍生出来的伪问题,其实质只能是对马克思原著的误读。

除了在基本理论方面提出一些具体的新观点之外,将争论的多方面问题集中在一起进行整体性解答,这本身也是一种研究方法的创新。上述长期争论的基本理论问题,可以说涉及马克思经济理论的方方面面。这里将它们集中到一起,使它们在整体性研究中起着相互支撑的作用。这除了有利于解答相关的论题之外,还是一种有效的检验方法。它们越是在内在逻辑方面具有一致性,越是说明读者所理解的“方法”与作者真实的思路相符合。因为外在于作者的理解是难以达到多方面理论认识的高度契合的。涉及不同的方法论思想的时候,破碎化的争论是永远达不成共识的,必然限于盲人摸象的困境。

本书的不足之处在于,有些内容存在重复,而有些问题则未做专门的论证。这是由多维度的比较研究必然会产生的,其中少数内容的一再重复,则是笔者有意安排的。例如有关马克思的两段引文:“依靠从黑格尔那里继承来的理论武器,是不能理解……人的经验的物质的行为的。由于费尔巴哈揭露了宗教世界是世俗世界的幻想(世俗世界在费尔巴哈那里仍然不过是些词句),在德国理论面前就自然而然地产生了一个费尔巴哈所没有回答的问题:人们是怎样把这些幻想‘塞进自己头脑’的?这个问题甚至为德国理论家开辟了通向唯物主义世界观的道路,这种世界观没有前提是绝对不行的,它根据经验去研究现实的物质前提,因而最先是真正批判的世界观。这一道路已在‘德法年鉴’中,即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和‘论犹太人问题’这两篇文章中指出了。但当时由于这一切还是用哲学词句来表达的,所以那里所见到的一些习惯用的哲学术语,如‘人的本质’‘类’等等,给了德国理论家们以可乘之机去不正确地理解真实的思想过程,并以为这里的一切都不过是他们的穿旧了的理论外衣的翻新。”[11]“整个历史过程被看成是‘人’的自我异化过程,实际上这是因为,他们总是用后来阶段的普通个人来代替先前阶段的个人并赋予先前的个人以后来的意识。由于这种本末倒置的做法,即一开始就撇开现实条件,所以就可以把整个历史变成意识的发展了。”[12]。《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这两段文字,既是马克思对1843年至1846年思想的一种反思性总结,又是“断然与唯心主义政治经济学决裂”的前奏和过渡,因而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可是,长期以来,这两段思想史料的重要价值却受到人们的忽视。拙作一再引用这两段文字,目的就是要唤起人们对马克思趋向成熟阶段的不同时期的细微差异(类似于刑事侦察中的关键性细节)以及“早期马克思”与“晚期马克思”的根本一致性加以重视。这告诉我们,研究马克思的思想来源是十分必要的,但是,忽视马克思对前人的超越性和独特的理论特质,因而简单地退回到“某种”作为来源的“思想”或“主义”来理解马克思,这是不科学的(退回到马克思之后的某些“主义”来理解马克思更加不科学)。另一处有可能让人感觉存在重复的地方,是“《资本论》的逻辑”部分。这里涉及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的争论是相互关联着的,它们相互渗透而又相互支撑,对其中某一论题的研究,往往需要运用其它论题的观点。但是,这种重复与我们总体上解答这些问题的思路是相符合的。因此,如果仅仅是材料和某些内容的重复,没有逻辑上的相互矛盾,这倒是合乎我们的初衷的。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这是一项博士后论题,同时也是教育部的课题,需要在一定时间内提交出版。然而,由于这里的研究成果涉及马克思理论的方方面面,特别是涉及到国内外学术界长期争论的诸多理论难题,其中有些问题肯定是有待深入,有些甚至仅是概括地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未做深入论证,例如逻辑与历史的关系。这些是今后需要完善的。这里暂先提出来,一是考虑拙作内在逻辑的需要,二是希望以之起一种抛砖引玉的作用,提请学者们打破思维习惯,从另一个角度思考问题。

【注释】

[1]在马克思看来,企业股份化,股份社会化,便意味着这种社会已经不再是典型的资本主义社会,而是资本主义社会的自我扬弃阶段,也就是资本主义向未来社会的过渡阶段。一方面,中国的社会主义处于最初级的阶段,另一方面,西方的资本主义社会又是处于向未来社会的过渡阶段,这在一定程度上使两者的区别存在不少模糊之处。

[2]对于这几位的详细评论,参看罗雄飞:《资本论》简论与导读,经济管理出版社,2010:87~101.

[3]罗森塔尔.马克思《资本论》中的辩证法问题.三联书店,1957:321.

[4]罗森塔尔.马克思《资本论》中的辩证法问题.三联书店,1957:327.

[5]路易·阿尔都塞.读《资本论》.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98-99.

[6]见田石介.资本论的方法.中国文史出版社,2005:306.

[7]施韦廖夫.《资本论》的逻辑.《哲学译丛》,1990(4).

[8]参看罗雄飞.《资本论》简论与导读,经济管理出版社,2010:102~109.

[9]刘永佶.《资本论》逻辑反思.《社会科学论坛》,2008(2).

[10]在这两部著作中却找不到任何关于伊林柯夫方法论思想的介绍,甚至从来没有提到伊林柯夫这个人。从两者的思想对比和其他情况看,陈先生应该是看过这部著作的。尽管不能说陈先生有抄袭之嫌,只能说是一种运用和具体化,但两人的思想确实比较一致。此外,伊林柯夫这部著作最早由郭铁民翻译,1986年在福建人民出版社出版,郭铁民与陈先生好象还是师兄弟关系,那时都在福建师大就学,而陈先生又是在伊林柯夫这部著作翻译为中文的次年开始《资本论》终篇的研究。因此,陈先生应该是系统全面地吸收利用了该书的思想。这种推测如果成立的话,陈先生似乎没有理由不提及这部书。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3卷.人民出版社,1960:261~262.

[12]马克思.费尔巴哈,人民出版社,1988: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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